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标准论文_胡宓

导读:本文包含了主观标准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主观,目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检察院,贫困,全民健身,诽谤罪。

主观标准论文文献综述

胡宓[1](2019)在《在先商业秘密纠纷诉讼中原告主观恶意的认定标准——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诉圣莱科特化工(上海)有限公司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案》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原告: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被告:圣莱科特化工(上海)有限公司原告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而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300万元,包含原告因此花费的律师费、公证费等合理开支;2.判令被告在《人民法院报》、《橡胶工业》杂志和被告经营的网站(http://sisl.siigroup.com)首页连续六个月就侵(本文来源于《《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6卷 总第16卷)——上海市第叁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文集》期刊2019-11-01)

熊永明,赵威[2](2019)在《互殴与正当防卫的主观界限认定标准研究——基于2762份刑事判决书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对于互殴与正当防卫的认定,在司法实务中一直存在争议。其问题在于有大量原本属于正当防卫的案件被认定为互殴。互殴是相互斗殴,是双方以互相伤害的故意进行的互相侵害的行为,而未有此意图却被人殴打而进行反击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这种以互殴为假象的行为实质是实施殴打行为人的侵害行为与被殴打者的防卫行为同时延续的行为过程。实务中无法辨析该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对互殴目的与正当目的界限无法厘清。因此,有必要对互殴与正当防卫进行区分,厘清两者认定中的混淆误区,规范认定路径。(本文来源于《西部法学评论》期刊2019年02期)

李川[3](2019)在《网络环境下诽谤罪主观要素认定标准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两高关于网络诽谤的司法解释在规范网络环境下诽谤认定方面效果有限,主要原因在于对诽谤罪主观要素的认定标准几无规定。然而受制于传统争议延续和网络诽谤新形式,网络环境下诽谤罪主观要素的认定面临比客观要素认定更深入和复杂的境况,需根据网络时代名誉权倾斜保护需要明确主观要素认定标准。在故意认知要素方面,根据网络诽谤以散布为核心和陌生化、全域化的特点,明确对行为性质的认知以单一散布认识为标准、对行为对象的认知需排除真实合理确信、对行为后果的认知需识别特定对象名誉的不应有贬损。在故意意志要素方面,传统诽谤限于直接故意的条件在网络环境下消亡,出现大量放任因素的存在空间,因此需承认间接故意的主要地位。网络环境下诽谤罪主观标准出现适当扩张,这与网络名誉权亟待保护的价值取向紧密联系,但由于构成要件过滤机能的完善并不会造成诽谤罪犯罪圈的过度扩张。(本文来源于《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2期)

王新新,李震[4](2019)在《客观标准还是主观评价?消费者体验质量测量研究述评》一文中研究指出体验是特定情境下消费者在与商品、场景、计算机、企业人员或其他消费者互动的过程中形成的独特情感,体验质量是企业衡量体验效果的重要依据。从现有的大量文献来看,不同学科、不同行业、不同情境下体验质量测量的方法存在差异,难以区分;服务质量测量和体验质量测量界定不清,存在混用。体验质量即消费者对互动过程中形成的独特情感的主观评价,体验质量的测量体现为对短期情绪、长期情感的直接测量和间接测量。消费体验又是一个动态过程,应该进行整体体验质量测量,包括体验中的体验质量测量、体验后的体验质量测量和长期体验质量测量。体验质量测量的主要方法包括自我报告法、观察法和心理生理测量法。并没有一种十全十美的工具方法适用于所有的情境,在不同的情境下应该采用多样化、差异化的体验质量测量方法,将定性测量和定量测量方法相结合,将客观标准和主观评价相结合,以保证测量结果的信度和效度。本文旨在厘清不同情境下的体验质量测量方法,讨论不同体验质量测量方法间的联系和区别,以期为企业体验效果的衡量提供方法借鉴,为消费体验研究的学者提供新的思路和方向。(本文来源于《外国经济与管理》期刊2019年01期)

黄海燕,赵鑫月,陈舒婷,吕晓媚[5](2019)在《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标准对特殊儿童语言康复主观评估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采用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标准介入特殊儿童语言康复主观评估前后的对比法,初步探究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标准对特殊儿童语言康复主观评估的影响,可以为特殊儿童的语言康复提供一定的参考。采用构音测量与训练仪分别对叁类中度障碍的听力障碍儿童、语言发育迟缓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进行构音语音能力的主观评估,通过对比分析评估结果,探究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标准介入特殊儿童普通话语音清晰度评估的可行性。调查结果显示,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标准与构音语音能力评估标准存在一定的共性和细微的差异性。因此,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标准介入特殊儿童普通话语音清晰度评估具有一定的可行性。(本文来源于《教育观察》期刊2019年03期)

丁赛,李克强[6](2019)在《农村家庭特征对收入贫困标准的影响——基于主观贫困的研究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采用主观贫困估算的方法将农村主观贫困标准与现有农村贫困标准进行比较后发现,农村家庭的主观贫困标准高于国家贫困标准,少数民族家庭的主观贫困标准低于汉族家庭;东部地区估算得到的家庭主观贫困标准最高,中部其次,西部最低;这也与叁类地区的家庭人均纯收入及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回归估算的家庭结构显示,农村家庭内资源和收入分配并非均等化。通过主观贫困标准的研究进而全面考虑贫困家庭内部的资源和收入分配情况,不仅是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防止返贫,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需要关注的重要方面,也是农村低保和贫困标准两项制度进一步有效衔接或合二为一的现实要求。(本文来源于《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1期)

