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哈尔滨150030
摘要:当前,“低碳”以此已成为倡导新生活方式的流行语,各行各业都在努力践行低碳发展的要求。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引领着我国现代化大农业发展的方向,也肩负着国家粮食安全保障的重任,但是农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部门,也是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碳排放较大的部门,尤其是近年来,黑龙江省农业生产过程中碳排放量不断增加,使得黑龙江省耕地质量不断下降,环境质量日趋恶化,发展低碳农业已成黑龙江省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低碳农业;碳源;碳汇;存在的问题
1前言
黑龙江省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耕地面积位居中国首位,作为农业大省,粮食总产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首位,2013年黑龙江省粮食总产量达到1290亿斤,居全国第一位,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10.72%,相比较2011年的9.8%增长了近1个百分点。黑龙江省农业发展水平位于全国前列,农业的发展对于我国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为提高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近年来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在黑龙江省取得较快发展,但由于过去传统粗放的经营模式,导致黑龙江省耕地质量的下降,据农业部统计数据显示,东北黑土区耕地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从26.7g/kg下降至14.7g/kg,降幅约为45%。从2003年取消农业税开始,农民从事农业种植的积极性,大幅度提高,黑龙江省化肥农药使用量也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农业机械化的推广也使得石油燃料的使用量不断增加;另外黑龙江省大多数村镇没有完整的排水和污水处理系统,垃圾肆意堆放;稻秆的利用效率较低,约有40%用于燃烧;农村沼气技术、系统、服务等不健全不完善。这些资料表明黑龙江省农业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的碳排放,促进农业碳减排、发展低碳农业十分必要。
2黑龙江省低碳农业发展现状
2.1黑龙江省低碳农业发展的基本状况
2.1.1政府大力推进低碳农业发展
近年来,黑龙江省大力加强宏观调控,推进低碳农业的发展,黑龙江省作为农业大省,为解决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的问题,2009年出台了《黑龙江省节约能源条例》,设立转向资金扶持农村大力实施“一池三改”生态富民工程,有效提高了农作物秸秆利用率,改善了农村环境,同时,明确要求各县市要加快普及推广农村沼气工程等新能源项目,并配套出台了《黑龙江省稻秆综合利用规划》,规划综合利用倒杆能力达到4000余万吨,主要包括饲料加工、清洁能源生产等137个项目。2010年颁布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黑龙江省关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中搬不了一系列促进黑龙江省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配套扶持政策,2010年共拨付省级财政资金68.2亿元,用于新能源产业和节能改造项目。黑龙江省秸秆禁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省直各有关部门积极行动,按照职责和分工,切实履行部门职能,全面落实会议精神,取得一定工作成效。随着近年来,雾霾天气现象频发,黑龙江省发改委提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农业生产大户、秸秆收购经纪人和企业发展秸秆收集、运输、储存等合作组织,推动专业化秸秆供应体系的建立。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支持以秸秆为原料生产新型能源。近期,通过积极向上争取,国家发改委已下达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专项投资3600万元。省财政厅按照会议确定的以奖代补的原则,选择典型县(市)进行实地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符合黑龙江省实际的禁止野外焚烧秸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以奖代补办法。
2.1.2积极发展循环农业及生态农业
第一,循环农业快速发展。为加快推进循环农业发展,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农村生活环境,黑龙江省大力实施“161工程”,建设生态型村庄近1000个,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20个、国家级生态村11个。同时,为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大力实施推进沼气等节能减排工程发展。依托自身农业资源优势,在黑龙江垦区大力推广农村沼气、稻秆气化与固体成型燃料工程建设,目前己建成9座大型沼气工程,建设沼气工程的同时同步建设有机肥料厂,促进了绿色有机农业产业的发展。
第二,休闲农业初具规模。近几年,黑龙江省为转变传统的“高投入、高产出”农业生产模式,创新农业增收模式,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依托特色农业资源,开展民俗旅游,生态观光,绿色有机农产品采摘、品尝等特色农业旅游产业,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建立国家级乡村旅游示范点9家,省级农业休闲观光旅游示范点9家,建成1200个农家乐乡村旅游点,并将依托。但目前乡村休闲农业旅游规模小,资源未能有效整合,下一步将根据《黑龙江省乡村旅游专项规划》实施方案,加快农业休闲观光旅游资源的整合,促进低碳农业的发展。
