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监管论文_本报记者,孙翔峰

导读:本文包含了发行监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代币,信息披露,首次,存款,质量,产业,金融。

发行监管论文文献综述

本报记者,孙翔峰[1](2019)在《上交所对科创板发行上市信披不当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一文中研究指出上交所11月8日晚间消息,近期上交所在有序推进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的同时,对前期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存在的信息披露不当行为,依据相关事实和规则,集中采取自律监管措施。上交所表示,在审核过程中,上交所坚持对相关市场主体的不当行为管早管小(本文来源于《中国证券报》期刊2019-11-09)

涂艳君,章爽[2](2019)在《大额存单或受投资者青睐》一文中研究指出市民 符合投资心理满足投资需求10月18日,为了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银保监会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对结构性存款的发行主体、销售管理、产品设计、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了全方位、严格的要求。专家分析表示,(本文来源于《本溪日报》期刊2019-10-22)

胡飞军[3](2019)在《基础产业类信托发力 叁季度募资千亿增九成》一文中研究指出昨日,信托叁季报相关统计数据出炉,集合信托成立与发行规模均出现下降。证券时报·信托百佬汇记者注意到,2019年叁季度集合信托产品发行和成立募集规模环比均出现显着下滑。第叁季度共有61家信托公司募集成立信托产品4784款,募集资金4266亿元,环比(本文来源于《证券时报》期刊2019-10-10)

内森·谢尔曼,蔡卓瞳[4](2019)在《首次代币发行监管的行为经济学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虽然ICO是一种创新的资本筹集方式,但令人担忧的是其发行过程中没有任何用以保护投资者的监管措施。本文认为ICO市场构成投机泡沫并区分出两类投资者:精明投资者,即通过抬高价格吸引噪声交易者进入市场的知情投资者;以及由于心理偏差而做出投资决策的噪声交易者。有限理性的行为经济学理论为监管框架的构建提供了洞见。本文认为监管者必须运用"非对称父爱式"框架以监管ICO。这一框架假定ICO中的一些投资者(如精明投资者)比其他投资者(如噪声交易者)表现得更为理性。因此,最佳的监管方案应考虑到这些差异,在帮助欠缺理性的噪声交易者做出更好选择的同时,不限制那些更为理性的精明投资者的选择。(本文来源于《中财法律评论》期刊2019年00期)

刘伟杰[5](2019)在《监管部门“设红线”警戒科创板欺诈发行 专家预计刑事追责将从严》一文中研究指出6月28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回应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相关问题,其中包含科创板对股东减持的制度安排,科创板严格实施退市制度,以及如何从行政、刑事上严厉打击欺诈发行等叁大重要问题。“作为资本市场重大增量制度改革,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离不开(本文来源于《证券日报》期刊2019-07-01)

记者,马婧妤[6](2019)在《证监会全面回应科创板热点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科创板迎来首批上市企业已进入倒计时。昨日,证监会以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的形式,就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15个热点问题作出详细回应,其中透露出将加强发行承销过程监管、严打违法违规减持、及时评估跟投制度效果并适时调整、证监会正配合立法机关修改完善刑法有关欺诈(本文来源于《上海证券报》期刊2019-06-29)

张美慧[7](2019)在《境外市场证券法视野下的代币发行监管——基于美国、新加坡、澳大利亚和中国香港地区的监管实践》一文中研究指出首次代币发行(ICO)是金融科技在区块链领域的技术创新,允许企业通过发行数字代币的方式募集资金,根据代币附随权益的不同,投资者享有分红、投票、交易等多种权利。但这一市场同样蕴含欺诈发行的风险,在美国、新加坡、澳大利亚和我国香港地区等普通法系境外市场,证券监管机构对符合法定证券范畴的代币发行实施证券发行监管,监管的核心在于如何判断某一代币是不是证券,如股票、集体投资计划、债权乃至期权。这种监管能够起到支持金融科技发展、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效用。(本文来源于《财经法学》期刊2019年03期)

林侃,操群,陈哲立[8](2019)在《国际视角下虚拟货币与代币发行融资的法律监管与风险防范》一文中研究指出虚拟货币和代币发行融资(ICO)的监管是亟待解决的全球共性问题。世界各国对虚拟货币和ICO均采取了严格的监管态度。我国有必要借鉴各国共同经验,采取穿透式监管、监管科技等措施,开展国际合作,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本文来源于《清华金融评论》期刊2019年05期)

