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来水行业规制改革的系统研究

我国自来水行业规制改革的系统研究

季璐[1]2003年在《我国自来水行业规制改革的系统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虽然关于自然垄断行业规制改革的研究是当前学术界的热点,但学者们把目光主要投向了电信、电力等自然垄断行业,对自来水行业的关注却很少,这可以看作我国自然垄断行业规制改革研究的一大空白。随着我国自来水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其规制改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日益显露。本文尝试从规制与竞争理论的角度对我国自来水行业的规制改革进行系统研究,对其实践中的难题进行理论和实证分析,并借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规制改革的经验和我国其他自然垄断行业规制改革的教训,提出我国自来水行业规制改革的政策建议。 本文首先对自然垄断行业规制改革的一般理论进行了阐述,接着对自来水行业已有的规制改革进行了回顾,对规制改革的背景和现行的规制仍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和分析。接着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入世为背景,深入分析了自来水行业进一步规制改革面临的新问题。最后指出自来水行业规制改革的原则和两个阶段,提出自来水行业规制改革的政策建议。为了增加本文的实证支持,本文还以深圳市水管理改革的实践作为案例,对其进行了分析和评价。

李素果[2]2006年在《我国自来水行业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自来水行业包括水资源开发、水供应、水的输送、污水回收及处理等环节,是社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性行业。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把自来水行业看作公益事业,由地方政府投资、垄断经营,实行低价格福利供水。这种经营体制制约了我国自来水行业的发展,一方面供水行业的生产成本得不到补偿,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另一方面居民环保意识薄弱,水资源浪费严重,水环境不断恶化,水成为了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因素。为了缓解水资源危机,建立节约型社会,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自来水行业开始了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业务分拆等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非国有资本大量进入自来水行业,缓解了资金压力,提高了行业内的经营效率。越来越受到关注的水价改革改变了我国低价供水的局面,有效节约了有限的水资源,可以说,我国自来水行业的市场化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由于长期的历史欠帐等原因,“官督官办”“多头管理”等方式尚未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市场经济在调节企业经济行为、激励行业内部效率方面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水价偏低、计价方式不合理、市场化模式混乱等问题仍然制约着我国自来水行业的进一步发展。这些问题的解决有赖于自来水行业新的规制模式的构建。我国自来水行业政府规制模式构建主要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政府层面,自来水行业存在的诸多问题,如企业效益不佳、资金短缺、机构臃肿等,究其原因,在于我国政体合一的政府垄断经营模式。因此从政府层面来看,当务之急是政企分开,政府积极实现“退”和“变”,通过机构改革建立专门的规制机构。二是企业层面,关键是要对现有的地区政府垄断经营的自来水行业进行分拆,在供水厂、污水处理厂等竞争性业务环节引入竞争,通过竞争提高效率。由于管网的特殊性,无法引入竞争,就要实行激励性规制。同时为了保障自来水行业政府规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建立和健全法律和制度保障是首要前提,引入竞争和规制改革都要严格按照规制法律、法规进行。本文试图在借鉴英国自来水行业市场化改革经验,总结我国学者提出的关于我国自来水行业规制模式构建的建议的基础之上,重构适合我国的自来水行业规制模式。

朱琳娜[3]2012年在《我国自来水行业的规制绩效与改革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自来水行业规制改革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然存在着进入规制限制多、价格规制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质量规制滞后等问题,制约着自来水业的快速发展。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阶段,自来水业落后的运作模式和传统的规制体制也很难适应这种新的形势,因此深化自来水业规制体系改革,拓宽融资渠道,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合理有效的规制体制,已成为提高自来水行业经济效率,加快自来水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本文运用比较分析法、历史的与逻辑的相统一的方法、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等分析方法,以规制经济学为理论基础,从进入规制、价格规制和质量规制叁个方面对我国自来水行业政府监管进行分析,考察现行监管体制下的规制绩效,并提出相对应的改革路径。本文首先是绪论部分,包括选题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等内容;其次介绍了我国自来水行业规制改革概况、自来水行业的现状以及自来水行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接着分析了我国自来水行业的规制绩效;在分析了绩效之后,探讨了影响我国自来水行业规制绩效的原因;最后则针对原因提出相对应的改革路径。

