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与改革探析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与改革探析

卢成会[1]2017年在《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研究》文中指出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人类“器官”的重要延伸和人类自我完善的工具,它既具有明确的价值理念体系,也有丰富的理论基础。那种认为社会保障制度仅仅是单纯的社会制度安排,只要找到合理的实务性技术方案而不涉及价值理念,就能够确保社会保障制度持续发展的观点,无疑是对社会保障制度最为狭隘的理解,也必将会给社会保障制度实践带来负面影响。从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发展来看,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的演化轨迹及理论渊源与社会保障制度实践活动一样久远,它支撑着社会保障制度实务性技术方案与方法的变革及创新,推动着社会保障制度实践的发展。因而,对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进行系统研究,使之科学引导和规范社会保障制度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纵观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的历史演变,我们可清楚地发现世界上并不存在“普适”或“通用”的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每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的选择,都会受到特定时代背景和国情因素的影响。在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的具体选择中,我们通常能够深刻地感受到,一国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若能与本国国情相适应,同时又符合时代发展的基本趋势,社会保障制度就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社会成员也能实现安居乐业。否则,社会保障制度可能就会停滞不前,大量社会成员的生存也将变得举步维艰。因此,构建符合本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体系,建立起与本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历史传统等内涵一致的社会保障制度,成为各国(地区)政府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作为马克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在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的选择中,中国不能对其他国家(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完全照搬,而应从本国的国力、国情、文化和传统等方面出发,探索、总结出适合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需要的价值理念。当然,在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的探索中,我们也并不是完全否定其他国家的经验,而是在对其他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进行研究与借鉴时,不能完全采取照搬或“拿来主义”的方式。我们要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深入研究其他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发展的内在规律与历史趋势,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批判性地吸收一些有价值的东西,为我所用,确保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的科学性。从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阶段来看,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正处于转型期。在这一过程中,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不仅会遇到实务性工具方法建构的操作困境,同时也会遇到价值理念支撑选择的理论困境。在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的选择方面,本文认为,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确保人类生存安全及幸福的重要手段,是人类漫长历史发展中创造出来的自我保护机制,是人类“器官”的重要延伸,因而,在任何时期都不能回避和忽视社会保障制度的主体——人的重要性。也就是说,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人类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自我完善工具及文明智慧结晶,其价值目标追求与资本主义制度国家存在着本质区别。在资本主义制度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最根本价值在于通过发展社会保障制度缓和阶级对立,推动经济发展,进而更好的维护及延续资产阶级统治。在社会主义制度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应始终以成全人的基本需求为其存在的价值,应把满足人民群众的生存和发展作为其永恒追求的价值目标。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最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类的自身需要,为了维护人民更好地生存下去,最终要为人类的全面发展服务。因此,中国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在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的选择中,应以满足人民的自身需要为中心,要把实现人民群众的生存和更好的发展作为社会保障制度追求的终极价值目标。围绕着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本文计划从七个方面对其展开系统论证,具体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绪论。绪论部分主要介绍了研究的背景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与方法、研究的创新与不足等内容。第二部分,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的理论概述。这一部分在基本概念界定的基础上,主要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国家干预主义理论、经济自由理论和“第叁条道路”理论中关于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的思想进行系统性考察。第叁部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的历史进程与困境。该部分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的历史进程与困境进行了分析和反思,总结其经验教训,形成了对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的理性思考。第四部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的问题审视。本部分在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发展动态系统考察的基础上,清晰地阐释了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存在的问题、负面影响和原因。第五部分,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的经验借鉴。本部分在对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探讨了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的影响因素、具体做法与发展趋势等,总结其相关经验教训,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提供经验借鉴。第六部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的前提性反思。本部分在对西方发达国家经验借鉴的基础上,从马克思主义理论要求、社会基本环境协调、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规律等宏观层面出发,系统的反思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应该加以关注的问题,探索和总结适合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需要的价值理念。第七部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的原则设计。本部分在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策略系统性反思的基础上,从维持人的生存和发展出发,提出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的基本原则,即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要体现出实质公平、关心人的基本需要、重视人的全面发展、突出政府责任等,进而确保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

