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ST轻骑达成20多亿元债务和解(论文文献综述)
丁亮亮[1](2020)在《公司治理视角下的大股东利益侵占行为研究 ——以*ST保千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公司治理领域的早期研究主要关注股权分散前提下经理人与所有者之间的利益冲突,随着对资本市场中股权集中情况的逐步认识,股东间的利益冲突问题受到了实务界和理论界越来越多的关注。在公司治理实践中,我国作为新兴的资本市场,出于多种原因,大股东利益侵占事件层出不穷,中小投资者利益受到了严重侵害。在这样的背景下,基于公司治理视角的大股东利益侵占行为研究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文献研究发现,对大股东侵占行为的研究往往以股权分散为隐含假设,聚焦于局部利益侵占问题的治理或个别治理方案的效果评价,对侵占行为的研究缺乏具体性和系统性。因此本文基于完整的公司治理内涵框架,结合现实治理环境和典型案例对大股东侵占行为进行分析,力图能够全面揭示典型案例中大股东侵占行为的发生方式、影响和形成机理,为系统研究大股东侵占行为提供有益思考。*ST保千大股东持续五年的利益侵占行为在资本市场造成了恶劣影响,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这一典型案例的研究具有显着意义。本文首先综述了大股东代理问题、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以及公司治理的相关研究,并在公司治理内涵等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之上确立了本文的研究框架;其次运用模型分析和数据调查研究大股东利益侵占现状,对案例的宏观背景进行一般性分析;最后通过案例研究对*ST保千大股东利益侵占的路径、影响和治理原因进行系统分析。研究发现,*ST保千大股东通过损益转移、资产占用、违规担保及违规披露的方式进行利益侵占,导致了上市公司资产流失、经营恶化及公司价值下降等恶性后果,极大侵害了中小投资者利益。治理原因分析表明,*ST保千存在产权安排问题和治理机制缺陷。一方面,大规模股权质押和公司控制权配置的失衡,破坏了风险与收益的对称性,产权的激励约束功能弱化;另一方面,公司治理机制存在缺陷,法律保护不足和薄弱的外部审计致使监督弱化,以大股东为核心的治理主体通过主导股东大会表决、操控股权激励和独立董事机制设计谋取私利。两个层次的公司治理问题的互动与影响共同型塑了公司治理格局,导致了大股东利益侵占行为。最后,本文基于对大股东利益侵占行为的研究结果,从产权安排和治理机制设计两个层面提出了针对性的完善措施和改进对策。
陈冲[2](2019)在《中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研究 ——以投服中心为研究视角》文中认为我国证券市场构成中,中小投资者占比九成以上,持股市值达半数,却贡献了八成以上的交易额。从绝对值来看,中小投资者数量超2亿,以三人之家的标准计算,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是保护了超2亿中产家庭、超6亿的中产群体利益,对于维护国家稳定、社会和谐也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中小投资者却是最容易受到权利侵害的群体,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立法对于中小投资者保护的目标属于“符号性”目标,是发展资本市场顺带实现的附属性目标;二是立法没有对于中小投资者如何保护做出具体规定,实践中中小投资者寻求保护也处处碰壁;三是长久以来对于资本市场治理以公权力为主导,对于中小投资者也是公权力保护为主,没有发挥权利主体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对于私权利的保护长期处于抑制状态。随着国家设立投服中心作为专门的中小投资者保护机构,通过其公权力背景和市场地位优势,发挥中小投资者的示范、引领作用,唤醒中小投资者权利意识,并联结自上而下的公权保护和自下而上的私权利保护。本文结合我国中小投资者保护现状和投服中心运行的体制机制,探索适合我国资本市场和法治社会发展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本文共七个章节,其中第一章为绪论,主体为五个章节,第七章为结论。绪论部分主要阐述本文选题的背景和研究意义,从文献角度梳理了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概念和法理发展,从投资者保护到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应然性和必要性研究,以及中国证券市场发展与中小投资者保护研究,推演出我国中小投资者保护水平落后的原因在于公权力保护不足、执法激励不足,现有保护体系的不完备推导出需要强化对私权利的保护,并由权利主体行使保护的权利。而由于中小投资者分散化的特征导致个体行使私权利的成本高,因此需要由专业保护机构引领行权:一方面引导投资者以股东身份和投资者身份积极行使防御性权利;另一方面在权利受到人为损害时积极行使救济性权利。进而希望达到的目标是:权利人通过行使自己的权利来维护法律,并通过法律来维护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秩序。第一章为理论基础研究,界定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的范围和概念,区分金融消费者、中小股东、个人投资者及流通股股东等概念,对中小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和金额做出限定。研究私权利的概念、投资者私权利的内涵和特征,论证保护投资者私权利与我国证券市场法治理念的契合。从维护社会稳定、中小投资者私权利易受侵害以及私权利保护制度的缺失角度,论证中小投资者保护应然性的法理逻辑。对于我国证券法实施机制下的行政保护、市场保护和司法保护进行评析,推演出赋予性公权力保护不足和内生性私权利保护必要的法理逻辑,对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制度建设和创新模式做出思考。第二章为机构引领下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制度构建,并研究投服中心作为引领机构的角色和功能定位。目前我国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困境在于:一方面,中小投资者长久以来对于公权保护的倚重、在资本市场中的投机心理及用脚投票、缺乏股东权利和本位意识,导致其缺乏私权利保护的意识;另一方面,中小投资者由于信息弱势、缺乏公司治理的参与能力以及私法救济的专业能力,导致其缺乏私权利保护的能力。破解之道在于通过机构示范引领养成其私权利行使的意识和能力实现事前保护、构建证券民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实现事中保护,以及完善证券民事诉讼实现事后保护的全链条保护模式。同时注重专业引领机构的培养,明确其性质、法律定位、行为模式和监督与激励机制,有序推进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中国新模式探索。最后通过细化对中小投资者权利的各项指标实证分析,以及投服中心对于各项指标提升所发挥的作用,检验我国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实践效果。第三章横向分析各法域中小投资者保护引领机构的组织和行为模式,主要对比了四个法域的投资者保护模式:一是美国ISS引导的股东积极主义、律师主导的私权利行使以及非营利组织对于投资者权利的保护;二是韩国PSPD的行为模式和对于中小投资者保护起到的引领作用;三是台湾地区投保中心的功能与运行机制,及对我国大陆投保中心的启示与反思;四是香港地区证监会、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以及司法规制对中小投资者保护的作用,研究我国在制度建设中可借鉴、可吸收的有益成分。第四章探讨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防御性机制,主要从股东积极主义的角度通过引领示范使中小投资者通过持股行权参与公司治理,从损失防范的角度维护法益。研究公司法和证券法中规定的的法定股东权利和投资者权利,分析中小投资者行权的难点,结合投服中心的示范性行权以及征集代理权等,唤醒和引导中小投资者的股东意识。