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性质论文-江苏省司法厅课题组,张亦军

公证性质论文-江苏省司法厅课题组,张亦军

导读:本文包含了公证性质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公证机构,司法行政机关,公证员,法人治理结构

公证性质论文文献综述

江苏省司法厅课题组,张亦军[1](2019)在《事业单位性质公证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司法部的强力推动下,行政单位性质公证机构目前已经全部改制为事业单位性质。但不可否认,公证体制改革后,事业单位性质公证机构尽管不再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内设处室,但对事业单位监管的计划管理体制的惯性依然在延续,尚未完全建立政府依法监管、管办职责清晰的制(本文来源于《中国公证》期刊2019年09期)

李炜[2](2019)在《公证机构的法律性质与体制改革的叁种模式》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公证机构的法律定位十分特殊,就现阶段的公证机构而言,其绝大部分属于公办机构,因此,所采用的体制也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体制,但当前公证机构的法律定位合理性被法律界所质疑。鉴于此,文章首先就公证机构的法律定位进行论述,然后提出并论述公证机构体制改革的叁种模式,以供参考。(本文来源于《传播力研究》期刊2019年03期)

杨立新[3](2018)在《公证机构的法律性质与叁种模式》一文中研究指出公证机构体制性质的法律定位研究公证机构体制的改革,最应当解决的是对公证机构体制性质的法律定位问题。公证机构究竟属于一种什么性质的机构,换言之,公证机构在法律地位上究竟是何性质,一直是众说纷纭,各有不同见解。就目前公证机构的体制而言,基本上属于公办机构,绝大多数采取的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体制,公办性质明显。对公证机构这种体制的性质定位,是正确的吗?似乎并不是这样。2017年,我在给各地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讲解《民法(本文来源于《中国公证》期刊2018年01期)

百晓锋,董少谋[4](2017)在《公证机构执行证书的性质及相关程序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执行证书,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下称《联合通知》)确定的一种法律文书。根据《联合通知》第四条和第七条,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时,债权人可向公证机构申请执行证(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17-07-05)

阮啸,王耀宗[5](2017)在《遗嘱保管公证研究——也谈公证事务的性质、救济与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尽管自上世纪80年代恢复重建公证制度以来,遗嘱保管一直就是公证机构的法定业务之一(包括1982年施行的《办理几项主要公证行为的试行办法》、《公证暂行条例》,2000年施行的《遗嘱公证细则》以及2006年施行的《公证法》)。但长期以来,由于公证遗嘱有着吸收遗嘱保管的实际效果,再加上收费、程序以及查询等诸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制度性空白,遗嘱保管这项业务并未在全国公证机构得到普遍的推广。~A中国公证协会于2016年2月通过了(本文来源于《中国公证》期刊2017年01期)

杜延俊[6](2016)在《论公证权的性质》一文中研究指出公证权是否属于国家的一种权利,是属于司法权还是行政权,一直以来都深受广大学者的质疑。其公证权性质的混淆主要取决于公证性质的研究方法的研究方式,通过具体的注释法、拿来主义研究方法和狭隘的国家主义研究视野进行细致的讨论。并结合国家的具体性质,分析国外的权利性质,对社会主义公证权的性质进行具体的分析。(本文来源于《赤子(上中旬)》期刊2016年15期)

周英娟[7](2016)在《对一起继承公证性质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2015年5月,当事人李乙持一份遗嘱来到笔者所在公证处,咨询相关房产继承公证事宜。经了解,李乙的父亲李某(已于早年去世)与母亲王某(于2015年4月去世,生前未再婚)共有子女四人,即长子李甲(2009年3月先于王某去世,生前仅有一子李小甲)、次子李乙、长女李丙、次女李丁。王某的父母亲均先于其死亡。王某于2010年6月立有一份自书遗嘱,将自己合法所有的房产指定由(本文来源于《中国公证》期刊2016年07期)