仇荀[2]2016年在《马克思主义贫困理论及当代中国贫困治理实践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摆脱贫困是千百年来整个人类社会共同的美好愿望,也是中国共产党人长期以来矢志不移的奋斗目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贫困治理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贫困治理之路,其成绩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密切相关,同时中国的贫困治理实践也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贫困理论。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的贫困理论为指导,通过分析当代世界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贫困问题,阐释了马克思主义贫困理论的科学性和真理性;通过研究中国贫困治理的历程,总结概括了当代中国贫困治理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及其原因,并尝试阐述了当前面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及未来中国贫困治理所应采取的可操作性对策。第一章导论主要交代了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研究创新与不足。第二章是马克思主义贫困理论的形成与演进。该章以马克思主义诞生一百多年来的文献为依据,通过文献的历史梳理全面回顾了马克思主义贫困理论的演进历程。马克思主义贫困理论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马克思恩格斯时期、苏联时期、中国革命时期、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新时期。马克思、恩格斯青年时期即观察到了资本主义社会无产阶级贫困的现象,试图通过异化劳动、雇佣劳动等理论工具对资本主义贫困问题进行阐释。剩余价值理论和资本积累的一般规律理论建立起来以后,马克思主义贫困理论真正得以成熟。马克思、恩格斯去世之后,列宁、毛泽东、邓小平等无产阶级革命家在继承马克思主义贫困理论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根据社会主义国家贫困现状和治理实践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贫困理论。第叁章是马克思主义贫困理论的逻辑内涵。在第二章文献梳理的基础上,本章以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立场、观点、方法为指导,将从马克思、恩格斯到邓小平、习近平的贫困思想进行逻辑阐释,归纳概括出了马克思主义贫困理论的四大内涵。马克思主义认为贫困不仅包括由于物质生活资料匮乏带来的物质贫困,也包括精神文化财富稀缺造成的精神贫困。贫困的产生往往是自然地理环境因素、社会文化因素、制度安排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又因不同社会而有所区别。资本主义社会的贫困主要是由于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合理造成,社会主义社会的贫困主要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经济社会体制机制之间的矛盾引起。要解决贫困问题,对于资本主义社会来说,必须要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对于社会主义社会来说,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和进行体制改革,不断夯实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完善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体制。第四章是资本主义国家贫困状况对马克思主义贫困理论的印证分析。该章分别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的英国、美国和发展中国家的印度尼西亚、印度等国家为例,分析了上述国家贫困状况对马克思主义贫困理论的印证和检验。英国工业革命之后无产阶级贫困状况恶化的历史表明,英国在资本和土地相对稀缺的年代,劳动人口却大大增加,劳动人口总量的增加使劳动的边际收益不断降低,这是造成工业革命时期工人贫困的重要原因之一。这证明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大规模相对失业人口存在导致社会贫困状况恶化理论的正确性。二战以后,美国等国家分配状况不公的趋势持续加重,工人分得的相对财富在增加,但工人的贫困化趋势却丝毫没有减少,以致爆发了占领华尔街运动,这印证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分配制度改革不能消灭资本主义社会的贫困,只有推翻资本主义制度才能根本解决资本主义贫困的论断的科学性。第五章对当代中国的贫困状况进行了历史梳理,并对贫困治理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成因进行了分析。中国贫困进程中面临的问题是多角度、多层面的,包括财税体制与分配机制、政府行政制度、扶贫模式创新在内的政府层面的问题;非政府组织的贫困治理作用受限、社会力量参与贫困治理存在两面性、社会观念落后等等影响贫困治理的社会层面的问题;贫困代际传递不易克服、农村贫困群体与城市贫困群体体现出不同特点的贫困群体自身层面的问题;还包括如何协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的利益分配、如何更好地利用市场经济中的淘汰效应等其他层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的成因,有生产力不发达的原因,有制度跟进不及时的原因,也有能力知识欠缺和资本剥夺层面等多方面原因。第六章重点研究了马克思主义贫困理论指导下的当代中国贫困治理的对策思考。本文认为未来中国贫困治理的重要措施在于以下五点。第一,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制度不断完善,尤其是深化财政体制和再分配制度改革、推进初次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完善城乡二元体制改革。第二,以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助推生产力持续发展,在增加农村贫困地区人力资源投资的同时也不断提高城市整体就业人员素质。第叁,以人民为中心标构建贫困治理路径,其中要让“强政府”与“大市场”有机结合;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协同增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第四,以多样性政策供给丰富贫困治理手段,引入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模式,建立开发式扶贫系统。第五,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调整贫困治理体系,优化扶贫的治理结构、重构扶贫的实施策略、定位扶贫的目标指向、推动扶贫体系的动态发展。