同时研究投服中心在持股行权和代理行权中的法律和制度障碍,以及选择性行权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投服中心引领行权、示范行权的行为模式提出建议。通过让中小投资者知晓权利、敦促上市公司与中小投资者互动、为中小投资者行权创造制度性条件,并逐步扩展引领机构的行权保护范围,达到进一步提升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目的。第五章探讨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救济性机制,主要通过多元纠纷化解和证券民事诉讼的角度研究中小投资者对于损失填补的法益修复。中小投资者私权利的核心和落脚点是财产权利,相较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小投资者更关注于投资的当下收益与可预期收益,以及一旦发生因人为欺诈产生的损失,如何进行损失弥补。投资者为追求经济利益而入市,最佳的救济性保护是给予受损投资者经济补偿,使之恢复原有经济利益。本章节主要分三个部分:一是证券民事纠纷的ADR机制,讨论投服中心整合现有的调解、仲裁等诉讼外纠纷解决的渠道,以及现有的先行赔付制度,帮助中小投资者获得诉讼外的权利救济;二是证券民事诉讼,从支持诉讼和示范诉讼的角度,结合司法改革中的案件管理和繁简分流制度,研究法院逐渐放开证券民事诉讼管制之后的案件处理方式,寻找集团诉讼的替代模式,让司法发挥其作为权利保障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三是针对证券市场违规行为发生的责任竞合问题,如何保障民事责任优先赔付,进而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落到实处,主要研究罚款罚金回拨制度和建立专项赔偿金的可行性,以及在推行上述机制时投服中心能够发挥的作用,通过制度整合,推进更好的法治。结论部分是对投服中心引领中小投资者保护模式的总结、反思与展望,归纳保护机构从私权利行使维护与私权利保护救济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全链条保护模式,中小投资者公权保护与私权利保护的衔接耦合才是中小投资者权利保护的核心要义。提出四方面建议:一是建立以投资者私权利保护为核心的法律体系;二是破除中小投资者权利救济的制度障碍;三是为中小投资者行权提供制度保障;四是探索投服中心的长足发展,以及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在其他领域推行适用的可尝试性。
李华[3](2017)在《一个回民村镇的人生仪礼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论文以山东地方镇回民为研究对象,尝试运用“一体多元”的理论研究思路,探讨回民人生仪礼问题,对人生旅程中的几个关键节点即出生、出幼、婚姻、丧葬及相关民俗生活进行深描和解析,探索了回民在中国传统文化、伊斯兰教及西方文化的复杂多元生境之中,以适应生存和生活智慧持守着“和而不同、融而不化”的“教门”生活。论文包括绪论、正文、结语三个部分。绪论介绍选题背景及意义、理论框架、研究方法、创新点,关于回族生育、出幼、婚姻、丧葬民俗学术史的研究回顾,对田野资料的使用以及地方镇回民教门话的阐释。第一章介绍“一体多元”背景下的地方镇回民,对地方镇的人文地理经济扫描,考察了当地回族的来源和姓氏,对当地回民社会生活从经济生活、村寺公共事务、教门生活予以描述分析。第二章通过对地方镇回民的生育观和礼俗实践的考察解析,呈现出回民不同汉民的经名符号,其深意在于穆斯林对今后两世吉庆生活的信仰追求,并开启了今世人生之旅。第三章通过对当地回民出幼成长中的教门功课情况的调研,指出人们对于“割礼仪式”的误解,肯定了“清真学堂”的优良传统,解析教门学习的重要性、目的性、内容和形式,基于此促进了回族儿童不忘教门的文化自觉和健康成长。第四章探讨了从“油香亲”到“回汉一家”的地方镇回民婚姻习俗,注重对个案婚姻生活的实录与分析,通过透视婚姻礼俗过程,论述了回民婚俗的功能和特点。回民婚姻是理想与现实合奏的结果。第五章对地方镇回民丧葬习俗加以考察、实录与解读。首先分析了双重文化中的回民丧葬观,解释并描述了一个葬礼仪式过程,探讨了回民丧俗的功能与特点。第六章从回民人生仪礼视角对回民的“一体多元”建构进行文化阐释,揭示回民人生通过今世耕耘追求两世吉庆的意义;对于共同区域生活中的回汉民族的边界和认同予以分析和比较,从回汉民族民俗互动审视回族生活方式的“一体多元”特征并作了探讨,回民在伊斯兰教中国化方面所做的努力和文化实践的意义。论文通过对于回民人生仪礼习俗的考察与探讨,在时间纵轴上作历时性的研究,在地理空间的横向上作共时比较,在民族性方面展开“回-汉”和“回-回”双重比较。结语申述了回民“一体多元”特征,指出民俗生活是动态的连续性社会文化现象,在因地适宜的生存智慧中,回民因其信仰而保持着“和而不同、融而不化”的民族特色,同时在回民“文化自觉”中与汉民等民族同胞“美美与共”。
邓玉玲[4](2017)在《ST凤凰破产重整及其绩效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的数量不断增多,部分上市公司的成长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传统的破产理论认为多数会选择破产清算或者是清算重组,但是传统的破产制度已经不能满足越来越多公司的要求,直到2007年实施现行《破产法》,破产重整使企业的生存成为可能,同时也是资本运作的重要内容。然而实施破产重整也会带来一定的挑战,因为实施的效果不一,重整方式不同和受各种因素的影响,重整的结果也不尽相同,并且大多数重整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并未迎来期待中的发展拐点,而是在短暂的盈利之后,又陷入连续亏损的状态。ST凤凰作为一家航运业,随着各种行业因素及公司大规模扩张等因素的影响,2011至2013年的净利润都为负,公司在2014年实行破产重整。本文即立足于破产重整的未来趋势,针对ST凤凰,对公司的破产重整及其绩效进行研究。首先,破产重整能够摆脱债务危机,摆脱退市的风险,ST凤凰巨额债务,面临退市的风险,通过实施破产重整能够改变公司的债务危机,赢得生存的机会。其次,破产重整的短期绩效明显,长期绩效不明显,在破产重整后的第一年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都表现得很好,对比破产重整前有了很大的提升,但在破产重整后的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公司的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发展能力都不是很好,都表现为一种负增长的状态。再次,破产重整对社会的绩效提升不明显,优质资源不能注入更好的企业,进而导致了优质资源的浪费。最后,破产重整也存着很大的风险,如果破产重整没有顺利进行,不仅会重新面临退市的风险,而且还会增强企业原先实施破产重整的成本,加剧企业的负债,增加了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造成资源浪费。另外,破产重整是依赖于政府的支持,破产重整是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中进行,所以破产重整要在政府的保障下才能顺利进行。本文采用案例分析和理论分析相结合以及实证分析的方法,构建出我国破产重整案例的科学体系,为学术界研究破产重整提供理论参考,同时也可以为高校和科研单位提供依据,从而完善我国的破产重整理论体系,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创新制度提供借鉴;同时也为ST类公司实施破产重整提供经验借鉴以及为政府、各类投资者和经营者提供建议。