石龙[4]2008年在《城市公共物品供给政府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城市公共物品是城市存在与发展的基础,城市公共物品的特殊属性要求其在供给过程中需要政府对其进行规制。本文以西方规制经济理论和公共物品理论为支撑,选取具有典型特征的城市自来水供给政府规制进行了研究。论文的第一部分为绪论部分,简要的论述了研究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和论文的研究思路等。第二部分为理论基础构建部分,重点论述了城市公共物品供给理论和西方政府规制的相关理论,为后文的研究打下理论基础。第叁部分,在分析城市自来水供给的公共物品特征基础上,以规制经济理论的叁个方面为框架,具体分析了城市自来水供给的价格规制、进入规制、质量与信息规制等。该部分重点对我国城市自来水供给政府规制行为方式进行了分析,梳理了我国城市自来水供给政府规制改革的历程,分析了我国在城市自来水供给规制中所采用的具体方式,并对我国的政府规制机构体系和法规体系进行了归纳整理。第四部分重点论述放松规制和激励性规制理论在我国城市自来水的供给政府规制中的运用,在激励规制分析中引入了公私合作的PPP理论和网络型公共物品规制理论,具体分析了自来水供给的BOT、准BOT、TOT模式,和“厂网分离”模式。同时,本文认为组建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是放松规制的一种形式,并以武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为个例,分析了城投公司在城市公共物品供给中的作用与定位。论文的第五部分,对我国城市自来水供给政府规制的效果进行了评价。利用资本——劳动比率对规制效果进行了静态检验,同时,论文采用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进行了动态检验,运用SPSS13.0软件,计算出我国城市自来水供给政府规制改革以来的全要素生产率,检验结果证明,我国城市自来水供给政府规制促进了城市自来水行业生产效率的提高,但效果并不明显,需要进一步放松进入规制,通过鼓励竞争促进行业生产率的提高。在检验的基础上总结了我国城市自来水供给政府规制存在的主要问题。第六部分,论文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改革的对策,主要包括:一是要完善我国政府规制的体系;二是要以目标定价方式规范价格规制;叁是要进一步放松规制和强化激励性规制。最后,对本文的研究进行了总结,指出了不足之处,为下一步研究指明了方向。

朱晓林[5]2007年在《美英法等发达国家自来水行业规制改革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文中研究表明主要探讨了美英法等发达国家自来水行业规制改革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这些启示与借鉴主要表现在:完善的法律体系是自来水行业有效规制的前提和保证;放松进入规制,政府与民营机构联手,共同发展自来水行业;实行自来水行业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加强自来水水质管理以及污染控制;设立独立的规制机构。

张人戈[6]2013年在《我国城市供水行业的政府规制研究》文中指出城市供水行业是城市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垄断性质较强的自然垄断性行业,城市供水行业是制约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产业之一,城市供水行业的发展是关乎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的关键因素之一。由于水资源本身的稀缺性和公益性以及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城市供水行业现有的规制体制无法适应新趋势的发展,水资源危机不断加剧等问题都对我国的城市供水行业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国对于城市供水行业进行政府规制改革已势在必行。本文详细阐述了对于城市供水行业政府规制问题进行研究的背景、意义,并在对于自然垄断行业和具体城市供水行业的国内外规制理论及发展进行综述的基础上,首先概括了城市供水行业的技术经济特征,即城市供水行业具有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区域垄断性和自然垄断性、规模经济性和关联经济性、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性以及准公共品性,并从进入规制、价格规制、质量规制和环境规制四个方面对我国城市供水行业政府规制的历程、现状进行了具体阐述,从而提出了我国城市供水行业政府规制所存在的问题,例如政企合一、管理体制混乱、规制权力分散、成本补偿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水环境规制力度不够、规制法律法规缺失等方面的问题,同时提出了对我国城市供水行业进行规制改革的根本和现实的必要性,根源上我国现有的政企高度合一的规制体制决定了规制改革的必要性,现实上水资源危机的加剧、城市化进程的深入以及城市居民人口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城市供水行业的规制改革迫在眉睫。在具体分析了我国城市供水行业实际情况后,本文从进入规制、价格规制、质量规制和环境规制四个方面对主要发达国家城市供水行业的规制改革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从放松进入规制、构建激励性价格机制模型、加强质量和环境规制、实行质与量的一体化管理体制、设立专门独立的规制机构以及构建健全法律体系六个方面归纳总结了主要发达国家城市供水行业规制改革对于我国的启示与借鉴作用,并提出了完善我国城市供水行业政府规制的政策建议,即从根本上改变规制体制;放松进入规制,注重“存量”和“增量”之间的关系,建立有效的特许经营模式,实行垂直分离业务形式;建立科学合理的供水价格的成本补偿、约束机制和价格形成、调整机制;构建激励性的竞争机制,形成有效竞争的格局;建立和完善规制的法律法规体系。