尹华北[3]2011年在《社会保障对中国农村居民消费影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积极扩大居民消费需求。继续提高农民收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部分优抚对象待遇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增强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消费能力”。社会保障对我国居民消费的影响作用,不仅得到理论研究者的充分关注,更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重视。以内需增长为主导,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经济建设的主要任务。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扩大农村居民消费需求,促进内需增长型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基础性措施。当前,党中央和政府正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促进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转换升级,加速扩大农村居民消费,以利于扩大内需,进一步推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因此,深入研究当前我国农村居民消费支出的影响因素,探讨社会保障体系对农村居民收入和消费的影响机理与影响状况,对于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动正在进行的新形势下的农村改革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采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了社会保障对中国农村居民消费的影响机理,并从微观保障水平和保障覆盖率两个方面对社会保障影响农村居民消费的状况进行了实证检验。文章还利用来自湖南农村家庭的实际调研数据,建立结构方程模型对社会保障、基础设施、政府政策等因素影响农村居民收入感知和消费行为的效力进行了实证分析,并通过多群组模型研究不同人群的收入感知、消费行为对社会保障变化的反应程度。文章中有定性分析,也有定量分析;有理论分析,也有实证分析。既利用了时间序列宏观数据进行分析,也利用了截面数据进行总体分析,还利用了个体调查数据分析城乡居民在收入、消费以及社会保障水平方面的巨大差距,文章始终采取城乡对比的方法,探究社会保障欠缺是否是造成农村居民消费意愿不足的主要原因。本文研究结论认为,增加农村社会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不仅有利于缓解农村居民消费不确定性,增加消费支出,也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但鉴于当前农村居民收入水平较低,以居民个人承担较大比例缴费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存在较大困难,必须加大政府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的支持力度。首先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对农村居民的全面覆盖,切实解决农村老年贫困问题。其次应尽快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低收入人口的基本生存权利。然后在广覆盖的基础上,提高农村养老、医疗、低保、救助水平,增加农村居民对医疗卫生、教育培训等公共福利项目的享有水平,缩小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享有权的差距。以社会保障“有差别的统一”为先导,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居民消费提高,加速和谐社会建设。全文共18余万字,分六章展开。第一章为导论部分。内容主要包括: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文章的研究方法和框架结构,文章可能的创新与不足。第二章:中国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历程及制度变迁。本章首先对国内外关于社会保障的概念和内容的主要看法进行了简单梳理,认为中国社会保障应该是—个动态的概念,包含的内容随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不断扩展。接着回顾了中国社会保障与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历程,对社会保障的制度变迁进行了简单述评,并对农村社会保障发展现状进行了论述。起源于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生产力发展水平差异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促成了中国农村社会保障滞后于城镇社会保障建设的现状。建立国家、企业、个人叁方责任分担,效率、公平兼顾,权利与义务结合的“国家—社会保障”模式成为必然。然后对欧洲福利国家模式和社会保障的发展进行了简要介绍,并以日本、德国、法国为例,简单概述了发达国家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的经验以及对中国的借鉴作用。认为只有在政府主导下,以国家财政为主体,建立保障内容多层次、资金来源多渠道、管理制度法制化的普惠型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才能切实消除农村居民后顾之忧,促进居民消费增长。第叁章:社会保障影响中国农村居民消费的机理分析。首先,社会保障可以通过影响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而影响居民消费。社会保障不仅直接表现为增加农村居民收入,还可以通过解除居民后顾之忧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推进土地集中经营,促进农民收入增加,从而影响居民消费。其次,社会保障可以通过调节社会各阶层的收入分配,减少收入差距而影响居民消费。另外,市场经济的发展往往使居民收入和支出的不确定性大为增长;制度环境的不确定性,使市场经济所固有的不确定性扩大;而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更使农村居民面临的不确定性远甚于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使农村居民的未来收支有了最低保障,减少了不确定性,从而影响居民消费。第四章:中国农村居民消费发展变化及原因探析。本章首先从水平和结构两方面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居民收入、消费变化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分析了居民消费支出变化与经济体制变迁历程的相关性,农村居民收入、消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其次分析了影响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变化的主要原因,利用时间序列的实证分析表明,非收入因素对居民消费的影响作用越来越大,不确定性增加使农村居民对社会保障的需求日益强烈,而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导致农村居民消费意愿降低,消费支出减少。然后分析了社会保障在农村居民消费影响因素中的地位和作用,认为社会保障可以从多个方面影响农村居民消费支出,收入是影响农村居民消费能力的决定性原因,社会保障则是收入外影响农村居民消费意愿的主要原因。最后利用1985~2009年城乡数据,就转移收入对居民消费的影响情况进行了回归分析和Granger因果分析。结果表明,政府有关部门在转移支付上的重城镇轻农村,不仅造成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而且是农村居民消费不足的重要原因。第五章:社会保障对中国农村居民消费影响效力的实证检验。本章首先介绍了菲尔德斯坦、布兰查德和费希尔、哈伯德的社会保障影响居民消费模型的理论框架,并对现有研究进行了简要评述。其次通过两个计量模型对社会保障影响农村居民消费状况进行实证检验。基于宏观数据的总体研究发现,增加养老保险覆盖率,会导致农村居民主动性收入的边际消费倾向和相对影响力都大为增长。基于家计调查数据的微观研究表明,对农村居民收入感知影响最大的是居民对低保、救灾救助的满意度,对消费行为影响最大的则是教育和基础设施。以人口统计特征为变量的多群组分析表明,社会保障对居民收入感知和消费行为的影响效力随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收入水平、家庭人口数的不同而不同。第六章:研究结论与对策含义。本文的主要结论有五点:①我国农村居民消费支出还主要受收入变化的影响,社会保障提升农村居民消费意愿的作用还发挥不足②社会保障对居民消费产生正向影响,对农村居民消费支出的影响力大于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处于保障性因素边际影响力较高阶段。③社会保障覆盖率是当前影响农村居民消费意愿的关键因素。④从具体保障项目看,社会救助项目对当前农村居民收入影响最大,教育等公共福利项目则对农村居民消费行为影响最大。⑤社会保障项目满意度对农村居民收入感知和消费行为的影响效力,随性别、年龄、收入、文化程度、家庭成员数等人口统计特征的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差异性。从社会保障的多维度来看,社会保障覆盖率过低影响居民消费意愿,保障水平不足阻碍居民消费能力的增长,而城乡社会保障差距过大不利于农村居民消费的提高。从研究结论中可以得到如下几点主要的对策含义:第一,保障社会化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居民消费增长的基础性条件。第二,提高社会保障覆盖率是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的当务之急。第叁,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是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第四,有差别的统一是当前实施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战略的基础模式。第五,当前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应该向农村和落后地区倾斜,尽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村居民消费增长。本文力求的创新之处包括:1.选题上。过往研究中,对中国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的研究颇多,研究农村居民消费问题的文章也不少,但就社会保障对农村居民消费行为的影响进行专门研究的论文却还不足。本文不仅从经济学的视角,也从社会学、心理学的角度,对社会保障对中国农村居民消费行为的影响进行了理论与实证研究,从学科交融上看,具有某些创新性。2.研究角度上。国内研究社会保障问题,多从保障水平角度分析。关于保障覆盖率的影响作用,深入分析的还不多。在社会保障水平问题的研究中,多以财政社会保障支出作为保障水平的代表,从宏观上进行分析。本文的实证研究中,将居民转移性收入作为微观保障水平的代表变量,用于对微观消费问题的研究;而将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称为宏观保障水平,用于对社会保障问题的宏观分析,使研究结论具有较强的实证基础。3.理论观点。本文认为,社会保障城乡差距是造成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农村居民消费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研究中,本文始终坚持采取城乡对比的方法,通过动态比较中国社会保障和居民收入、消费发展历程中的城乡差距,探究社会保障对城乡居民消费行为影响的不同。实证研究也表明,由政府转移支付差距引起的社会保障城乡差距,对于农村居民消费意愿不足和消费能力欠缺,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4.研究方法上。本文利用结构方程模型,建立收入感知和消费行为与社会保障满意度等心理变量之间的多变量因果关系,探讨各社会保障项目对居民消费的影响效力。并通过多群组分析,研究人口统计变量与社会保障对居民消费影响效力的关系问题。把结构方程模型应用于消费经济问题的研究中,在研究工具的应用上具有某些创新性。综合利用时序、截面,宏观、微观多种数据,通过多种方法对研究结论进行综合检验,增加了研究结论的可靠性,提高了研究的质量与效果。