周慧[5](2017)在《印度战略文化的现实主义取向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战略文化随着学界对战略研究的范围逐步拓宽进入了研究者的视野,近年来,建构主义研究的兴起以及对东西方文明研究的热潮也带动了对战略文化的深入研究。文化构成因素说明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战略偏好。战略文化具有国家个性特质,不同的国家也具有不同的战略文化。本论文采用科林·格雷(Colin S.Gray)等提出的战略文化因素分析框架,从自然因素、政治因素、社会、文化因素三个方面影响因素分析印度战略文化。从自然因素上看,影响印度战略文化的因素体现出地缘破碎性、河流分割性、大陆封闭性和有限的外界联系性等特点。社会文化因素层面的分析包括印度的种姓制度社会、宗教因素、神话与符号、战略文化经典等方面。政治因素涉及历史经验、政治体制、精英思维与军队组织等四个方面。从这些因素的分析可归纳印度战略文化具有明显的现实主义取向,本研究将其界定为服从等级秩序(Deference to Hierarchy)、战略自主(Strategic Autonomy)和印度中心观(India-center Perspective)的特点。对等级秩序的服从是对社会“固有的秩序”的服从。等级制度的社会观念也影响了印度人对于世界秩序的看法。国际秩序也具有等级制度的特点,是以强国为中心的体系。印度对于现存的体系不会作为挑战者出现,反而对强者表现出极大的尊重。作为大国,印度同样渴望其他国家的尊重与认可。战略自主源自宗教关于个人职责的认知,依靠个体的努力,达到自身解脱是最终的目标。印度教和种姓制度,包括各种姓彼此互不干涉、自存于族群之中等观念均加强了印度人的国民独立意识,增强了印度战略文化的战略自主特点。印度200多年被殖民的历史使其对战略自主格外珍视。印度中心观受印度相对独立的自然环境的影响,社会文化方面,突出体现在曼荼罗思想。曼荼罗体系以征服者为中心,国家间关系以“我”为中心展开,它同时赋予了印度人“天赋我命”的思想。这种大国思想一直遗传下来,成为印度外交的宝贵财富。印度“中心”的位置不仅仅是地理概念上的,更是战略文化概念上的。印度现实主义取向的战略文化在现当代印度对外战略中均有体现。甘地思想的现实主义首先体现在他的服从观念,其次在于甘地对暴力模糊的态度。甘地思想的道德性主要体现在其宗教思想方面,将其作为考底利耶现实主义的对立面,视之为印度战略文化的主流是欠缺的。作为团结发展中国家进行反帝、反殖斗争,不结盟政策尤其道德性的一面,但是,相比较而言,其现实主义的特点更加突出。不结盟政策一方面给印度带来大国荣耀,另一方面,也没能阻止印度从冷战中两个大国获得物质援助。维护国家战略自主,对大国表示一定的尊重和服从,这些都是为了发展自身力量,实现自身的大国地位。印度战略文化现实主义取向的特点影响印度对外战略路径的选择,印度的对外战略选择均围绕实现大国地位展开,以牢固的地区大国地位为出发点,在中美大国博弈中,借重美国等西方大国,与中国保持合作加竞争的“谨慎平衡”,为提升大国地位、实现成为全球大国的目标而积蓄力量。
汪茜[6](2016)在《多个大股东结构下第二大股东的制衡机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过去30年里,一系列研究关注公司股权分散结构下的第一类代理问题一—外部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为了改善这种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人试图通过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治理机制进行治理。当世界范围内的公司不再是分散结构时,研究开始关注第二类代理问题——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控股股东可能利用股东会的控制地位控制代理人的权力,从而有效改善公司所面临的第一类代理问题;但控股股东可能也同时利用公司资源攫取控制权私利,尤其是在控制权大于所有权的情况下。然而,公司的利益冲突问题不仅仅出现在外部股东与管理者之间、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也出现在控股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在第二类代理冲突中,当上市公司除了一个控股股东之外还存在其他大股东时,多个大股东之间的冲突就可能存在。多个大股东结构下,面对控股股东的利益侵占,非控股股东如何发挥监督制衡作用已成为逐渐被关注的焦点。但股权制衡的相关研究在目前还没有统一结论(如相关研究结果有股权制衡改善了公司绩效;股权制衡没有改善公司绩效;股权制衡具有正反两种效果)。股权制衡失效是公司治理中亟待解决的现实难题,基于第二大股东的制衡机理分析是一个可行思路。本研究的中心问题是:第二大股东在与最大股东不存在亲密的关系下,第二大股东对控股股东制衡的作用机理是什么。具体来说,就第二大股东的微观主体而言,第二大股东进行制衡的动因是什么?第二大股东通过何种路径去制衡?第二大股东进行制衡带来了怎样的效果?以期打开复杂股权结构治理的黑箱。本研究的基本思路是:在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研究沿循资料准备与文献挖掘、理论研究、博弈分析、案例研究与实证研究相呼应的研究路径,深入探讨第二大股东的制衡机理。根据研究思路,本研究的章节结构与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绪论。本章主要介绍研究背景和意义,并提出具体研究问题,指明研究对象及界定相关概念,明确研究框架、研究内容、研究目标、可能的创新,提出研究思路及拟采取的研究方案。第二章,理论基础与相关文献综述。本章首先总结了本文所基于的理论基础,分别是控制权理论、股权制衡理论。随后对国内外现有文献进行了梳理和述评。即对大股东与公司治理研究进行系统回顾与评述。具体来说,分别对多个大股东存在的普遍性、股权制衡、大股东关系、第二大股东的治理作用进行回顾。第三章,第二大股东制衡机理研究。本章通过“鄂武商”案例初步探索性分析了第二大股东制衡的动因、路径及制衡效果。第四章,第二大股东的制衡动因研究。本章通过博弈模型分析第二大股东为什么要采取制衡策略,并分析了影响第二大股东制衡的具体因素。第五章,第二大股东的制衡路径研究。本章通过多案例研究分析第二大股东主要是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权力配置影响治理效率作为中间传导机制起作用的。具体来说,第二大股东会通过引入关系股东、派驻董事等路径进行制衡。第六章,第二大股东的制衡效果研究。本章通过实证研究分析第二大股东制衡带来了怎样的影响。具体来说,分析了第二大股东引入关系股东、派驻董事对高管薪酬的业绩敏感性产生了何种影响,以及第二大股东引入关系股东、派驻董事对高管变更的业绩敏感性产生了何种影响。第七章,结论与展望。本章对全文的研究作了系统性总结,提出了相关启示,并指出了论文研究的不足及未来进一步的研究方向。本研究的主要结论是:(1)随着第二大股东的力量不断增强,当第一大股东进行利益侵占时,第二大股东成为能与第一大股东抗衡的重要主体。当第一大股东进行利益侵占时,第二大股东应该采取制衡策略,但是实际上,第二大股东不一定采取制衡行为,因为第二大股东进行制衡还受到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具体来说,第二大股东的制衡意愿主要受到现金流权、投资者法律保护、股权性质的影响,第二大股东的制衡能力主要受到股权比例的影响。(2)第二大股东的制衡路径主要涉及两种:一种是第二大股东引入关系股东,即在监督过程中引入其他的关系股东增强自身实力;第二种是第二大股东占据董事会席位,即第二大股东或是第二大股东与一致性股东积极地派驻董事,使其能在股东大会上体现各自的意愿,增强董事会的监督能力。(3)第二大股东引入关系股东或派驻董事对国有企业的董事会治理效率产生显着影响。第二大股东引入关系股东或派驻董事对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的业绩敏感性的影响如下。在总样本中,第二大股东引入关系股东、派驻董事并没有显着增强高管薪酬的业绩敏感性;当区分公司的股权结构后,在多个大股东结构下,第二大股东引入关系股东显着增强了高管薪酬的业绩敏感性,在单一控股股东结构下,第二大股东引入关系股东与高管薪酬的业绩敏感性不存在显着的相关关系。另外,第二大股东引入关系股东或派驻董事对国有企业高管变更的业绩敏感性的影响如下。在总样本中,第二大股东派驻董事显着增强了高管变更的业绩敏感性,但第二大股东引入关系股东并没有显着增强高管变更的业绩敏感性;当区分公司的股权结构后,在多个大股东结构下,国有企业第二大股东派驻董事显着增强了高管变更的业绩敏感性,在单一控股股东结构下,第二大股东派驻董事与高管变更的业绩敏感性不存在显着的相关关系。与已有文献相比,本研究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在研究问题的视角上,本研究基于大股东之间的关系研究了当第二大股东与最大股东不存在亲密关系时,第二大股东作为制衡主体对第一大股东的制衡作用。以往文献多基于股权结构研究第二至第五甚至第十大股东之和对第一大股东的制衡作用。即将非控股股东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他们对第一大股东的制衡,只有少数文献考虑了股权制衡问题中非控股股东之间的异质性。本研究基于股权制衡失效的事实认为基于第二大股东的制衡分析是一个可行思路。第二,本文构建了第二大股东的制衡机理模型。关于第二大股东的已有研究多直接关注第二大股东对公司绩效的影响或是第二大股东的其他治理效果,而研究第二大股东制衡机理的文献较为鲜见。本研究在这方面作了有益地、补充性地探索。具体分析了第二大股东的制衡动因,并从董事会、股东会层面,深入探讨第二大股东制衡的路径及分析了第二大股东的制衡效果。总之本研究建立了“制衡动因——制衡路径——制衡效果”的机理模型。
