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违约互换论文_童毛弟,周文静

导读:本文包含了信用违约互换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信用,篮子,债券,信息披露,公司,模型,衍生品。

信用违约互换论文文献综述

童毛弟,周文静[1](2019)在《信用违约互换视角下的中小企业信贷风险影响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信用违约互换的快速发展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银行管理信贷风险的方式,对中小企业信贷行为模式产生了新的影响。首先,在经济新常态的发展背景下不可避免地会放大宏观经济波动对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的负向作用;其次,中小企业自身结构性缺陷也会增大其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触发信贷风险的可能性。文章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结合对信用违约互换的相关理念研究发现:信贷风险是影响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的关键因素,而信用违约互换一方面能够有效帮助银行对信贷风险进行缓释,提升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能力;另一方面有助于缓解银行在产业转型和经济环境不确定性下因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而可能产生的信贷风险压力,进而发挥信贷资源激励中小企业转型发展的积极作用。(本文来源于《现代经济探讨》期刊2019年11期)

董铸辉[2](2019)在《论我国信用违约互换的法律监管路径选择》一文中研究指出信用违约互换(CDS)为21世纪初的全球金融市场注入活力,该类衍生性金融产品的无限制使用,繁荣了华尔街。而在2008年的次贷危机中无数金融机构的损失又证明了CDS是一把双刃剑,除了带来了源源不断的市场流动性,CDS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将会对银行业与保险业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因此,必须通过完善CDS的法律监管,使其在我国金融市场上挥发活力的同时,又将其风险限制在可控范围内。对CDS产品的特性进行研究,对其可能涉及的风险予以分析,再根据CDS的特征设计出一套独特的法律监管系统,以此保障CDS在我国的有效运行。(本文来源于《北方金融》期刊2019年08期)

范黎红[3](2019)在《信用违约互换(CDS)市场内幕交易的法律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信用违约互换(CDS)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而CDS市场与内幕交易存在天然的密切联系。债权人、承销商等相关合同主体对手方利用内幕信息"裸持"CDS进行投机性交易,会损害债务人的信息权利、CDS市场的交易公平性以及市场效率。CDS市场与股票市场相比有其特殊性,传统内幕交易规则用以规制CDS市场将面临一些适用困境。为此,必须视情况扩大证券法反欺诈条款的适用,约束债权人、承销商等相关合同对手方对债务人内幕信息的利用,完善CDS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并强化金融机构内部防火墙。(本文来源于《证券市场导报》期刊2019年08期)

仝义新[4](2019)在《信用违约互换对公司投资业务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信用违约互换是指交易双方达成的,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信用保护买方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方式向信用保护卖方支付信用保护费用,由信用保护卖方就约定的一个或多个参考实体向信用保护买方提供信用风险保护的金融合约,属于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信用违约互换发轫于上世纪90年代,2008年的金融危机期间,其风险对冲功能使其名声大噪。我国的信用违约互换市场还处于发展初期。信用违约互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对冲和分散信用风险;提高信用债的流动性水平,提高债券市场的运行效率;增强信用风险定价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提高市场整体的抗风险能力;增强类固定收益产品风险定价的准确性,促进固定收益市场的整体发育。信用违约互换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启示是:要充分认识固定收益类投资的收益和风险;加强信用风险分析,适当运用CDS等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在信用债投资方面有所作为;保持对市场投资工具的跟踪,在不断参与市场中提高公司投资机会把握能力。(本文来源于《中国石油企业》期刊2019年07期)

王一涵[5](2019)在《信用违约互换的国际监管经验与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信用违约互换(Credit Default Swap,CDS),是信用衍生品的一种,指一方当事人(银行、金融机构等,也被称作信用违约互换的买方)向另一方交易对手(银行、金融机构等,也被称作信用违约互换的卖方)进行一系列的支付,如果与信用违约互换相关的信用工具发生了违约,则信用违约互换的卖方需要向信用违约互换的买方一次性偿付资金的互换协议,合约终止。信用违约互换类似于保险合同,但是与保险合同不同之处在于保险(本文来源于《银行家》期刊2019年06期)

