宪法司法化论文_谢宇

导读:本文包含了宪法司法化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宪法,司法,政治,泰国,人权,可行性,中国。

宪法司法化论文文献综述

谢宇[1](2018)在《宪法司法化理论与制度生命力的重塑——齐玉苓案批复废止10周年的反思》一文中研究指出宪法司法化是我国宪法学界为有效实施宪法进行的重要探索,随着最高人民法院齐玉苓案批复废止,一些人误认为宪法司法化已经丧失生命力。近年来许多迹象表明,宪法司法化在理论和实践中并未终止,其仍是我国宪法实施的重要备选项。人们对宪法司法化的误解,一是源于该概念的泛化,二是源于对该概念与现行宪法兼容性的过度担忧。要重塑宪法司法化的生命力,就理论而言,应当对已经泛化的宪法司法化概念进行厘清,区分叁个层次的宪法司法化;就制度而言,应当对叁个层次宪法司法化与现行宪法的兼容性区别对待,即广义宪法司法化与现行宪法不兼容,狭义宪法司法化与现行宪法兼容,中义宪法司法化与现行宪法兼容性最大的阻碍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个文件,但这两个文件可能因涉及行使宪法解释权而存在合宪性问题。在我国,宪法司法化不仅仍然有着充分的生命力,而且在当下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的背景下,其能够为合宪性审查工作提供重要的制度支撑。(本文来源于《政治与法律》期刊2018年07期)

郑建勋[2](2018)在《论宪法司法化实施监督制度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现阶段,我国司法部门的法律参考主要以法律、法规为主,宪法实施的公平公正成了人们重点关注的对象,为此提出论宪法司法化实施监督制度的思考。坚决完善宪法监督制度,使监督过程有强有力的制度保证;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的宪法监督制度,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监督机制;对宪法监督机制的实践结果进行分析与总结,促进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本文来源于《饮食科学》期刊2018年12期)

王志民[3](2018)在《我国宪法司法化路径的分析与构想》一文中研究指出宪法司法化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实际需要。在我国,实行宪法司法化,目前尚存在着观念陈旧、法条缺失、制度缺失等障碍。本文立足我国实际,对我国宪法司法化的路径,从思想观念、宪法内容、宪法司法化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探讨,试图提出一些有益的构想。(本文来源于《九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1期)

朱学磊[4](2017)在《从“政治司法化”到“司法政治化”——论泰国宪法法院的功能退化及原因》一文中研究指出民主转型的最终目标是让民主成为"小镇里唯一的游戏"。在"政治司法化"的过程中,法院成为解决政治争议的主要场所。但是,对司法审查机关的错误定位可能导致其沦为政治斗争的工具,"司法政治化"色彩会愈加浓厚。泰国民主转型从"政治司法化"到"司法政治化"的退化,说明司法权并非存在于政治真空中。司法权与民主政治的发展水平呈现出正相关性。健康稳定的政治环境可以为司法权的发展创造必要的空间,法院对规则和秩序的守护又可以避免竞争的无序状态。发展司法权应当重视其所具有的政治属性,科学的谋划和积极稳妥的推进均是不可缺少的工作。(本文来源于《南洋问题研究》期刊2017年04期)

车德琦[5](2017)在《从齐某案浅谈我国宪法司法化》一文中研究指出齐某诉陈某琪、陈某政、山东省某商业学校、山东省某市第八中学、山东省某市教育委员会侵犯姓名权、受教育权一案可谓是掀开了我国宪法司法化的理论浪潮,这一案件引发了学术理论界的讨论,宪法司法化这一命题也被推上了风口浪尖,而后一直热议多年。本文旨在通过这一案件从而厘清宪法司法化的概念,特征,分析我国宪法司法化存在的障碍,以及提出宪法司法化的些许发展途径。(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7年25期)

陈露[6](2017)在《从齐玉苓案看我国的宪法司法化》一文中研究指出齐玉苓案的发生加深了我们对宪法的认识——宪法首先是"法",然后才是"更高的法";通过对宪法司法化的起源和含义进行分析,由齐玉苓案引发的问题进行思考——该案是否真的可以被称为我国"宪法司法化第一案",并从当前的实际出发分析我国实行宪法司法化的必要性,并提出建议——中国尽快实行宪法司法化,建立违宪审查制度。(本文来源于《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期刊2017年02期)