刘玉勤[7](2016)在《暂停上市公司扭亏路径选择及效果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愈加严格,其中作为特殊群体的连续亏损的上市公司更加受到关注。本文以沪市A股2009-2014年恢复上市的暂停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探寻暂停上市公司的扭亏路径选择特征,并结合路径选择影响因素系统分析扭亏后续效果,以期为暂停上市公司选择更好的扭亏路径以促进长远发展提供借鉴。本文采用理论研究和案例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在已有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21家样本公司扭亏路径及路径选择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并采用熵权法和财务指标分析法考察样本公司扭亏后续年份的盈余质量,研究结果表明:首先,从样本公司扭亏路径分析,交易安排盈余管理的扭亏手段更受样本公司欢迎,同时,样本公司的扭亏路径选择特征如下:从各扭亏路径采用的频率分析,76%的样本公司在扭亏过程中采用政府补助加速扭亏;从各扭亏路径金额影响程度分析,债务重组对扭亏利润总额贡献最大,占据63%。其次,从扭亏路径选择影响因素分析,由于受管理层面上的政治关联性和国有控股背景的影响,便于有条件的公司采用政府补助和债务重组加速扭亏;同时,在经营资产失去竞争力的情况下,外部合作机会是样本公司进行资产置换实现产业转型的必要条件;第三,从扭亏效果分析,国有控股下的样本公司扭亏后续年份在熵权法运用下的综合得分无太大波动,整体情况好于非国有控股企业。另外,利用资产置换变更主业对扭亏效果显着,也说明了交易安排盈余管理活动对后续业绩影响效果显着;第四,案例分析表明《2012年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对于引导亏损公司挖掘内部发展潜力,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方面起到了成效。为了促进暂停上市公司恢复上市后业绩获得更好的发展,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首先,从扭亏路径及其影响因素分析,使用频率最大的政府补助和扭亏贡献最大的债务重组这两大扭亏路径都有政府的大力支持,所以政府应合理分配掌握的资源,确保政府补贴资金能形成相应的社会效益;其次,从扭亏效果分析,资产置换变更主业对扭亏效果显着,所以亏损企业应以资产置换为契机,实现企业的产业升级。第三,从盈余管理活动对样本公司的成功扭亏以及后续业绩发展角度分析,都未存在负面影响,所以,市场监管政策的制定不应该一味地倾向于否定盈余管理行为,而应有针对性地充分发挥其对经济后果的积极影响。
彭冰[8](2010)在《内幕交易行政处罚案例初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多年来,中国证监会对内幕交易的行政处罚一直是打击内幕交易的主要力量。从1993年至今,中国证监会一共处罚了24起内幕交易。对这些案例的初步分析表明:中国证监会在内幕信息的界定、内幕交易的主体范围、如何认定内部人知悉内幕信息、是否需要认定内部人利用了内幕信息、内幕交易非法所得的计算等方面,积极适用相关法律,补充和完善了法律规定的不足,丰富了我国禁止内幕交易法律制度。当然其中也存在一定的不足需要改进。
杨秋波[9](2008)在《上市公司破产选择行为及其效应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上市公司破产一直是中国证券市场的难题。由于制度缺陷,我国股票市场中存在大量的濒临破产的上市公司难以破产,他们要么进行重组,要么被迫退市到三板市场上,处于生死两难的境地。新企业破产法的颁布实施,给这些公司及其利益相关者带来了很多选择:破产与否的选择、破产时机的选择、破产程序的选择等。不同的选择会带来不同的后果,如果选择错误,不仅会使有挽救价值的企业错失挽救良机或者被清算,也可能使无挽救价值的企业被重整,使重整成为恶意逃债之门,这些都会进一步损害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使整个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低下,证券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功能失效。由于上市公司破产刚刚开始实施,相关制度尚不完善,准破产上市公司进行破产选择时急需理论指导,但国内学术界对此则较少有深入系统的探讨。理论的现实需求的无限扩大与理论的欠缺之间的矛盾将阻碍准破产上市公司出路的正确选择。本文试图解决这一矛盾。具体来讲包括两个方面的研究内容:一是上市公司破产选择的理论研究,对上市公司破产时机及破产程序的选择进行全面的理论分析;二是对上市公司破产选择行为及其效应进行实证研究,并根据研究结论提出自己的政策建议。本文主要站在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角度来探讨准破产上市公司的破产选择问题。考虑到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成,研究中涉及的准破产上市公司主要以国有上市公司为主,其他类型的上市公司暂未涉及。本文的研究分为五个部分,共有七章。第一部分:第1章——引论。在这部分主要提出全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文献综述、主要内容结构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第2章。这部分主要探讨了上市公司破产选择的概念框架。首先对上市公司破产相关概念(破产、财务困境、退市等)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的研究对象——准破产上市公司,并界定准破产上市公司是指达到了启动破产程序法定条件的上市公司,属于财务困境上市公司的一种。从而为下面的理论构建搭建平台;其次对上市公司破产选择假设、选择主体、选择动机、选择效率等作了概念的界定,为下面具体的理论分析做好必要的铺垫。第三部分:第3、4章。上市公司破产选择的理论分析。主要从两方面进行研究:第一,上市公司如何进行破产时机的选择;第二,法院、上市公司及其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如何进行破产程序的选择。第3章论述破产时机的选择。破产时机的选择包括二部分:一是破产与否的选择,二是具体破产时机的选择。破产与否的选择主要指是否提起破产重整,其选择依据在于成本与收益的权衡。文中从谈判成本、代理成本、信息问题、破产成本、上市公司自身因素等方面对破产重整与私下重组进行理论分析,并从代理成本——管理层利益与动机——选择行为这样的路径对中国上市公司是否选择破产重整进行阐述。具体破产时机的选择主要分析了两种破产时机选择方式——策略性破产与延迟破产的选择、破产时机选择影响因素及中国的现实情况。第4章论述了破产程序的选择。论文从三个方面进行研究:一是破产程序选择的理论模型与判断依据;二是破产程序选择中的现实矛盾;三是破产程序选择中的博弈分析。笔者认为当上市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面临着破产清算、和解、重整的选择,这种选择实际上就是企业存续抑或清算的选择。各利益主体在破产程序选择中存在着利益冲突、控制权冲突,最终抉择在于债权人的选择和法院的判决。文中构建了破产程序选择的法官决策模型,指出上市公司存续与清算的判断依据是其经济效率。但经济效率的判断存在价值评估难题,在剖析现有价值评估方法在破产重整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局限性后,笔者提出价值评估难题的解决方案,并对破产程序的选择进行博弈分析。第四部分:第5、6章。上市公司破产选择效应的实证研究。目的是通过中国证券市场的数据和典型案例来对上市公司进行破产选择提供建议和依据。本部分主要进行了两方面的研究:一是破产程序选择效应的研究;二是破产与否的效应研究。第5章对破产程序选择的效应进行经验研究。鉴于我国进入破产法庭程序的上市公司均选择破产重整或和解,因此我们就以这些公司为样本研究其重整和和解的效率,从而来验证这种破产程序选择的结果是否带来效率增进。具体来说先对18家被债权人提起破产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进行描述性统计。然后用事件研究法辅之以财务指标分析法研究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效率。