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死刑立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死刑,修正案,刑法,罪名,限制性,唐宋,明清。
死刑立法论文文献综述
党和苹[1](2018)在《死刑立法考虑民意问题的新维度——国际人权法发展的新动向》一文中研究指出很多国家将民意被视为死刑废除道路上的一大障碍。从国际人权法的角度看,国家有责任通过公众教育推动民意向支持基本人权准则的方向发展。无论是生命权还是禁止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处罚,都有趋势逐渐纳入废除死刑的要求。更近期的发展趋势是,国际法越来越直接呼吁将民意作为废死障碍的国家,采取措施积极引导民意,而不只停留在"中立"的角色。尤其是2000年之.后,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国际机构、已经废死的国家,甚至保留死刑国家内部,都越来越频繁地提出这一要求。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国际人权法发展新动向。(本文来源于《刑法论丛》期刊2018年02期)
赵秉志,袁彬[2](2018)在《改革开放40年中国死刑立法的演进与前瞻》一文中研究指出2018年适逢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我国经济和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伟大成就。我国死刑立法改革与国家改革开放的总体进程相伴相随。在经历了死刑立法的起步、扩张和逐步限制等不同阶段之后,通过对死刑适用的条件、对象、程序、执行方式、罪名等多方面的严格立法限制,我国死刑立法的科学性、正当性和人道性程度不断提升,死刑立法改革的成效显着。未来,我国应当积极确立"全面废止死刑"的政策终极目标,采取渐进式的实践性改革路径,进一步严格控制、减少死刑适用,严格死刑立法直至最终全面废止死刑。(本文来源于《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8年05期)
潘思羽[3](2018)在《死刑制度的限制——从立法层面讨论死刑制度的改革》一文中研究指出死刑是中国几千年历史发展过程中重要刑罚,是对犯罪分子最为严厉的惩罚。死刑作为剥夺人生命的刑罚,有其严厉性,所以应加强对死刑适用的限制。本文为推进中国现阶段死刑制度的改革提供了相应的立法建议,以求推进中国限制死刑的刑罚制度改革。(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8年26期)
贾园园,赵晶[4](2018)在《论我国死刑制度的立法走向》一文中研究指出死刑制度伴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演变,在我国刑罚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严格限制死刑是我国长期以来的刑事政策。《刑法修正案(八)》和《刑法修正案(九)》共取消了22个死刑罪名,凸显了法律对生命的尊重和对人权的保障。文章认为,减少死刑罪名的数量是我国死刑制度改革的一大进步,对我国死刑制度未来走向有着重要意义,同时也可能将我国引入进一步限制甚至废除死刑的道路。(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8年05期)
涂思瑜[5](2018)在《试论唐宋明清时期死刑立法的演变》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古代的死刑立法因局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实体法与程序法合为一体,为厘清本文的研究对象,本论文主要探讨狭隘层面上的死刑实体法。《唐律疏议》《宋刑统》《大明律》和《大清律例》作为唐宋明清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律典,不仅在我国古代成文法上具有重要历史地位,而且在当代也具备研究论证的意义。探讨唐宋明清时期的死刑立法,从各朝代代表性律典着手,具备研究的可行性和独特性。从研究考察来看,死刑立法在我国唐宋明清发展过程中,通过律条产生的变化、立法范围发生的变化、死刑适用范围的变化,我们可以发现,唐宋明清时期的死刑立法呈现出趋于严厉的形势,具体变化特点表现为:一是死罪数量趋于上升;二是涉及死刑的犯罪行为趋于扩大;叁是死刑罪名趋于增加。死刑立法演变表现出这样的特点,除去大环境下生产力发展的根本动因,以及当代具体国情、文化环境的原因外,笔者以为主要原因在于封建专制体制的直接影响,以及古代人们传统死刑观念造成的影响。现代死刑立法从古代死刑立法的演变中可以获取的经验为,一是加强政治体制的改革;二是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在立足本国国情的基础上有区别、有限度的改革死刑立法。(本文来源于《南昌大学》期刊2018-05-19)
王勇[6](2017)在《中国死刑立法改革的过程叙事及其突围》一文中研究指出死刑改革进程中的立法者:身份转换及其行动策略迄今为止的中国死刑发展道路,历经叁个发展阶段,由叁种力量逐步汇聚、合力推动;目前我们正艰辛而又积极地行进在"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的道路上。(一)学者主导型阶段中的立法者:事外者心态下的加法逻辑。从1979年旧《刑法》颁行之后到1997年现行《刑法》颁行之前的将近20年时间里,主要是学术界在探讨死刑,争议的焦点问题在于是否应当在中国废除死刑,(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文摘》期刊2017年10期)
刘子睿[7](2017)在《我国死刑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死刑作为历史产物,有其自身独有的作用和功能,死刑立法的发展变化依赖于其所在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条件。对我国死刑应否存在、何以存在的判断和理解,本文认为应当结合我国社会发展的需求,并体现国人的正义观念。(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7年29期)
王勇[8](2017)在《中国死刑立法改革的过程叙事及其突围》一文中研究指出纵览中国近40年的死刑立法改革进程,立法者在其中分别扮演了不同的角色,采用了不同的行动策略:学者主导型阶段中的立法者:事外者心态下的加法逻辑;司法者主导型阶段中的立法者:观察者心态下的稳定逻辑;立法者主导型阶段中的立法者:行动者心态下的减法逻辑。在法益模式与效用模式的死刑立法改革路线图陷入暂时的困局之时,在短期内不宜从立法上大规模、直接地废除死刑罪名,而应采用技术化的立法手段,隐性地减少死刑罪名的适用,即采用技术模式暨隐性削减死刑模式。在承认既有路线图共识的基础之上,技术模式主张下列改革路径:绝对死刑罪名的软化和转化;在废除贪贿犯罪死刑的既有"布局"之外,理性地引导公众舆论;暴力犯罪死刑罪名的标准细化与制度铺垫。(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期刊2017年04期)
