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市530001
摘要:建筑工程施工是一项高危性行业,近年来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既科学又便于操作的监督模式是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的主流。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避免不了会受到各种干扰,这些不安全因素使得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成为了重中之重。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模式;程序化
引言
建筑施工作为高危行业,其动态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近年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指明了方向,然而原来固有的“重质量轻安全”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的要求。如何切实转变安全监督的现状,探索一套既科学又便于操作的监督模式是摆在安全理论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为此,必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指导方针,编制出一套较为完善的程序化监督模式方案,依法规范施工、监理“两个主体”的实体安全和安全行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最大限度达到本质安全,使安全监督员在安全监督过程中有章可循。安全监督程序方案,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导则、规范以及检查标准为依据,以多年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实践为依托编制而成,务求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应用规范准确,使用标准明了,求真务实,简明扼要,具可操作性。其目的在于统一各级安全监督机构的检查标准和方法、方式,规范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提高监督人员的工作能力及执法水平。
1安全监督程序化模式的特点
安全监督程序化模式的特点主要有两点,即双随机和三透明。“双随机”是指在施工安全监督检查中采用随机抽取监督执法人员、随机抽取监督执法项目,在施工安全监督检查中做到执法人员和受检项目“双随机”。“三透明”是指将执法人员监督检查处理的情况通过互联网实时上传,向相关工程项目责任主体人员全面公开,并接受本部门的工作人员、分管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纪检部门的抽查监督。对建筑工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各个环节的负责人进行动态监督。安全监督程序化模式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施工与监督两大主体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最大限度达到建筑工程的本质安全。在监督过程中,对重点检查的部位进行动态监督,增加监督工作的透明度,使安全监督工作向制度化、程序化方向发展。安全是建筑企业永恒不变的主题,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牢记“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的准则。
2安全监督准备阶段
2.1安全监督机构对论证、审查手续不齐全的安
全资料须出具《收件回执》,列明不符合备案要求原因;手续齐全的,同意备案并由安全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填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通知书》、《工程项目安全责任书》,确定工程安全监督责任人(监督员),前期报监资料由监督员存档并作为施工过程行为管理、实施安全和监理安全行为动态管理监督的依据。安全监督机构应按照报监顺序编制本安监机构《安全报监项目一览表》和《在建工程项目一览表》,供有关单位备查。
2.2安监机构负责人应根据监督员提供的危险性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度及控制情况建立相应的《在建工程危险源监督情况汇总表》、《在建工程垂直运输机械设备进度情况汇总表》,掌握安监机构在建工程危险源施工进度,指导监督员做好安全监督工作。
2.3召开安全监督交底会议和专项交底会议。除
特殊工程外,安监机构须在接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后,方可参加工程图纸技术交底会。安全监督员在接到开工报告后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在施工现场召开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以及勘察设计人员等参加的安全交底会议,并填写《建设工程监督交底记录表》和《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告知书》。交底的主要内容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对系统安全起着关键性作用“保证项目”和直接影响工程安全的状况等,明确施工、监理各方安全责任,安全控制点和验收程序的抽查方法。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督员可在该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召开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专项交底会,交代监督的重点,落实安全旁站监理、明确验收程序,要求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安全监理细则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3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措施
3.1做好专项施工方案审查
开展施工作业前,要求施工单位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经由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再次进行审查。监理单位在进行审查时,要从完整性与规范性等方面入手,做好方案审查工作,提出相关建议。建议如下:开展施工作业前,做好膨胀螺栓拉拔实验,控制拉力标准值的偏差处于合理范围内;操作层脚手架要和建筑物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控制在200mm左右,使用脚手板,做好空隙覆盖。
3.2监理单位安全行为监督
安全旁站监理是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与否最关键一环,需要监理人员对旁站监理过程记录资料齐全、真实、有效,这些资料的填写准确与否也是安全监督员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和实体监督检查的第一手资料,更是事后控制时调查取证的依据,忽视不得。(1)监理单位项目部人员是否到位;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情况、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是否存在与设计图纸、施工现场不相符等严重违规行为;抽查监理单位的监理细则实施情况的同步性、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2)安全监理例会、安全监理技术交底记录。危险源进度台帐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旁站、验收记录。(3)安全监理日志、安全监理工作联系单、安全旁站监理记录是否与施工现场相符合,是否闭合,是否对专项安全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理公司和项目监理部定期、不定期、季节性安全检查及整改、停工和整改回复记录情况。(4)安全监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验收和阶段性安全评价资料。(5)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旁站记录等是否符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内容。
3.3安全监督总结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采取程序化监督模式,开展相关的监督工作,是将安全监督工作划分为不同的阶段,包括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档案管理等。为了保证监督工作的效果,需要针对重点部位,加大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的作用,借助物联网以及移动通讯等信息技术,实现各方协同管理,共享数据资源,打造基于信息技术的监督管理系统,实现建筑工程施工作业全覆盖、动态管理。组建监督工作小组,负责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完善持续改进机制,对于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做好整改,营造安全系数高的施工作业环境。在具体工作中,要明确安全监督工作流程以及职责,做到标准化、精细化,确保各项施工作业均有人负责监督检查,进而及时发现安全问题。
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程序化管理,要系统的开展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监督前各项准备工作,再具体实施安全管理方案。在施工作业环节,做好现场安全检查,以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做好安全把控。
参考文献
[1]杨家君.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模式[J].中华民居旬刊,2014(12).
[2]王岗.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督与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5,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