效率评价的依据是投资者是否通过破产重整得到了正常或超额的股票收益率,以及从长远来讲重整是否改善了企业的业绩。本文依次分析破产重整后的累积超额收益率(事件研究法)、相关财务指标在重整前后的走势(财务指标分析法)及上市公司重整后的发展(是否退市、摘帽、反复重整)来检验重整的效率。最后借助于对ST圣方破产和解的案例研究,考察了上市公司破产和解程序的效率。通过对重整与和解的实证研究发现:除了借“壳”重整或借“壳”和解外,其他方式效果并不显着。国内存在大量不具有挽救价值的上市公司滥用重整,反复重整的现象,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整个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因此,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应该是强化破产清算在破产法的地位,避免“坏”企业借破产重组而转嫁负担。第6章对破产与否的效应进行研究。通过破产上市公司破产公告的效应研究和延迟破产的准破产上市公司经营绩效与市场绩效的总体发展趋势的实证检验,对我国准破产上市公司是否选择破产提供现实依据。结果表明,中国上市公司宣布破产公告,基本上不会给上市公司股价带来负面反应,反而会带来正面效应。从市场绩效来看,曾处于破产状态的准破产上市公司的市场绩效远远高于其配对样本,其处于破产状态后3年平均获得184%的收益。而从经营绩效来看,延迟破产的准破产公司在处于破产状态后3年内各项财务指标没有实质性的改善,这些公司仍然处于事实上的破产状态中,经营业绩并没有大的改善。并显着低于同时期、同规模、同行业的配对上市公司。这种矛盾的现象主要在于我国股票市场并不规范,证券市场上理性投资者的力量有限,投资者存在极大投机心理,再加上旧破产制度不适用上市公司,从而产生上市公司不会破产清算的社会预期,反而使濒临破产的上市公司成为炒作的题材,使得股票市价上扬。破产公告助长了投资者的短期行为,增加了市场的不稳定性,甚至造成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扭曲。因此,在目前的情况下,我国一方面应该下大力气规范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引导正确的投资理念。另一方面,准破产上市公司在选择是否破产时,暂时不必要担心破产会给股价带来下跌,上市公司应该在需要破产重整时,及时主动提出破产申请,而不要随意拖延破产,从而丧失最好的拯救时机;拖延或重组对该类上市公司经营业绩起不到挽救的作用。第五部分:第7章——结论与建议。本部分主要归纳了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相应的政策建议及后续研究的建议。论文主要的创新点如下:第一,研究内容新颖。已有的文献主要是从财务预警、产生财务困境的原因及困境后重组绩效角度来研究上市公司困境问题,较少关注困境出现后上市公司的出路选择。本文对该领域进行了尝试性的研究,从破产时机、破产程序两个方面较为全面地研究中国准破产上市公司破产选择行为及其效应问题,为我国准破产上市公司进行出路选择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对策建议。第二,借鉴国外对破产策略选择的研究成果,结合中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沿着代理成本——管理层利益——选择行为的路径分析中国上市公司是否选择破产的问题。得出由于特殊的股权结构与治理结构使得中国国有上市公司控制权掌握在管理层手中,管理层由于控制权等因素的制约一般不愿上市公司破产从而拖延破产,使上市公司失去挽救良机的结论。本文就避免拖延破产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这在国内尚属较新的尝试。第三,利用事件研究法辅之于财务指标分析法对中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效率进行了分析,发现除了借“壳”重整外,其他重整方式效果并不显着,并出现反复重整、最终退市的现象。因此得出国内不具挽救价值的上市公司存在着严重的滥用重整现象的结论,从而提出我国目前应设置适当的过滤程序进行适度“保护”,避免“坏企业借破产重整而转嫁负担”的建议。有一定政策上的贡献。第四,从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分析了借“壳”重整的效率,即,一方面分析借“壳”重整是否提升了企业本身的效率,另一方面分析借“壳”重整是否把资源配置给使用效益较高的投资者和管理者。提出借“壳”重整是一种有社会效率的重整方式。因为其把资源配置给使用效益较高的投资者和管理者。从个体效率而言,借“壳”重整对卖“壳”方来说无个体效率,因为其被置换到壳外,不但起不到挽救的作用,再生的机会也微乎其微。对于借“壳”方而言,以较低的成本获得上市资格,具有个体效率。综合起来,借壳重整在目前壳资源稀缺的情况下是一种较为有效的重整方式。这对目前的重整制度的实施有一定的指导作用。第五,对中国上市公司破产公告的市场效应进行了尝试性的检验。发现中国上市公司宣布破产公告基本上不会给上市公司股价带来负面反应,反而带来正的效应。这种与国外不同的研究结论,为财务困境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证据。
杨秋波[10](2007)在《A股公司破产程序选择效率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运用事件研究法和会计研究法对中国上市公司破产程序选择的效率进行实证分析,发现被债权人申请破产的上市公司无一例外地选择重整或和解,但除了控制权完全转移及主业变更的破产公司即"借壳重整"效果较好外,其他重整方式效果并不理想。不具有重整能力滥用重整、重整效率本身低下、重整方案本身有问题是破产重整效果不理想的主要原因。
二、ST轻骑达成20多亿元债务和解(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ST轻骑达成20多亿元债务和解(论文提纲范文)
(1)公司治理视角下的大股东利益侵占行为研究 ——以*ST保千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大股东代理问题 |
1.2.2 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 |
1.2.3 公司治理 |
1.2.4 文献评述 |
1.3 本文的创新点和研究方法 |
1.3.1 论文创新点 |
1.3.2 论文研究方法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框架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框架 |
2.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公司治理 |
2.1.2 大股东与中小投资者 |
2.1.3 大股东利益侵占与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 |
2.2 理论基础 |
2.2.1 控制权理论 |
2.2.2 委托代理理论 |
2.2.3 信息不对称理论 |
3.我国大股东利益侵占现状与分析 |
3.1 大股东侵占的方式 |
3.2 大股东侵占的演变趋势 |
3.3 大股东侵占的影响 |
3.3.1 损害公司价值 |
3.3.2 侵蚀中小投资者利益 |
3.4 大股东侵占的成因分析 |
3.4.1 股权制衡弱 |
3.4.2 机构投资者治理效应不强 |
3.4.3 董事会缺乏独立性 |
4.*ST保千大股东利益侵占案例研究 |
4.1 *ST保千公司简介 |
4.2 *ST保千大股东侵占的路径 |
4.2.1 损益转移 |
4.2.2 资产占用 |
4.2.3 违规担保 |
4.2.4 违规披露 |
4.3 *ST保千大股东侵占的后果 |
4.3.1 资产流失 |
4.3.2 经营恶化 |
4.3.3 公司价值下降 |
4.3.4 中小投资者权益受损 |
5.*ST保千形成大股东侵占的公司治理分析 |
5.1 产权安排问题 |
5.1.1 大股东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 |
5.1.2 公司控制权配置失衡 |
5.2 治理机制缺陷 |
5.2.1 股东大会治理功能残缺 |
5.2.2 股权激励负向调节 |
5.2.3 法律机制不完善 |
5.2.4 外部审计监督薄弱 |
6.公司治理视角下的大股东利益侵占行为治理对策 |
6.1 完善公司产权结构安排 |
6.2 健全公司治理机制设计 |
致谢 |
参考文献 |