李芳龙[7]2010年在《城市供水行业的政府规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水是生命之源,是人们日常生活乃至维持生存所不可或缺的必需品。城市供水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产业,是国民经济中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是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维系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经过叁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已经初步建立,并逐步走上良性、有序发展的轨道。市场经济体制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变化是多种多样的,它已成为我国政府实施各项改革的重要推动力。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城市供水业在我国一直被当作社会公益事业,实行政府投资、垄断经营、低供水价格、高财政补贴的政府规制体制,最终导致了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不足,供水企业整体效率低下,缺乏竞争活力,企业负担沉重等弊病,这些因素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随着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水资源短缺状况的日益加剧,以及在全球性基础设施产业政府规制改革的大背景之下,对我国城市供水行业的政府规制体制改革日益迫切。城市供水行业的市场化改革应当明确规制机构、规制职能、市场主体等要素相互之间的关系,尊重市场规律,建立符合市场化改革要求的政府规制制度,规范政府规制。据此,本文结合供水行业的基本特征以及政府规制改革的历史变迁,构建了城市供水行业政府规制改革的制度安排的整体分析框架。文章主要通过概述政府规制的基本理论,借鉴国内外成功的城市供水行业政府规制改革经验,从实践的角度来探讨我国城市供水行业中的政府规制体系,并结合济南市供水行业的市场化改革以及现存的问题加以研究分析。在明确政府规制改革政策思路的基础上重塑政府规制,探索符合经济转型和市场化改革要求的科学、规范、高效的城市供水行业政府规制体制,以期为我国城市供水行业和济南市供水业的政府规制改革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和实践参考。

竹琰[8]2004年在《自然垄断行业的规制与改革》文中研究表明自然垄断行业,因其成本劣加性和规模经济的特性,受到政府普遍的规制。行政垄断性等体制上的缺陷,已成为自然垄断规制失灵的主要原因。该行业的改革,涉及全社会福利的提高和各产业主管部门的政府职能的改变,成为当前中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焦点和难点。如何在管制改革中有效地切入市场机制和竞争体系成为产业重组的重大课题。 本文以中国典型的自然垄断行业—自来水行业为例,从规制经济学的角度,综合分析了国内外规制理论文献和西方发达国家自然垄断行业规制改革的实践,提出自然垄断行业从完全规制走向市场竞争是大势所趋、规制与竞争并进将是适合中国实际的改革方向。 本文从行业规制改革中的难点—自然垄断产品的定价矛盾入手,提出建立在特许权竞争基础上的社会多层次广泛的听证将成为克服成本信息不对称的重要制衡手段。自然垄断行业的规制改革复杂艰难,必须在法律、机构设置、产权转换等制度上进行充分的准备。 本文着重设计了对自然垄断行业进行政企分开、环节分离、激励规制垄断性环节、其他环节通过产权转移来引入竞争的改革思路。改革的关键是对自然垄断行业的各环节进行剥离,采用“中间规制,两头放开”的模式,即对沉没成本较大、影响竞争者退出的管网部分由政府实行激励性规制,而对产品生产和消费输送的终端,通过特许权招标、区域竞争等形式,采用市场竞争体制,放开经营。论文对“谁来规制”、“如何规制”“规制与竞争如何并进”等规制改革难题进行了对策研究。