付舒[4]2016年在《公平理论视阈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分层化问题研究》文中认为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制度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社会保障制度的适度性和成熟程度既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衡量标准也是社会公平关系的现实体现。党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中明确提出“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可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公平为价值取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党和人民共同追求的目标。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要求其在制度理念、制度结构、制度运行中保证制度公平性,还应通过制度公平进一步推动和实现社会公平。虽然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已逐渐从选择性向普惠性、改革试验向成熟定型转型,但普惠性不能等同于公平性,社会保障制度在建设中的矛盾仍较为突出:一方面,社会保障范围持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保障体系日臻完善;另一方面,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仍存在分割和失衡状态,城乡之间、人群之间、地区之间保障待遇差异较大,制度的公平性备受质疑。学术界虽不乏对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系统性考量,但却缺乏从其与经济社会结构的互动角度出发而对制度公平性问题进行的系统研究。在将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放置于经济社会结构中考察时,社会分层是一个很具有启发性的切入视角。社会分层是一种现实的不平等,理论上讲,社会保障制度的再分配机制有助于缩小社会差距并弱化初次分配产生的社会不平等程度。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属性要求其作为一种逆社会分层的力量,去修正社会分层中出现的以权力、声望、资产等要素在不同人群间形成的分配不平等问题。当前我国的社会阶层结构还远未达到合理的橄榄型结构,而社会保障制度设计及其运转效果对市场分配结果的扭正不足,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了基于市场规则形成的社会分层结构。纵向制度结构上的“断裂”以及横向制度结构上的“碎片”使社会保障制度公平属性在实现过程中大打折扣,并且还使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效果与不合理的社会分层结构表现出高度的“耦合性”,产生了社会保障制度的纵向分层化体系,即社会保障制度的分层化。社会保障制度的分层化是制度不公的外显化表现,具体有以下四个表征:一是,社会保障制度在覆盖公民社会风险的范围中存在差异而形成风险分散分层化;二是,社会保障制度在化解公民社会风险的能力中存在差异所形成的待遇水平分层化;叁是,社会保障制度在化解公民社会风险中政府责任存在差异所形成的责任分担分层化;四是,社会保障服务在公民享受过程中存在分配差异所形成的服务获取分层化。当前,社会保障制度的分层化围绕上述四个方面在城乡之间以及城市内部不同群体之间体现分层化特征。笔者在对西方主要的公平理论进行回顾和分析基础上,认为罗尔斯、诺奇克、德沃金以及阿马蒂亚·森四位学者在公平问题上的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趋同性。这种趋同性表现在:重视个人权利的公平、重视机会的公平、重视规则的公平。在此分析基础上笔者采用一个综合性的公平理论分析框架,从社会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叁个角度来对社会保障制度分层化的成因进行分析。首先,基于社会权利公平性审视,考察社会保障制度分层化的生成机制。社会权利的发展程度并非一蹴而就,在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不同阶段中呈现出社会权利主体范围不断扩大、权利内容循序渐进增多、权利享有和实现的程度日益充分的发展特点。同时,社会权利的渐进化发展趋势对不同社会阶层享受社会保障的程度形成不同的影响,具体表现为: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初期,以弱势群体的社会权利“贫困化”为主要特征;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中期,各阶层社会权利“差序化”为主要特征;社会保障制度成熟期,各社会阶层社会权利“平等化”为主要特征叁个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分层化正是由于制度建设中长期缺乏社会权利观念,致使社会权利在不同社会阶层中不均衡发展,从而导致公民长久以来享受社会保障的范围和水平的严重差异。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仍然残留着不同时期公民社会权利差序化并存的现状,是建立在城乡身份、单位身份、职业身份、行政身份等外在条件基础之上的公民社会权利,这是有违基于公民身份的社会权利公平基本要求的。其次,基于机会公平性审视,考察社会保障制度分层化的“固化—流动”机制。在社会保障领域中,机会公平性缺失对于弱者意味着社会分层结构在社会保障领域中的进一步固化,弱者难以通过福利性制度安排对初次分配形成的社会结果进行扭正,难以实现向上层社会流动的可能性进而摆脱永久性社会排斥。而强者则可能利用福利资源进一步拉大既有的社会差距,固化其在社会分层中的优势地位。在机会层次的分层图景中,中层机会公平意味着个体可行能力的提升,高层机会公平有助于促进个体在不同阶层间的流动,但当前社会保障制度所提供的中层机会中,教育机会、就医机会、就业机会存在城乡间分配不公的问题。在高层机会公平上,由于在社会救助制度与社会保险制度中忽视个体能力建设而抑制了个体在不同阶层间的流动。再次,基于规则公平性审视,考察社会保障制度分层化的操作化机制。在评价制度规则的公平性时,从外在规则公平性分析和内在规则公平性分析两个维度展开。外在规则公平性的分析是从资格准入机制、资金筹集机制、投资运营机制、待遇给付机制、统筹管理机制五方面入手,对外在规则如何使社会保障制度分层化现象操作化进行制度主义分析。笔者认为,资格准入机制是制度规则公平实现的前提;资金筹集机制是制度规则公平实现的核心;投资运营机制是制度规则公平的保证;待遇给付机制是制度规则公平的体现;统筹管理机制是制度规则公平的要求。内在规则公平性分析是强调血缘关系的家庭福利规则、强调地域关系的社区福利规则以及强调价值共识关系的慈善福利规则对分层化的缓冲作用,但在个体化趋势影响下这种缓冲作用在逐渐地式微。在此分析基础上,笔者认为对当前社会保障制度的“分层化”问题必须进行制度整合。制度整合采用“基础—补充”的双层结构,基础部分强调法制化凸显公民社会权利公平,补充部分资产化以凸显公民机会公平。在此基础上,将“基础—补充”型理念应用的到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及社会福利制度建设中,从而达到整合“碎片化”制度框架的方式来实现社会保障“去分层化”的目的,实现社会各阶层均能公平地享受社会保障制度所带来的福利保障。

