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意志自由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意志,自由,道德,人工智能,哲学,因果,康德。
意志自由论文文献综述
王耀彬[1](2019)在《刑法上的自由意志与自由意志中的AI——基于现代泛心论的分析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自由意志作为刑事责任的根基是AI刑事主体资格论争的关键要素,对其内涵的界定颇为重要,轻视或忽略对其论证均不利于学说的自洽。借鉴依靠量子力学再度兴盛的现代泛心论,合成物粒子含有自由意志属性。刑法上的自由意志包括自主选择能力与反省控制能力两项内容,自主选择能力与深度学习能力相对应,反省控制能力与理性能力不谋而合。未能自主创设算法的初级阶段的弱AI实体不具备上述要素,无法成为刑事主体;类人工智能实体具备相应程度的深度学习能力与理性能力,拥有刑法评价意义上的自由意志,具备成为刑事主体的关键要件。(本文来源于《浙江社会科学》期刊2019年12期)
刘清平[2](2019)在《法哲学视野下的自由意志、自主责任和法律刑罚》一文中研究指出西方学界长期以来恪守自由与必然的二元对立架构,导致了种种扭曲,也一直未能揭示自由意志、自主责任和法律刑罚的内在关联。其实,只要抓住趋善避恶的人性逻辑这一关键,我们就不难在自由与必然的两位一体中发现这种内在关联的深层机制:既然犯罪人是为了达成自己意欲的善才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从事犯罪行为的,那么,无论内外各种因果链条对他们的自由意志产生了怎样的决定性影响,犯罪人对于这些行为造成的严重侵害都理应承担自主责任并接受法律惩罚。(本文来源于《江苏社会科学》期刊2019年06期)
刘清平[3](2019)在《自由意志何以必要?——析里贝特的成功实验和自败解释》一文中研究指出里贝特在解释自己的实验结果时,忽视了自己事先给出的实验指令引起的受试者需要的决定性效应,只注意到了受试者大脑神经活动与自觉行为意愿在时间上的先后次序,结果得出了"自觉意志不会启动自愿行为"的自败结论。但从哲理角度深入分析会发现,他的实验不仅成功地揭示了自由意志的启动效应,而且表明了自由意志对于人生在世既是真实存在的,又是必不可少的,甚至还可以进一步启发我们探究人类意识的起源和构成问题。(本文来源于《兰州学刊》期刊2019年12期)
韩水法[4](2019)在《人工智能时代的自由意志》一文中研究指出自由意志乃是人工智能时代的科学和技术所带来的一系列棘手难题之中的硬核,人类在这个时代所面临的考验最终都会还原或归结为对其自由意志的挑战。李贝特的自由意志实验和海恩斯等人的后续研究表明:自由意志乃是意识的一个主要特征,意识活动的生物基础可以从各个不同角度和层面来观察和研究。但在大脑、意识和周围环境这样一个盘根错节的多重复杂关系中,李贝特式的有限的、因果关联并不明确的实验并不能得出否定自由意志的一般性结论。在今天,人工智能、基因工程和脑—机接口等科学和技术不仅改变了自由意志的基础,亦改变了自由意志的外在环境,因此现行的自由意志主张和理论受到了更加剧烈和多方面的冲击,这势必侵蚀现行社会秩序、政治和道德规范的基础,而人类自由意志的前景亦变得更不确定。有鉴于此,更深刻地认识人类自由意志的核心地位及其重要性,深入和全面地研究这些挑战,探讨应对的策略,乃是一项迫切的综合性的学术任务。(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战线》期刊2019年11期)
张佳祺,魏全凤[5](2019)在《宿命时空旅行中的人物自由意志——析华裔科幻作家姜峰楠小说《商人与炼金术士之门》》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从哲学角度出发,分析了美国华裔科幻作家特德·姜的小说《商人与炼金术士之门》中人物的自由意志。本文首先介绍了小说独特的穿越叙事结构及宿命的时空旅行主题,其次在对自由意志理论发展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分析人物的宿命结局,探究自由意志在人生轨迹中所起的作用,并激励读者思考其小说丰富哲学内涵的现实意义。(本文来源于《华文文学评论》期刊2019年00期)
刘金山[6](2019)在《扩展的自由意志辩护及其内在局限》一文中研究指出扩展的自由意志辩护是彼得·范·英瓦根为应对"恶的证据问题"而构造的一个论辩,"堕落的故事"是该论辩的核心内容,范·英瓦根认为这个论辩可以一并解释现实世界中存在的各类恶。可以发现,扩展的自由意志辩护面临着叁方面的疑难:无法说服无神论者、无法说服不可知论者、无法为某些特定的恶提供令人信服的说明。进一步,我们认为,"故事的相对性"问题是扩展的自由意志辩护的内在局限,这个问题内含在该辩护的"就人们所知为真"条件中,如果突破此局限,这个辩护会成为一种神义论。(本文来源于《宗教与哲学》期刊2019年00期)