王春月[6](2019)在《基于马氏链对一篮子信用违约互换定价》一文中研究指出一篮子信用违约互换(Basket Credit Default Swaps,简称BDS)是信用违约互换(Credit Default Swap,简称CDS)的延伸,想要从投资中获利的人就一定会考虑到投资带来的风险,也就是信用违约风险.投资人为了转移这种风险,便会变卖风险,从而成为信用风险的买方,又可以把具有风险的公司进行捆绑,从而形成篮子类型的衍生品.而对于这些产品来说合理的价格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因此本文主要研究对一篮子信用违约互换合约进行合理定价.信用衍生品定价主要有两种方法,分别为结构化方法和约化方法.但是两种方法都有各自的弊端.在约化方法下,进行了改进得到了马尔科夫模型.马尔科夫模型可以刻画信用评级变化对定价产生的影响,故本文利用马尔科夫模型对一篮子信用违约互换合约进行定价.本文首先假设不考虑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并且只考虑了首次违约的情形.通过马氏链的构造,对不考虑交易对手的一篮子信用违约互换合约进行定价,并对其进行了证明.然后又考虑了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对一篮子信用违约互换的合约进行了定价.最后分别从转移信用风险和降低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成本两个目的出发,设计了两类一篮子信用违约互换合约产品,并且对产品进行评价,更加印证了一篮子信用违约互换产品的实用性.(本文来源于《哈尔滨师范大学》期刊2019-06-01)

李白[7](2019)在《我国信用违约互换法律监管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信用违约互换是信用衍生工具的一种主要形式,其最重要的功能就是转移并合理配置信用风险,是一种高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在信用风险控制方面发挥巨大作用。继2018年债券市场爆发大规模违约后,信用风险仍是2019年债市的主形势,市场参与者对创新信用风险管理工具的需求持续增加。但由于信用违约互换交易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控制,面临着对手方违约风险和系统性风险。因此要结合国内信用衍生品市场的实际发展状况,吸取国外信用违约互换市场发展的经验和教训,保障金融稳定与金融创新的平衡,以不断完善的监管体系稳定市场秩序,实现信用违约互换的风险管理功能。本文分为四个部分,首先是对信用违约互换法律监管的基本概述。从概念和法律属性的角度对信用违约互换进行界定,论述金融脆弱性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和政府管制经济理论等监管的理论基础,针对交易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风险,阐释加强信用违约互换法律监管的现实必要性。其次,阐明我国信用违约互换法律监管现状及问题。信用违约互换目前仍处于发展初期,交易商协会的监管规则仍不完善,且交易也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等部门的“间接”监管。目前针对信用违约互换的法律监管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政府监管机构尚不明确、市场准入条件不健全、缺乏统一的集中清算机制和交易数据披露水平低。再次,分别介绍了美国、欧盟以及国际组织针对信用违约互换等场外衍生品的监管改革及相关监管措施,为完善我国信用违约互换法律监管作出指引。最后,提出完善我国信用违约互换法律监管的建议。一是要明确政府监管机构,按照产品功能定位,适合以证监会作为监管部门,同时由于其交易是在银行间市场进行,交易参与者多涉及银行等金融机构,未来还可能引入保险公司等,因此需要加强各类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二是针对目前的市场准入条件尚未健全,应要求信用保护买方对参考债务具有利益以防止市场投机泛滥,确保交易参与者的适格性;叁是鉴于对手方风险是交易的首要威胁,因此要加快推进信用违约互换的集中清算,完善信用违约互换合约文本、促进合约标准化,同时要加强对集中清算机构的风险监管;四要加强信息披露监管规则的体系构建与内容完善,确保监管机构有效获取市场交易数据,提高市场透明度。(本文来源于《辽宁大学》期刊2019-05-01)

王春月,刘冠琦,王玉文[8](2019)在《用马氏链对不含有对手信用风险的含两个参考资产的首次违约一篮子信用违约互换定价》一文中研究指出信用违约互换的定价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点.然而,信用风险具有非系统性、收益可偏性等特点,这使得信用违约互换的定价不尽如人意.该文主要应用马氏链方法,在不考虑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情况下,并考虑篮子里面公司相对独立.首先对一篮子信用违约互换的现金流进行分析,然后应用转移密度矩阵刻画状态转移,最后得到定价公式.(本文来源于《哈尔滨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学报》期刊2019年02期)