吴丽丽[5]2014年在《中国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制度安排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提高农村公共资源供给水平,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可以有效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受城乡二元结构发展模式的影响,中国在公共资源的配置上采取了以城市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将优质资源大量投向城市,却忽视了农村公共资源的建设与发展,导致了农村公共资源发展落后,城乡公共资源配置严重失衡。农村公共资源的供给不足成为制约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严重阻碍了农村生产力的提高、农村居民身体素质及文化素质的提升。因此,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必须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以缓解城乡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文章以社会公正原则为指导,将均衡配置界定为通过合理的配置有限的资源,使城乡居民在享有公共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上大致均等的一种均衡状态,是逐渐加大对农村公共资源的建设,逐渐提高农村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基础,而并不是为了农村的发展而去遏制城市公共资源的建设,是扶弱促强、共同发展。这里的均衡强调的是一种动态的、发展的均衡,不同历史时期的均衡要求也不相同的均衡。通过考察目前中国城乡公共资源配置的现状,发现城市的公共资源,如基础设施、医疗卫生、基础教育、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明显优于农村,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呈现明显失衡。究其原因,主要根源于城乡二元结构、以城市为中心的公共资源配置模式和农村居民诉求能力弱叁方面的原因。据此,本文提出了通过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资源配置制度、建立健全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监督机制、建立城乡公共资源配置的全民参与机制和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管理制度来实现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文章共分为七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导言部分。主要介绍了选题背景与意义、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并构建了详细的研究方案,最后指出了本文的创新和不足。第二章,中国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理论概述。首先,界定了公共资源的内涵、均衡配置及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相关概念。其次,对公共资源配置的指导理论进行了研究,主要包括公正理论、福利经济学中的均等化理论和城乡一体化理论。最后,对中国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评价规范进行理论分析,主要包括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目标、衡量标准及基础条件。第叁章,中国城乡公共资源配置演进过程及现状分析。文章通过对中国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制度历史演进的考察,得出我国城乡公共资源配置一直以来都是采取以城市为中心的公共资源配置模式,接着从价值分析、经济分析、政治分析和社会分析四个维度论证了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重要性,进而从城乡基础设施、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基础教育五个方面深入分析中国城市和农村公共资源的配置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第四章,中国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失衡的原因分析。以城市为中心的经济、文化、公共产品配置模式导致了城市公共资源建设日益完善,而农村公共资源发展缓慢,甚至不能满足农村居民的基本需求。城乡二元化的居民身份制度、公共财政制度和政治权利将城市与农村割裂为两部分,对城市和农村实行“双轨制”的公共资源配置模式,产生了城、乡截然不同的公共资源配置方式。再加上农村居民公共资源诉求能力较弱,使得政府在进行公共资源配置时往往忽略农村居民的合理诉求。种种原因导致了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差别巨大,城乡公共资源配置严重失衡。第五章,国外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制度安排及经验借鉴。通过深入研究美国、西欧、日本叁个典型发达国家和巴西、印度这两个发展中国家的公共资源配置模式,得出中国在进行公共资源配置时需注意四个问题: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必须协调好城乡发展关系,应该加大农村公共资源建设财政投入力度,要鼓励农村居民积极参与农村经济建设和必须健全城乡公共资源配置的法律规范。第六章,中国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制度设计。文章以基础设施建设、基础教育建设、社会保障建设、公共医疗卫生和社会福利建设做为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设计理念的切入点。进而构建了衡量中国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均衡程度的评价原则,即公共资源配置必须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有利于增进社会公平和体现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最后提出了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目标设计,包括实现公平和效率的有机结合、实现个人责任和国家责任相结合、注入城乡共同发展的理念。第七章,实现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制度安排的路径选择。本文认为可以通过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资源配置制度、建立健全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监督机制、建立城乡公共资源配置的全民参与机制和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管理制度四方面策略有效改变农村公共资源配置落后的状况,实现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张尧[6]2016年在《农业生产方式变革下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完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是实现农业生产方式创新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途径。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小农生产方式发挥着主导性、基础性的作用,它是目前制约农村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力量。当前,改造小农生产方式,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工程,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不拘一格地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改革方向。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与农业生产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深入分析农业生产方式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构的影响,这对于进一步丰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理论建设、推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论文采用文献研究、历史研究、综合分析与比较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而“农业生产方式——社会风险——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本文的研究思路,通过对建国后不同时期农业生产方式带来的社会风险进行识别,分析不同社会风险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影响,并运用社会保障“叁体系”解释框架剖析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化解不同社会风险时的内容、结构与层次体系的特征,继而引出当前新型农业生产方式变迁带来新风险及其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需求问题。研究得出以下结论:研究厘清和解读农业生产方式与农村社会保障的互动与变迁过程,通过对新中国成立以后,不同农业生产方式下农村社会保障的制度变迁、现实特征等进行研究,得出不同的农业生产方式面临不同的社会风险,而农村社会保障内容体系、结构体系和层次体系也呈现出不同内容:农村社会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在内容体系上呈现出社会救助向社会保险、生存型向保险型的转变过程;结构体系的演变呈现出由农村特殊群体向农村全体居民覆盖的历程;层次体系的演变呈现出在责权关系上国家由无意识到被动提供社会保障到主动参与的转变历程,初步形成了国家、社会、个人相结合的社会保障责任框架。英国、法国和日本叁个国家实现现代化农业生产方式时间较早,其转型期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构经验对我国当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具有重要借鉴作用。研究选取农业发达的英国、法国和日本,研究其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研究认为:典型国家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出现不是偶然的,而是具备了相应的经济社会前提条件,是面对生产方式变革的内在要求而出台的政策,其发展经历一个由社会救济到社会保险的过程,具有鲜明的由生存权向发展权演化的过程;其层次体系存在一个显着的从国家责任到国家、社会和个人共同责任的变化过程,强调多主体共同参与。此外,因各国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发展状况的不同,社会保障制度的道路选择也存在显着差别,同时强化法律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当前,我国农业发展迈进了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新阶段,传统农业社会的风险被工业社会的风险所取代,但是传统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不能化解工业社会的风险,仍用原有的社会保障制度去应对新生产方式的风险,将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后果。这时就需要一种新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出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变迁成为必然。综合以上研究的成果,本研究认为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决定了农村居民对社会保障制度需求必然是多层次的,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叁体系”分析框架出发,为适应农业生产方式的变迁,我国现阶段农村社会保障的发展就是要构建一个完善的叁支柱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其中,农村兜底型社会救助制度是基础,重点是建立综合性社会救助;农村基本型社会保险制度是主体,重点在于农村两个基本保险待遇和责权关系的调整以及新制度的构建;农村服务型社会福利制度是重要补充,重点在于提高待遇和扩大覆盖面。

