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红[1]2003年在《日本金融盛衰演变的制度分析》文中研究指明20世纪80年代日本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资本输出国和债权国,日本的银行成为世界金融市场的主宰,创造了日本金融的奇迹和辉煌。但随着90年代初泡沫经济的崩溃,貌似强大的日本金融陷入长时期的困境,日本金融败战。为了重塑日本金融业的辉煌,日本政府改革不断,但收效甚微。日本金融这诸多现象引起了全世界的普遍关注,众说纷纭。 本文试从制度的角度、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分析日本金融由盛到衰的深层次原因。文章认为日本金融的速盛速衰主要是制度方面的原因,是由于日本战后金融制度的过度管制、限制竞争产生了庞大的既得利益群体,形成了对旧制度过强的路径依赖性,阻碍了制度变迁,使无效的制度长期存在。 本文主要按照时间顺序、分两个历史发展阶段对日本金融制度的演变进行了研究:第一阶段是日本战后金融制度的建立和发展阶段(战后——70年代),阐述了战后金融制度的基本特征,并分析了这种过度管制的金融制度的制度成本。高速增长时期的金融制度和机制在当时的条件下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是有效率的。但它由于过度管制和限制竞争,使寻租活动猖獗,既得利益群体庞大,从而形成了强大的对旧制度的路径依赖性,隐含了巨大的制度成本。 第二阶段是日本金融自由化和国际化以及泡沫经济阶段(70年代-80年代),这是战后金融制度劣化、改革的阶段。在这一历史时期,传统金融制度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改革。但由于政策的制定者和改革的领导者即是旧制度下庞大的既得利益群体,他们为维护自身的利益,根本不愿意进行彻底的改革,出现了典型的诺斯悖论。这使日本金融自由化进行的不彻底,出现了严重的内外脱离,最终扭曲了金融机构的行为,助长了泡沫经济的膨胀。随着泡沫经济的破灭,日本金融由兴盛走向了衰败,过度管制的金融制度的制度成本也从中暴露无余。日本金融的长期困境对转轨经济的一个重要教训是,金融制度的设计和变革必须考虑到该制度对未来经济环境变化的适应效率,而市场竞争程度是决定一国金融制度适应效率的重要因素。
李文魁[2]2009年在《日本主银行制度的盛衰演变:一个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分析》文中提出日本主银行制度曾因推动了日本经济奇迹的诞生而大受推崇,后又因成为日本经济迟迟不能复苏的制度性障碍而备受诟病。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出发,根据青木昌彦关于制度博弈均衡的观点,得出:主银行制度对经济环境变化的适应是非效率的。然后用制度变迁理论中的路径依赖原理对这种非效率进行深层次解释,认为只有引入公平的竞争才能实现主银行制度的变迁。
孔繁晔[3]2017年在《中国纸币制度变迁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伴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加速,人民币的发行、流通和使用不能仅仅满足国内交易的需要,更要服务于国与国之间的交易;人民币的角色也要逐渐从当前的国际结算货币转变为国际投资货币和国际储备货币。为了更好的实现人民币职能的转变,需要更加完善、更加灵活的人民币制度的支撑,并以此带动整个金融体系深层次的改革。对中国纸币制度变迁的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深刻理解人民币制度的来龙去脉,从而为人民币制度的改革提供有益的启示。本文的中心观点是:中国纸币制度遵循“古代国家信用纸币制度——近代银行券制度——当代信用本位货币制度”这一特殊的变迁路径,是不断追求金融协调的过程,是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博弈的结果;这条路径存在路径依赖机制,关键在于政府信用对纸币价值稳定性的正向影响。因此,人民币制度的改革要以追求制度内外协调为目标,用中央银行信用逐渐代替政府信用,使之成为维持人民币价值稳定的决定因素。基于此,本文从史实分析和理论推导两个方面对中国纸币制度的变迁进行了讨论。在对历史事实的分析过程中,本文运用阶段特征概括法,依据纸币制度性质的变化,将中国的纸币制度分为古代国家信用纸币制度、近代银行券制度和当代不兑现信用本位货币制度叁个阶段。古代国家信用纸币制度是第一个阶段(北宋—明中期),期间经历了“产生(两宋)发展(金朝)——全国化(元朝)——名存实亡(明中期)”四个步骤,这一时期的纸币制度呈现出“由封建国家垄断的、不足值准备软约束下的、以财政信用作为保证的、事实上不可兑现”的特点;近代银行券制度(明中期—1848年)是第二个阶段,期间经历了“产生(明中期—1848年)——发展(1848年—1948年)——中止(1948年—1949年)”叁个步骤,这一时期的纸币制度呈现出“在政治金融家的主导下完成的,与政府以及官僚资本家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纸币发行的渠道和效果仍然和政府财政信用息息相关”的特点;当代不兑现信用本位货币制度是第叁个阶段,新中国建立的、拥有独立货币主权的人民币制度是这一阶段的初级形态,到目前为止,其发展经历了“计划性特征的延续(1978—1992)—从计划向市场过渡(1992—1994)—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1994年至今)”叁步。