赵婷[9](2019)在《中国存托凭证发行监管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存托凭证是在境外(包含中国香港)上市公司将部分已发行上市的股票托管在当地保管银行,由中国境内的存托银行发行、在境内A股市场上市、以人民币交易结算、供国内投资者买卖的投资凭证,从而实现股票的异地买卖。它可以使境外上市公司在不退市的情况下,同时在我国A股市场发行证券,不仅可以让境外上市的公司在我国A股市场进行融资,而且可以让我国投资者分享境外上市公司的成长红利,为我国投资者开拓投资的新路径。经过长久的筹备,2018年6月6日证监会下发《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9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预示着我国存托凭证的正式落地。但迄今为止,尚未有企业正式发行中国存托凭证。预计第一个发行中国存托凭证的小米公司却在2018年6月19日撤回申请,该事件的发生也让我们不得不对中国存托凭证进行重新审视。存托凭证于我国证券市场而言是新型的产物,对于其发行和监管的制度方面只能借鉴别国的经验。尽管多份新规已经发布,但对于中国存托凭证仍然仅有一个框架式的规定,还需要对其进行补充完善。在对我国新股发行制度与别国存托凭证发行制度进行研究后,发现我国目前对存托凭证的规定尚有些许不足之处,在发行的监管方面还存在需要解决的问题,例如对境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对外汇管理的进一步放开、监管分割的协调等,还需再作出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首先,信息披露与投资者的利益息息相关,要求对应当披露的信息准确、完整、及时的进行披露,虽然新规用了很大的篇幅对该部分进行了规定,但仍有遗漏之处,需要监管部门加以完善;其次,我国《证券法》应当与时俱进,加快修改的步伐,新规与之有相冲突之处,若不对其进行修改,难免出现法大还是证监会令大的问题,故而,应对《证券法》与当前证券市场不相符之处加以更改,使之与证券市场更新的脚步相统一;再次,存托凭证的灵魂在于其可以与基础证券进行自由的转换,我国目前暂不允许其自由转换,是对存托凭证流通性进行了极大的限制,使其丧失了应有之意;最后,虽然我国已签订多份证券合作协议,但跨境监管在实践中仍然缺乏经验,需要监管部门与境外相关部门进行协商以完善该部分的规定。中国存托凭证的发行可以为证券市场带来新的机遇,但同时也存在风险,对其进行完善的规定可以大大降低投资者的风险,使其利益得到最大化的保障,同时使中国存托凭证的发行更为顺利,使我国的资本市场更加开放、更加多元化。(本文来源于《上海师范大学》期刊2019-05-01)

张天行[10](2019)在《美国证券法框架下数字代币发行的监管实践与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由数字代币发行引发的金融业快速变化对金融监管机构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美国作为全球数字货币交易市场的领导者,已经初步形成一套完善的数字代币发行证券化监管体系,通过证券识别机制、发行与流通监管机制、反洗钱监管机制、投资者教育与保护机制等监管规则,平衡保护科技创新与扼制金融风险之间的冲突,推动金融科技行业健康快速发展。我国也在积极调整和转变数字代币监管政策,在吸收美式监管的立法经验与启示基础上,结合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现状,转变金融监管模式,强化自律监管,保障投资人利益,构建我国数字代币发行监管机制。(本文来源于《证券法律评论》期刊2019年00期)

发行监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市民 符合投资心理满足投资需求10月18日,为了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银保监会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对结构性存款的发行主体、销售管理、产品设计、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了全方位、严格的要求。专家分析表示,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发行监管论文参考文献

[1].本报记者,孙翔峰.上交所对科创板发行上市信披不当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N].中国证券报.2019

[2].涂艳君,章爽.大额存单或受投资者青睐[N].本溪日报.2019

[3].胡飞军.基础产业类信托发力叁季度募资千亿增九成[N].证券时报.2019

[4].内森·谢尔曼,蔡卓瞳.首次代币发行监管的行为经济学路径[J].中财法律评论.2019

[5].刘伟杰.监管部门“设红线”警戒科创板欺诈发行专家预计刑事追责将从严[N].证券日报.2019

[6].记者,马婧妤.证监会全面回应科创板热点问题[N].上海证券报.2019

[7].张美慧.境外市场证券法视野下的代币发行监管——基于美国、新加坡、澳大利亚和中国香港地区的监管实践[J].财经法学.2019

[8].林侃,操群,陈哲立.国际视角下虚拟货币与代币发行融资的法律监管与风险防范[J].清华金融评论.2019

[9].赵婷.中国存托凭证发行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19

[10].张天行.美国证券法框架下数字代币发行的监管实践与启示[J].证券法律评论.2019

论文知识图

监管政策门槛变迁图监管者最优发行标准曲线发行者最优信息欺诈水平曲线社会福利损失比较-qFigure6-8Compari...中国债券市场总体格局最优信息欺诈水平随q,n变化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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