付乘风[9](2019)在《债券市场中信用违约互换产品的效用实现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金融脱媒,市场去中心化的推动,债券市场不断蓬勃发展,但债券发行量增大的同时,债券市场中的违约现象也不断涌现,从2014年债券市场首次出现债券违约,到2018年的信用债屡次违约,且债券违约情况呈现发行主体体量大,上市公司显着增多的情况。除了加强监管,严肃信用评级以外,在市场中引入相关的对冲工具也是国外资本市场所做的一种探索。信用违约互换产品(Credit default swap,即CDS)就是针对债券等相关金融产品出现的可能的违约风险应用而生的,尽管信用违约互换产品最早是随着2008年金融危机的出现而被广为人知,合理的使用信用违约互换产品工具能够给市场带来活力而不是危害。本文将结合中国债券市场信用违约情况对中国债券市场中信用违约互换产品的效用进行分析。(本文来源于《中外企业家》期刊2019年10期)

刁鹏飞,刁昊飞[10](2018)在《基于信用违约互换的“公司+农户”模式优化》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我国"公司+农户"农业产业经营模式在实践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现阶段农户与公司之间还只是简单的买卖关系,并未达到预期的利益联结程度。在"公司+农户"模式中,由于农户自身的局限性以及农业公司对高利润的追逐,在双方对合约执行价格的协商博弈过程中,农户处于弱势地位。在短时间无法改善农户收益现状的情况下,各农户可寻求外部金融产品的帮助,以防范合约签订后所面临的信用风险。基于信用违约互换的内在原理,农户可以通过向金融机构购买类似的金融产品,合理转嫁其面临的公司违约风险,有效维护自身权益,进而优化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本文来源于《广东开放大学学报》期刊2018年05期)

信用违约互换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信用违约互换(CDS)为21世纪初的全球金融市场注入活力,该类衍生性金融产品的无限制使用,繁荣了华尔街。而在2008年的次贷危机中无数金融机构的损失又证明了CDS是一把双刃剑,除了带来了源源不断的市场流动性,CDS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将会对银行业与保险业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因此,必须通过完善CDS的法律监管,使其在我国金融市场上挥发活力的同时,又将其风险限制在可控范围内。对CDS产品的特性进行研究,对其可能涉及的风险予以分析,再根据CDS的特征设计出一套独特的法律监管系统,以此保障CDS在我国的有效运行。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信用违约互换论文参考文献

[1].童毛弟,周文静.信用违约互换视角下的中小企业信贷风险影响研究[J].现代经济探讨.2019

[2].董铸辉.论我国信用违约互换的法律监管路径选择[J].北方金融.2019

[3].范黎红.信用违约互换(CDS)市场内幕交易的法律规制[J].证券市场导报.2019

[4].仝义新.信用违约互换对公司投资业务的启示[J].中国石油企业.2019

[5].王一涵.信用违约互换的国际监管经验与启示[J].银行家.2019

[6].王春月.基于马氏链对一篮子信用违约互换定价[D].哈尔滨师范大学.2019

[7].李白.我国信用违约互换法律监管研究[D].辽宁大学.2019

[8].王春月,刘冠琦,王玉文.用马氏链对不含有对手信用风险的含两个参考资产的首次违约一篮子信用违约互换定价[J].哈尔滨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学报.2019

[9].付乘风.债券市场中信用违约互换产品的效用实现分析[J].中外企业家.2019

[10].刁鹏飞,刁昊飞.基于信用违约互换的“公司+农户”模式优化[J].广东开放大学学报.2018

论文知识图

欧元区主要负债国长期国债收益率银行5年期信用违约互换利差对...官方外汇储备的货币构成图(单位:百...各国主权信用违约掉期额占全球主权信...欧元区一年期欧元银行同业拆息利率信用违约互换的叁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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