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自治规则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业主大会,业委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建设单位,业主代表,厦门市,清查结果,审计机构,管理制度
自治规则论文文献综述
袁舒琪,黄语晴[1](2019)在《业主大会业委会运作有章可循》一文中研究指出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运行管理制度细则,接下来都将有所依据。近日,市建设局正式印发《厦门市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以下简称《指导规则》)及配套4份示范文本《厦门市住宅小区管理规约》《厦门市住宅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厦门市住宅小(本文来源于《厦门日报》期刊2019-12-26)
邾立军,江翔宇[2](2019)在《平台自治规则之法律地位与合法性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2019年1月1日生效实施的《电子商务法》,从法律层面对平台经济中的重要类型——电商平台进行了规范,对电商平台的法律责任进行了全方位的规定,同时该法也对平台治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尤其在对平台治理的重要手段——平台规则进行约束的同时,也从法律上确认了平台规则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但是电子商务法的立法理念仍然相对侧重于平台责任,而未从平台是政府监(本文来源于《《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3卷 总第13卷)——上海市法学会互联网司法研究小组论文集》期刊2019-11-01)
徐秉鹏,范书江[3](2019)在《比较法视角下的有限自治——论我国涉外物权法律适用中的限制规则缺失》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物权法律适用规则将意思自治原则纳入其中。该做法的目的在于克服物之所在地法的单一僵化的适用空间,从而适应广泛而便捷的市场发展趋势。同时,在于确定准据法的可预见性和一致性。然而这种变化在物权法律适用领域的空间有限,仅适合于动产物权变动等个别方面。相较于国外的先进立法方式与规则细节,我国适用法规范有明显的限制规则缺失,其后果将导致内国法强制性规则与物权法律适用领域频频产生抵触,逻辑体系难得周延。为此,应当在自治范围、第叁人利益、实质联系等方面进行限制规定,以完善我国物权法律适用体系。(本文来源于《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4期)
刘宇,薛春燕[4](2019)在《集体自治规则化探讨与展望》一文中研究指出劳动立法是经济之法也是改革之法,其构建于经济变革基础之上。为适应市场经济基础的确立,促进经济社会的改革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我国的劳动立法选择了集体自治的方式,通过集体自治的方式权衡企业管理自由和劳动者权益保障,推动实现公平与效率兼顾的法治目标和共享与民主的政治目标。目前,我国的劳动立法存在着制度易被变通、企业管理自由难以保障、劳动关系司法保护不稳定等问题。为了完善制度,需要明确集体自治的法律属性,实现集体协商的规则化,明确集体自治理论基础,构建集体行为效力的法律支撑。(本文来源于《行政与法》期刊2019年07期)
缪霞[5](2019)在《互联网自治规则发展进路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管理和规范互联网行为的准则,互联网自治规则基于法律多元理论,是法律多元理论的实践运用及发展。互联网自治规则具有其独特的价值,它是互联网组织和团体进行自治管理的重要依据,可以弥补互联网法律规则的缺陷和漏洞,并且可以更直接、更高效、更灵活地解决互联网纠纷。但是,互联网自治规则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不足,建议从健全和完善互联网自治规则,促进互联网自治规则和法律规则的融合发展,以及发挥互联网自治规则在司法裁判中的作用叁方面提高互联网的自治能力,促进互联网良序健康地发展。(本文来源于《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3期)
张澎,姜金良[6](2019)在《基层自治组织人员作为渎职罪主体的认定分歧与解释规则》一文中研究指出引言随着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不断下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社会自治组织工作人员在协助政府实施公共管理工作过程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根据已有立法解释,对于基层组织人员特定情形下属于刑法中"国家工作人员"。①但渎职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基层自治组织人员从事行政管理时,可否构成渎职罪,属于立法和解释的空白地带,成为实践认定和理论争议的焦点。一、实证式考察:基层自治组织人员渎职犯罪的认定差异(一)"两高"的认识分歧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检察院一直秉承肯定的立场,将基层自治组织人员作为渎职(本文来源于《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与刑事审判问题研究——全国法院第30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下)》期刊2019-06-20)
钟言[7](2019)在《意思自治视角下的企业内部劳动规则适法性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本文来源于《中国工运》期刊2019年06期)
