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公益诉讼制度论文-范遵国

劳动公益诉讼制度论文-范遵国

导读:本文包含了劳动公益诉讼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诉讼,公益,障碍,建议

劳动公益诉讼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范遵国[1](2017)在《关于我国劳动公益诉讼制度结构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劳动公益诉讼是公益诉讼制度在劳动法领域的典型应用,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公益诉讼。鉴于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劳动公益诉讼制度,社会上存在许多侵犯劳动者利益的现象,而劳动者在强大的公司面前普遍处于弱势地位,故依据我国现有的国情加强劳动公益诉讼方面的立法刻不容缓。(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7年29期)

李军[2](2016)在《劳动争议公益诉讼:源流、利弊与策论——试论我国劳动争议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济、政治和社会意义十分重大而深远。因此,应当从保护弱势群体利(本文来源于《工会信息》期刊2016年30期)

刘浩[3](2016)在《我国劳动公益诉讼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违反劳动基准而产生的劳动基准争议层出不穷,现行诉讼理念和诉讼制度对此难以发挥有效作用,作为社会公共利益重要构成部分的劳动者公共利益即劳动公益无法得到有效地司法保护,劳动者生存权、发展权、健康权受到极大威胁,进而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本文采用了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实证研究法等方法,查阅大量文献及实际数据,将国外公益诉讼制度及国内正在施行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与劳动公益诉讼相比较,尝试将公益诉讼这一制度引入劳动基准争议司法救济程序,从理论和现实两个方面论证我国施行劳动基准公益诉讼制度的基础。劳动基准及劳动基准争议是确定劳动公益诉讼案件受案范围的基础,劳动公益诉讼作为公益诉讼的一种形式,具备其一般特征及属性;从劳动基准设立的初衷不难发现劳动基准具有公益属性。伴随着诉权理论的不断发展,直接利害关系人理论在一定程度上被突破,尤其是在新民诉法实施后,环境公益诉讼等已经付诸实践,当事人适格问题得到解决,且民事判决的既判力在主体客体方面均有扩张,加之我国以人为本、尊重人权理念深入人心,当前社会对于效率的需求强烈,这些都是对劳动公益诉讼制度的召唤。在实践方面,环境公益诉讼等已有诸多案例,检察院参与公益诉讼制度正逐步完善,最高法及最高检的相关规定为检察院参与公益诉讼提供了更为详尽的法律依据。此外,国内一些具备劳动公益诉讼性质的劳动案件为下一步劳动公益诉讼的真正实行提供参考经验,社会对于劳动公益诉讼的理解逐步加深,公众对于这一制度的支持度逐步提高;国外公益诉讼制度成熟较早,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上都已经较为完善,在劳动争议处理方面有诸多具体制度可以借鉴。由上可见,我国实行劳动公益诉讼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具体到公益诉讼制度构建方面,本文从起诉主体、受案范围及具体制度等叁个方面进行讨论。在诉讼主体方面,检察院作为国家公权力代表可为劳动公益诉讼,工会作为劳动者权利代表团体同样应予授权;在受案范围上应限定为劳动基准案件;在具体制度方面则应当积极探索不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等制度。以期通过构建劳动公益诉讼制度解决我国司法实践目前所面临的困境。(本文来源于《中国矿业大学》期刊2016-05-20)

