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官员问责制现状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行政官员,问责制,现状分析,完善建议
官员问责制现状论文文献综述
庄贇[1](2012)在《我国行政官员问责制的现状分析与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以国内行政官员问责制的发展现状为研究对象,首先对基础概念的厘清作为逻辑起点,在我国国体和政体的大环境下,解析行政官员问责制的内涵及其责任体制结构。事实上国内行政官员问责制的责任体制结构是多角度的,本文主要分别从政治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以及道德责任展开分析。文章的主体主要是分析国内行政官员问责制发展现状,从梳理中央及地方问责的相关法律规定出发,深度分析国内行政官员问责制在实践中遇到的具体案例和现象,总结其问题成因和需解决的问题,并探索建设和完善国内行政官员问责制的途径。(本文来源于《上海交通大学》期刊2012-04-30)
韩璐[2](2010)在《我国官员问责制现状及其进路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实行官员问责能够更有效地对权力加以制约和监督,是我国推进政府体制改革,打造责任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官员问责从“非典”时期的“问责风暴”逐渐走向常态化、制度化,其积极作用已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但不容忽视的是,当前,官员问责制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诸多问题也是不争的事实。从整体上看,官员问责的规定缺乏法律权威性、统一性、具体操作性;在实施过程中,问责主体单一问责范围狭窄、问责程序阙如、复出机制缺失等问题严重制约了该制度的实施进程,阻碍了应有的功效发挥,甚至产生了一些负面效应。因此,深入研究我国官员问责制,探究其形成发展的历程,挖掘问题存在的根源,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官员问责制,对我国更好的进行民主政治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写作的目的就是要在对我国现行官员问责制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可行的对策建议,以期能够使问责制得以进一步完善。为此,本文对官员问责制的概念、理论基础、原则做了详细分析,并对法、德、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问责制情况逐一予以介绍,然后通过历史探源、数据统计和个案分析的方法挖掘我国现行问责制存在的问题,最后得出从明确权责划分、扩大问责范围、规范问责标准、加强异体问责、完善问责程序、建立合理复出机制、培养问责文化是完善问责制的必由之路。(本文来源于《兰州大学》期刊2010-04-01)
宋超[3](2008)在《我国官员问责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所谓官员问责制是现代法治国家用以监督政府的一项重要制度,即要求政府官员的权力与其责任相称,在出现重大公共行政过失和事故时,一旦证实负有领导责任,负责官员就必须辞职,严重者还要追求法律责任。行政问责制度在我国起步较晚。2001年4月21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正式实(本文来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道路·事业——山东省社会科学界2008年学术年会文集(3)》期刊2008-05-31)
朱洪[4](2007)在《我国实施官员问责制的现状及对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问责意味着责任追究,它是民主政治的一个组成部分。官员问责制是对政府官员出现言行不当或违反民意的行为而对其进行道德和政治责任追究的机制,充分体现了权责对等的管理原则。在实践操作层面,惩治了一批不作为和滥作为的官员,给各级各类官员极大的震撼,对传统的“无过便是功”的为官之道以巨大冲击;在制度层面,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官员的问责制度,使官员问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民主化的轨道。由于问责制度尚处在草创阶段,我国的官员是很少为自己的言行等不当做法承担政治责任和道德责任的,官员问责制的实施使得政府官员在没有触犯法律或直接过失的情况下,只要政府官员的言行违犯民意就需要承担道德责任和政治责任,弥补了我国传统政治文化偏重对法律责任的关注而对道德责任和政治责任追究的不足,完善了对官员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体系,它从实践的角度体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深刻内涵。但是,在我国建设问责制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对官员问责制的内容、主体和客体认识不明确,问责程序不健全,问责的配套法律建设不完善,问责的政治文化氛围不浓厚等问题。本文对我国官员问责制的基本理论进行了探讨和研究,介绍了西方国家和我国香港地区问责制建设的概况,分析了我国官员问责制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最后提出了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官员问责制的基本途径和办法。(本文来源于《南昌大学》期刊2007-12-31)
沈蓓绯[5](2005)在《我国实施官员问责制的现状与对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问责意味着责任追究。官员问责制就是让掌握公共权力的政府官员对其行动负责。问责制度的全部正当性在于“权为民所授”。问责制是民主政治的一个组成部分,民主政体下有限政府和责任政府的一个重要实现途径。以引咎辞职为标志的问责制的实行,彰显了政治文明的进步,意味着中国政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的趋向,它有利于充分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有利于充分体现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要求,对于推进全面的行政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具有革命性的意义。它从实践的角度体现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深刻内涵。自非典危机过后,从中央到地方开始加快推进问责制的制度化建设,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层层问责的制度框架。问责制已从个案走向制度化建构,并取得了若干进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一系列作为问责处分主要依据的法规的出台,标志着官员问责制正向制度化、法制化方向深入发展,也标志着问责正逐步摆脱自上而下的权力问责阶段,开始向制度问责阶段过渡。从不问责到问责,再到以法制保障问责,靠法律和制度约束领导干部的行为,体现了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心。问责正在成为中国新一轮政治改革的亮点。“一个透明的、可问责的政府已初具雏形。”每一项制度从建立到完全起作用,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权责明晰、权责对等是构建科学问责的前提。真正的问责来自于制度的硬规定,其现实效能的发挥则依赖于一整套细致化的制度操作环节、落实渠道和良性配套机制的建立。多渠道的异体问责和官员的道德自觉对于建设有利于问责制发展的官场文化和良好的政治氛围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来源于《南京师范大学》期刊2005-06-30)
官员问责制现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实行官员问责能够更有效地对权力加以制约和监督,是我国推进政府体制改革,打造责任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官员问责从“非典”时期的“问责风暴”逐渐走向常态化、制度化,其积极作用已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但不容忽视的是,当前,官员问责制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诸多问题也是不争的事实。从整体上看,官员问责的规定缺乏法律权威性、统一性、具体操作性;在实施过程中,问责主体单一问责范围狭窄、问责程序阙如、复出机制缺失等问题严重制约了该制度的实施进程,阻碍了应有的功效发挥,甚至产生了一些负面效应。因此,深入研究我国官员问责制,探究其形成发展的历程,挖掘问题存在的根源,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官员问责制,对我国更好的进行民主政治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写作的目的就是要在对我国现行官员问责制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可行的对策建议,以期能够使问责制得以进一步完善。为此,本文对官员问责制的概念、理论基础、原则做了详细分析,并对法、德、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问责制情况逐一予以介绍,然后通过历史探源、数据统计和个案分析的方法挖掘我国现行问责制存在的问题,最后得出从明确权责划分、扩大问责范围、规范问责标准、加强异体问责、完善问责程序、建立合理复出机制、培养问责文化是完善问责制的必由之路。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官员问责制现状论文参考文献
[1].庄贇.我国行政官员问责制的现状分析与完善[D].上海交通大学.2012
[2].韩璐.我国官员问责制现状及其进路分析[D].兰州大学.2010
[3].宋超.我国官员问责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C].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道路·事业——山东省社会科学界2008年学术年会文集(3).2008
[4].朱洪.我国实施官员问责制的现状及对策研究[D].南昌大学.2007
[5].沈蓓绯.我国实施官员问责制的现状与对策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