索煜祺[8](2019)在《基于系统公告的微信公众平台自治规则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微信公众平台自诞生到现在,逐渐成为人们手机端阅读咨讯的重要接口,为互联网信息传播、舆论表达、产业发展和政府监管带来了积极的影响,但同时也产生了抄袭、谣言、欺诈、色情等各类失范行为,给社会公众和媒介环境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国家网信办多次约谈微信在内的自媒体平台,要求清理整治自媒体违规内容。为了保障社会安定、构建真实的媒介环境和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在政府监管下,微信公众平台自治也格外重要。微信系统公告能够体现微信公众平台官方的自治规则举措。因此本文通过对2013年3月19日至2018年11月23日系统公告文件筛选,抽取有效样本168个,对其进行分类、统计与分析,样本类目大致分为主题类型、自治对象、自治内容、自治手段等。样本分析得出如下结论:微信公众平台自治规则及其实施在2016年逐步进入成熟期,自治的主要对象是公众号运营者,自治重点是自媒体内容失范,自治方式主要以技术手段为主、阶梯式惩罚手段为辅。此外,本文结合互联网分层治理理论,根据样本文本分析,分叁个层面对微信公众平台自治机制进行总结,包括设施层面、用户层面以及内容层面。针对自治规则的分析结果,本研究得出微信公众平台自治的难点有叁:数据收集争议、平台审查被动、超级平台垄断。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完善个人数据匿名化处理、明确平台自身责任界限和引入第叁方机构的建议。(本文来源于《浙江传媒学院》期刊2019-05-18)
邓大才[9](2019)在《规则型自治:迈向2.0版本的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一文中研究指出21世纪以来,一些经济发达或公共事务较多的地区,出现了以规自治、立规自治的现象,议事会、理事会的规则治理就是规则型自治。规则型自治主要源于经济发展、公共事务建设的内生需求,也源于国家制度改革创新及有情怀官员的外部引进和治理创新。规则型自治在经济发达且具有较多公共事务的地区能够持续地良好运行。规则型自治取决于规则的详细程度和规则执行的有效程度,两者的不同组合能够形成不同类型的规则型自治。规则型自治保障了村民参与自治的权利,为村民参与自治提供了渠道、机制,它使村民自治更具规范性、认同性和合法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则型自治可能会全面取代"价值型自治"和"条件型自治"。(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研究》期刊2019年03期)
邓大才,唐丹丹[10](2019)在《程序性自治:村民自治有效实现的规则基础》一文中研究指出各地在推进农村改革创新过程中,通过建立规则性程序或者程序性规则来推进村民自治比较普遍。能够推进自治的程序主要有内生需求型程序、政策嵌入型程序、外部强制型程序。叁类程序内置了村民自治的内容、机制和要求。程序实施过程就是村民自治过程,就是推进、完善村民自治的过程,可以称为程序性自治。程序性自治是经济发展和政府推动的产物,前者是后者的函数。程序的有效性取决于程序的详细程度、环节的约束程度。程序的有效性与规则执行效度共同决定着程序性自治的有效性。(本文来源于《学术界》期刊2019年04期)
自治规则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2019年1月1日生效实施的《电子商务法》,从法律层面对平台经济中的重要类型——电商平台进行了规范,对电商平台的法律责任进行了全方位的规定,同时该法也对平台治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尤其在对平台治理的重要手段——平台规则进行约束的同时,也从法律上确认了平台规则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但是电子商务法的立法理念仍然相对侧重于平台责任,而未从平台是政府监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自治规则论文参考文献
[1].袁舒琪,黄语晴.业主大会业委会运作有章可循[N].厦门日报.2019
[2].邾立军,江翔宇.平台自治规则之法律地位与合法性研究[C].《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3卷总第13卷)——上海市法学会互联网司法研究小组论文集.2019
[3].徐秉鹏,范书江.比较法视角下的有限自治——论我国涉外物权法律适用中的限制规则缺失[J].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4].刘宇,薛春燕.集体自治规则化探讨与展望[J].行政与法.2019
[5].缪霞.互联网自治规则发展进路探析[J].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9
[6].张澎,姜金良.基层自治组织人员作为渎职罪主体的认定分歧与解释规则[C].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与刑事审判问题研究——全国法院第30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下).2019
[7].钟言.意思自治视角下的企业内部劳动规则适法性研究[J].中国工运.2019
[8].索煜祺.基于系统公告的微信公众平台自治规则研究[D].浙江传媒学院.2019
[9].邓大才.规则型自治:迈向2.0版本的中国农村村民自治[J].社会科学研究.2019
[10].邓大才,唐丹丹.程序性自治:村民自治有效实现的规则基础[J].学术界.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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