杨勇[4](2016)在《劳动公益诉讼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社会转型的发展,劳资关系矛盾日益复杂化,很多纠纷是涉及人数多、波及范围广、影响深远的群体性或集体性案件。很多群体性案件往往不仅涉及当事人的权益,也涉及劳动领域的公共利益,如劳动基准权利等。因此,以私益保障为功能的普通民事诉讼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劳动公共利益的保护,对于社会公正至关重要。劳动公共利益属于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公益诉讼为劳动公共利益的保护提供了一种较佳的模式,可弥补公权力机构的能力不足、可支持权利人、维护公共利益,具有正当性、合理性。故研究劳动公益诉讼制度的功能、机制构造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综合运用了案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规范分析法等法学研究方法。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引言,介绍了选题背景及研究现状,探究建立劳动公益诉讼制度的背景及深层次成因。概括了本文的研究意义、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第二部分,概述。首先是公益诉讼的一般理论,包括历史渊源、概念以及种类等。其次,采用从“一般到特殊”研究方法,在公益诉讼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劳动法相关理论,对“劳动公益诉讼”概念进行界定。最后提出该部分的主要发现:劳动公益诉讼在诉讼体系中具有特殊定位与独特的功能。第叁部分,域外法比较。主要采用法的比较分析方法,对德国、美国、印度等具有代表性国家的公益诉讼进行比较分析,总结公益诉讼的共性与特性。结合我国实际,为我国的劳动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提供借鉴。第四部分,劳动公益诉讼的构造。重点研究劳动公益诉讼作为一类新型的诉讼,在构造上有何特殊性。主要内容是劳动公益诉讼的具体构造,包括诉讼主体、诉权、受案范围、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为我国劳动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提供一定的思路。第五部分,劳动公益诉讼的制度保障。劳动公益诉讼制度作为一种新型的诉讼制度,其复杂性、专业性远远超过普通的民事诉讼制度,基于此问题,本部分就诉讼保障方面与普通的民事诉讼制度进行比较分析。从而提出相应观点:有必要在诉讼费用、专业人员、效率、惩罚性赔偿制度等四个方面为劳动公益诉讼提供制度性保障。本文研究发现:劳动公益诉讼在性质上隶属于民事公益诉讼,其保护的对象为劳动公共利益即不特定多数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利益。劳动公益诉讼制度在客观上弥补了劳动监察制度的缺陷,与劳动监察制度相辅相成,体现了劳动基准的公私双重属性,增加了相关案件的可诉性。劳动公益诉讼在功能上可保护劳动者权利、促进工会履行职责、增加司法机关的司法能动性、推进劳动关系运用的法治化。作为一种新型的诉讼,其在诉讼主体、诉讼范围、举证责任、诉权归属上有不同于传统民事诉讼的构造。(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6-05-18)

符加飞[5](2015)在《我国劳动公益诉讼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劳动权作为一项公民的基本权利,是获得生存权的必要条件,体现着生存、发展、自由和民主的理念。作为一种典型的社会权,劳动权得到了各国宪法的确认,并通过立法、行政、司法等立体全面的法律保障机制予以保护。在各种法律保障机制中,司法作为权利保障的最后一道屏障在对劳动权保护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诉讼程序的保障是劳动争议能够得以公正解决的基石。然而当今社会的诉讼传统往往是私益诉讼,一定组织或公民要想参与到公益诉讼程序,则必然要求其具有公益诉讼的诉权。没有诉权保障的劳动权,只能是停留在纸上的权利,与法治社会的精神和社会现实相背离。因此,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同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引入劳动公益诉讼制度,赋予一定组织或公民个人以公益诉权,打破目前我国法律体系对劳动权救济的瓶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但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公益诉讼发展的必然趋势。劳动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对劳动者的保护,促进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本文通过对理论和现实的探讨和研究,对劳动公益诉讼相关问题的进行了系统阐述,抛砖引玉,以期对我国劳动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有所裨益。(本文来源于《兰州大学》期刊2015-09-01)

宋杰[6](2015)在《我国劳动基准公益诉讼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劳动基准是作为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条件与劳动待遇的最低标准,其保护的是劳动者最基础性的权利。从劳动基准的主体、产生目的以及内容方面都无不体现其自身的公益性,它是对劳动者这一庞大群体的公共利益的维护。但是,在我国违反劳动基准的行为已经屡见不鲜,可惜现行的劳动争议解决制度,无论是协商、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还是民事诉讼对劳动基准争议的处理都显得力不从心,不利于及时、高效、彻底的解决劳动基准争议。劳动者群体公共利益自然无法得到有效维护,最基础的生存发展权也面临着严重的威胁,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谐。鉴于此,笔者尝试在劳动基准争议司法救济程序中导入公益诉讼,从理论分析与司法实践两个方面对劳动基准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建立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构建我国劳动基准公益诉讼制度的具体措施,以期能够有效的保护劳动者的劳动基准权利,维护公共利益。除去结语,论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以近期发生的名校硕士酒店过劳死为切入点,强调越来越多的人用牺牲健康甚至是生命来加班的现象说明我国在劳动基准的执行方面不尽人意。之后,对劳动基准与劳动公益进行了概念的界定,并对劳动基准的法律特征以及公益性进行了简单的阐述,并正式提出构建我国劳动基准公益诉讼制度的设想。第二部分:从叁个方面对劳动基准公益诉讼制度构建的必要性进行了论证。一是,通过分析协商、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存在的不足,进而突出劳动基准公益诉讼可以避免非诉机制保护的乏力。二是,能够有效弥补民事诉讼的保护缺陷,包括可以平衡诉讼双方当事人力量、摆脱“直接利害关系人”的限制以及降低成本等。叁是,从构建劳动基准公益诉讼的意义方面说明其能够切实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第叁、四部分:这两部分论证了劳动基准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建立的可行性。第叁部分是从劳动基准的公益性、当事人适格理论的不断突破、诉之利益的进一步发展以及诉讼信托理论演变中的完善叁个方面寻找理论支撑,而第四部分则是阐述了国内外的立法与司法实践为我国劳动基准公益诉讼的构建提供了借鉴。第五部分:针对劳动基准公益诉讼制度的如何构建提出了相应的具体的措施。劳动基准公益诉讼是公益诉讼制度在解决劳动基准争议方面的适用,具有公益诉讼的共性,但也有其自身的特殊性。笔者从启动主体、受案范围、排除仲裁前置程序、举证责任的分配及设立奖励制度、执行制度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本文来源于《重庆大学》期刊2015-05-01)