高洁[7](2017)在《宪法司法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宪法司法化解释是国际发展趋势,我国正在进行国际化进程,宪法司法化解释也是大势所趋。文章以宪法司法化为写作对象,介绍了宪法司法化的含义、基本条件,指出了我国在进行宪法司法化中存在的一些障碍。(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7年02期)

宋道军,姚李佳[8](2016)在《中国宪法的司法化路径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纵观我国宪法司法化现实状况,各种障碍频频出现,导致宪法司法化进程困难重重。鉴于此,结合中国宪法司法化的现实状况,明确了各种阻碍宪法司法化进程的障碍,并对中国宪法司法化的路径进行了探索,以求摸索出一条新型模式,促进我国宪法司法化进程。(本文来源于《普洱学院学报》期刊2016年04期)

廖正[9](2016)在《社会权的权利宪法化及权利司法化》一文中研究指出当下中国宪法学界对社会权的研究日渐升温,但令人遗憾的是,与社会权相关的种种问题却仍然有待厘清。社会权是区别于传统自由权,为了促进与维护社会公平,追求实质平等而要求国家有所作为,积极保障人民的生活水平的一种积极权利形态;社会权恰似一个权利束,涵盖范围相当广泛,几乎涉及到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社会权可被进一步区分为"一般社会权条款"与"具体社会权条款"。我国应以通过宪法修正案的方式逐步将社会权相关内容纳入宪法文本,并针对"一般社会权条款"与"具体社会权条款"的不同类型分别设定不同的权利保障或救济模式。当然,上述探讨的前提即在于宪法应当并且能够在司法审判过程中被援引。(本文来源于《公民与法(法学版)》期刊2016年07期)

吴靓宇[10](2016)在《我国宪法司法化的主要障碍和未来发展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和法治的进步,宪法司法化成为法学界争论的热点问题。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统领地位。然而,宪法司法化在我国面临着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被误解、司法机关没有宪法解释权、片面强调宪法的政治属性以及苏联模式造成的历史性障碍等主要问题。即便如此,基于宪法司法化之于国家法治构建的重大意义,我们仍应重视与研究其未来发展。(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6年13期)

宪法司法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现阶段,我国司法部门的法律参考主要以法律、法规为主,宪法实施的公平公正成了人们重点关注的对象,为此提出论宪法司法化实施监督制度的思考。坚决完善宪法监督制度,使监督过程有强有力的制度保证;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的宪法监督制度,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监督机制;对宪法监督机制的实践结果进行分析与总结,促进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与发展。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宪法司法化论文参考文献

[1].谢宇.宪法司法化理论与制度生命力的重塑——齐玉苓案批复废止10周年的反思[J].政治与法律.2018

[2].郑建勋.论宪法司法化实施监督制度的思考[J].饮食科学.2018

[3].王志民.我国宪法司法化路径的分析与构想[J].九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

[4].朱学磊.从“政治司法化”到“司法政治化”——论泰国宪法法院的功能退化及原因[J].南洋问题研究.2017

[5].车德琦.从齐某案浅谈我国宪法司法化[J].法制博览.2017

[6].陈露.从齐玉苓案看我国的宪法司法化[J].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

[7].高洁.宪法司法化研究[J].法制博览.2017

[8].宋道军,姚李佳.中国宪法的司法化路径探析[J].普洱学院学报.2016

[9].廖正.社会权的权利宪法化及权利司法化[J].公民与法(法学版).2016

[10].吴靓宇.我国宪法司法化的主要障碍和未来发展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6

论文知识图

附录2006年北京地区人文社会科学博士论文目...附录2006年北京地区人文社会科学博士论文目...附录2006年北京地区人文社会科学博士论文目...附录2006年北京地区人文社会科学博士论文目...附录2006年北京地区人文社会科学博士论文目...附录2006年北京地区人文社会科学博士论文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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