综上所述,中国纸币制度遵循“不足值准备软约束下的古代国家信用纸币制度——政治金融家主导的近代银行券制度——具有中国特色的信用本位货币制度”这样一条具有我国特色的变迁路径,是与“封建商品经济——依附型的资本主义商业经济——社会主义计划/市场经济”相协调的。在此基础上,本文对中国纸币制度变迁路径形成的原因进行了理论推导,分别探讨了中国纸币制度变迁背后的金融协调机理和博弈均衡机制。金融协调理论认为,纸币制度的变迁是不断追求内部和外部金融协调的过程,纸币制度每一次的创新,都会带来交易效率的提高,但同时也会带来金融风险,产生金融不协调的现象,这种不协调会推动纸币制度持续不断的创新。内外协调共同推动古代国家信用纸币制度走向全盛,之后古代国家信用纸币制度不能够很好的适应商业革命的需要,最终被废止。与之相比,近代银行券制度与商业革命相适应,具有内部的协调性,但是,由于近代银行券制度与货币制度的内部独立性和外部统一性不能协调,在不同层次不同时间多次尝试后终告失败。从定量的角度而言,金融协调与否,取决于政府和公众之间不断博弈的过程,在中国纸币制度系统形成的过程中,公众和政府既存在合作的成分,也存在利益的冲突。通过简单委托代理模型和双重委托代理模型的构建,分别揭示了古代国家信用纸币制度和近代银行券制度的结构;通过动态博弈树模型的分析,揭示了我国纸币制度系统功能的实现过程。基于以上探讨,本文提出了中国纸币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机制,其核心在于政府信用对纸币价值稳定性的决定性影响,其中同时包含正锁定、负锁定双重效应的交替作用。古代纸币制度的历史周期率,近代财政赤字与物价波动之间的相关关系共同证明了路径依赖的存在,人民币制度也符合中国纸币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机制,在总结当前人民币制度存在的不协调性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提出人民币制度改革的目标模式和政策建议。本文的创新点如下:一是从之前对我国纸币制度演变的静态分析上升为对我国纸币制度变迁的动态分析,将金融协调的视角运用于对我国纸币制度演变的研究中,运用系统的观点和动态的观点重新审视中国纸币制度的演变过程,抽象出其变迁的路径,具有较为新颖的研究视角;二是采用了较为新颖的研究方法。之前的研究更多的采用历史归纳的方法对纸币制度的内容进行具体描述,本文创新性的采用阶段特征概括法、金融协调和博弈论的方法,对纸币制度变迁背后的原因进行了定性和定量两方面的抽象和探讨。在此基础上归纳出的因果回路系统模型,阐释了我国纸币制度系统变迁背后的路径依赖机制,为人民币制度新一轮的改革提供了系统的动态的启示。
孙兴杰[4]2011年在《帝国·霸权·区域:权力边界与东方问题的演进》文中提出东方问题,自19世纪以来一直是欧洲国际关系中难解的热点问题,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可以看是东方问题的延伸。一个世纪之后,东方问题的遗产依然存留于当代国际关系之中,成为诸多热点问题的历史根源。东方问题绵延数百年,关于东方问题的论述夹杂着不同的偏见与谬误,审视与理解东方问题不仅有助于理解当代国际关系,也有助于编纂相对客观全面的国际关系史。本文以帝国、霸权与区域叁个核心概念总揽东方问题几百年的演进,以国家能力贯通权力边界的变迁,力求实现理论与历史的融合。第1章帝国:概念与类型帝国,不仅是长期存在于世界历史上的组织形式,也构成了前现代国际秩序的主要图景,几十个帝国的兴衰构成了人类历史几千年的协奏曲,因此,还原帝国真实的面目对于构建国际关系历史与理论显得尤为重要。帝国情结既是人们认知世界历史演进的视角,也容易成为学术研究的盲区,拨开帝国情结的迷雾,本文将帝国界定为一种具有多重权力边界属性的人类组织形态。农业帝国、游牧帝国与殖民帝国构成了帝国在世界历史舞台上的图谱,叁种帝国构成了帝国的主要形态,辨识与认知叁种帝国形态才能真正把握帝国的内涵与本质。以多重边界作为帝国属性的标识,寻找到历史上各种帝国特征的最大公约数,根据边界分布状态而将帝国分为时间性帝国与空间性帝国。前者生存于变动不居的时间之流中;而后者则存在于固定的空间之中,鲜有变化。第2章国家与国家能力国家能力的框架是重新认知帝国、国家、主权等概念的新视角。韦伯与马克思代表了两种大异其趣的国家理论,也是国际关系史研究中两种不同的学术路径,前者强调国家的自主性,而后者着意于国家的内部结构与功能。两种国家理论的融合能够提供一种更加综合的视角,国家能力理论试图弥合两者的认识鸿沟。国家或者帝国是不同权力网络组合而形成的组织,而国家能力则意指不同权力的组合与分布。本文提出一种理想化的国家能力结构,即一种“图钉式”的组合。不同的国家能力结构则指明了不同的国家构造,在不同的时空背景下,国家能力结构迥然有别。国家能力的概念在国际关系史研究中具有多重的优势,既揭开了主权理论的迷雾,又能够厘清国家形态的历史演变;在打通国内与国际的区隔的同时又能揭示国际关系史中大国兴衰之谜。当然,国家能力理论在应用于历史研究时,需要虑及时空的差别。国家能力的变迁往往意味着空间的划分与重塑,边界在此过程中发生剧烈的变化,因此,边界变迁是国家能力变动的核心指标。第3章从帝国到国家:多重边界到合一边界帝国是一种多重权力边界迭合的组织形态,随着国家能力的演变,帝国逐渐为主权国家所取代,主权国家最大的特征是权力边界合一,具有封闭性的边界。以罗马帝国为例,国家能力框架同样具有解释能力,罗马帝国依次经历了霸权、时间性帝国与空间性帝国叁个阶段。主权国家是现代性的产物,但是国家构建的途径与历程却大异其趣。国家构建可以分为内源型与外源型两种类型。欧洲,尤其是西欧的内源型国家在一种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逐渐形成的,其构建的逻辑可以概括为从分到合的经历。内源型国家的发展动力既来源于内部,如财政压力、技术创新、官僚制度的创建等,也来源于外部,军事技术的革新、战争的压力。