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我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在应对可再生能源管理体制政出多门、部门职责不清晰时也受制于各地以火电为主的能源体系的限制。新出台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中仍未规定地方政府的具体责任内容,会使配额制极易再次陷入"有规定、无执行"的困境中。目标管理责任制自上世纪引入我国政府后因其对政府层级责任主体实现了良好的规制和激励效果而著称,综合了目标体系和以奖惩为主的考核评价体系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政府层级连带责任利益纳入任务目标中,这为受限于主体责任和激励性不强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提供了良好的解决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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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杨程硕
关键词: 目标管理责任机制,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
来源: 黑龙江工业学院学报(综合版) 2019年02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Ⅱ辑,工程科技Ⅱ辑,经济与管理科学
专业: 电力工业,工业经济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分类号: F426.61
DOI: 10.16792/j.cnki.1672-6758.2019.02.019
页码: 98-102
总页数: 5
文件大小: 10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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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目标管理责任机制论文;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