杨磊[8](2016)在《浅议公证赔偿的性质与责任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公证损害赔偿案件在司法实践中频频发生,与此同时,问题也是层出不穷。因此,如何处理好公证损害赔偿案件,对促进公证制度的全面发展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一、我国公证赔偿制度的发展沿革(一)公证赔偿的历史沿革建国后,我国的公证制度一直处于缓慢发展过程,而公证赔偿制度则更是进入新世纪以来确立的制度。2000年司法部出台的《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中,首次(本文来源于《中国公证》期刊2016年01期)

杨琳[9](2015)在《后现代社会中公证制度的性质定位》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公证制度恢复重建叁十多年来,公证理论研究取得了很大成果,为公证事业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证事业改革发展面临着理论研究相对滞后的现实问题。一些重要的基础理论问题——如公证制度的性质到底是什么——都还存在着争议。最新颁布的《公证法》对于如何具体实现公证机构体制运行模式的真正一体化,并没有做出明确的可操作性规定。显然,立法在此问题上采取了有意回避的态度,这将使得许多矛(本文来源于《中国公证》期刊2015年10期)

何钰昺[10](2015)在《论我国公证的性质及法律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审判制度、检察制度、公安制度等体制的改革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但是唯独公证制度的改革不尽如人意,步伐缓慢,甚至到了步履为艰的境地。原因在于我国对公证的认识不够全面,对公证制度改革的理论研究不够深刻,在我国范围内没有形成全面、系统的理论体系。与具有完善公证法律制度的拉丁公证联盟国家相比,我国的公证制度发展时间短,大多数内容都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急切地需要在社会实践中与中国的国情相结合。所以在短期的发展中,导致了我国公证立法的落后与畸形,社会公信力低下。虽然国家司法行政部门试图对公证制度进行改革,但是改革之路异常艰难。由于全国各地实际情况的不同,反倒形成了多种公证制度并存、发展良莠不齐、办案标准和程序不尽统一的局面。笔者认为在改革路上之所以出现上述种种问题,主要原因在于对公证的性质及在公证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责任没有准确的认识与把握。本文通过遗嘱公证的案例,试图对公证的性质,包括公证行为、公证权及公证职业的性质进行分析论证,同时对我国公证责任的一些法律问题和争议进行分析与阐述。并针对现阶段公证存在的问题,通过分析、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公证制度,结合我国公证制度及社会、经济的发展程度,提出在明确公证性质及责任的前提下如何发展并完善我国公证制度的建议。明确并完善公证的性质及法律责任是公证制度的基石和核心,只有明确了公证的性质,分清了公证的责任,才能为我国公证行业的发展提供正确的导航。(本文来源于《兰州大学》期刊2015-04-01)

公证性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公证机构的法律定位十分特殊,就现阶段的公证机构而言,其绝大部分属于公办机构,因此,所采用的体制也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体制,但当前公证机构的法律定位合理性被法律界所质疑。鉴于此,文章首先就公证机构的法律定位进行论述,然后提出并论述公证机构体制改革的叁种模式,以供参考。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公证性质论文参考文献

[1].江苏省司法厅课题组,张亦军.事业单位性质公证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J].中国公证.2019

[2].李炜.公证机构的法律性质与体制改革的叁种模式[J].传播力研究.2019

[3].杨立新.公证机构的法律性质与叁种模式[J].中国公证.2018

[4].百晓锋,董少谋.公证机构执行证书的性质及相关程序问题[N].人民法院报.2017

[5].阮啸,王耀宗.遗嘱保管公证研究——也谈公证事务的性质、救济与责任[J].中国公证.2017

[6].杜延俊.论公证权的性质[J].赤子(上中旬).2016

[7].周英娟.对一起继承公证性质的分析[J].中国公证.2016

[8].杨磊.浅议公证赔偿的性质与责任认定[J].中国公证.2016

[9].杨琳.后现代社会中公证制度的性质定位[J].中国公证.2015

[10].何钰昺.论我国公证的性质及法律责任[D].兰州大学.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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