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内源型国家实现了各种权力的整个,在一个特定的空间(领土)范围内各种权力边界的合一,从而形成了稳固的国家制度,即使受到各种危机的挑战,或者应对自如,或者在危机之后迅速重建。外源型国家是在现代性冲击下多元变迁的产物,各个地区在国际体系扩张的裹挟之下而建立了形式的主权,但是国家能力却有霄壤之别,外源型国家依照国家能力形成了色彩各异的光谱。具有较为久远国家传统的地区能够比较迅速地建立有效均衡的国家能力结构,进而有可能成为国际舞台上的强国与大国。建立在部落、血缘基础上的国家还需要经历漫长而痛苦的国家构建过程。第4章东方问题的内涵与分期东方问题内涵复杂而丰富,需要新的概念框架进行历史解读,本文以帝国、霸权、区域叁个关键词解释东方问题的历史发展与演变。帝国与霸权既是国际关系的组织形态,也是国际关系演进的两种逻辑。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两种形态与逻辑交互出现,并呈现出帝国向霸权转换的趋势。帝国既是一种组织单位,又是一种国际体系;霸权则是一种动态平衡的国际体系。二者之间的复杂关系也反映了国际关系演进的复杂性、多样性。战争的规模与烈度在帝国与霸权体系中具有不同的表现,依据规模与性质,本文将战争分为四种类型,即帝国生存战争、帝国维持战争、霸权轮替战争、霸权护持战争。区域作为帝国崩溃之后一种新的国际秩序的形式,而主权国家的建立则是帝国与区域的中介与纽带。学术界对东方问题的解读大抵可以分为叁种类型:即马克思恩格斯的解读,在克里米亚战争期间撰写的时事评论留下了关于东方问题的深刻洞见。文明冲突论的观点将东方问题置于伊斯兰文明与基督教文明长久的对峙背景之下,增加了东方问题的历史厚重感。地缘政治的视野则深刻地把握了大国围绕地缘战略要地展开的争夺。本文以帝国、霸权与区域对东方问题的历史进行分期,进而建立新的分析框架。第5章帝国、战争与边缘的形成奥斯曼帝国的军队进入欧洲标志着一个时代的开启,在此后的几百年间,奥斯曼帝国、俄国与哈布斯堡帝国之间的战争与角逐塑造了巴尔干地区。巴尔干地区从奥斯曼帝国的边缘地带进而演变为叁大帝国的边缘地带,各种权力的边界交迭于一体,造就了巴尔干独特的政治地理生态。叁大帝国都经历了从时间性帝国向空间性帝国的转型,国家能力不断提升。叁个帝国的转型存在着时间差,这种反差造成了叁个帝国扩展的不同步性,战争的局势随着帝国国家能力的兴衰而变化。奥斯曼帝国、哈布斯堡帝国与俄国在巴尔干地区次第登台,叁大帝国之间的战争与博弈最终使巴尔干地区成为叁个帝国边缘的迭合,使之成为权力的破碎地带。第6章霸权体系下的东方问题从帝国向霸权的转变既是帝国战争的结果,也是现代国际关系拓展与延伸的表现。17世纪以来,以西欧为中心的国际体系不断扩张,最终将欧洲囊括其中。法国大革命及其拿破仑战争改变了国家的组织原则,民族主义成为最强劲有力的意识形态,这种思潮与组织形式冲击着传统帝国的边界。随着欧洲经济的持续发展,私人产权制度及其市场经济快速扩张,市场越来越承担着剩余价值转移的功能。面对现代性的冲击,奥斯曼帝国做出了一系列的改革,但是帝国的边缘地带频频陷落。民族主义传入、市场经济渗透、大国势力介入,奥斯曼帝国本身朝着国际体系的方向滑落,围绕东方问题形成了一个多层次的国际体系,东方问题从东南欧叁个帝国之间的战争与和平问题转化为欧洲国际体系的稳定与调试的问题,这是既是东方问题在空间上的扩展,也是在内涵方面的丰富。19世纪前半期的埃及阿里帕夏的崛起是奥斯曼帝国面临的严峻俄挑战,推动东方问题向霸权方向转化,而克里米亚战争战争则挫败了俄国在东方问题上的优势地位,并且将奥斯曼帝国带入欧洲国际社会之中。当东方问题日益欧洲化时,欧洲国际体系对于东方问题的影响不断增强,二者之间的互动强度不断提高。第7章区域崛起与东方问题的终结民族主义缘起于欧洲,流布于全世界,不仅重塑了现代国家的权力结构,也架设了帝国与区域之间的桥梁。民族主义在巴尔干半岛的传播,撬动了既有的地缘政治板块,重组了社会政治空间。奥斯曼帝国势力在巴尔干半岛退潮,巴尔干民族国家勃兴,帝国边缘开始向区域国际体系转化。泛斯拉夫主义、泛希腊主义等思潮助推巴尔干联盟的建立,两次巴尔干战争预示着东方问题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化。巴尔干作为一个自我说明的区域出现在国际政治舞台之上,整个20世纪巴尔干地区围绕构建稳定区域秩序而不断分合重组,这也是延续几百年的东方问题未决的遗产。
严亚明[5]2003年在《晚清企业制度思想与实践的历史考察》文中提出晚清时期企业制度思想与实践活动的演变呈现出巨大的飞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近代中国社会的深刻转型。晚清企业制度思想的发展决定了企业制度创新的范围、程度及与社会转型的适应度,直接影响了社会经济的进步。 本文就晚清时期企业制度思想与实践活动进行了整体考察,以求探寻晚清企业制度及思想演变的历史轨迹,力图阐释其演进过程中传统因素的影响和现代因素的萌生。 首先,本文解释了企业、企业制度、企业制度思想的基本内涵,回顾了晚清企业制度的研究状况,说明了本选题的学术意义和现实价值,简要提示了本选题研究的基本思路及内容框架。 其次,本文描述了晚清企业制度演进的社会经济氛围及其轨迹,分析了传统经济思想遗产中影响企业制度选择创新的若干因素;探讨了通商口岸的西方新式企业的制度特征及其示范效应,指出买办商人通过附股活动熟悉了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并积累了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分析了晚清时期市场经济观念发展的若干表现,企业制度思想与市场经济观念的相互关系;将晚清企业制度思想的发展划分为叁个时期,分述了其发轫、展开、推进等叁个阶段主要思想主张及演变趋势。 再次,本文对晚清企业制度思想与实践活动进行了横向的剖析,具体探讨了企业创立与资金筹集、企业治理与监管、企业产权制度、企业分配制度、企业管理制度、发展股份制与证券市场等问题。 