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知识产权,协议,贸易,多哈,国际贸易,条款,副主任。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论文文献综述
李鹏[1](2017)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和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近日,由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和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共同举办的“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广交会展馆成功举行。广交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主任李晋奇,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宪民分别在仪式上致辞,广交会副秘书长、中国对外贸易中心(本文来源于《广东科技报》期刊2017-05-05)
李鹏[2](2017)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和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近日,由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和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共同举办的“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广交会展馆成功举行。广交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主任李晋奇,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宪民分别在仪式上致辞,广交会副秘书长、中国对外贸易中心(本文来源于《广东科技报》期刊2017-05-05)
陈敬,史录文[3](2017)在《与药品有关的超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保护条款的介绍与反思》一文中研究指出目的:为提高我国应对超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保护条款(TRIPS-plus条款)的能力、完善国内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提供参考。方法:介绍常见的TRIPS-plus条款类型,分析其特点,反思其潜在的不良影响。结果与结论:常见的TRIPS-plus条款有数据保护、专利链接、专利期延长、限制强制许可与平行进口等,这些条款将延缓仿制药上市、提高药品价格、影响药品可及性,给发展中国家的公共健康带来巨大挑战。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仿制药生产大国,在签署自由贸易协议以及国内知识产权立法时,应当科学评估TRIPS-plus对我国公共健康、药品可及性以及医药产业等方面的影响,合理利用TRIPS弹性条款,保障公众健康。(本文来源于《中国药房》期刊2017年04期)
蔡晓东[4](2014)在《Trips协议、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冲突条款的调整》一文中研究指出在论述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各种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条款内部及其相互之间的冲突条款后,认为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条款的解释、适用应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其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弹性条款优先于Trips-plus(Trips递增条款)一般保护性义务条款适用,而且应该把多哈宣言的精神纳入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弹性条款的规定中。但是,若Trips递增条款特定条款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弹性条款适用作了明确限制,则Trips递增条款优先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弹性条款适用。(本文来源于《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4年03期)
刘国林[5](2014)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是地理标志领域内最具广泛效力的多边协定,保持了国际间争议的协调,是所有成员都必须遵守的最低保护标准,也是保护成员利益的重要手段。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国际化程度逐渐提高,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国际贸易和国际事务中,所以应当深入了解WTO的法律法规,以求在国际竞争中获得更多的话语权。(本文来源于《天津市经理学院学报》期刊2014年01期)
周红飞[6](2013)在《论《反假冒贸易协议》对我国知识产权执法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ACTA是知识产权强国推行知识产权强保护的“秘密武器”。虽然目前我国没有加入ACTA,不会受其直接约束,但笔者利用历史经验和统计数据分析得出,ACTA对我国知识产权执法有间接的影响。本文拟从ACTA与现有知识产权国际体制的比较着手,分析ACTA与我国知识产权执法体制的差距及对其影响,评估ACTA对我国国际贸易影响的程度,并提出我国对ACTA的措施。本文第一部分以ACTA的产生背景和条款内容的理论分析开篇,调查国际社会对ACTA的回应和我国不加入ACTA的原因,重点比较ACTA与现有知识产权国际体制之间的区别,ACTA对该制度的影响体现在:可能会导致立法重心的转移,也可能会造成现有国际体制影响力的弱化。本文第二部分对我国知识产权执法体制与ACTA的差距进行比较分析。阐述我国知识产权执法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从知识产权法律政策导向、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水平等方面比较我国知识产权执法体制与ACTA的差距,分析ACTA对我国知识产权执法体制的利弊,这部分为本文第叁部分的分析提供理论支撑。本文第叁部分分析ACTA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程度。近些年来,我国与ACTA谈判国有着密切的贸易关系,同时我国知识产权执法标准远远达不到ACTA谈判国的期望,于是ACTA的出台显示出这些国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他们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向我国施压,这可能会威胁我国的贸易安全、增加我国的贸易成本和加大我国的侵权风险。本文第四部分研究我国对ACTA的态度与应对策略。我国可从外交和法律两个途径提出应对措施,关键还是在执法层面有所作为。一方面,我国可以利用ACTA谈判国之间的矛盾联合发展中国家共同抵制ACTA,另一方面,通过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两个层面既对ACTA相关规定提高警惕,又可对ACTA相关规定进行借鉴。(本文来源于《宁波大学》期刊2013-06-15)
张婉茹[7](2012)在《国际贸易与知识产权的价值平衡——从《TRIPS协议》看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世界知识经济浪潮蓬勃发展的今天,含知识产权等智力因素的无形商品在贸易往来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自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圆满结束以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 IR S协议)标志着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而当今时代的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的特殊保护以及因此产生的知识产权纠纷却严重阻碍了贸易的自由化发展及其价值目标的实现。各国所追求的最终价值平衡,还需国际社会的共同持续努力。(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下旬)》期刊2012年08期)
