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执行程序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程序,优先权,制度,船舶,民事,执行人,滞纳金。
执行程序论文文献综述
金江华,李建波,杨欣梁[1](2019)在《执行程序中工人工资优先受偿的间题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民商事案件执行中,被执行人是企业的,往往会遇到该企业涉及的债权人多、债权类型多,被执行人的财产又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时,便涉及参与分配的问题。根据现行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建筑工程承包款、担保物权、税收等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余普通债权按比例进行分配。而(本文来源于《建筑时报》期刊2019-12-05)
郭昌盛[2](2019)在《执行程序中税收优先权的法律适用困境及其化解》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拍卖、变卖产生的税款不得约定由买方承担或者由买方以被执行人的名义承担,该部分税款是为了实现所有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必要费用,应当在分配拍卖、变卖价款前优先清偿。税务机关有权就被执行人拍卖前欠缴的税款在民事执行案件中申请参与分配,但必须满足特定条件,当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清偿所有债权时,应当允许税务机关在执行程序中申请参与分配,但在参与分配过程中税务机关不能行使税收优先权,只能在拍卖、变卖价款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后,从剩余款项中清偿。税款和滞纳金同等管理是税法的一般原则,滞纳金同样具有税收优先权。税收优先权的有无与税务机关是否以及何时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务机关是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无关;由税务机关委托法院代征执行程序中所涉税款对于防止执行程序中的税收流失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来源于《税务与经济》期刊2019年06期)
邢会丽[3](2019)在《论刑民交叉案件中刑事退赔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竞合》一文中研究指出刑事责令退赔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竞合问题是刑民交叉案件中比较棘手的问题,如何处理,法律规定并不明确。责令退赔与民事执行程序的竞合源于责任的竞合。在责任竞合下,被害人应当具有选择权,但由于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执行顺序是责令退赔优先于民事债务,因此,在不存在其他责任主体的情况下,选择责令退赔是当事人和法院的一种理性选择。但考虑到责令退赔的本质仍是民事救济,其本身并不具有排除其他民事救济的优先性,在存在其他民事责任承担主体的情形下,若根据存在刑事责令退赔判决直接终止民事执行程序,对被害人的保护不利,也不符合责令退赔的制度目的,此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分析,若民事执行依据并无撤销原因,应当赋予被害人程序选择权。(本文来源于《法律适用》期刊2019年21期)
朱哲争,张驰[4](2019)在《破产程序下船舶优先权执行程序的中止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破产程序启动后,依照破产法的一般规定,针对破产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根据海商法及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相关规定,船舶优先权的行使应当通过扣押船舶实现,船舶优先权执行程序是海事法院专属管辖的特别程序。法律对破产程序与海事程序的衔接重合部分未有明文规定,以至于法律理论界以及实务界对破产程序下船舶优先权执行程序的中止问题莫衷一是。本文着力研究这一处在真空地带的法律问题,通过对法院观点立场的解读,结合对船舶优先权性质的剖析,两大专门程序的体系分析,借鉴法律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对破产程序下的船舶优先权执行中止问题给出解答。(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29期)
任焕宇[5](2019)在《执行程序中的法律问题与律师的作用》一文中研究指出依法治国是我国的主要方针战略,而执行程序则是尤为重要的法律环节,对于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有着直接影响。文章针对执行程序中的法律问题与律师的作用进行分析,结合执行程序立案情况,从多方面出发,更好的明确执行程序中律师具有的作用,并为实现依法治国提供有力支持。(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7期)
徐萌,杨莹莹[6](2019)在《试论民事执行程序与拒执罪之间的衔接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如何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一直是我国司法改革过程中的一个重点和难点。在多种解决途径的作用下,如何切实达到理想的效果才是真正的目的所在。刑事上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给为解决民事执行问题提供了思路,利用民刑手段相结合的方式以达到切实执行的目的。目前在民事执行程序与拒执罪之间两种解决路径的衔接问题上,立法对此的着墨较少,而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一定的操作困难。从民刑两种解决路径的价值角度出发,对二者的选择与衔接问题进行分析。放眼国外,民刑手段结合的衔接程序如裁定调查开示程序、检察官情报收集制度等对我国民事执行程序与拒执罪之间的衔接问题研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本文来源于《文化学刊》期刊2019年09期)