晚清企业经历了由政府官员、清政府有关部门特许核准创立,逐步过渡到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依法设立的演变过程,政府主导发起创立、政府发起招商募集创立是晚清企业创立的初始模式,清末新政时期私人招商募集创立企业才成为主导模式。相应地,晚清时期企业创立原则的总的演进态势是从地方政府官员及清政府中央机构特许核准成立,逐步演变为根据有关章程、法规的条文依法设立。晚清时期人们关于企业创立方式和原则的思想主张,同样经历了由依靠政府主导向按照法律法规运作的转变。晚清人士围绕创立新式企业的资金筹集问题,提出了面向社会公众募集股份、发行公债、建立银行、鼓励人民储蓄、借外债、招洋股等主张。 洋务运动时期官督商办股份制企业的治理与监管表现出浓厚的官方行政干预特征,政府凭借政治、经济权力委派官方经理人员,插手企业的经营活动,使投资者的权利落不到实处,股权从属于政府行政权力,违背了制度设计者发挥商人投资者和政府双方作用、合力推进新式企业成长的初衷。清末时人们对公司企业的法律属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揭示了洋务官督商办股份制企业治理机构和监管机制方面的弊端,要求政府立法规范公司企业的内部运作。清末《公司律》出台,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公司企业实践发展的需求,为清末公司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制度框架。同时,实业界、思想界人士从不同角度对公司企业的治理与监管问题进行了 fweed\博士学位论文 ④DOCfOIta.--- DISSERTATION 更为深入的探讨。晚清股份制企业的政企关系经历了由政企合一模式逐渐向政企分离模式转变 的过程,但政府并未彻底放弃以行政权力干预企业经济活动的做法,传统的政府干预经济政策 具有很大惯性,使清政府总是试图依靠政治权力直接约束资本主义企业。 晚清洋务运动时期股份制企业的股东,难以借助企业内部治理机构充分行使对企业经理层 的约束权、监督权。政府官员未能普遍认可企业股东的财产权力,只是给予大股东某些特权, 使大股东所有权与官方政治权力相迭合,企业中出现经营者权力膨胀的现象,中小股东基本无 缘利用股东会机制伸张自身的权力。同时,股东们对自身的权力也缺乏认识,混淆了股票投资 与传统合伙经营行为。甲午战后,人们对股东权利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要求由投资者直接参 与企业的经营决策活动,对企业经理人员实行有效的监督。《公司律》在股权方面也作了若干规 定,将股权平等的原则写入了法律条文。但在实践中股权平等原则并未得到切实遵行,有关企 业创办人和大股东出任公司企业董事、总理、协理的规定,迎合了传统合伙经营习惯,使中小 股东的所有权无形之中趋于弱化。清政府创办新式企业时,最初选择确定了官督商办股份制企 业模式,政府资产以债权方式进入企业,不承担企业盈亏责任,可以保证其资产的安全性,获 得相应的经济利益,并由政府权力界定企业内部的产权关系。清末《公司律》虽然在法律界定 产权方面有所进步,但政府权力界定仍是实践中惯行的做法,在很多场合是缺乏公平性和公开 性的。 晚清时期企业中的官利制和报效制是富于中国本土特色的企业分配制度。官利制的形成与 人们的传统投资理念及社会资金流向密切相关,一方面,它切合了近代中国的特殊社会环境, 是移植西方新式企业制度模式的客观要求。它契合了传统商事习惯,有利于吸引社会资金,促 进新式企业的创设。另一方面,它使企业自创办时就处
郭飞舟[6]2005年在《乔治·索罗斯金融投资思想研究》文中认为乔治·索罗斯是当代金融投资世界中的一位传奇人物,他的主要金融投资思想既独特又颇具争议;然而,无论站在什么角度,抛去不同立场的价值判断,索罗斯在金融投资实践上取得的成就却是公认的。索罗斯以“完备理性”不存在为基础,批驳传统金融市场研究中的“有效市场假说”与“唯科学主义”立场,相应地提出自己基于“认知可错性”的“反射性”市场非均衡理论,批判那种以歪曲和美化市场机制为起点追求自由放任的金融全球化为“市场原教旨主义”;索罗斯把金融投资决策视作一种追求暂时利润而非科学归纳的“炼金术”,把市场发展视作一种理性进步的证伪历史过程,他因此注重寻找市场机制中的无效性、关注市场制度中的漏洞,以寻找金融投资的重大机会。如果说索罗斯投资实践中的成就取得并非偶然,那么他据以指导实践的金融投资思想就不可忽视,本文因此站在整个近现代金融投资思想史的背景下,对索罗斯的整体金融投资思想及其逻辑发展首次进行了全局性的剖析和归纳。文章在分析方法上,采用以文献比较为基础,纵向和横向研究相结合的梳理方式。文章探讨了索罗斯金融投资思想的逻辑过程和方法论含义,抽象出索罗斯投资成功作为一种创新利润的理论来源,明确了索罗斯金融投资作为一种实践学说的理论定位,并概括了他思想内涵中的理论特点,文章还运用他的金融投资思想对中国股票市场的价格规律进行分析、以期为中国市场的投资实践引申出一些有借鉴意义的启迪;文章最后对索罗斯金融投资思想进行了理论评述。在结构上文章分为八章。第一章绪论部分,作为问题的提出,回答研究的意义、方法与研究取向。第二章作为综合分析的一章,通过对近现代金融投资思想的历史溯源为索罗斯金融思想研究找到其历史背景,介绍索罗斯金融思想的提出过程、总体观点以及当前研究进展并探悉索罗斯金融投资思想在理论上的渊源。第叁章分析和归纳索罗斯金融思想的基础——认知“可错性”理论。“可错性”是索罗斯提出的、有别于传统经济学理性假定的一个独特概念,索罗斯的全部世界观和金融理念构筑在这一理论基础之上,该章主要就这一“可错性”的内涵及其假设合理性、逻辑一致性结合行为金融学的发现依据与经典微观金融理论进行对比探讨,并且就此从认知预期、市场定价与制度改进叁个层次分析其决策含义。第四章分析索罗斯金融投资思想的核心——价格“反射性”理论。“认知预期”与“基本面事实”的反射性互动不仅是索罗斯针对金融市场价格运行的核心认识,也是索罗斯投资方法论建立的直接依据。