(2)中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研究 ——以投服中心为研究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整理与既有研究评述 |
一、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概念发展 |
二、投资者保护的法理发展 |
三、投资者保护的应然性与必然性 |
四、中小投资者权利保护研究 |
五、我国中小投资者保护水平落后 |
六、公权保护的不足与私权利保护的兴起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及问题意识 |
一、研究目标与研究方法 |
二、拟解决的问题 |
三、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理论研究与概念厘定 |
第一节 中小投资者的范围界定 |
一、投资者与金融消费者之思辨 |
二、中小投资者概念界定 |
第二节 投资者私权利的概念与界定 |
一、私权利与公权力的界定 |
二、投资者私权利的特性 |
三、投资者私权利保护与证券市场法治理念契合 |
第三节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法理逻辑 |
一、中小投资者群体是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
二、中小投资者能力弱势导致利益最易受损 |
三、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制度缺失 |
第四节 公权力保护与对私权利的保护 |
一、行政保护评析 |
二、市场保护评析 |
三、司法保护评析 |
四、对私权利的内生性保护 |
第五节 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制度供给与重构 |
一、制度供给不足 |
二、制度重构 |
第二章 机构引领下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制度构建——兼论投服中心角色定位 |
第一节 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现实困境与难点 |
一、中小投资者缺乏私权利行使意识 |
二、中小投资者缺乏私权利行使能力与激励 |
第二节 机构引领下的私权利行使制度构建 |
一、机构引领下的私权行使意识与能力之养成 |
二、通过示范性行权实现事前保护 |
三、通过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实现事中保护 |
四、通过证券民事诉讼实现事后保护 |
五、通过机构引领破除私权利保护的制度障碍 |
第三节 中证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引领机构的研究 |
一、投服中心的性质与法律定位 |
二、公益性公司的特殊性质研究 |
三、公益性保护机构行为模式研究 |
四、公益性机构的独立性和社会监督 |
五、公益性公司激励机制研究 |
第四节 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效果验证 |
一、评价指标体系 |
二、保护效果实证检验 |
三、提升保护效果的反思与建议 |
第三章 域外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私权利保护模式与引领机构研究 |
第一节 美国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研究 |
一、机构投资者服务公司主导的私权利行使 |
二、律师主导的私权利行使 |
三、非营利组织保护投资者权利 |
第二节 韩国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研究 |
一、投资者保护机构PSPD成立背景与简介 |
二、PSPD行权方式方法 |
三、韩国股东积极主义评析 |
四、PSPD活动独立性保障 |
五、PSPD对中国投服中心的启发 |
第三节 台湾地区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研究 |
一、两地投保机构的法律定位 |
二、台湾地区投保中心主要功能与运行机制 |
三、台湾地区投保中心制度检视与反思 |
四、对我国投服中心发展的启示 |
第四节 香港地区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研究 |
一、回复原状令 |
二、证券民事纠纷调解模式 |
三、落实民事赔偿责任优先 |
四、准司法机构维护市场秩序 |
五、对我国投服中心的借鉴 |
第四章 私权利保护的防御性机制——持股行权与公司治理 |
第一节 公司法意义上的股东积极主义 |
一、何为股东积极主义 |
二、我国践行股东积极主义对于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必要 |
第二节 中小投资者法定权利研究 |
一、中小投资者享有的法定私权利 |
二、公司法赋予的股东权利 |
三、证券法赋予的投资者权利 |
第三节 机构引领的行权研究 |
一、行权原则 |
二、行权方式 |
三、行权困难 |
四、投服中心选择性行权 |
五、机构引领行权的建议 |
第四节 推动中国中小投资者积极行权的思考 |
一、中小投资者充分知悉股东权利 |
二、敦促上市公司与中小投资者互动 |
三、为中小投资者行权创造条件 |
四、扩展引领机构行权保护范围 |
第五章 私权利保护的救济性机制——纠纷化解与民事诉讼 |
第一节 证券民事纠纷中的ADR |
一、ADR模式概述 |
二、证券纠纷调解模式 |
三、证券纠纷仲裁模式 |
四、先行赔付制度 |
五、我国现有ADR模式的短板及建议 |
第二节 证券欺诈纠纷民事诉讼 |
一、我国证券民事诉讼现状 |
二、投服中心推动证券民事诉讼实践 |
第三节 证券支持诉讼研究 |
一、从支持诉讼到证券支持诉讼 |
二、证券支持诉讼的实践难题与思考 |
三、现存证券支持诉讼模式借鉴 |
四、构建证券支持诉讼长效机制的建议 |
第四节 证券示范诉讼研究 |
一、示范诉讼机理研究 |
二、示范诉讼对证券民事诉讼的重要性 |
三、证券示范诉讼的域外参考 |
四、证券示范诉讼机制的构建 |
第五节 责任竞合时民事赔偿优先问题 |
一、责任竞合法理研究 |
二、民事责任优先理论 |
三、现行法律规范的制度安排和实践障碍 |
四、落实证券民事赔偿优先的建议 |
结论 机构引领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的总结与建议 |
一、机构引领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 |
二、完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制度建议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3)一个回民村镇的人生仪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相关研究成果述评 |
三、理论方法与创新点 |
四、田野选点情况与论文结构、内容 |
第一章 一体多元背景下的地方镇回民 |
第一节 回民的形成:“一体多元” |
第二节 走进村落:“先有裴家村,后有沂阳(地方)镇” |
第三节 变迁中的发展:地方镇回民经济、村务、教门生活 |
第二章 出生:今世人生之始 |
第一节 孕育生命:从生育观到礼俗实践 |
第二节 回回名:跟随今后两世的符号 |
第三章 出幼:成长中的功课 |
第一节 少男少女的出幼 |
第二节 清真学堂:薪火相传的回民教育 |
第四章 地方镇回民婚俗:从“油香亲”到回汉一家 |
第一节 理想与现实的合奏:地方镇回民婚姻观及其实践 |
第二节 透视地方镇回民婚姻礼俗 |
第三节 地方镇回民婚俗的功能和特点 |
第五章 地方镇回民丧葬:“回汉交融” |
第一节 双重文化的调适:地方镇回民丧葬观 |
第二节 解析地方镇回民丧葬礼俗 |
第三节 地方镇回民丧俗的功能和特点 |
第六章 一体多元:地方镇回民人生仪礼的文化阐释 |
第一节 回民人生:从多元到一体的建构 |
第二节 边界与认同:地方回民人生仪礼的文化实践意义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ST凤凰破产重整及其绩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1 国外文献综述 |
1.3.2 国内文献综述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2.1 破产重整的概念界定 |
2.2 破产重整理论基础 |
2.2.1 营运价值论 |
2.2.2 社会政策论 |
2.2.3 交易费用理论 |
