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应用购电制模式防范电费回收风险

推广应用购电制模式防范电费回收风险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濮阳供电公司河南濮阳457000)

摘要:供电企业必须顺应形势变化,从政策、机制、技术、宣传等方面创新举措、强力推进,建立“先购电后用电”的市场模式,从源头上规避电费回收风险。

关键词:购电制预付费电费风险

一、面临的形势

电费是公司重要的生产经营成果和主要资金来源,电费回收是公司经营发展的重要基础。“先用电后付费”的用电模式不仅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开展电费回收工作,且大规模资金无法及时周转,极易发生客户拖欠电费现象,存在巨大经营风险。近期宏观经济形势和部分企业的经营状况给供电企业电费回收带来严峻挑战,必须采取措施全力做好相关工作。当前,市场化观念已经深入人心,石油、燃气、电信等公用事业和能源产业均已采用“先购后用”模式。电力企业在推行购电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面实施购电制的条件已经成熟。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1)争取政策支持,防范法律风险。争取经营区域内各级政府出台推广购电制的文件,明确提出“在全市范围内实行购电制”、“各电力用户要积极创造条件,配合供电部门做好安装预购电装置和签署预购电协议,在约定的期限内交清购电款,预期不交购电款的,供电企业可以依法限电、停电直至终止供用电关系”,为购电制提供了政策依据。协调各市政府电力对接部门印发通知,要求企业、居民与供电企业密切配合,积极采用购电制模式。依据相关法规修订《供用电合同》《电费结算协议》条款,明确购电制要求,做到高压客户实现“一户一协议”,确保合理合法、规范严谨。

(2)加强宣传引导,传播市场理念。编制专题宣传手册,加强营业窗口人员和95598服务人员培训,针对常见问题制定针对性的解答方案,准确解答客户问题。结合坚强智能电网宣传,通过广告牌、宣传片等方式向社会宣传智能用电终端和购电制政策。广泛开展“三进”(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向客户详细介绍购电制带来的优化用电方式、促进节约用电等益处。

(3)细化推广方案,完善配套措施。按照先易后难的推广策略,分析不同客户的行业特征及用电特点,结合客户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购电制推广实施方案。对低压客户,即居民和一般工商业小动力户,采用智能电表预付电费方式。对高压客户,采取装置购电和协议购电两种方式。其中对一般性质的高压客户,在客户侧安装控制装置;对电量大且交费信誉较好的重要或高危客户,与客户签订电费结算协议,约定分次购电日期、额度及违约责任。

(4)强化信息支撑,提供技术保障。构建集中统一的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售电系统、密钥管理系统和一体化缴费平台,自主研发居民阶梯电价参数实时远程下发系统,实现对各类网点和缴费终端设备的统一管理。积极推进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实现各类客户用电信息自动采集全覆盖,对客户用电量、购电信息实施在线监控,为购电制顺利推广提供技术支撑。

(5)创新服务手段,丰富便民举措。结合购电制推广,推出一揽子优质服务创新举措,使客户切身感受到购电制带来的便捷。大力推广电e宝、微信、支付宝在线缴费模式,彻底解决缴费难问题。推行基于有线电视机顶盒、电话机和互联网的居家购电新模式,实现客户足不出户缴纳电费。推出手机话费直接缴电费业务,使客户随时随地缴纳电费成为现实,初步实现缴费方式向“即时缴费”的重大转变。

(6)加强过程管控,强化责任考核。修订《电费回收考核管理办法》,将购电制推广情况纳入单位年度业绩考核。明确购电制推广目标,将购电制推广纳入同业对标体系和年度营销重点工作。建立日监控、周调度、月总结的工作督导机制,每月发布“购电制推广户数”“高压购电费占月均应收电费比重”等对标结果。依托省市两级营销稽查监控体系,在线监督购电协议履约情况,确保购电制有力有序推进。

三、工作难点及创新举措

由于传统的“先用电后付费”习惯和意识,加之预付款给用电企业资金周转带来一定影响,购电制推广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遇到阻力和障碍。必须积极面对挑战,深入研究政策,创新举措,攻坚克难,逐步扭转了用电市场缴费习惯,有效破解购电制推广难题。

(1)对新增客户全部实施购电制。依据政府关于推广购电制的文件要求,在客户办理新装、增容业务受理时,明确购电制模式;正式送电前,签订包含购电制条款的供用电合同和电费结算协议。要求各级机构不得因任何原因停止或变通执行购电制,确保购电制政策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在新客户用电伊始就形成预购电习惯。

(2)对高危客户推行协议购电。针对高危及重要客户如遇突然停电可能会造成危害性事件的风险,对高危及重要客户采取协议购电方式,即根据客户的历史用电量,协商确定分次结算和购电的周期与额度,客户根据协议购一个月或一段时期的电量。依托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采取按日抄表、化整为零、灵活机动的策略,推出每月三次结算、按周结算、按日结算等电费结算方式,有效缓解客户一次性缴费资金压力三是对抵触情绪大的客户适时推广。

(3)对重要客户推行协议购电。部分客户对购电制的抵触情绪较大且本身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如政府部门、市政管理、医院等单位。一方面实行专人对口负责,加强沟通协调,主动上门沟通,组织客户座谈,加强政策宣传,争取理解支持。另一方面强化主动服务和延伸服务,积极协助客户增容扩容、设备检修和优化用电方式,解决客户实际困难,以实际行动感化客户。

(4)对资金紧张客户实行电费保理。部分企业资金链紧张,既存在较大的电费风险,又难以承担电费预付压力。可采取与银行、客户签署《电费保理三方协议》,办理承兑汇票为抵押的电费保理业务,将与客户未来一时间段的电费债权转让给银行,银行先期以现金方式代客户支付电费,客户用其未来时间段内到位的银行承兑汇票托收资金来归还债务。

四、成效分析

(1)转变了电力消费观念。通过全面推广购电制,在社会上进一步强化了“电是商品”的观念,增强客户依法依规用电意识。客户用电观念实现从“先用电后付费”到“先购电后使用”的转变,从“等待收费”到“主动交费”的转变,从“欠电费不算欠”“偷电不算偷”到“电费不能偷欠”的转变,拖欠电费、违规用电的现象明显减少,用电秩序更加规范有序。

(2)规避了电费回收风险。预购电对电费回收率保持100%作用巨大,有利于陈欠电费全部结清,月末电费余额占应收电费的比重严格控制在预期目标内。在大规模城市建设改造中,防范商户、企业拆迁形成沉淀欠费。

(3)提升了公司运营效益。解决了大规模资金无法及时回笼的问题,提高了资金周转速度。实施购电制后,居民客户电量实现自动采集,电费由客户自行缴纳,不需专人逐户抄收;企业客户不需专人催收电费,有效提升了劳动效率、降低了用工需求,营销管理的集约化、专业化、精益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结语

在推广购电制的同时,要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方面,努力争取政策支持。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于用电付费时序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在国家政策出台前,供电企业要积极争取所在省市政府的支持文件。另一方面,防范社会舆情风险。推广中做好防范措施,分步推进、循序渐进,把握时机适时进行调整,不能采取停限电等强制手段,同时加强舆情监控,避免激化矛盾、引发纠纷。

参考文献:

[1]李怀珠.加强电费核算管理提升电价管理水平[J].电力设备,2019(28):374.

[2]王自建.改善功率因数提升经济效益[J].防护工程,2017(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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