索罗斯通过“反射性”将“人”的因素引入到金融市场分析中来,它使得金融市场价格演变不再是一个纯粹的针对“物”——“资产”的定价过程,“人”的观念认知与观念变化不仅直接影响到市场价格、同时也间接作用于作为定价基础的资产内在价值,而由于人的主观缺陷以及人群间的相互影响,作为市场均衡基础的“内在价值”不再稳固,市场价格的“非均衡”倾向就不再是一个可以忽略的过程。本章分析了“可错性”与“反射性”的关系及其逻辑发展,并在此基础上重点探讨索罗斯所谓“动态不均衡”的市场观及其市场分析框架;最后结合他的投资实践归结索罗斯关心和把握的四类动态投资机会。第五章探讨索罗斯“金融炼金术”的决策方法论及其实践策略。“金融炼金术”是索罗斯基于“可错性”投资思想以及“反射性”市场理论在投资方法论上的引申,本章从决策性质、决策依据等角度探询这一方法论与其金融思想的逻辑一致性,笔者发现索罗斯“金融炼金术”本质上是波普“证伪主义”方法论在金融市场投资中的实践运用,其目的在于发掘市场中暂时存在的“超额利润机会”而不是就市场中某一特殊现象作出普遍性的科学归纳,因此其实质是投资中的“试错”、其核心是探询趋势变化,由此也带来索罗斯对于市场决策乃至风险控制上不同于传统金融投资理论的一系列不同观点,本章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归纳和分析了索罗斯投资实践中常用的叁个具体策略。第六章——“索罗斯趋势投资策略的行为金融学解析”——该章基于“前景理论”,首先介绍以行为金融学相关理论阐述索罗斯投资思想中的核心策略——趋势投资——的可用性,其次则通过“参考点效应”解释索罗斯所谓“主流偏向”的自我强化,相应也为其“趋势追随”与“趋势止损”找到策略的操作依据。第七章——“索罗斯投资思想对于中国股票市场的借鉴与启示”。作者引用索罗斯金融思想的分析框架与思想内涵分析中国股票市场的运行规律,探询索罗斯金融思想在中国股票市场的适用性与实践启示。第八章——索罗斯金融投资思想的总体评价。作为全文总结,一方面从总体上概述索罗斯金融思想的理论特点,另一方面则根据这些特点阐发索罗斯金融思想投资思想史上的理论价值,理论定位、并由此进一步引申出索罗斯金融思想及其实践方法论对研究者的理论启示。
安华[7]2012年在《山西转型经济史研究》文中认为为更好地把握山西经济长期转型发展演进的路径,理解山西资源依赖型经济形成的历史文化背景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本文将研究视角由当前的时点拓展至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从长期的历史视角对山西经济的长期转型和资源型经济的转型进行分析,总结山西经济长期发展和转型的历史规律,推动山西区域经济史研究的深入,同时对新时期山西经济的转型发展也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的指导意义。山西的经济社会变迁有着其独特之处。由于其自然地理条件,加之人口的不断增加与可供狩猎和采集的资源日渐稀缺之间的矛盾,导致狩猎采集劳动的边际产品下降,山西较早地实现了由原始社会时期的狩猎和采集业向原始畜牧业和农业的过渡,也由于其农牧兼宜的自然环境、独特的地理位置以及政府的政策,从虞夏到宋元时期叁千余年的时间里,山西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并没能直接成为经济的主导部门,而是在与畜牧业的兴衰更替中逐步确立了传统农业经济的主导地位。在农业的发展过程中,有限的地力不足以养活日益增加的人口,从事手工业或者外出经商的人逐渐增多,到了明清时期,山西商业日趋发展和繁荣,甚至形成了“业贾者十之六、七”的局面。由于商业兴盛以及由此形成的路径依赖,导致山西的近代工业出现相对滞后。也由于山西商业积累的雄厚资本,加之阎锡山统治期间一系列促进措施,山西近代工业发展后发制上,到20世纪叁、四十年代,一跃成为工业强省。但是,由于在钢铁、机械、化学、电力、建材等方面投入了很大资本,而在轻工业建设方面的政府投入却相当少,导致了山西工业结构的失衡,并进而影响了新中国成立之后山西经济的发展战略。新中国成立以后,在资源禀赋优势、国家经济政策和产业投资倾斜政策的多重因素综合作用下,山西走上资源型经济的发展道路。特别是在国家大规模投资的推动下,历经建国初期的重点项目建设,六、七十年代“叁线建设”和改革开放后大规模的能源基地建设,山西最终形成了资源倚重型的区域经济体系。过度的煤炭资源依赖导致山西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越来越弱,资源禀赋与资源诅咒成为山西经济发展的热点问题。到20世纪九十年代,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的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被逐步提上日程,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山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技术转型与升级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着诸多不足,这也是山西省今后转型发展的努力方向。山西当前的经济转型既是山西经济跨越发展的现实要求,也是产业升级要求和低碳经济制约条件下的必然选择。转型的方向则是建立一个新的多元化的主导产业体系,实现由粗放式、高能耗、高污染的传统增长方式向集约型、技术型的现代增长转型,同时培育和营造与此相适应的生态环境、人文环境与政治环境。本文通过对技术进步与长期经济发展的历史比较分析,发现技术创新对区域经济增长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对区域产业升级的影响不可替代,对产业升级的进度和梯度具有决定性作用。在山西经济处于相对领先位置时,技术进步往往也是相对突出的,而当技术水平和创新水平相对不足之时,山西的经济发展也相对滞后于全国。注重基础教育和科研创新,加大对人力资本的投资力度,必将推动山西经济的转型发展。通过山西历次经济转型的分析表明,山西经济的长期转型发展既符合人类历史发展演进的一般规律,也具有独特性。相对于历史时期革命性经济变革,当前山西的经济转型是一种独特的地方转型模式的新探索,是一种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尝试,也是一项市场经济体系和体制机制的深化改革。