李建平[7]2016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世纪中后期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逐步形成和完善,为当代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根本的制度保障,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兴起,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成功。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已进入到了新阶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一步发挥"制度红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根本方法,坚持历史与逻辑的统一、理论与实践的统一,采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和系统的研究。本文主要包括五部分,第一部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生成逻辑进行了考察,第二部分解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涵,第叁部分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体系构建,第四部分探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特征及优势,第五部分提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路径。本文主要阐述了以下基本观点: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有着自身的逻辑,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制度理论、列宁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思想和中国共产党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论是其形成的理论逻辑;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向资本主义制度转向的失败、新民主主义制度的历史积淀、我国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是其形成的历史逻辑;当今时代世界的发展大势、当代中国独特的基本国情、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是其形成的现实逻辑,这一制度的形成有着历史必然性。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着丰富的内涵,可以从社会形态的宏观层面、基本制度的中观层面和体制机制的微观层面加以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等多个层次的展开,又体现为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生态文明制度"五位一体"布局,各个层次与各领域制度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了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第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构建是一个从基本制度的确立到具体制度的形成及完善的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包括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政治体制,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体系包括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制度体系包括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多样文化发展的基本文化制度,以文化产权制度、文化管理制度、文化传播制度、文化开放制度、文化权益保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具体文化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体系主要包括社会管理制度、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维护群众权益制度、公共安全管理制度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主要包括生态文明管理体制、生态文明保护制度以及生态文明制度的运行机制等。第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着鲜明的特征和优势,其本质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属性与"中国特色"制度形态的统一,基本特征体现为人民性、科学性、民族性和开放性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前苏联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相比,有着一定的比较优势,而独特优势体现在具有较高的活力、较强的韧力和合理的张力上,这些优势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挥"整体涌现性"。第五,新形势下,应坚定制度自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是要将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统一起来、顶层设计和底层实践统一起来、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统一起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论创新。二是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社会主义方向、从中国基本国情出发和循序渐进的基本原则下,进一步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叁是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加强与其它国家制度文明成果的互动,进一步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开放。四是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文化建设、法治环境建设、思想道德体系建设等,进一步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的环境。

