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贵州贵阳550081
摘要: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设,是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形成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夯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坚强基础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整体预控能力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背景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2016〕3号《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国务院安委办〔2016〕11号《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的要求,企业必须着力构建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将安全风险点的检测、监控、预警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与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平台对接,实行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二、水泥制造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步骤及方法。
(一)策划与准备。
1.建立工作制度。制定完善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相关制度,明确工作内容、职责分工、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保障双重预防机制在企业常态化运行。
2.全面培训人员。全体人员风险管理的意识和技能是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基础,对包括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普通员工和外包单位管理及作业人员在内的全体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培训,培训内容包含风险管理知识、风险辨识评估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方法等,使全体员工真正树立起风险意识,掌握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相关知识,具备参与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的基本能力。
3.收集外部和内部信息。外部信息包含适用的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自然环境状况、供应商和承包商以及周边企业和居民的关系、相关方的诉求和安全风险承受度、国内外同类企业发生过的典型事故情况。内部信息包含企业管理现状、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的知识结构及专业经验、普通员工的知识结构及年龄结构等、生产工艺流程、作业环境和设备设施情况、报告(设计、评估评价、检测检验、专项研究、实验等)、企业成立以来的事故情况。
(二)安全风险辨识评价
1.合理划分评估单元。根据水泥制造的工艺流程,将风险评估单元划分为七个主单元,具体见下表。
表一.单元划分表
2.制定适合本企业的风险辨识评价程序。程序的内容包含:目的、范围、职责、工作程序(风险辨识、风险评价的依据与判别准则、风险评价)。
3.全面开展风险辨识。根据各单元中设备设施、生产作业及环境等情况,采用现场观察、调查表、查阅记录、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安全检查表(SCL)等方法,全面识别出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及其原因、影响范围和潜在后果,编制《危害因素清单》。
(三)安全风险等级评定。采用安全风险矩阵法(LS)和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对所辨识出来的危害因素进行评价,根据已经采取的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企业对风险接受程度确定其等级,风险等级分为重大、较大、一般和低风险,分别对应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来表示。
表二.安全风险评价清单
(四)安全风险管控。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进行有效管控。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区域、设备设施、岗位实施重点管控,对部分较大以上风险可以多级联合管控,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表三.风险分级管控表
(五)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
在进入厂区的醒目位置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和安全风险四色空间分布图,简要公告全厂较大以上风险及分布情况。在车间门口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和对重要岗位制作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六)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根据风险管控措施来制定符合本厂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全过程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于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对于事故隐患整治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及时撤出相关作业人员,必要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配合疏散可能受到影响的周边人员。
总之,通过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对水泥制造企业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落实企业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提升企业整体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减少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参考文献:
1.《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国务院安委会;
2.《水泥工厂设计规范》(GB50295-2008)中国计划出版社
3.《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代码》(GB/T13861-2009)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