陈安民[7](2014)在《我国劳动公益诉讼制度构建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对劳动公益诉讼的主体进行界定,赋予工会和检察机关劳动公益诉权;明确界定劳动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将侵害劳动者就业权、违反劳动法中规定的最低标准的行为以及拖欠劳动者薪酬的行为纳入其中。着重就劳动公益诉讼的保障制度建设进行了探讨,提出了由中级人民法院承担一审公益诉讼案件的观点;根据原告主体设计了合理的举证责任分配机制;在劳动公益诉讼激励制度的设计中,提出了建立诉讼费用的转嫁制度、案外人奖励制度以及律师援助制度的建议;针对法院判决执行难得问题,提出建立劳动公益诉讼的执行保障制度的意见。以期通过上述制度的设立,使得劳动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能够顺利实现并发挥作用。(本文来源于《湖南科技学院学报》期刊2014年12期)

陈安民[8](2013)在《域外劳动公益诉讼制度的考察及借鉴》一文中研究指出劳动公益诉讼制度是维护弱势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新型诉讼方式,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都设置了为维护公益免受侵害的相应诉讼机制。针对现有相关立法和制度的不足,我国应该借鉴域外劳动公益诉讼制度,建立劳动公益诉讼制度,并在公益诉讼中,实现原告的多元化,建立有利于社会特定弱势群体的证明责任分配制度。(本文来源于《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3年06期)

陈安民[9](2013)在《我国确立劳动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从劳动公益诉讼的内涵界定入手,概括劳动公益诉讼的基本特征,并以当前在保护劳动者权益中的不足,包括劳动行政规制能力的有限、劳资协商法律机制的僵滞以及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匮乏等方面,提出提起建立劳动公益诉讼的必要性,分析建立该制度的可行性。(本文来源于《湖南科技学院学报》期刊2013年10期)

周海飞[10](2012)在《我国劳动公益诉讼制度构建的障碍与可行性方案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传统的诉讼模式难以解决现有的法律难题,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和我国学者的理论成果,已然发现劳动公益诉讼将会成为解决劳动争议的有效途径之一。立法上的空白等成为其构建的障碍,针对障碍,笔者进行了可行性方案分析。为维护劳动者的公共利益,应建立与之相匹配的劳动公益诉讼制度,它有利于我国法律体系的发展与完善,更有利于维护广大劳动者权益,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本文来源于《青春岁月》期刊2012年20期)

劳动公益诉讼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济、政治和社会意义十分重大而深远。因此,应当从保护弱势群体利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劳动公益诉讼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范遵国.关于我国劳动公益诉讼制度结构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7

[2].李军.劳动争议公益诉讼:源流、利弊与策论——试论我国劳动争议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J].工会信息.2016

[3].刘浩.我国劳动公益诉讼制度研究[D].中国矿业大学.2016

[4].杨勇.劳动公益诉讼制度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6

[5].符加飞.我国劳动公益诉讼制度研究[D].兰州大学.2015

[6].宋杰.我国劳动基准公益诉讼制度研究[D].重庆大学.2015

[7].陈安民.我国劳动公益诉讼制度构建的思考[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4

[8].陈安民.域外劳动公益诉讼制度的考察及借鉴[J].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

[9].陈安民.我国确立劳动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探讨[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3

[10].周海飞.我国劳动公益诉讼制度构建的障碍与可行性方案分析[J].青春岁月.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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