江耀炜[7](2018)在《正当防卫之不法侵害的司法认定:客观条件的主观标准》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正当防卫认定的司法实践中,存在"片面结果导向"的倾向和追求道德"洁癖"的倾向。究其根源均在于正当防卫成立前提之不法侵害认定标准模糊。不法侵害之"不法"判断,应从实质违法论的角度站在防卫人的立场进行判断,只要其遭受的侵害不存在违法阻却事由,对防卫人而言就是不法。不法侵害之"侵害"存在与否,从正当防卫合法化根据和保护国民自由的角度出发,应依据防卫人在行为时所认识的事实在行为时进行判断,而不是依据事后查明的所有客观事实在事后进行判断。对于偶然防卫,由于防卫人并未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据此能够排除正当防卫成立的可能,其是否成立犯罪应依据犯罪成立的主客观条件进行认定。对于假想防卫和防卫挑拨,在理论上均存在成立正当防卫的空间。(本文来源于《刑法论丛》期刊2018年01期)

邢晓燕,李骁天,王凯珍[8](2018)在《2种划分标准下不同人群健身行为主观幸福感的比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为了给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提供具体的指向,采用问卷调查法、心理测量、数理统计法,首先,通过聚类分析将调查样本聚合为5个使用体育服务人群,分别为"低服务"经常锻炼人群(23.5%)、"知识高关注"部分经常锻炼人群(17.7%)、"高服务"部分经常锻炼人群(6.4%)、"参加/使用"体育活动/服务人群(42.9%)、"不参加/使用"体育活动/服务人群(9.5%)。其次,通过ANOVA分析对不同健身行为人群的主观幸福感水平进行比较。结果显示,在"参加体育锻炼"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之后,"健身质量"成为居民获取主观幸福感、感知美好生活的主要影响因素。居民因为全民健身行为获得的主观幸福感"增量"主要发生在2个阶段。在第1个阶段,当一个原本不参加体育锻炼的居民开始参加体育锻炼后,主观幸福感有可能得到明显提升。体现在"经常参加锻炼"人群、"参加锻炼却不达标"人群的主观幸福感显着高于"不参加锻炼"人群。在第2个阶段,当一个参加体育锻炼的居民因为使用体育服务而获得优质的健身体验时,主观幸福感有可能得到明显提升。体现在"高服务"部分经常锻炼人群、"知识高关注"部分经常锻炼人群的主观幸福感显着高于"低服务"经常锻炼人群、"参加/使用"体育活动/场地人群。最后,针对不同人群提出建议。(本文来源于《首都体育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5期)

张苏锋[9](2018)在《BIT“公平公正待遇”条款中保护投资者合理期待的主观层面标准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外国投资者到东道国进行投资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是投资保护,而公平公正待遇条款是投资保护中的核心制度之一。在国际投资条约中,大都规定有对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给予公平与公正待遇的内容,然而,迄今尚无对其界定的统一标准。近年来,大量的仲裁实践已肯定了公平公正待遇赋予东道国保护投资者合理期待的义务。笔者拟从该角度切入,探讨公平公正待遇中对投资者合理期待主观层面保护标准。(本文来源于《中国外资》期刊2018年17期)

张武,申欣[10](2018)在《盗窃残疾人财物入罪标准“减半”是否需行为人主观事先明知?》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2018年1月2日17时许,嫌疑人王某到某乡镇街道上,采用撬锁的方式进入被害人张某(系肢体残疾四级)经营的“超市”,窃取桌子抽屉内现金人民币1100余元。【评析】第一种观点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第二种观点认为,王某的行为(本文来源于《江苏法制报》期刊2018-07-05)

主观标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对于互殴与正当防卫的认定,在司法实务中一直存在争议。其问题在于有大量原本属于正当防卫的案件被认定为互殴。互殴是相互斗殴,是双方以互相伤害的故意进行的互相侵害的行为,而未有此意图却被人殴打而进行反击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这种以互殴为假象的行为实质是实施殴打行为人的侵害行为与被殴打者的防卫行为同时延续的行为过程。实务中无法辨析该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对互殴目的与正当目的界限无法厘清。因此,有必要对互殴与正当防卫进行区分,厘清两者认定中的混淆误区,规范认定路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主观标准论文参考文献

[1].胡宓.在先商业秘密纠纷诉讼中原告主观恶意的认定标准——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诉圣莱科特化工(上海)有限公司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案[C].《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16卷总第16卷)——上海市第叁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文集.2019

[2].熊永明,赵威.互殴与正当防卫的主观界限认定标准研究——基于2762份刑事判决书的分析[J].西部法学评论.2019

[3].李川.网络环境下诽谤罪主观要素认定标准探究[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4].王新新,李震.客观标准还是主观评价?消费者体验质量测量研究述评[J].外国经济与管理.2019

[5].黄海燕,赵鑫月,陈舒婷,吕晓媚.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标准对特殊儿童语言康复主观评估的影响[J].教育观察.2019

[6].丁赛,李克强.农村家庭特征对收入贫困标准的影响——基于主观贫困的研究视角[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7].江耀炜.正当防卫之不法侵害的司法认定:客观条件的主观标准[J].刑法论丛.2018

[8].邢晓燕,李骁天,王凯珍.2种划分标准下不同人群健身行为主观幸福感的比较研究[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18

[9].张苏锋.BIT“公平公正待遇”条款中保护投资者合理期待的主观层面标准研究[J].中国外资.2018

[10].张武,申欣.盗窃残疾人财物入罪标准“减半”是否需行为人主观事先明知?[N].江苏法制报.2018

论文知识图

信息方案优选评价准则集彩色化比较(a)破损的黑白图像(b)标注...海洋生物子本体主观评价结果修正模型Figure4ModifiedModel注:X1代...一12技术接受模型2TAN[2引入了主观标标准JPEG恢复图像

标签:;  ;  ;  ;  ;  ;  ;  

主观标准论文_胡宓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