彭文华[7](2019)在《自由意志、道德代理与智能代理——兼论人工智能犯罪主体资格之生成》一文中研究指出自由意志和道德理性是获得犯罪主体资格的条件,乃为确立刑法人类中心主义量身定做的。自由意志论属于唯心主义认识论的范畴,是先验而非社会实践的结果。法人意识既不是代理人意识,也不是独立的集体意识。道德代理是法人取得犯罪主体资格的基础。雇主责任原则通过"使法人受益"限定法人的意识和道德理性范畴,赋予法人道德代理资质。智能代理是指具有自主学习能力并能够采取自主行动的智能软件系统。智能代理是人工智能获得犯罪主体资格的条件。神经科学的发展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为人工智能实现"小数据、大任务"的表征特征奠定了基础,也使人工智能取得犯罪主体资格成为可能。现在探讨人工智能的犯罪主体资格有其必要性。(本文来源于《法学》期刊2019年10期)
薛吕[8](2019)在《康德道德哲学中道德律和自由意志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康德在他的道德哲学中对道德律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回答了关于何为道德律、自由意志、道德律之所以可能的前提等问题,并将自律的原则作为他的最高原则,在实践理性批判中确定了自由意志在人们日常道德行为中的重要地位。有理性者在道德生活方面是自律的,是出于意志的自由而为自己立法,而不是出于其他的诸如感性的欲望等,保持了自由意志的一贯性而不变质。这样,将道德律纯粹地作为自身行为的准则和动机,使自己的行为成为一条普遍的法则,进而意识到自身的存在和崇高性。有理性者在日常的道德生活中应当按照道德律及自律的原则去行动,这样使得自由意志得以保持而不沦为其他目的性的工具,行动主体也会意识到自身的人格与尊严。(本文来源于《知与行》期刊2019年05期)
马翰林[9](2019)在《道德增强的伦理探析——自由意志的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道德生物增强(MB)设想通过生理改造提高接受者的道德认知能力,获得特定的道德目的。从生物保守主义出发,对该思潮的一个主要批评是MB会削弱人类的"作恶的自由",但"作恶的自由"相比于"可供取舍的选择可能性(AP)"而言说服力更差,这让MB的批评者一度陷入被动。但即便面对来自使用AP的反驳,MB的支持者依然可以通过坚守相容论的立场而立于不败之地。我们将试图从丹尼特的意识表征进化理论入手,提出一种新的道德生物保守主义视角,指出MB的支持者会陷入"MB无用论"同"废除人类直接意识控制的道德意义"的悖论之中。(本文来源于《自然辩证法研究》期刊2019年09期)
宋尚玮[10](2019)在《论自由意志并非道德责任的必要条件》一文中研究指出传统哲学观认为,自由意志是道德责任的必要条件,没有自由意志就没有道德责任。但对二者的概念分析却表明,在某些情境下,自由意志并非道德责任的必要条件,实验哲学研究为这一观点的合理性提供了佐证,而道德演化论则阐释了自由意志不足以成为道德责任之必要条件的缘由。(本文来源于《哲学分析》期刊2019年04期)
意志自由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西方学界长期以来恪守自由与必然的二元对立架构,导致了种种扭曲,也一直未能揭示自由意志、自主责任和法律刑罚的内在关联。其实,只要抓住趋善避恶的人性逻辑这一关键,我们就不难在自由与必然的两位一体中发现这种内在关联的深层机制:既然犯罪人是为了达成自己意欲的善才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从事犯罪行为的,那么,无论内外各种因果链条对他们的自由意志产生了怎样的决定性影响,犯罪人对于这些行为造成的严重侵害都理应承担自主责任并接受法律惩罚。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意志自由论文参考文献
[1].王耀彬.刑法上的自由意志与自由意志中的AI——基于现代泛心论的分析视角[J].浙江社会科学.2019
[2].刘清平.法哲学视野下的自由意志、自主责任和法律刑罚[J].江苏社会科学.2019
[3].刘清平.自由意志何以必要?——析里贝特的成功实验和自败解释[J].兰州学刊.2019
[4].韩水法.人工智能时代的自由意志[J].社会科学战线.2019
[5].张佳祺,魏全凤.宿命时空旅行中的人物自由意志——析华裔科幻作家姜峰楠小说《商人与炼金术士之门》[J].华文文学评论.2019
[6].刘金山.扩展的自由意志辩护及其内在局限[J].宗教与哲学.2019
[7].彭文华.自由意志、道德代理与智能代理——兼论人工智能犯罪主体资格之生成[J].法学.2019
[8].薛吕.康德道德哲学中道德律和自由意志研究[J].知与行.2019
[9].马翰林.道德增强的伦理探析——自由意志的视角[J].自然辩证法研究.2019
[10].宋尚玮.论自由意志并非道德责任的必要条件[J].哲学分析.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