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新疆乌苏833000
摘要:现阶段,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使土地资源的科学管理和分配,在城镇化进程及城乡规划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基于实际情况,在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土地资源的规划及管理工作都存在一定不足,并且土地资源的管理和规划受到外界多种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到城乡规划与建设。由于土地资源规划和管理在城乡规划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本文深入分析在城乡规划及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土地资源问题,并提出必要的改善措施,以期为同行业的研究提供必要依据,并在实践中发挥作用。
关键词: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土地资源管理
引言
为提高城乡规划编制的质量,提高城乡建设的科学性,加快乡镇向城市的转变,在城镇化进程中,对土地资源的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且土地的管理是其最核心的环节之一,因此分析土地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基于这些问题提出处理方案,对城乡规划编制及城乡建设有重要的作用。
1土地资源管理与城乡规划体系概述
土地资源管理水平和分配机制,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也影响着我国城乡规划建设能否顺利进行。在土地资源管理中,采取科学的管理和规划,不仅可以确保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高效进行,同时也可以促进我国经济的协调稳定发展。
1.1土地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保证土地的高效利用。通过对土地的科学规划和管理,在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合理的条件下,不仅可以提升土地的利用率,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还可以提升产业与地区之间的协调性,实现人、经济与有限的土地资源之间的协调发展。通过科学规划土地资源,不仅可以确保农田的基本使用面积,同时还可以提升社会的发展动力,形成生态化、持续化的土地利用环境。
提高土地管制力度。我国土地的基本国情是人均土地面积少,土地资源十分有限,因而提升土地资源的管控力度就十分必要。在土地管理法等相关的约束条件下,基于经济发展和维持生态的需求进行土地性质的分类,如可以将土地资源分为建设用地、农田用地、生态环境保护用地等。这样可以根据不同的土地类型采取不同的管控措施,在耕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及经济建设三者之间寻求平衡。
3)利于土地管理及规划制度的完善。土地规划管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受到自然环境、人口密度及投资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同样的方案在不同的地区产生的效果也不同。而在土地资源规划管理过程中,应借鉴前人的经验,根据各地方特点,构建完善的土地资源管理及规划制度,并促进管理手段的创新和发展。
1.2城乡规划体系概述
城乡规划体系具有相对独立的特点,具备完整的结构。在城乡规划管理过程中,要充分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在方案制定之前,要对当地的城乡结构及城乡发展特点进行全方位了解。在方案制定完成之后,还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从而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土地资源管理与城乡规划之间的矛盾
近年来大量劳动力涌入城市,城市土地资源日益紧张,激化了土地资源管理与城乡规划之间的矛盾。土地规划能够保证对土地资源进行更科学、更合理的利用,实现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土地规划与城乡规划是由政府组织,由国土部门和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委托编制的,由于土地规划与城乡规划存在协调问题,致使土地利用规划与城乡规划图斑存在诸多不一致,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社会经济发展与城镇化进程过快,城市建设过程中土地利用不合理,城市规划遇到了很大困难,导致二者之间相互牵制。
由于土地规划与城乡规划两者的规划内容及方向不同,使两者在具体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原则不同。城市能够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和教育条件,大量农民放弃了农村土地的使用权而纷纷进人市区,给城市的土地资源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土地管理的要求是对土地资源进行科学化、合理化的管理,重点是对闲置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由于地区经济状况的差异,在一些城乡规划中没有考虑到这一点。虽然开发后的土地在当前可能会得到较好的经济回报,但未能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利用,给城乡建设的长远发展造成了阻碍。城乡规划与土地规划管理的内容相左,在土地征用后,征地补偿标准难以满足农户的心理需求,造成农户心中产生不满,严重影响了土地征用工作的实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提速,城市规划对于非农业用地与农业用地的管理很难进行有效的控制,这就导致了建筑用地侵占农业用地的现象产生。
3提高城乡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的措施
3.1不断完善土地管理制度
完善相关的土地管理制度,有效解决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土地资源浪费等不合理现象。在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充分了解当地土地资源的使用情况,依据当地情况制度出合适的规章制度,这样在进行城乡规划建设及土地资源管理过程中,才会有章可循,尤其在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建设用地之间出现矛盾,可以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快速解决。在土地管理制度完善过程中,应该将每一块土地的规划和用途考虑进去,利于后期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3.2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督查员制度
通过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可以成为上传与下达的以及矛盾排查制度化的有益形式,督察员还可以依据城乡规划法与各种法律法规来监督城乡规划建设的动态情况,还极大的有利于在事前与事中及时准确的纠正某些违法乱纪行为。再者,它具备整套纠错责任制度,可以构建快速及时的反馈机制,尽量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还可以建立公众参与的管理规划监督机制,赋予社区居委会等组织一定的管理权与决策权,适当增加公众的监督力度与透明度,从根本上提高我国城乡规划建设的监督与管理工作水平。
3.3大力推进多规合一的编制与实施
全面推进多规合一,高屋建瓴,从系统梳理主体功能区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之间的差异入手,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避免人为因素对规划的朝令夕改,尊重规划的法律效力,从源头上解决“多规”的差异和存在的矛盾。
3.4处理好城乡经济发展与环境建设的辩证关系
深刻的认识到人与环境是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坚决避免以影响城乡发展、破坏生态平衡与污染环境为代价,将国家积极倡导呼吁的建设生态文明与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环保型社会落到实处中去,这是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基本原则,着重加强城乡的绿化建设与市容环境卫生建设。再者,科学合理的确定城乡各项建设用地和定额指标,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与独特的自然景观,从城乡的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功能定位与文化载体等方面充分展现独特的城乡个性,更要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的森林覆盖率,依势造绿凸显城乡之魂,使其成为促发展、聚人气与优环境的城乡招牌。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的社会现实下,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的国家政策下,在全力保护生态环境的大前提下,土地资源管理与城乡规划建设需要紧密配合,通力合作,才能更好地为社会经济良性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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