宫淼,刘哲尔[7](2019)在《关于完善审计执行程序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执行工作中,在对公司法人执行的案件中,时常会有被执行人财产情况无法查明,财产的去向无法查实,公司股东利用有限责任制度规避执行的情况。此时,申请执行人与执行法官虽然有心探明被执行人具体的财产状况,追究规避执行人员的责任,然而由于专业知识有限,执行部门往往难(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09-18)
杜博[8](2019)在《论执行程序中夫妻共同债务的推定》一文中研究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因此,完善执行规范体系、统一法律适用势在必行。2018年以来,随着夫妻债务司法解释中夫妻债务认定规则的变化,出现夫或妻"单方举债"后夫妻共有财产、被执行人配偶财产难以有效强制执行,债权人胜诉权无法充分兑现等新问题,有必要在执行程序中赋予执行实施权推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权能,以适应实体法律的变化。为此,需要打破传统既判力理论和"变更追加法定主义"的知识窠臼,比较执行程序法与婚姻实体法的差异,从中找到配适可能。在充分论证以执行实施权推定的必要性与可能性的前提下,构建执行程序中推定夫妻债务的路径依赖与理论支撑,进而建立相应的夫妻债务推定规则和工作机制。(本文来源于《南宁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5期)
白梅[9](2019)在《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参与分配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当前,我国面临的重要问题为人民法院执行问题,该现象发生的因素较多,致使不能切实对文书进行实施。为对债务等民生问题进行合理公正解决,需对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参与分配制度进行制定,对相关民生问题进行解决,该制度制定在日常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因为我国在分配制度参与方面仍存在较多缺点,导致对法律权威造成影响,进而不能对当事人合法权益进行有效保障。所以,本研究主要围绕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参与分配制度功能、现状和相关改善措施进行论述。(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6期)
李军[10](2019)在《过紧日子!中央国家机关行务实之举》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过“紧日子”要求的务实之举,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印发《中央国家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此规范中央国家机关购买后勤服务工作,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高(本文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期刊2019-08-30)
执行程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司法拍卖、变卖产生的税款不得约定由买方承担或者由买方以被执行人的名义承担,该部分税款是为了实现所有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必要费用,应当在分配拍卖、变卖价款前优先清偿。税务机关有权就被执行人拍卖前欠缴的税款在民事执行案件中申请参与分配,但必须满足特定条件,当被执行人的财产足以清偿所有债权时,应当允许税务机关在执行程序中申请参与分配,但在参与分配过程中税务机关不能行使税收优先权,只能在拍卖、变卖价款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后,从剩余款项中清偿。税款和滞纳金同等管理是税法的一般原则,滞纳金同样具有税收优先权。税收优先权的有无与税务机关是否以及何时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税务机关是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无关;由税务机关委托法院代征执行程序中所涉税款对于防止执行程序中的税收流失具有重要意义。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执行程序论文参考文献
[1].金江华,李建波,杨欣梁.执行程序中工人工资优先受偿的间题探讨[N].建筑时报.2019
[2].郭昌盛.执行程序中税收优先权的法律适用困境及其化解[J].税务与经济.2019
[3].邢会丽.论刑民交叉案件中刑事退赔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的竞合[J].法律适用.2019
[4].朱哲争,张驰.破产程序下船舶优先权执行程序的中止问题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9
[5].任焕宇.执行程序中的法律问题与律师的作用[J].法制博览.2019
[6].徐萌,杨莹莹.试论民事执行程序与拒执罪之间的衔接问题[J].文化学刊.2019
[7].宫淼,刘哲尔.关于完善审计执行程序的思考[N].人民法院报.2019
[8].杜博.论执行程序中夫妻共同债务的推定[J].南宁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9].白梅.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参与分配制度研究[J].法制博览.2019
[10].李军.过紧日子!中央国家机关行务实之举[N].中国政府采购报.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