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调整论文_汪青松

导读:本文包含了法律调整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法律,范式,法治,伦理,集体,机制,黄教。

法律调整论文文献综述

汪青松[1](2019)在《信任机制演进下的金融交易异变与法律调整进路》一文中研究指出人类社会正处于一个全面创新的时代,在哲学领域,对自在信息世界的揭示正在建构起崭新的信息哲学框架;在科技领域,信息技术正在掀起新一轮革命浪潮;在金融领域,互联网正在改写传统的金融理念与金融格局。而这叁个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迥异领域,各自的创新发展却都不约而同地聚焦于"信息"这一共同基点,个中缘由或许见仁见智,但毋庸置疑的是,"信息"在不同领域的甲冠天下绝非无独有偶的机缘巧合,而是大势所趋的殊途同(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文摘》期刊2019年11期)

章群[2](2019)在《集体劳动关系法律调整的国际背景与中国应对——兼评《集体劳动关系法律实证研究——以集体协商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新经济下集体劳动关系主体力量的变化和用工关系的改变,使集体劳动关系法律调整在全球范围内面临着挑战。集体协商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会力推、各方协同、职工参与",是应对集体劳动关系法律调整的中国方案。《集体劳动关系法律实证研究——以集体协商为例》一书,对我国集体劳动关系法律调整进行了理论拓展、实践回应和制度设计,有助于中国方案的进一步完善。(本文来源于《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6期)

肖京[3](2018)在《旅居产业的发展及其法律调整》一文中研究指出旅居产业的兴起是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具有历史的必然性。旅居产业的发展不应当定位于旅居地产,而应当定位于服务业,突出其服务性,要从综合服务、长期服务和诚信服务的角度对旅居产业进行定位。旅居产业是以优良的气候和自然环境为核心竞争力的新兴产业,旅居项目服务水平的高低将成为决定旅居产业成败的关键因素。同时,旅居产业的交通、医疗、教育、文化等相关配套设施以及旅居所在地的法治环境也将对旅居产业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旅居产业的法治需求是多方面的,但主要体现为对经济法、社会法和民商法的法治需求。由于旅居产业本身所具有的综合性和复杂性,相应的法律调整也应当由多个法律部门配合进行,无论是经济法、社会法还是民商法,都无法单独完成对旅居产业进行法律调整的重任。经济法、社会法、民商法应当分别从不同的层面、运用不同的调整方法对旅居产业进行综合调整。(本文来源于《经济法研究》期刊2018年02期)

李腾[4](2019)在《老年人非婚同居关系法律调整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针对实务中大量存在的老年人之间存在的非婚同居关系,应当通过立法及司法的完善来更好地实现法律规制。通过法律调整这一特殊的法律关系,既体现出对老年人意愿的尊重,又能够更周全地保障原本就处于弱势的老年人群体,还有利于解决抚养、遗产继承等现实的问题。立法方面,应该以具体规定的方式,肯定非婚同居的存在,明确在这一关系中各方的权利义务等。司法层面,则要妥善处理好涉及老年人非法同居引发的财产纠纷、继承纠纷案件等。(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9期)

蒋春华[5](2019)在《法律调整机制的认知分歧与弥合——一个人工系统功能实现视角下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律调整机制是描述和解释法的动态运行与功能实现的一个基本而重要的理论范畴。但长期以来不同领域的学者基于各自的研究旨趣、哲学前提和学术理路,形成了责任实现论、规范运行论、逻辑基础论、规范运行和逻辑基础结合论、正义实现论和调整机制泛化论等六种主要观点。事实上,以上各观点都是对法律调整机制这个"人工"巨系统不同维度、不同层次、不同局部的认识和把握,而任何分离法律调整机制的规范构成、生效基础和正义价值等要素的理论都是欠妥当的,将有害于该系统功能的有效实现。只有在主客观统一的原则下系统整合,明确其边界和内部结构,方可真正弥合法律调整机制的认知分歧。(本文来源于《广东社会科学》期刊2019年05期)

汪青松[6](2019)在《信任机制演进下的金融交易异变与法律调整进路——基于信息哲学发展和信息技术进步的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学视角下的交易行为以合意为其内核,而借鉴信息哲学观能够进一步揭示出交易合意达成之基础乃是以信息为媒介的信任机制。信息障碍影响主体之间形成信任,以银行为代表的信息中枢逐渐充当起信用共识,中心化的制度性信任机制得以形成,金融交易中心化格局得以确立。中心化信任机制基础上的金融交易关系具有中介性和银行主导性特征,由此形成的传统法律调整逻辑存在自身不足。以区块链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新发展使得基于技术理性而建构的共识性信任机制成为可能,并促使中心化的金融交易发生异变,由此不仅引发监管难题,也给传统民商法理论与制度带来诸多挑战。为此,需要从法律思维、规则理念、主体理论和制度、交易媒介范畴、治理理论与制度、义务与责任等方面推动民商法理论与制度不断创新,以更加契合信息社会新时代的发展脉搏。(本文来源于《法学评论》期刊2019年05期)