蔡晓东[8](2012)在《国际贸易、贸易政策与知识产权协议的执行措施》一文中研究指出Trips协议给发展中国家带来了意料之外的好处:首先,发展中国家可根据本国国情自行确定知识产权执行措施;其次,知识产权与贸易挂钩也给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以前没有的且是可靠的威慑手段:在自己国内市场中止相关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将知识产权纳入到多边贸易体制,发展中国家可以拿发达国家的其他贸易问题,就本国知识产权执行水平与发达国家讨价还价,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人将会发现:它们已经卷入到和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国内政治博弈当中了。(本文来源于《政法论丛》期刊2012年03期)
董媛媛[9](2012)在《论《反假冒贸易协议》(ACTA)对中国数字环境下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2011年10月1日,美国、加拿大等国宣布签署《反假冒贸易协议》(ACTA),其严苛的条款和严厉的惩罚机制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尤其引人瞩目的是有关数字环境下的知识产权问题,触及到互联网自由、传播权的平等原则。本文结合相关法案文献资料,分析ACTA对数字环境下的立法和执法制度的发展,对其争议问题进行深度剖析,为中国学界进一步研究数字环境下的知识产权问题提供有益参考。(本文来源于《国际新闻界》期刊2012年05期)
宋茜[10](2012)在《反假冒贸易协议对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反假冒贸易协议(ACTA)始于2006年,是以美、欧、日等知识产权大国为主的发达国家发起的,因不满足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议)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特别是针对产品假冒和盗版问题的执法,旨在协议成员方之间建立一个知识产权执法实施的新标准,而经过多轮谈判达成的多边贸易协议。《反假冒贸易协议》的目的是确立全面的国际框架,帮助各缔约方在协议框架下有效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尤其是假冒盗版活动,从而保证全球经济的合法贸易和可持续发展。《反假冒贸易协议》旨在减少版权和商标盗用行为,以保护知识产权,来保护正当贸易和世界经济的持续发展,并共同建立一套主管机关使用的最佳实践的实施规则。虽然出于保护知识产权的立场,但ACTA涉及的内容将发展中国家置于了不利的地位,因为这一协定主要针对在第叁世界国家的产业布局中占据一定地位的代工产品和“山寨”货品。而协议的整个起草协商过程也排斥了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几乎是在秘密的状态中进行,未曾邀请发展中国家代表参与协商。至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仍就《反假冒贸易协议》中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相关提议争论不休。TRIPs协议为国际知识产权竞争格局的形成制造了一个高起点,但作为不同利益集团相互妥协的产物,它也为各个国家提供了一种可能,即在既定的规则下,利用政策空间,选择适合于自身经济产业发展模式的合理知识产权发展路径。中国加入WTO后,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逐步与国际接轨,并建立了自己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和执法规则。然而,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国内遍布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及其在国际贸易上的渗透依然是不少知识产权既得利益国孜孜不倦的话题。中国的发展,既要保护知识产权,同样需要在发达国家建立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为自身利益考虑。中国在尽力履行国际义务,展现大国形象,提高国际地位的同时,基于国内产业经济的发展现状和政策基础,用尽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中的的弹性空间,及时调整国内法和相关政策,着眼于知识产权的适度合理保护,采用积极的回应政策以维护国家现实利益,促进社会主义特色经济的良性可持续发展,是既定的经济秩序下我国制定知识产权政策的合理选择。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叙述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发展背景及ACTA的诞生过程;第二章为ACTA的内容评述,重点通过与TRIPS协议相关条款的比较来阐述ACTA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方面的不同特征;第叁章为通过ACTA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发展的推动性能来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扩张及其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第四章为ACTA对中国的影响及中国可能采取的应对措施。(本文来源于《上海社会科学院》期刊2012-04-01)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报讯 近日,由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和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共同举办的“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广交会展馆成功举行。广交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主任李晋奇,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宪民分别在仪式上致辞,广交会副秘书长、中国对外贸易中心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论文参考文献
[1].李鹏.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和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N].广东科技报.2017
[2].李鹏.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和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N].广东科技报.2017
[3].陈敬,史录文.与药品有关的超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保护条款的介绍与反思[J].中国药房.2017
[4].蔡晓东.Trips协议、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冲突条款的调整[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
[5].刘国林.《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J].天津市经理学院学报.2014
[6].周红飞.论《反假冒贸易协议》对我国知识产权执法的影响[D].宁波大学.2013
[7].张婉茹.国际贸易与知识产权的价值平衡——从《TRIPS协议》看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的关系[J].法制与经济(下旬).2012
[8].蔡晓东.国际贸易、贸易政策与知识产权协议的执行措施[J].政法论丛.2012
[9].董媛媛.论《反假冒贸易协议》(ACTA)对中国数字环境下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的影响[J].国际新闻界.2012
[10].宋茜.反假冒贸易协议对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影响[D].上海社会科学院.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