张立先[8]2012年在《金融应急管理的法律规制研究》文中提出金融业是特殊的高风险领域,因金融脆弱性导致的金融突发事件仅靠市场自我调整与金融机构自救是无法应对的,政府行使行政紧急权力、进行金融应急管理,能够有效应对金融突发事件给社会经济和公民基本权利造成的冲击和危害。但政府金融应急管理也存在问题。在金融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机关具有超常强大而集中的紧急权力,可能突破行政法治的框架。如果行政机关应对金融危机过程大肆扩张紧急权力、压迫公民基本权利的空间,将使得人民受到两方面的权益伤害:一种是突发事件本身造成的、直接的利益损害;另一种是由于政府在金融应急管理中的缺位、错位、越位以及权力的无限制膨胀所造成的、间接的利益损害。因此,需要为金融应急管理提供一种合法的规制框架,同时矫正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双重问题,在保证紧急权力有效应对金融突发事件,尽快恢复金融法定秩序的同时,又防止其恣意和过度膨胀,危害公民基本权利。这也是行政法治的核心价值所在。法律规制相对于其他规制方式而言具有独特的优势。法律规制的核心在于从法治理念出发,运用法律对行政权力进行控制,行政权力必须服从法律的规制,对金融应急管理的法律规制,主要通过法律生成金融应急管理的体制、程序和控制机制得以进行。在这一理论背景下,本文借助实证分析和比较分析的方法,在厘清金融应急管理的法律规制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将金融应急管理置于行政法治、应急管理和公共行政的视角下予以研究,重点研究域外金融应急管理法律规制的体制理论、程序理论及控制理论,通过借鉴域外成功经验,结合我国金融应急管理法律规制的实践需求,尝试在合理的理论基础上构建我国金融应急管理的法律体系。全文由导论、正文和结语构成,其中,正文分为八章。第一章,金融应急管理法律规制的基本概念。本文认为,金融应急管理是指政府为保障公众基本财产权利,稳定金融秩序,采取的对金融突发事件事前预防、事中应对处置和事后善后恢复等一系列处置措施的总称。而金融应急管理的法律规制是指在法治框架下,通过生成法律体制、法律程序和法律监督,对金融应急管理行为进行的规范、控制和监督等活动。用法律对金融应急管理进行规制,是由于对权力本身的特性以及法律相对于其他控制方式而言所具有的优势所决定的,可以有效制约金融应急管理的失控可能。第二章,金融应急管理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风险社会理论、金融危机理论、盲从心理理论、分权制衡理论和公共失灵理论等是金融应急管理坚实的理论基础。建立金融应急管理法律制度,对金融应急管理进行法律规制,是风险社会的应对之需,是金融危机的逻辑必然,能够引导公众的盲从心理,同时也是对金融应急管理进行分权制衡、防止和矫正公共失灵的应有之义。第叁章,金融应急管理法律规制的历史演变。世界各国金融应急管理的法律规制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划分为初创阶段、逐步完善阶段和新变革阶段等叁个阶段。其变迁史中蕴含了金融应急管理法律制度演变的客观规律。第四章,金融应急管理法律规制的基本原则。基本原则是金融应急管理的根本价值所在,统摄着金融应急管理的法律规则。保障投资人和存款人权益原则、依法处置原则、救助成本最低原则、比例原则和公开透明原则构成了金融应急管理的基本原则,成为法律规制的准则性基础。第五章,金融应急管理的法律体制。金融应急管理体制包涵应急管理主体和应急管理权力配置等核心要素。首先,分析了金融应急管理的主体模式,各国金融应急管理主体架构分为机构型模式、功能型模式、综合型模式和双峰型模式等四种,每种模式各有优劣。其次,考察了金融应急管理的权力构成。各国的金融应急管理权力一般包括行政应急立法权、金融宏观调控应急权、行政紧急强制权、行政救助权、行政指导权和行政检查权等;明确的应急权力边界能够有效规制紧急权力的行使,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第叁,研究了金融应急管理的协调机制,由于金融应急管理主体的多元化特征,各主体之间的协调机制成为金融应急管理的法律规制不可或缺的要素。第六章,金融应急管理的法律程序。作为规制应急管理的最佳工具,金融应急管理的程序包含启动程序、运行程序和终止程序。首先,考察了金融应急管理的启动程序。国外金融应急管理的启动程序包括法定的实体要件以及金融应急状态申请批准、确认、宣布以及应急预案启动等程序要件。其次,分析了金融应急管理的运行程序。运行程序既包括金融应急决策程序制度,也包括应急管理所需遵循的表明身份、办理时限、说明理由和信息公开等一般性程序。最后,分析了金融应急管理的终止程序。金融应急管理终止程序标志着从非常态管理到常态管理的转换,涉及到公民基本权利保障和防止紧急权力滥用等问题,是不可或缺的程序因素。第七章,金融应急管理的法律控制。法律控制机制是对金融应急管理进行法律规制的核心要素,包括立法控制、行政监督和司法审查的“叁维”控制制度。首先,各国立法机关通过行政应急立法审查制度、调查制度、质询制度、弹劾制度、不信任案表决等路径对金融应急管理实施立法控制。其次,行政监督是行政机关的一种自我纠错制度,能够有效提升透明度与问责程度,可以及时预防金融应急管理机构滥用权力。