贾建军[7](2019)在《论法律调整理论的时代流变》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由于社会主要矛盾认识有失偏颇,法律调整理论失去独立性,成为国家政治理论的一部分。改革开放后,面对当时的社会主要矛盾,改革优先、法治附随成为这一时期法律调整理论的基本特点。新时代背景下,面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法治优先、改革附随成为新时代法律调整理论的鲜明特征。纵观70年理论发展,法律调整理论正在发生深刻转变:在研究立场上,正在由传统国家统治立场向现代依法治理立场转变;在功能定位上,正在从社会调整一般机制理论向社会调整主导机制理论转向;在调整机制上,正在从注重秩序建构的单向功能研究向秩序建构与正义实现并重的双向功能研究推进,这些转变将成为未来法律调整理论研究的主要方向。(本文来源于《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5期)

张黎丽[8](2019)在《家事关系的法律调整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家事关系不同于社会的其他领域,因其特殊性和主观变动性,外人难以理清其中利害关系,因此法律主要意在从大方向上维护家庭的稳定,而非事无巨细地介入社会个体的家庭关系中。(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19期)

乌云[9](2019)在《民国时期中央政府对内蒙古地区黄教寺庙的法律调整》一文中研究指出民国时期,北京政府及南京国民政府相继颁布了一些调整黄教寺庙的法律法规,国家法对内蒙古地区黄教寺庙的规范更加具体和完善,取消了宗教自主权,完成了对宗教的世俗化管理。对内蒙古地区黄教寺庙的法律调整,主要表现为对寺庙行政权和经济特权的削弱和剥夺,尤其是在土默特地区,这种表现更为显着。(本文来源于《世界宗教研究》期刊2019年03期)

李娜,蔡琳[10](2019)在《论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行为保护的二元结构与法律调整》一文中研究指出知识产权制度对于我国来说是一个移植制度,由于知识产权制度的原生文化与我国带有传统文化积淀的社会文化存在较大的理性差异,造成了知识产权创造行为始终存在法律行为与伦理行为的二元范式结构。也正是知识产权行为的法律范式与伦理范式的二元冲突,使得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在运行的过程中存在着目的价值与实然价值的差异,形成了制度实效的问题。分析知识产权创造行为二元结构的形成、冲突以及产生的问题,发现我国社会内部的传统知识伦理价值,是更加优化知识成果创新与权利保护的文化环境、推动知识产权伦理行为向法律行为靠近的重要路径,也是探索如何强化知识产权制度的实际效力和寻求有效的治理方式的必要举措。(本文来源于《青海社会科学》期刊2019年02期)

法律调整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新经济下集体劳动关系主体力量的变化和用工关系的改变,使集体劳动关系法律调整在全球范围内面临着挑战。集体协商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工会力推、各方协同、职工参与",是应对集体劳动关系法律调整的中国方案。《集体劳动关系法律实证研究——以集体协商为例》一书,对我国集体劳动关系法律调整进行了理论拓展、实践回应和制度设计,有助于中国方案的进一步完善。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律调整论文参考文献

[1].汪青松.信任机制演进下的金融交易异变与法律调整进路[J].社会科学文摘.2019

[2].章群.集体劳动关系法律调整的国际背景与中国应对——兼评《集体劳动关系法律实证研究——以集体协商为例》[J].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3].肖京.旅居产业的发展及其法律调整[J].经济法研究.2018

[4].李腾.老年人非婚同居关系法律调整探究[J].法制博览.2019

[5].蒋春华.法律调整机制的认知分歧与弥合——一个人工系统功能实现视角下的思考[J].广东社会科学.2019

[6].汪青松.信任机制演进下的金融交易异变与法律调整进路——基于信息哲学发展和信息技术进步的视角[J].法学评论.2019

[7].贾建军.论法律调整理论的时代流变[J].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8].张黎丽.家事关系的法律调整初探[J].法制与社会.2019

[9].乌云.民国时期中央政府对内蒙古地区黄教寺庙的法律调整[J].世界宗教研究.2019

[10].李娜,蔡琳.论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行为保护的二元结构与法律调整[J].青海社会科学.2019

论文知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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