2.1.3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不断提高
2012年黑龙江省全省田间综合作业机械化率达92.97%(黑龙江垦区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8%),2011年黑龙江省新建239个现代农机合作社,装备大型农机9587台,2013年黑龙江省增100个现代农机合作社,截至2013年末,黑龙江省现代农业合作社数量到达797个,全省农村农机总动力达到1843万千瓦。黑龙江垦区作为我国现代化农业发展的排头兵,年均推广保护性耕作面积1000万亩,推广免耕技术面积3000万亩以上,对与增加了土壤碳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做出重要贡献。
2.1.4积极探索低碳技术
2012年黑龙江省全省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已经增加至8500万亩,年增500万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大力推广,粮食作物亩增产5%—10%,黑龙江省年可增加粮食产量191.5万吨,减少化肥施用量10.2万吨,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80000万元。黑龙江垦区在农业部的带动下,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建立农、林、牧、副、渔和加工一体化的循环生态农业产业模式,并大力推广应用无公害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降低农业生产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如八五三农场创新应用酵素菌稻壳发酵替代部分土壤育秧的节约土壤资源育壮秧的模式以及玉米冬收大豆春卡的省工、减少烘干、少耕节本降耗技术生产模式。
3黑龙江省碳源与碳汇分析
3.1黑龙江省农业生产碳源现状分析
如当前众多学者一样,本文仍然只能对黑龙江省农业生产的碳源碳汇情况做以粗略计算。测算黑龙江省农业生产碳源碳汇水平的思路如下:总结前人相关研究,选定碳排放系数,并结合黑龙江省农业生产特点,从排放吸收两个角度进行。据此,分析得到黑龙江省农业碳排放的主要碳源来自以化肥为主的农用化学品、农用机械和机电灌溉以及包含如农业养殖业的碳排放等的其他因素三方面。碳源的测算主要依据碳排放计算公式:
如表3-3可见:从2005年至今,黑龙江省农业生产中的碳排放量始终保持着增长的态势。碳排放总量由2005年的3470040.8增至2012年的7259661.6,增长了1.09倍。其中,化肥的碳排放量从2005年的1313280吨增加到2012年的2128760吨,增加了62.09%。如图3-1,从三种主要碳源的数量构成上看,机电排灌设备使用形成的碳排放量是黑龙江省农业生产碳排放量的主要来源,占农业生产碳排放总量的70%以上。而且从2005年到2012年,七年间,机电排灌设备使用引起的碳排放量占总排量的比例还在高位呈现上升的趋势,由2005年化肥排量占总排量的61.47%到2012年占比70.02%。
由上图可以看出,黑龙江省种植业的碳吸收量有所上升,碳汇能力不断增强。黑龙江省位于中国的东北部,是中国位置最北、纬度最高的省份。有大森林之美称,是国家的重点林区之一拥有全国面积最大的天然林。全省林业经营面积3127万公顷,林业用地面积2389万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1895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15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43.6%,居全国前列。辖区有伊春林区、大兴安岭林区。在黑龙江省发展碳汇林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为了探查黑龙江省当前的林业碳汇情况,
本文分析如下:黑龙江省林业碳汇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下降速度。如下图3-7所示。
图3-72005--2012年黑龙江省林业碳汇量
将种植业和林业碳汇进行汇总,得到如下结果,如表3-8所示:
图4-92005--2012年黑龙江省农业碳源碳汇情况
由此可以看出,黑龙江省农业生产碳源明显大于碳汇,存在较大的碳赤字,并且近年来,尽管采取了植树造林等方式,但是由于高碳农用机械和化肥的过量使用,赤字呈现快速上升趋势。所以,在黑龙江省发展低碳农业,减少农业生产碳排放、增加碳汇,是黑龙江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4黑龙江省低碳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随着黑龙江省农业的快速发展,种植业中农膜使用量随着农膜技术的推广而不断增力口,这使
4.1农村面源污染严重
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方式的改变,农村人均生活垃圾量、污水排放量不断增加,垃圾成份不断变化,有毒、有害、难于降解的有机物质和重金属迅速增加。根据黑龙江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显示,黑龙江省有904个乡镇,而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镇只有61个,有垃圾处理站的镇只有91个。大多数农村垃圾大部分都无序露天堆放,造成了大量的碳排放。垃圾因腐烂、发酵等,一经雨水淋溶、冲刷,会产生各种复杂的、有害的、高浓度的垃圾渗滤液,会对周围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产生污染。
4.2农作物秸秆利用效率低
农作物稻秆是农业碳排放的一大来源,主要体现在农村生活焚烧。黑龙江省每年有近60%的稻杆被焚烧、浪费,造成了大量的农业碳排放。按热值测算,2吨稻秆能折合成1吨标准煤,黑龙江省2012年农作物稻秆可收集量约为4200万吨,相当于2100万吨标准煤,按其60%的焚烧、浪费计算,会产生约2394.4万吨二氧化碳排放。