2.2.4 委托代理理论 |
2.3 破产重整的制度环境 |
2.4 破产重整的现状分析 |
第三章 ST凤凰的基本状况 |
3.1 ST凤凰的企业概况 |
3.1.1 公司发展情况 |
3.1.2 股东持股情况 |
3.2 ST凤凰财务状况由盛转衰的表现 |
3.2.1 自身“造血功能”不足,获利性差 |
3.2.2 资产规模缩水,发展能力萎缩 |
3.2.3 高负债率和低流动性导致风险加大 |
3.3 ST凤凰由盛转衰的原因 |
3.3.1 内部原因 |
3.3.2 外部原因 |
第四章 ST凤凰破产重整案例分析 |
4.1 ST凤凰破产重整的动因 |
4.1.1 ST凤凰的自身重整需求 |
4.1.2 顺航海运参与重整动因 |
4.1.3 母公司的“保凤凰,弃长油” |
4.1.4 地方政府参与重整动因 |
4.2 ST凤凰破产重整的过程 |
4.3 ST凤凰破产重整方案 |
4.3.1 债权分类 |
4.3.2 债权偿付方案 |
4.3.3 经营方案 |
4.4 ST凤凰重整障碍分析 |
4.4.1 国有产权与市场经济的矛盾 |
4.4.2 民营企业家陈德顺的资金压力 |
4.4.3 各利益相关方难以协调 |
第五章 ST凤凰重整的绩效研究 |
5.1 绩效研究 |
5.1.1 市场绩效 |
5.1.2 财务绩效 |
5.2 重整中存在的问题 |
5.2.1 财务状况未根本改善 |
5.2.2 国有资产流失 |
5.2.3 过度依赖政府补助 |
5.2.4 整合风险难以解决 |
第六章 结论及建议 |
6.1 结论 |
6.2 建议 |
6.2.1 慎重选择重组方 |
6.2.2 注重重整的实质 |
6.2.3 政府行为适度引导,顺应市场规律是重整的关键 |
6.2.4 保障债权人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完善上市公司重整制度 |
6.2.5 强化破产清算的地位,避免“坏”企业破坏重整而转嫁负担 |
6.3 研究局限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致谢 |
(5)印度战略文化的现实主义取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问题及研究意义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意义 |
二、相关概念的界定与辨析 |
(一)战略文化 |
(二)印度战略文化 |
三、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四、研究方法、创新点及难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点与难点 |
五、研究框架及基本内容 |
第一章 战略文化理论基础及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战略与战略文化 |
一、战略内涵的演变 |
二、文化在国家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 |
三、从文化到战略文化 |
第二节 战略文化在战略决策中的作用 |
一、国家战略理论演变 |
二、战略文化与战略取向的关系 |
第三节 印度战略文化分析框架 |
一、战略文化分析框架 |
二、印度战略文化的形成及特点 |
三、印度战略文化分析框架 |
第二章 印度战略文化的影响因素 |
第一节 自然因素 |
一、地缘破碎性 |
二、河流分割性 |
三、大陆封闭性 |
四、外界联系性 |
第二节 社会文化因素 |
一、种姓制度 |
二、宗教影响 |
三、神话与符号 |
四、考底利耶《政事论》 |
五、两大史诗与战略文化的相关性 |
第三节 政治因素 |
一、历史经验 |
二、政治体制 |
三、精英思维 |
四、军队组织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印度战略文化现实主义特点 |
第一节 服从等级秩序 |
一、国家社会层面 |
二、地区秩序层面 |
三、国际秩序层面 |
第二节 战略自主 |
一、武力取向 |
二、利己取向 |
三、自主取向 |
第三节 印度中心观 |
一、曼荼罗中心观 |
二、地区中心战略 |
三、大国中心战略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现当代印度战略文化的主要体现 |
第一节 非暴力不合作思想的现实主义取向 |
一、甘地思想的宗教基础 |
二、非暴力思想中的暴力观念 |
三、甘地思想的现实主义特征 |
第二节 不结盟外交政策的现实主义取向 |
一、不结盟外交政策的起源 |
二、不结盟外交政策的现实主义取向 |
第三节 印度洋战略中心观 |
一、印度洋的战略地位 |
二、印度之印度洋战略中心观 |
三、大国的印度洋战略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战略文化下印度对外战略路径选择 |
第一节 印度战略文化影响下的地区关系 |
一、印度战略文化下的印巴关系 |
二、印度战略文化下印度与南亚小国的关系 |
第二节 印度战略文化影响下的大国关系 |
一、印度对美国的大国外交战略 |
二、印度对日本的大国外交战略 |
第三节 印度战略文化影响下的中印关系 |
一、独立初期的中印关系 |
二、中印关系破裂 |
三、边界战争后的冷和平 |
四、中印和解与印度拥核 |
五、莫迪大国外交下的中印关系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多个大股东结构下第二大股东的制衡机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对象与概念界定 |
1.3.1 公司治理 |
1.3.2 大股东 |
1.3.3 股权制衡 |
1.4 研究框架、研究内容、研究目标及特色所在 |
1.4.1 研究内容框架 |
1.4.2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3 研究目标 |
1.4.4 研究的创新点 |
1.5 研究思路 |
1.6 拟采取的研究方案 |
1.6.1 研究方法 |
1.6.2 研究的技术路线 |
1.7 本章小结 |
2 理论基础与相关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委托代理理论 |
2.1.2 控制权理论 |
2.2 关于大股东治理的文献综述 |
2.2.1 多个大股东存在的普遍性 |
2.2.2 股权制衡研究 |
2.2.3 股权制衡失效研究 |
2.2.4 第二大股东的治理作用研究 |
2.3 文献述评 |
2.4 本章小结 |
3 “鄂武商控制权之争”的案例解析 |
3.1 问题提出 |
3.2 分析框架建构 |
3.2.1 背景解析:股权分置后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
3.2.2 问题解构:股权制衡的“F-P-P”框架分析 |
3.2.3 策略集合:基于控制权市场的第二大股东行为路径 |
3.3 研究设计与案例简介 |
3.3.1 研究方法 |
3.3.2 案例介绍 |
3.4 案例分析与讨论 |
3.4.1 触发第二大股东争夺公司控制权的诱因分析 |
3.4.2 第二大股东争夺控制权的路径 |
3.4.3 第二大股东争夺控制权的实际影晌 |
3.5 研究对策与建议 |
3.6 本章小结 |
4 多个大股东结构下第二大股东的制衡动因分析 |
4.1 文献回顾 |
4.1.1 多个大股东存在的现象 |
4.1.2 多个大股东结构下第二大股东的重要性 |
4.2 两大股东的博弈推导 |
4.2.1 基本假定 |
4.2.2 两大股东选择行动的情况 |
4.3 第二大股东制衡的影响因素分析 |
4.3.1 第二大股东制衡意愿分析 |
4.3.2 第二大股东制衡能力分析 |
4.4 相关建议 |
4.5 本章小结 |
5 第二大股东进行监督制衡的路径分析 |
5.1 问题提出 |
5.2 相关文献回顾 |
5.2.1 第二大股东进行制衡的或然性 |
5.2.2 第二大股东进行制衡的路径选择 |
5.3 研究方法 |
5.3.1 案例选择 |
5.3.2 资料来源 |
5.4 案例分析与讨论 |
5.4.1 第一组案例分析 |
5.4.2 第二组案例分析 |
5.4.3 案例组间对比分析 |
5.5 研究结论、启发与展望 |
5.5.1 结论 |
5.5.2 实践启发 |
5.5.3 研究展望 |
5.6 本章小结 |
6 第二大股东的制衡效果研究 |
6.1 国有企业高管薪酬视角下第二大股东如何制衡:第二大股东引入关系股东、派驻董事 |
6.1.1 文献综述与假设 |
6.1.2 研究设计 |
6.1.3 实证研究结果与分析 |
6.1.4 研究结论与启示 |
6.2 国有企业高管变更视角下第二大股东如何制衡:第二大股东引入关系股东、派驻董事 |
6.2.1 文献综述与假设 |
6.2.2 研究设计 |
6.2.3 实证研究结果与分析 |