最后,各国均建立了对于金融应急管理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通过赔偿制度对相对人因违法金融应急管理行为而受到的损害进行救济;部分国家还实行司法监督的有限豁免制度,为紧急权力的正当行使提供合理的空间。第八章,我国金融应急管理法律规制的完善。首先,梳理了我国金融应急管理法律制度的现状,并分析了存在的不足之处。其次,提出我国金融应急管理的法律规制应秉承风险预防理念和权力制约理念以及应遵循的原则。再次,研究了我国金融应急管理的立法模式选择和框架体系,提出了完善我国金融应急管理法律制度的建议。最后,在借鉴域外金融应急管理立法经验和结合我国金融应急实践的基础上,草拟了《金融应急管理法》代拟稿,尝试构建我国金融应急管理基本法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支继超[9]2016年在《国际体系转型视阈下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构建研究》文中指出当前,国际体系正处于重要的历史转型时期。随着中国的迅速崛起,中美两国作为国际体系大国的结构性矛盾变得日益突出。国际体系的平稳转型需要成熟理性的大国关系作为支撑,中美关系的良性发展也依赖于一个和平稳定的国际体系环境。摒弃“冷战思维”,打破“国强必霸”逻辑,走出所谓的“修昔底德陷阱”,在相互尊重、合作共赢原则基础上,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成为中美两国面临的时代课题。这不仅是符合中美两国共同利益的理性和现实选择,也是中美两国推动建设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体系和秩序的世界大国责任。本文运用国际体系理论与方法,探讨了历史上国际体系转型与体系大国互动关系模式,分析了当代国际体系转型与中美关系面临的时代选择,论述了建设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现实条件、基本原则和建构路径。第一章,运用国际体系理论与方法,搭建了一个国际体系转型与大国关系互动的学理性分析框架。论文对国际体系、体系大国等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总结了国际体系转型的动力要素和主要影响;分析了历史上国际体系转型时期大国角色和大国互动关系模式;通过分析维也纳体系、凡尔赛-华盛顿体系和雅尔塔体系转型时期的大国互动,为研究当代国际体系转型背景下的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构建提供理论基础和与分析方法。第二章,重点分析了当代国际体系转型与中美关系变革之间的逻辑关系。当代国际体系转型主要呈现出叁大基本态势,即世界权力的流散、系统效应的强化和体系混沌的出现。在此背景下,当代国际体系的深刻转型为中美关系的未来发展造成了巨大的挑战,同时也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在挑战方面,体系结构的转型客观导致了中美两国之间的权力竞争,体系规范的转型影响着中美两国之间的制度竞合,体系文化的转型则凸显了中美两国之间战略互信的缺失。在机遇方面,国际体系转型为中美两国关系发展提供了新的外部条件,国际秩序的重构需要中美两国重新调整双方的发展战略,国际体系的治理则要求中美共同担负国际责任,为大国的合法性提供新的来源。第叁章,运用国际体系理论与方法从利益、制度、共识叁个视角论述了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现实基础。在利益基础方面,中美关系已经形成了密切相互依赖的利益格局,双方的共同利益呈现逐步拓展的趋势,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构建新型大国关系的利益动因。在制度基础方面,中美两国已经建立了各种双边和多边对话与合作机制,其中包括中美两国政府间战略对话与合作机制,各种国际组织和国际对话机制。它们为中美两国开展对话和协商,消除分歧与争端,开展战略协调与合作,创造了广阔的制度平台。在战略共识方面,进入新世纪以来,重新规范中美关系成为双方的共同选择,自新型大国关系提出后,两国元首和高级官员逐渐凝聚起了共同经营的战略共识,新型大国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强大的观念动因。第四章,深入论述了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构建的原则与模式。作为一个开放的国际关系议程,新型大国关系的构建需要中美两国关照对方的国家利益,维护双方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尊重彼此对于发展道路的自主选择以及相互认同对方的大国地位。中美两国应当在新型国际关系框架的指导下,坚持和平共处的外交原则,不冲突、不对抗;深化合作共赢的利益格局,夯实两国和平发展的利益基础;构建新型军事关系,防止在安全问题上出现战略误判。中美两国应当秉持在国际体系中的“共生共荣”原则,通过维护中美关系的动态平衡为打造稳定优良的国际秩序做出积极的大国贡献。第五章,探讨了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现实路径。首先,体系权力的全球性流散和系统效应的强化,要求摒弃传统的“国强必霸”理念,走出所谓的“修昔底德陷阱”;其次,制度合作为新时期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构建搭设了对话与合作平台,使中美有条件实现大国协调与合作;第叁,通过思维创新超越“冷战思维”,在全球治理和合作共赢等理念上形成广泛的战略共识;第四,通过发展协同促进中美两国在国际体系中的“共同进化”。在国际体系与体系大国互动关系日益密切的时代,推动建设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是顺应世界发展潮流的时代课题。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是推动国际体系向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中美两个世界大国的共同责任。它不仅有助于世界和平稳定与发展,也将造福于中美两国和两国人民。