李姬春[9]2008年在《市场化改革下中国城市水业政府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城市供水是国民经济中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产业之一,是维系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加快城市化进程整体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我国传统的政企合一、垄断经营下的政府规制体制存在着严重弊端,导致供水企业效率低下,缺乏竞争活力,基础设施投资不足等等,已经成为制约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瓶颈。近年来,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水资源短缺状况的加剧,以及在全球性基础设施产业规制改革的背景下,我国城市水业的规制体制改革与市场化竞争已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本文首先对政府规制的基本理论进行了回顾,对规制改革的背景和国际经验、进行了概述,为整个论文提供了理论分析框架。本文分别从供水规制体制与法规、价格规制、水质和服务规制、水资源和环境规制等方面对我国城市水业政府规制体系进行了系统分析,并以市场准入规制改革为重点描述了我国水业规制改革的发展历程,归纳了我国城市水业的开放模式,结合我国改革现状,分析了城市水业政府规制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本文还从供水发展状况、市场化改革模式及特征、政府规制体系等方面,对一直处于中国城市水业领军地位的深圳水务集团的改革进行了实证分析。最后针对我国水业规制改革所面临的问题,提出了实施政企分离,建立有效的现代规制体制,完善特许经营制度,推动以效率为目标的水业市场化改革;完善价格规制体制,建立科学的水业绩效评价平台;加大政府对水环境污染的监管力度等建议。

王莹莹[10]2017年在《东营市自来水行业价格规制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世界范围内都在进行着自然垄断行业的规制改革。人们开始清醒地认识到,在传统的规制体制下,自然垄断行业被约束的过严、过宽,造成许多问题,阻碍了最优供给目标的实现。许多发达国家针对不同自然垄断行业的特点,引入了很多新颖的改革方式,进行了比较成熟的实践探索。中国在十八大报告指出,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十八届叁中全会更是对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做出的重要部署,在电力、天然气、成品油等行业开展的价格机制改革,也开启了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规制的大门。自来水行业是个具有代表性的自然垄断行业,研究城市供水行业对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规制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从东营市的自来水行业出发,基于多年价格规制工作的经验,通过分析行业价格规制的现状和问题,剖析自然垄断行业规制产生缺陷的深层原因和应对的措施。论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介绍了开题的目的和研究城市供水价格规制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简要阐述了国内外研究成果和论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第二章,介绍了自然垄断行业和价格规制这两个基本概念,在公共选择理论、激励性规制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基础上,简单分析了价格规制几种方法:边际成本定价法、拉姆士定价法、多部定价法、投资回报率价格规制法、价格上限规制法、特许投标制度。第叁章,从东营市的水资源状况、供水企业、规制部门几个方面,介绍了东营市自来水价格规制现状存在的问题:自来水价格规制政策仍存在问题、自来水定价方法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价格规制机构职能单一和规制能力不足、公众参与水价规制机制不完善。第四章,研究国外发达国家自来水行业价格规制改革的经验做法:美国没有统一的规制机构,各州不给予供水行业过多干涉,企业按照供求关系、市场规则制定价格;英国私营化范围比较广,供水公司制定的价格依然不能高于政府设立的最高价;法国更是在各流域管理机构与用户商讨下确定水价标准。第五章,提出完善自来水行业价格规制的对策建议:改革供水企业管理体制为前提、科学确定城市供水价格水平、完善水价结构,逐步理顺水价体系、优化城市供水价格规制的配套政策、推进市场化导向的综合改革。自来水行业的价格规制的改进,要站在当地和行业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笔者在价格主管部门多年的工作经验,通过研究近十年国内外关于价格规制问题的相关论述,提出改进东营市价格规制工作现状,推动东营市供水行业的发展:一方面完善当前的价格规制政策,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成本监审办法和公开听证会制度;另一方面,适当放松规制,引入社会资本和竞争的因素,用市场化的方式弥补价格规制的不足。

参考文献:

[1]. 我国自来水行业规制改革的系统研究[D]. 季璐. 南京理工大学. 2003

[2]. 我国自来水行业规制研究[D]. 李素果. 厦门大学. 2006

[3]. 我国自来水行业的规制绩效与改革路径研究[D]. 朱琳娜. 沈阳理工大学. 2012

[4]. 城市公共物品供给政府规制研究[D]. 石龙. 华中师范大学. 2008

[5]. 美英法等发达国家自来水行业规制改革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J]. 朱晓林. 现代商业. 2007

[6]. 我国城市供水行业的政府规制研究[D]. 张人戈. 吉林大学. 2013

[7]. 城市供水行业的政府规制研究[D]. 李芳龙. 山东大学. 2010

[8]. 自然垄断行业的规制与改革[D]. 竹琰. 浙江大学. 2004

[9]. 市场化改革下中国城市水业政府规制研究[D]. 李姬春. 复旦大学. 2008

[10]. 东营市自来水行业价格规制问题研究[D]. 王莹莹. 山东师范大学.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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