6.2.4 相关启示 |
6.3 本章小结 |
7 研究结论与未来展望 |
7.1 结论 |
7.2 实践启示 |
7.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7)暂停上市公司扭亏路径选择及效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创新点 |
第2章 制度背景及理论基础 |
2.1 制度背景概述 |
2.2 盈余管理相关理论 |
2.2.1 盈余管理的界定 |
2.2.2 暂停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产生的动机 |
2.2.3 扭亏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常用手段 |
2.3 上市公司扭亏路径选择的影响因素 |
2.3.1 管理层政治关联性 |
2.3.2 企业产权属性 |
2.3.3 资本结构 |
2.3.4 其他因素 |
第3章 暂停上市公司扭亏路径研究 |
3.1 样本公司背景介绍 |
3.1.1 基本信息概述 |
3.1.2 财务特征分析 |
3.2 暂停上市公司扭亏路径选择特点 |
3.2.1 亏损原因概述 |
3.2.2 扭亏路径分析 |
3.2.3 暂停上市公司扭亏路径选择特点分析 |
3.3 暂停上市公司扭亏案例分析 |
3.3.1 ST宏盛扭亏案例分析 |
3.3.2 ST三联扭亏案例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扭亏路径选择影响因素研究 |
4.1 影响因素理论分析 |
4.2 影响因素样本公司分析 |
4.3 总结分析 |
第5章 暂停上市公司扭亏效果分析 |
5.1 扭亏效果评价方法 |
5.1.1 熵权法原理 |
5.1.2 熵权评价模型的EXCEL实现 |
5.2 2009-2012 年恢复上市的样本公司扭亏效果分析 |
5.2.1 综合得分情况 |
5.2.2 具体扭亏效果分析 |
5.3 2013 年和2014年恢复上市的样本公司扭亏效果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研究结论及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建议 |
6.2.1 规范政府职能 |
6.2.2 以资产置换为契机实现产业升级 |
6.2.3 政策的制定应肯定盈余管理对经济后果的积极影响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内幕交易行政处罚案例初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概述 |
(一)禁止内幕交易的法律渊源 |
(二)中国证监会对内幕交易的行政处罚案例 |
二、内幕信息 |
(一)内幕信息的种类 |
1.《证券法》第75条没有明确列举的信息种类能否被认定为内幕信息? |
2.“老鼠仓”案件和“抢帽子交易”案件中是否涉及内幕信息? |
3. 市场流言是否构成内幕信息? |
(二)重要性 |
(三)未公开性 |
三、内幕交易的主体范围 |
(一)法条规定 |
(二)典型的内幕交易者 |
(三)非典型的内幕交易者 |
1. 上市公司 |
2. 收购人 |
3. 亲属 |
4. 道听途说者 |
四、内幕交易行为的客观方面 |
(一)知悉内幕信息 |
(二)利用 |
五、违法所得的计算 |
(一)是否需要区分市场因素 |
(二)不应被界定为内幕交易的交易 |
(三)避免损失型的交易 |
六、结论 |
1.内幕信息 |
2.内幕交易的主体范围 |
3.内幕交易的客观方面 |
4.违法所得的计算 |
(9)上市公司破产选择行为及其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文献综述 |
1.3.2 国内文献综述 |
1.4 主要内容与结构 |
1.5 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
1.5.1 研究对象 |
1.5.2 研究方法 |
2. 上市公司破产选择的概念框架 |
2.1 上市公司破产的相关概念 |
2.2 上市公司破产选择的前提 |
2.3 上市公司破产选择的主体 |
2.4 上市公司破产选择的动机 |
2.5 上市公司破产选择的内容 |
2.6 上市公司破产选择的效率 |
3. 上市公司破产时机的选择 |
3.1 上市公司破产与否的选择 |
3.1.1 信息披露问题 |
3.1.2 谈判成本与合作问题 |
3.1.3 破产成本 |
3.1.4 代理问题 |
3.1.5 上市公司自身因素 |
3.1.6 中国的现实情况分析 |
3.2 上市公司破产具体时机的选择 |
3.2.1 破产时机选择的重要性 |
3.2.2 破产时机选择的影响因素分析 |
3.2.3 中国的现实情况分析 |
4. 上市公司破产程序的选择 |
4.1 破产程序选择的理论模型与判断依据 |
4.1.1 破产清算与重整的法官决策模型 |
4.1.2 企业存续与否的判断依据 |
4.2 破产程序选择的现实矛盾 |
4.2.1 破产中的利益冲突 |
4.2.2 破产中的控制权冲突 |
4.2.3 破产中的价值评估 |
4.3 破产程序选择时的博弈分析 |
4.3.1 破产程序中的博弈类型 |
4.3.2 债务企业与债权人的博弈分析 |
5. 上市公司破产程序选择的效应研究 |
5.1 破产重整效率的实证分析 |
5.1.1 文献回顾 |
5.1.2 研究设计及数据来源 |
5.1.3 样本的描述性统计 |
5.1.4 实证检验及分析 |
5.1.5 主要结论 |
5.2 破产和解效率的案例研究 |
5.2.1 引言 |
5.2.2 案例的基本情况 |
5.2.3 案例分析 |
5.2.4 研究结论 |
6. 上市公司破产与否的效应研究 |
6.1 破产公告的市场效应 |
6.1.1 文献综述 |
6.1.2 研究假设 |
6.1.3 样本的选取及研究方法 |
6.1.4 实证结果 |
6.2 延迟破产的准破产上市公司的市场及经营绩效研究 |
6.2.1 准破产公司“破产”前后财务指标变动分析 |
6.2.2 准破产公司“破产”前后与配对公司经营绩效与市场绩效比较 |
7. 结论与建议 |
7.1 本文的主要结论 |
7.2 主要政策建议 |
7.2.1 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代理成本防止内部人拖延破产 |
7.2.2 强化破产清算的地位避免“坏”企业借破产重整而转嫁负担 |
7.2.3 投资者理念创新及风险观念培育 |
7.2.4 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完善市场法制环境 |
7.2.5 加快破产法司法解释与配套措施的制定 |
7.2.6 制定破产会计制度完善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制度 |
7.3 本文的局限性以及未来拓展方向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10)A股公司破产程序选择效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 理论分析 |
二、 文献回顾 |
三、 研究设计及研究结果分析 |
(一) 事件研究法 |
(二) 会计研究法 |
四、 结论 |
四、ST轻骑达成20多亿元债务和解(论文参考文献)
- [1]公司治理视角下的大股东利益侵占行为研究 ——以*ST保千为例[D]. 丁亮亮. 兰州交通大学, 2020(01)
- [2]中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研究 ——以投服中心为研究视角[D]. 陈冲.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3]一个回民村镇的人生仪礼研究[D]. 李华. 山东大学, 2017(05)
- [4]ST凤凰破产重整及其绩效研究[D]. 邓玉玲. 广东工业大学, 2017(02)
- [5]印度战略文化的现实主义取向研究[D]. 周慧. 外交学院, 2017(09)
- [6]多个大股东结构下第二大股东的制衡机理研究[D]. 汪茜. 浙江工商大学, 2016(01)
- [7]暂停上市公司扭亏路径选择及效果研究[D]. 刘玉勤.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016(04)
- [8]内幕交易行政处罚案例初步研究[J]. 彭冰. 证券法苑, 2010(02)
- [9]上市公司破产选择行为及其效应研究[D]. 杨秋波. 西南财经大学, 2008(11)
- [10]A股公司破产程序选择效率研究[J]. 杨秋波. 审计与经济研究, 20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