周子学[10]2005年在《经济制度与国家竞争力》文中研究表明没有对经济史开展深入的研究,就不会产生历史唯物主义,更谈不上科学社会主义。倘若缺乏对中国经济史展开深入系统的研究,也就谈不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研究中国经济史的目的在于总结好历史、立足于现状、着眼于未来,人类社会(包括经济)是一个继往开来的历史流程,遵循着一定的规律。从历史规律的视角看,它的过去、现在、未来如同一条江河的源、流,由内在的力量连成一线,正如古人说的,欲知来,鉴诸往;述往事,思来者。我们应以追根溯源的科学态度研究历史,做到古为今用,并进行必要的扬弃和创新。 用经济学方法重新解释经济史的变迁,在西方国家已获得了巨大成功。中国的经济史丰富而又独特,可迄今为止关于该方面开展的研究却显得单薄,并缺乏足够的解释力。从严格意义上讲,近年来国内学术界使用经济学,尤其是制度经济学方法讨论中国经济史及国家竞争力变迁的成果不能说没有,甚至有些研究还包含着真知灼见的观点;国外学术界也不时有开展这方面的讨论。但总体来看,这些讨论大都是零散的和简略的,并缺乏深入系统研究,也未能触及中国经济史结构与变迁的要害问题。因此,从制度变迁的角度,研究国家竞争力的变化,进而解释中国经济发展的历史逻辑亟待加强。 同时,在以往的中国经济史研究中,中外经济关系史向来是一个重要方面。但以往的研究主要是从中国的角度出发,研究中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的贸易状况。然而,单纯的贸易状况研究并不能解释这种贸易为什么能够发生和发展?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为什么具有它所显现出来的那些特点?为什么对贸易各方的经济变化会起到非常不同的作用?等等。要解释这些,就必须了解这种贸易赖以出现和发展的基础和动力。而要做到这一点,又必须突破以往研究的局限,把中国和与中国有密切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深入研究。 当前,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对国际经济、政治、文化关系都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它不仅表现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国际关系的内涵不断丰富,国际关系中的相互依存日益加强,而且表现在国际经济、政治、文化等各种关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渗透,提高国家竞争力已成为各国的共识。我国也从1978年开始,从制度改革入手,着力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并经历了从忽视制度到重视制度的嬗变。20世纪80年代初,基于传统计划经济约束太多、缺乏活力的现实,我国理论界和政策制定者的注意力集中关注于解除管制性约束。至于在解除传统的行政性约束之后,该用怎样的制度安排来约束各类主体的行为,则缺乏重视。结果,改革过程中的制度供给不足,也导致社会经济活动的无序化,商业欺诈、不守信用、任意违约等行为泛滥成灾,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严重。制度的缺位降低了政府效率和企业效率。不正当竞争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国国家竞争力的更快速提升。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随着经济运行中问题
参考文献:
[1]. 日本金融盛衰演变的制度分析[D]. 冯海红. 湖南大学. 2003
[2]. 日本主银行制度的盛衰演变:一个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分析[J]. 李文魁. 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9
[3]. 中国纸币制度变迁研究[D]. 孔繁晔. 山西财经大学. 2017
[4]. 帝国·霸权·区域:权力边界与东方问题的演进[D]. 孙兴杰. 吉林大学. 2011
[5]. 晚清企业制度思想与实践的历史考察[D]. 严亚明. 华中师范大学. 2003
[6]. 乔治·索罗斯金融投资思想研究[D]. 郭飞舟. 复旦大学. 2005
[7]. 山西转型经济史研究[D]. 安华. 山西大学. 2012
[8]. 金融应急管理的法律规制研究[D]. 张立先. 山东大学. 2012
[9]. 国际体系转型视阈下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构建研究[D]. 支继超. 吉林大学. 2016
[10]. 经济制度与国家竞争力[D]. 周子学. 华中师范大学.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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