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改政策对电力市场售电侧竞争格局的影响研究

新电改政策对电力市场售电侧竞争格局的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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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人们对电力的需求也在不断的增加,因此,本文对我国原有售电体制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根据各方面因素探究新电改政策之下电力市场售电侧竞争格局,并为售电侧改革方向提出相应的建议,以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售电体制;售电侧竞争格局;新电改政策

1原有售电体制存在问题

1.1指令性计划体制影响

以往,我国的电力体制方面使用的是指令性计划,其是由上级向下级传达指令并进行实施的相关计划,此类指令性计划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政府监督电力体系碎片化、政府管理电价不以市场为导向、政府与供电侧获取信息不对称、电网垄断性现象频出以及市场竞争规则不明晰。

1.2政企不分

首先是宏观调控和政府管理等职能均是由企业所承受,比如,企业担任保电、供电等职责;然后是国有股一家独大的情况遍布于电力企业,造成政府深入电力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等,阻碍其正常的市场发展进程;最后是电力企业在选拔领导层以及管理方式太过政府化,企业内选拔领导层浮于流程而流于形式,且基本上实行党政机关准政府的管理方式,集权化现象严重且阻碍与市场交流,进而逐步闭塞。

1.3厂网不分

厂网不分的情况会对电力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和活跃性造成影响,使其没有相应的竞争压迫力和工作积极性,使电力行业逐步形成恶性循环,并致使和加快问题的出现。

1.4行业内部关系复杂

各个部门之间的利益相互勾结,不同区域之间相互抱怨,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没有发电积极性,且与生产链另一端的煤炭企业关系不佳。电力由于其自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十分突出,拥有先天性优势,很容易形成垄断现象,而这种垄断现象并不利于电力行业市场导向性的自由发展,无竞争无动力。

2新电改政策对电力市场售电侧竞争格局的影响

2.1有利影响

2.1.1促进电力行业快速发展

新电改政策设定了相应的准入机制,向社会公众开放了售电权利,使得出现诸多的售电公司。在面对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时,企业要想快速、长远的发展,就务必要将自身的优势发挥出来,以此提升电力服务能力和水平。在以往的垄断局面下,售电服务的提供方式及提供质量完全由电网公司决定,公众对此没有话语权,电力服务水平较低。拥有配电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出现后,公众与售电公司可以进行双向选择,促使售电公司提高服务质量以让顾客满意。

2.1.2逐步完善电力市场机制体制

即使在新电力改革阶段,电力市场售电侧还是存在着低买高卖等情况,但这是因为改革初期各制度不完善所造成的,随着改革不断的更新和完善,更多的电力用户加入到交易之中,竞争的加剧势必会摊薄售电公司的高收益从而受益用电户。与此同时,通过售电侧改革,大用户可直接与售电公司进行交易,配合发电侧改革的“竞价上网”方式,电力市场机制体制进一步完善。

2.1.3初步形成多元化市场体系

从发电侧来看,发电侧构成了一种多方面、多种制度的投资主体;在售电侧方面,用户可直接与发电企业购电,也可通过符合准人标准的售电公司进行电力交易。由此,多元化市场初步形成,打破了以往电网公司被一两家大企业垄断的局面,营造了竞争的电力市场氛围,发挥着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

2.2不利影响

2.2.1资源配置失衡

现今售电侧相关的竞争机制还未制定或完善,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还不能完全发挥,另外,我国现在还是以火力发电为主,相应的环保机组被空置未用,致使部分地区出现窝电或缺电的情况。同时发电公司、售电公司与用户还未达到完全协调的关系,在用电高峰期可能会出现电力供应不足的情况,尽管计划用电可以暂时解决这个问题,但稳定市场机制的形成才是解决问题的长远办法。

2.2.2电价剧烈波动的市场风险

电力是人们日常生产生活的必须资源,是国家发展前进的重要基础,电价的波动会影响到全国的所有家庭,由于以往电价为政府发布,当售电交易转型市场化之后,市场化的定价机制还不完善,在达到供求平衡之前,电力的供求关系变化可能会导致电价的剧烈变化,导致电力成本等不能得到充分反映。而剧烈波动下的电价牵导致各类不确定因素的产生,易造成市场混乱等不利于电力行业进一步发展的现象。

3实证分析

以某个省份为例,在实行新电力改革之后,在国有企业转型的基础上允许资本进入电力市场,对该省的整个电力情况都会造成影响。在2017年2月——8月,该省累计发电量1503.7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65%,累计用电量也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68%。该省电力市场开始逐步实现多元化主体,电价均是由该省电力物价相关部门合力调整,并且公开透明,各大供电公司均实现信息公开,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无形的控制作用,并严格依照2016年推出的供电服务规范,为供电划上一根最低标准的警戒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取得着实成效,国网电力公司服务态度明显好转,办事效率也得到了提升。

4建议

4.1售电业务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

根据相关统计显示,现在每年有超过一万亿的社会资本流入售电市场,在如此情况下,政府如何有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售电市场成为摆在政府面前的主要问题。文章通过对新电力改革的现状研究,认为有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售电市场的前提是社会企业公平参与售电竞争。一方面当局要积极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应该让更多的用户有权力去选择,提升用户用能水平以及售电服务质量。另一方面增量配电投资业务的放开使社会资本更加积极地参与配网建设,从而使配电网建设的资金能有所增多。为了使竞争更加有公平性,政府应该从监管方面着手,要把在电网公司的公益性的“兜底”售电业务与竞争性的售电方面的业务区别开。

4.2完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

要不断对电力市场的交易机制进行改革和完善,才可以促进电力市场的新升级和新转型。第一,当我们在考虑电力市场交易规则时应该充分考虑市场主体策略行为的可能结果。第二,需考虑实际的国情,理解地区经济与电厂之间存在的现实差异,建立合适的市场竞争机制。所以我们应该在客观上处理那些因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电厂、不同的资本运营时间而导致的发电成本上的差异。与此同时,我们还要不断促进和达到电力市场上的交易符合环保和节能的要求,及时更换新的低耗能的机组。

4.3建立分布式电源新机制

未来我国电力行业的发展会在经济、安全、绿色、环保等价值观的影响之下,逐步呈现出分布式、分散式的电力新能源形态,但是,我国现在分布式电力能源的发展还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其综合规划和发展情况均不够清晰,相关的政策和制度还不够完善。因此为了加快推动电力市场的转型升级,首先我们要理清分布式电源发展的融资方式和盈利模式,确立发展目标,统筹规划发展,完善相关政策保障并制定统一的分布式电源入网国家标准。其次还需完善相关价格体系和机制,形成独立的输配电网电价体系。

4.4加强监督力度

由于电力资源基本是有市场进行配置,所以就需要政府做好电力市场的相关监督工作。可以制定和完善市场的监督机制与准入机制,加强市场内参与者的有效管理和监督,并相应的约束和现在恶性竞争者,以此来增强市场内投资者的信心和信任,维护电力市场平稳发展。

5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新电改政策的出台和完善,我国电力体制也在不断的改进,针对新电改政策下售电侧竞争行为策略的研究,已经是电力市场经济管理方面的主要内容。并且,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有助于保持售电市场的合理分配、维护用电户的相关利益,从而保证市场持续发展,社会安定甚至居民幸福。

参考文献:

[1]尚丽娟.基于电力改革背景下的财务管理措施[J].财经界(学术版).2017(14)

[2]王涛,王羿.构建电力市场改革背景下需求侧响应机制[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7(13)

[3]闫庆友,雷恺杰,尹洁婷.基于CGE模型的中国电力市场改革政策模拟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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