顾习龙[8]2012年在《马克思资本理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文中研究表明本文通过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本的发展历程回顾和关于资本观念变迁的描述,揭示了资本作为一个重要的理论范畴,具有多重的性格特征,通过对马克思资本理论的梳理、学习、探析与借鉴,尝试性的阐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所具有的属性,并以此探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发展资本的路径选择。发展资本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间存在悖论。一方面,资本是发展生产力的最具魔力的载体,促进了社会财富的涌流,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资本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并不意味着改变了资本的本性,并不意味着消除了资本所固有的逻辑。片面的把资本作用加以夸大,认为资本不仅是解决经济发展而且是解决一切社会发展的最高原则,导致资本的滥用,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社会问题。由此提出对待资本要有科学的认识,需要全面地深入地研究马克思资本理论,为解决这一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提供“钥匙”。在马克思看来,资本的产生是一种历史现象,商品流通是资本的起点,劳动力成为商品意味着资本由可能成为现实。资本作为自行增殖的价值形式,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阶段和不同的领域具有不同的形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资本形态发生着从传统到现代多样性的嬗变,资本形态与不同发展水平的社会生产力相适应,反映了资本人格化的不同要求。资本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就资本的自然属性而言,资本是商品生产的产物,是财富,是人类劳动的积累;资本是特殊形式的商品,是生产要素;资本是自行增殖的价值,这是资本最一般形式的规定;资本具有运动性、竞争性。资本的社会属性是指资本作为一种特殊的存在,与社会制度相联系的根本属性。资本是一种生产关系,是一种权力。马克思对资本研究和资本批判的核心是透视资本的逻辑本性,在理论逻辑上指明资本发展的趋势。这为我们确立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对资本应有的观念与态度。回顾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对资本的认识与发展是截然不同的。在计划经济时代,对资本基本是持否定的态度。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对资本的态度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实践证明,资本化运动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在资本发展的过程中伴随着新自由主义思潮在全球蔓延泛滥,新自由主义思潮对资本的利用有着广泛的影响,应用辩证眼光看待新自由主义思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过程可以分为叁个阶段;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应再认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资本的表现形态可以分为物质资本、虚拟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等。追求资本的高效运营,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资本具有历史的特殊性质和复杂特征。资本一般和资本特殊是我们正确认识资本属性的根本出发点。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资本发展的路径选择。本文从七个方面进行了尝试性分析,提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应保持资本发展与人之间的张力,追求人的目的性的价值理念,消除人的发展异化与物化。应保持资本增值与劳动者利益的合理张力,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原则,缩小社会收入的两极分化。消除资本过度扩张导致的生态恶化,调适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需要完善国有资本的发展,把国有资本的增值性与正外部性相结合。规范资本发展,制约公共权力的异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社会公平发展。

韩跃民[9]2012年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基本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加强社会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世纪新阶段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由于社会结构长期滞后于经济结构,导致新的社会矛盾、新的社会现象、新的社会需求不断涌现,尤其是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不断加剧,集中体现为“经济建设这条腿长、社会建设这条腿短”的突出矛盾。针对此,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目标,而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恰恰是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种种事实表明,现阶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已经由“叁位一体”转变为“四位一体”,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已经“成为不可或缺,不可延误的重大任务”。毋庸置疑,加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相关基本问题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尤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在对国内外已有的社会建设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进行了系统的剖析与研究。具体来讲,本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导论部分主要阐述了论文选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系统地介绍了论文选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存在的不足,点明了论文的基本思路、创新点和主要研究方法。第一章概述社会建设的概念内涵和意义。首先阐明了与社会建设相关的一些基本概念,对社会建设这一概念进行了广义和狭义区分,即大、小社会建设,在这一区分基础上,深刻地论述了社会建设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并论述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第二章详细地论述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前提。从大或小社会建设的角度,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建设思想、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中蕴含着的有关社会建设的优秀思想进行了系统阐述,从而为进一步分析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前提。第叁章系统地梳理了中国共产党的社会建设思想及其实践。概述了从新民主义革命时期到新中国成立以后,再到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历史上各个时期对于社会建设思想理论的不断创新和对社会建设实践的不懈探索。第四章创造性地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归纳和概括。从“小社会建设”的角度概述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即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与完善、社会事业的发展、社会稳定的巩固和社会管理的创新等,并阐明了各个方面的功能与特征以及在社会建设这个系统工程中的地位与作用。可以说,这是本文的主要创新点。第五章论述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和推进路径。详细地分析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比如,社会分配不公居民收入差距拉大、城乡差距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滞后、社会组织发育发展缓慢、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等等,并针对以上这些问题相应地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思路和措施。第六章系统地总结和概括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基本经验和规律。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以及汲取和借鉴国外社会建设经验教训与有益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基本规律。结束语部分,立足于现实,展望未来。对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规律性研究进行了科学性、前瞻性的展望。