4.4农民低碳意识相对薄弱
黑龙江省在发展低碳农业的过程中不仅在客观条件上需要不断改进与完善,在主观意识方面也要努力引导农民树立低碳观念。但是目前在生产方面,农用化肥的施用量仍在不断上升,利用有机化肥的农户还占少数;在生活方面,农村对电能的依赖性还是在不断加强,不利于开展碳减排活动。在生活方式上消费观念存在偏差。消费观念与低碳农业的发展标准背道而驰。
4.7财政支农资金投入不足,且结构不合理
201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6801.7亿元,其中,农村固定资产投资仅有520亿元,仅占总投资额的7.6%,投入不足,影响政策实施的效果,同时也降低了财政支农资金的运行效率,但低碳农业中科研、科技推广和生产环节等资金投入较大,黑龙江省在低碳农业方面的资金存在缺口,投入不足。
5黑龙江省低碳农业发展对策建议
5.1加强政策、财政的引导作用
(1)黑龙江省政府应根据农业发展实际情况,调整收入分配和财政支出结构,逐渐减小城乡差距,切实调动农民进行低碳生产和低碳生活的积极性。(2)适当增加政府农业财政支出总量和比例,尤其加大对农业科技推广的财政支出力度。(3)完善农业信贷体系,对有利于低碳农业和低碳农村建设的工程如沼气工程建设、生态农业园区建设等,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适当放宽贷款标准和降低贷款利息。对进行低碳农业种植、低碳生产的农业企业给予政策奖励,提高积极性。另外还应对积极进行低碳农业生产、以及购买国家或省推出的低碳生产要素的农户给予价格补贴和政策补贴。
5.2完善农业生态补偿机制
应建立专门的农业生态补偿基金储备。建立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前提是明确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标准。对于农业生态环境补偿标准的计算和确定需要深入调查研究,又要综合考虑与农业生态环境相关的各方利益。综合运用机会成本法、资源环境核算体系及绿色GDP等,开展科学的农业生态补偿标准研究。制定出适合黑龙江不同地区的差异化补偿标准,防止“补偿过剩”和“补偿不足”并存现象,提高有限补偿资源的利用效率。另外,黑龙江省还应将政府、市场和农户结合起来,形成多层次多维度的农业生态补偿机制。
5.3形成有利于低碳农业发展的政绩考核机制
黑龙江省低碳农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和规范,因此建立低碳农业政绩考核机制有利于提高政府发展低碳农业的积极性,利于促进政府科学制定低碳农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低碳农业发展目标,从而实现政府的导向作用。一方面应将各级政府对低碳农业建设项目的投资力度考虑其中,另一方面应将相关部门对低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考虑其中。政府应适当精简对低碳农业建设项目的审核程序,加大投资力度。政府要通过对农田水利、农业污染处理设施的建设,为低碳农业发展提供基础条件和示范指导。要严格审核低碳农业生产、农业企业的低碳化生产标准。
5.4健全农村职业教育体系
低碳农业是一种科技含量很高的农业发展模式,科学技术是核心。而科学技术又要求在农业中的直接运用者具备较高的科技文化素质,只有加快培养和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才能有力促进黑龙江低碳农业的快速发展。首先,黑龙江省政府应出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方面的政策与法规,其次,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实训基地,提高农民生产技能;进一步完善以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的多元化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民科技培训的激励监督机制,促进农民发展低碳农业的热情,调动农民低碳生产的积极性,从而更好地促进低碳农业有序、健康、更好地发展。
5.5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对现有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整合,加强统筹协调和统一安排,防止项目的重复投资或投资过于分散,使资金效益最大化。对各分管部门的职能分工也要加以明确,确保支农资金的有效配置和高效利用。鼓励各部门之间积极配合参与和协调,同时重点投资一些涉及到生态、节能减排、可持续化发展的低碳农业设施。要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整个黑龙江省的农业经济结构相结合起来,建设最适合黑龙江省经济及低碳农业发展的基础实施。
5.6完善科技创新体系
完善科技研发体系,包括增强涉农高等院校的自主科研能力,并给予其财税、金融和技术改造方面的支持。加快低碳农业供给平台建设,推动黑龙江省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升级。主要包括完善测土配方技术,增强耕地的固碳能力;培育良种,增强农作物自身的环境适应能力;研发生物技术,减少化肥、农药、农膜等的使用量;加强农机技术的创新,使其向低碳转型;节水灌溉技术和相应设施的建设及清洁能源开发等。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鼓励涉农企业建立农业科研中心,提高自身的低碳技术研发水平和吸收外界低碳农业技术的能力。完善科技推广体系,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低碳农业技术推广组织,对低碳农业技术分区、分阶段的进行宣传和讲解。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以增强涉农企业、农户、涉农高等院校以及农业科研单位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科技的研发、成果的转化、推广和应用。另外还应整顿科技市场,严厉打击骗农的伪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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