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论文_胡社英,人民银行山西省永济市支行

导读:本文包含了集资诈骗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无期徒刑,诈骗案,房地产开发,威远。

集资诈骗论文文献综述

胡社英,人民银行山西省永济市支行[1](2019)在《非法集资案件多发根源及民间投资引导》一文中研究指出引言:伴随着涉案人隐匿或出逃,近年来某市非法集资案件接连浮出水面,金额大、涉及面广、受害人数众多。某市人民法院审结的被告单位永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人苗某犯集资诈骗案,涉案金额达853,016,480元,大部分中小投资者血本无归。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和民(本文来源于《山西经济日报》期刊2019-12-27)

夏天[2](2019)在《“赢基系”涉集资诈骗案择期宣判》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昨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上海赢基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赢基公司)、被告人王某等8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公诉机关(本文来源于《上海法治报》期刊2019-12-06)

赵兴武,周阳[3](2019)在《曹斌铭犯集资诈骗罪一审被判无期》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南京11月26日电 (记者 赵兴武 通讯员 周 阳)今天,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曹斌铭集资诈骗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曹斌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依法处置后,按比例返还集资参(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9-11-27)

严伟青,陈静[4](2019)在《集资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反思、质疑与出路》一文中研究指出司法实践中,对集资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采推定方式。而此种推定存在较大的逻辑纰漏和论证缺陷。因此,根据行为与责任同时存在、行为与故意同时存在,本文建议司法机关在认定集资诈骗罪主观方面的"非法占有目的"时,综合考量客观行为结果,不允许存在排除因素。同时,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建议在基于结果进行认定的同时,兼顾行为对非法占有目的的推定作用;在基于正面证据进行论证的同时允许反证推翻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33期)

任震宇[5](2019)在《警惕疯狂“炒鞋”背后的法律风险》一文中研究指出日前,《中国消费者报》对“炒鞋”现象进行了深入报道 (详见《中国消费者报》10月21日1版《地下炒鞋市场的灰色 “生意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也下发了以《警惕“炒鞋”热潮 防范金融风险》为主题的金融简报,指出“炒鞋”平台实为击鼓传花式资本游戏,提醒(本文来源于《中国消费者报》期刊2019-11-01)

颜金梅,蔡祥元[6](2019)在《我市首例集资诈骗案破获 涉案金额达754万》一文中研究指出时报讯(记者 颜金梅 通讯员 蔡祥元)近期,海东市互助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和刑警大队经过近一年的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了全市首例集资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涉案金额高达754余万元。2018年10月13日,互助县威远镇居民曾玉某到互助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本文来源于《海东时报》期刊2019-09-18)

姚子晨[7](2019)在《探究刑法规范合理性视角中的集资诈骗罪》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以下内容立足于我国刑法角度,分析了集资诈骗罪的相关概念,研究了集资诈骗的构成要素,希望以下内容的论述可以推动我国法律逐渐完善,发挥其稳定社会,保护人民利益的作用。(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6期)

杨尚琳,刘柏仪,于平平[8](2019)在《集资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司法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集资诈骗罪属于金融领域的犯罪,相比其他财产类犯罪中的心理要素有较大差异,即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因此,要准确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在这一心理状态下进行一系列集资活动,需要我们准确理解该罪的主观方面即"非法占有目的"。因此,文章从集资诈骗罪的主观方面的争议着手,旨在解决司法实践中在认定这个要素时产生的种种问题。(本文来源于《企业科技与发展》期刊2019年09期)

李军,余涵,秦艺菡[9](2019)在《“私募基金型”集资诈骗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2016年2月5日,随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 5公告"的一声令下,全国私募基金管理人陆续进行了管理人登记,一时间管理人数量剧增,显示出一片繁荣的景象。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打着私募基金"幌子"的公司,便逐渐浮出了水面。2017、2018年便接连曝出基金公司资金链断裂、老总跑路、投资者上访的事件。本文从"私募基金型"集资诈骗中"非法占有的目的"着手,探讨、研究该类型犯罪目的的认定。(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5期)

徐伟竞,刘文新[10](2019)在《以“生态农业”为幌子搞传销》一文中研究指出重庆市苗龙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苗龙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小平及其同伙王汉敏、庹大洋等12人,以传销手段攫取加盟费3.6亿元,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集资诈骗罪。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按重罪集资诈骗罪论处,终审判处被告人陈小平无期徒刑,没收非法所得(本文来源于《中国消费者报》期刊2019-08-20)

集资诈骗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报讯 昨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上海赢基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赢基公司)、被告人王某等8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公诉机关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集资诈骗论文参考文献

[1].胡社英,人民银行山西省永济市支行.非法集资案件多发根源及民间投资引导[N].山西经济日报.2019

[2].夏天.“赢基系”涉集资诈骗案择期宣判[N].上海法治报.2019

[3].赵兴武,周阳.曹斌铭犯集资诈骗罪一审被判无期[N].人民法院报.2019

[4].严伟青,陈静.集资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反思、质疑与出路[J].法制与社会.2019

[5].任震宇.警惕疯狂“炒鞋”背后的法律风险[N].中国消费者报.2019

[6].颜金梅,蔡祥元.我市首例集资诈骗案破获涉案金额达754万[N].海东时报.2019

[7].姚子晨.探究刑法规范合理性视角中的集资诈骗罪[J].法制博览.2019

[8].杨尚琳,刘柏仪,于平平.集资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司法认定[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9

[9].李军,余涵,秦艺菡.“私募基金型”集资诈骗犯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J].法制博览.2019

[10].徐伟竞,刘文新.以“生态农业”为幌子搞传销[N].中国消费者报.2019

论文知识图

为“东阳富姐”吴英涉嫌集资诈骗案...集资诈骗犯罪和普通诈骗犯罪统计...~20178月我国集资诈骗类案...宋平赵汗青法院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理由统计图法院认定的被告人资金使用情况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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