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遗失物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遗失物,侵占罪,拾得,物权法,贵重,管理办法,保管费。
遗失物论文文献综述
李昊成[1](2019)在《无偿送还“遗失物”是义务吗》一文中研究指出每个人的劳动成果都是值得受到肯定的,一味鼓吹司机无偿送还的说法无异于道德绑架记得小时候"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的儿歌在大街小巷广为传唱,那熟悉的歌词,亲切的旋律,不知影响了多少代人。这首言简意赅的歌曲向我们传递出拾金不昧的高风亮节,这素来是中华民族珍视的传统美德之一。那么现如今,这一崇高品质是否已经深入人心了呢?(本文来源于《方圆》期刊2019年20期)
牛超男[2](2019)在《我国遗失物财产权制度的现实困境和制度重构》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现存的遗失物财产权制度在运行过程中遭遇到一定的现实困难。主要表现在:"拾金不昧"的现象逐渐消失;遗失物处理方式低效;遗失物悬赏广告无法得到具体落实。而造成上述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则是现有制度本身的不合理和遗失物招领制度具体内容的缺失。(本文来源于《河北农机》期刊2019年07期)
马宁[3](2019)在《拾得遗失物中拾得人的权利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现有的立法中规定了拾得人在拾得遗失物后必须履行多项义务,以尽可能地保障遗失人的权益不受损失,但对拾得人应享有的权利只规定了必要费用的偿还请求权,另外,将无人认领遗失物的取得权规定为国家所有,这样不仅造成了拾得人与遗失人之间、国家与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处于不平衡的状态,而且在现实生活中也因这样的规定而存在着诸多问题。所以,对拾得人在拾得遗失物后应当赋予相应的报酬请求权和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将该遗失物所有权确认归其所有,从而能更好地保护拾得人的权利。(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18期)
涂建敏[4](2019)在《滴滴“收费还遗失物”不妨先行先试》一文中研究指出为进一步优化滴滴网约车平台协助乘客寻找遗失物品的流程与机制,滴滴出行日前公示《网约车物品遗失管理办法(试行)》,邀请社会公众为新规制订提意见、出主意。新规明确提出,乘客因自身疏忽导致物品遗失的,若无法自行领取,司机归还物品时乘客应给予合理费用。对此,网友(本文来源于《杭州日报》期刊2019-06-14)
李景[5](2019)在《送回网约车遗失物该不该收费?》一文中研究指出有人认为司机送还遗失物的必要支出应由乘客承担。也有人表示滴滴作为营运者,送回遗失物是应尽义务,不该收费。你觉得呢?近日,滴滴出行公示了《网约车物品遗失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针对乘坐网约车时遗失物品提出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其中最吸引眼球的,(本文来源于《经济日报》期刊2019-06-13)
唐亚红[6](2019)在《对我国现行遗失物法律规制的建议》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首先概述"遗失物"的法律概念内涵,其次梳理我国现行法律对遗失物的规定与国外在遗失物问题上的法律规制,接着深入分析我国现行法律对遗失物规定的缺憾之处,最后从叁个方面对我国现行遗失物法律规制提出对策建议:对拾得人取得相应报酬的权利从法律上予以保护;规定特定条件下遗失物可归捡拾它的人所有;为拾得人权利的实现提供法律规定作为保障。(本文来源于《新西部》期刊2019年11期)
高歌[7](2019)在《拾得遗失物拒不归还,有什么法律后果?》一文中研究指出2018年6月19日,宁波小徐丢了一部苹果7手机,联系上捡到手机的某中年妇女后,对方开口索要2000元酬谢费。双方见面后,为表达谢意,小徐送上了一筐杨梅,但说最多给500元酬谢费,对方一口回绝,无奈之下小徐报警。见小徐报警,中年妇女气愤之下,用力将手机摔在地上,手机屏幕被摔碎。这一事件引发了网友热议,中年妇女备受舆论道德谴责。无独有偶。同年1月,一个"丢狗半月找回爱犬尸体,捡狗人索酬不成摔死小狗"的事(本文来源于《金秋》期刊2019年01期)
王林梅[8](2018)在《刑法视角下遗忘物与遗失物之认定——行为人占有说》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现行法律对遗失物与遗忘物的定义以及范围均未作任何规定,对于二者是否存在区别以及怎样区分等问题争议不断。就二者是否存在区别的讨论目前主要存在两种学说,即"区分说"与"等同说"。在区分说内部就区分标准又存在极大差异,主要包括:传统学说、占有说。在对遗忘物与遗失物进行认定时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既要考察客观上物所处的"占有状态",同时也要考虑到行为人主观上对物所处状态之认识。(本文来源于《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期刊2018年06期)
苑广阔[9](2018)在《理性看待“归还遗失物索要跑腿费”》一文中研究指出打车时遗忘了贵重物品,你会如何找回来?如果的哥问你要油费,你会愿意给吗?多少钱才合理呢?几天前,来长沙出差的蔡先生就遭遇了这样一件事。司机要100元跑腿费,蔡先生支付100元之后拿回了手机,但觉得这并不合理。事件引发了网友热议(12月2日《潇湘晨报》)。(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8-12-05)
黄灿[10](2018)在《民法典编撰背景下遗失物拾得人权利与义务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自2017年10月《民法总则》颁布施行以来,关于遗失物制度中拾得人权利与义务的失衡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文章在查阅国内外相关法律文献的基础上,通过对我国遗失物制度中拾得人权利与义务的立法现状进行分析,得出在发生遗失物返还纠纷时,现行立法体现出了明显滞后性的结论。因此在民法典遗失物制度的编撰过程中,只有充分贯彻公平与诚实信用等民事法律基本原则,不断完善拾得人权利与义务的相关规定,才能更好的解决遗失物返还纠纷。(本文来源于《中国集体经济》期刊2018年35期)
遗失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我国现存的遗失物财产权制度在运行过程中遭遇到一定的现实困难。主要表现在:"拾金不昧"的现象逐渐消失;遗失物处理方式低效;遗失物悬赏广告无法得到具体落实。而造成上述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则是现有制度本身的不合理和遗失物招领制度具体内容的缺失。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遗失物论文参考文献
[1].李昊成.无偿送还“遗失物”是义务吗[J].方圆.2019
[2].牛超男.我国遗失物财产权制度的现实困境和制度重构[J].河北农机.2019
[3].马宁.拾得遗失物中拾得人的权利保护[J].法制与社会.2019
[4].涂建敏.滴滴“收费还遗失物”不妨先行先试[N].杭州日报.2019
[5].李景.送回网约车遗失物该不该收费?[N].经济日报.2019
[6].唐亚红.对我国现行遗失物法律规制的建议[J].新西部.2019
[7].高歌.拾得遗失物拒不归还,有什么法律后果?[J].金秋.2019
[8].王林梅.刑法视角下遗忘物与遗失物之认定——行为人占有说[J].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8
[9].苑广阔.理性看待“归还遗失物索要跑腿费”[N].检察日报.2018
[10].黄灿.民法典编撰背景下遗失物拾得人权利与义务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