胡建华[10]2014年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理分析与法治保障》文中认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建设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奋斗目标。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在于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是个系统工程,其中心内容是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这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及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全面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就要求必须重视各层次民主制度的建立健全,确保人民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四个民主”的依法实现,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及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保证人民群众广泛权利和自由的依法实现和享有。于此背景下,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不仅是我国广大农民政治参与的重要制度形式,也是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发展所面临的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更是法治中国建设进程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法治国家在农村基层的实践发展所面临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论文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及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为指导,从当代中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社会现实出发,运用规范分析法、历史分析法、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及多学科交叉法等多种研究方法,从整体上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放置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法治国家建设视野下围绕其法理分析与法治保障等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性的研究。中国社会主义现代法治国家的建设,其路径主要有自上而下的政府推进型和自下而上的社会演进型。政府推进型的主要特点是政府在法治国家建设中居于领导者和主要的推动者地位,法治主要凭借政府所控制的本土政治资源根据政府的目标进行指导设计和建构。社会演进型的主要特点是指法治国家的建设是在与政府相对应的民间社会生活中自然孕育和发展演变而形成的,是社会法治自然生发形成的结果。①两种路径各有特点,政府推进型认为法治国家秩序建设是一种理性的秩序建构,由于中国法治传统的缺乏,主张通过理想制度的借鉴和政府的强制力推动法治国家秩序的建构,排斥社会传统资源的积极作用。而社会演进型则认为法治国家秩序的构建不是理性建构的秩序而是一种自然生发发展的秩序,其实现的基础须从社会传统中去为法治的制度性变迁和理性建构寻求基础,而不是理想制度的借鉴和政府的强力推动。对此本文认为,上述两种法治国家建设路径各有优劣,应辩证的分析与看待,政府推进型路径强调法治建设是国家必须凭借国家权力进行建设的职责,不重视民间传统社会的作用和中国法治建设的社会传统文化基础,选择这样的路径,难免导致国家法治建设与民间社会自治的冲突和摩擦,增加法治建设的难度和效度。社会演进型则单纯地强调国家法治建设的自发性和自然性,轻视国家和制度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仅依据这条路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必将艰难而漫长。对此,怎么办?本文认为结合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应高度重视法治国家建设路径选择的多元化,不宜走单一化的路径。结合中国法治建设的现实基础,应充分考虑到中国的民问传统社会发育和中国国家权力在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中的优势的发挥,走自上而下的政府推进型和自下而上的社会演进型互相结合、共同协调发展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法治建设路径。通过国家法治建设的路径多元化,充分发挥国家和社会民众两方面的积极性,上下联动,在合力形成中共同促进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由此,在自下而上的社会演进型路径中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进行法理分析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研究价值与深刻的现实意义。基于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从法理分析的视角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概念、价值理念、生发基础及其法治运行的困境等基本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分析,这不仅是回应目前学术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此问题持续关注和不断深入研究的一种努力尝试,也是本文得以展开研究的逻辑起点与前提条件。论文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概念进行了探析,并将其与相关概念进行了比较辨析。在全面解构概念的基础上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价值理念进行深度的剖析,论文认为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价值理念主要表现在基层民主自治性、基层制度性、基层治理模式性及农民活动方式性等方面,这是对农村民主管理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研究的制度价值基础。同时,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社会演进型路径中的长期发展过程中有其经济、政治、文化及伦理等方面的生发基础。由于国家现有乡村关系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语义的模糊性导致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化轨道上的运行与发展面临外部、内部困境的制约与束缚。导致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运行困境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通过其与来自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型的法治国家建设路径的理性安排制度的矛盾与冲突,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主要体现为;社会对国家的抵制与融合;自治权对行政权的消解与平衡;权利对权力的制约与平衡。通过对自下而上社会演进型路路径中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法理分析,从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型路径中加强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法治保障就显得非常必要,这也是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现代法治国家建设视域下基于社会演进型路径与政府主导型路径协同发展基础上实现其对法治国家建设推动功能与作用发挥的题中应有之义。在国家政府的主导下,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的法治保障是个系统工程,须从宏观进路与微观的具体路径两个方面进行建构。从宏观进路层面看,我们认为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首先必须建构起由经济、政治、文化、制度及环境等动力机制要素所构成的一个全面系统的动力机制系统,其次需要明确由以人为本原则、权利保障原则、法治均衡原则、民主参与原则及服务社会原则等因素共同组成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的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着力完善与农村民主管理法律制度创设有机衔接、融合与高效运行的动态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机制。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的微观方略中,我们认为应遵循对制度实施法治保障的一般规律,重点应从立法、执法及司法保障等方面着手,切实解决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化建设进程中所面临的难点与难题,从而构建起比较全面、系统的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治保障的完整框架。本文立足于学界有关农村民主管理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在现代法治国家建设视野下,尝试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社会演进型路径中的法理分析与政府主导型路径中的法治保障等问题进行比较系统性、全面性的分析研究,这不仅是政治学科研究的重要领域,而且还是法学、历史学及社会学等相关学科领域研究的重要内容。本文研究关注的着力点是如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中实现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在国家与农村社会之间和谐互动关系的构建,笔者力图通过该研究能够为建设中国特色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一定的智识基础。在理论上具有一定的探索性与创新性,本论文进一步完善与深化了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基本理论的研究,拓展了对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实施保障的范围研究领域,在重点突出、综合系统、全面协调的中国特色基层民主政治法治化建设道路进程中,为我国各地推进农村民主管理改革提供了普适性的可资借鉴参考的法治对策的基本思路。诚然,囿于作者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的限制,论文中的有些论点与分析论述尚存在不足,个别地方也没有充分展开,这有待在今后的研究中进一步深入探讨。

参考文献:

[1].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价值理念选择研究[D]. 卢成会. 吉林大学. 2017

[2]. 马克思主义贫困理论及当代中国贫困治理实践研究[D]. 仇荀. 吉林大学. 2016

[3]. 社会保障对中国农村居民消费影响研究[D]. 尹华北. 西南财经大学. 2011

[4]. 公平理论视阈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分层化问题研究[D]. 付舒. 吉林大学. 2016

[5]. 中国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制度安排研究[D]. 吴丽丽. 吉林大学. 2014

[6]. 农业生产方式变革下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完善研究[D]. 张尧. 华中科技大学. 2016

[7].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D]. 李建平. 辽宁师范大学. 2016

[8]. 马克思资本理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D]. 顾习龙. 苏州大学. 2012

[9]. 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基本问题研究[D]. 韩跃民. 中共中央党校. 2012

[10]. 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法理分析与法治保障[D]. 胡建华. 华中师范大学.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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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与改革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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