聂申国[9](2017)在《论我国死刑的限制性条件及立法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死刑,关系着人的生命。死刑的适用,是国家大事,必须慎之又慎。研究死刑适用的条件,从根本上看,就是研究怎样在慎杀、少杀的前提下适用死刑的问题。因此,死刑的限制性条件在死刑案件的审判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对全球死刑发展趋势的分析,指出我国死刑适用的现实条件,对目前我国死刑的限制性条件缺陷进行分析,从适当减少死刑适用的罪名、提高抢劫罪的死刑适用标准、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对象、加强审核程序、执行程序人道化及拓宽死缓的适用条件等方面提出我国死刑限制性适用的建议,更好地指导司法实践。(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7年09期)
欧思羽[10](2017)在《中国死刑立法改革方向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根据刑法规定对存在严重罪行的人的生命权进行剥夺的刑罚方式即为死刑。目前,死刑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最为严厉和最具威慑力的一种刑罚手段。鉴于这种特性,从古至今,历朝历代对于死刑的适用都极为慎重。由于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人权观念日益深入人心,人们对于死刑这种刑罚方式的应用逐渐产生了质疑。为了进一步完善死刑制度,减轻死刑司法实践的阻力,我国一大批关于死刑正当性的系列研究如雨后春笋般相继涌现出来。这些理论研究不仅能够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制理论体系,为人们提供有益的信息参考,促使人们更加客观和理性的去看待死刑,而且还有助于为我国死刑制度的执行提供必要的理论参考和方法指导。本文拟通过《刑法修正案(九)》的改革内容为切入点,结合我国死刑制度的适用状况,对死刑将来的发展道路进行了分析和预测。从行文结构来看,本次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第一部分引言。主要介绍死刑制度的历史,着重介绍死刑制度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死刑立法改革的背景和内容以及重要意义。第二部分是分析死刑存废之争的观点及反思。这一章节以死刑制度存在的正当性为研究重点,分别对支持死刑制度论者和反对死刑制度论者双方的意见进行了详细的罗列。随后,笔者结合我国死刑制度的适用实际对该制度的存废问题及今后的发展方向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简单的说死刑是否保留或是完全废除,都是不可取的。但文章不是沉浸在关于死刑存废的理论争辩中,而是以现实中死刑制度的变革为主要着眼点,并对我国相关法律文件中废除死刑这一举措进行了系统的分析,以此来彰显本文侧重于对死刑制度改革这一实际问题的研究而非注重单纯理论意义上的关于死刑正当性争论。第叁部分结合《刑法修正案(九)》对修改死刑问题规定特点进行分析,中国当前的死刑立法改革必须重新明确改革重点,应改变传统的以暴力犯罪为改革重心的做法,加强对非暴力刑罚规定的改革。随着改革的深入,应对非致命性暴力犯罪的死刑规定有选择性的进行废止,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致命性犯罪的刑罚力度;此外,在具体的改革工作中立法机构还应特别注重死刑适用范围的确定,并在此基础上加快死缓制度的修订与完善。第四部分对我国死刑制度将来的发展状况和改革方向进行了分析与预测。随着人权理论的发展和人们对人权理念理解的逐步加深,废止死刑制度中不合理的刑罚规定已成为大势所趋、人心所向。笔者结合时代发展背景从叁大角度对死刑改革的具体策略和措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第一,树立慎用死刑理念,正确引导死刑民意;第二,在下一步的刑法修正案中提高死刑适用标准;第叁,死刑的替代措施等。死刑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对死刑的废止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死刑立法和司法的完善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来源于《广西师范大学》期刊2017-03-01)
死刑立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2018年适逢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我国经济和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伟大成就。我国死刑立法改革与国家改革开放的总体进程相伴相随。在经历了死刑立法的起步、扩张和逐步限制等不同阶段之后,通过对死刑适用的条件、对象、程序、执行方式、罪名等多方面的严格立法限制,我国死刑立法的科学性、正当性和人道性程度不断提升,死刑立法改革的成效显着。未来,我国应当积极确立"全面废止死刑"的政策终极目标,采取渐进式的实践性改革路径,进一步严格控制、减少死刑适用,严格死刑立法直至最终全面废止死刑。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死刑立法论文参考文献
[1].党和苹.死刑立法考虑民意问题的新维度——国际人权法发展的新动向[J].刑法论丛.2018
[2].赵秉志,袁彬.改革开放40年中国死刑立法的演进与前瞻[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
[3].潘思羽.死刑制度的限制——从立法层面讨论死刑制度的改革[J].法制与社会.2018
[4].贾园园,赵晶.论我国死刑制度的立法走向[J].法制与经济.2018
[5].涂思瑜.试论唐宋明清时期死刑立法的演变[D].南昌大学.2018
[6].王勇.中国死刑立法改革的过程叙事及其突围[J].社会科学文摘.2017
[7].刘子睿.我国死刑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7
[8].王勇.中国死刑立法改革的过程叙事及其突围[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7
[9].聂申国.论我国死刑的限制性条件及立法完善[J].法制与社会.2017
[10].欧思羽.中国死刑立法改革方向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