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玲玲[1]2006年在《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分析与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的出口退税制度从1985年正式实施以来,在经历了1994年税制改革和近年来的完善之后,日益成为我国税收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世界贸易组织在《补贴与反补贴协议》中明确规定:出口货物退(免)税额只要不超过已征或应征的间接税,就不属出口补贴,是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定的。所以,我国应继续实行出口退税制度并根据经济发展需要不断加以调整和完善。本论文紧密结合中国的现实国情,通过经济学分析和实证研究,对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作了探讨,着重分析了出口退税新政策对经济的影响以及构建我国目标出口退税制度的建议。本文以出口退税的理论研究为基点,首先,阐述了出口退税的基础理论及出口退税遵循的基本原则,为出口退税制度的分析奠定了理论基础。其次,分析了出口退税对国内生产总值、出口商品结构以及出口贸易方式的影响。具体来说,对出口退税额和出口额进行回归分析,得出出口退税额与出口额是显着相关的,接着用凯恩斯的对外贸易乘数理论分析净出口的增加对国内生产总值产生的乘数效应。然后阐述了出口退税促进出口商品结构优化的内在机理并分析了出口退税对贸易方式的影响,为讨论2004年出口退税新政策实施后所产生的效应提供理论支持。第叁,对我国出口退税的发展历程及现行出口退税制度的确立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总结,并分析了出口退税制度发展的趋势。第四,阐述了2004年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及其经济学影响分析。先分析了新政策出台的背景,然后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对出口退税新政策的效应进行评价,由于此次调整是结构性的调整,所以在微观方面选取四个受影响比较大、有代表性的行业进行了分析。第五,分析了出口退税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从两个方面进行阐述,一是出口退税制度一直存在的问题,二是出口退税新政策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主要是新的分担机制产生的一些负面影响。最后就出口退税分担机制出现的问题,阐述了2005年8月1日国务院就此进行的微调,分析了此次微调只是权宜之计。第六,选取了四个有代表性的国家,对其税收制度与出口退税制度进行了详尽的剖析,总结了出口退税方面的国际经验,以期为我所用。第七,基于前述分析,从四个方面阐述了如何构建我国的目标出口退税机制。一是加强出口退税管理机制。从实现征退一体化、建设计算机信息监控网络以及打击骗税等方面进行分析。二是优化出口退税的办法,推进出口外贸代理制的发展。叁是结合中国的国情,选择合适的出口退税率,即“中性与非中性”相结合的原则。四是提出优化出口
屠庆忠[2]2004年在《对我国出口退税实践的理论分析与经验研究》文中提出本研究是基于以下背景提出的:1、我国入世后的国际贸易形势不容乐观,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亟待提高。2、我国需要认真考虑如何运用合理的出口鼓励政策来提升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3、出口退税具有其它出口鼓励措施所不具各的独特优势。4、我国现行出口退税机制不完善,存在诸多迫切需要解决的严重问题。5、我国对出口退税理论方面的研究尚不完善,需要加强。本研究基于以上思考,针对性强,只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本研究以出口退税的理论研究为基点,首先,通过建立国家层次和企业层次出口退税行为的概念模型,找到影响国家制定出口退税政策和企业退税行为选择的各项因素,为构建我国的目标出口退税机制奠定了基础;其次,对我国出口退税的发展历程及运行现状进行较为全面的分析,找到出口退税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第叁,选取了七个有代表性的国家,对其税收制度及出口退税制度进行了详尽的剖析,并分析了有关出口退税方面国际贸易争端的案例,总结了出口退税方面的国际经验,以期为我所用;第四,分析了出口退税对经济系统的作用机制,并构建了出口退税运行成本的理论框架,模拟了出口退税政策的经济效应;第五,基于前述分析,从五个方面阐述如何构建我国的目标出口退税机制,提出了配套改革的方法和策略。 研究表明,我国目标出口退税机制需要从五个方面进行构建:即增值税制度改革、退税率设置、退税管理办法统一、退税财政分担优化和退税管理的强化,最终方可达到总体退税成本最低和退税收益的最大化。更具体地说,一是改革现行增值税制度,将我国增值税制度由生产型逐步转为消费型,并强化征税管理,为退税机制的优化奠定基础;二是在综合考虑国内国际实际情况的前提条件下,选择适宜我国的“中性与非中性”相结合的退税率,并建立一套具有相对稳定性和适时灵活性的弹性退税率机制;叁是伴随着外贸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退税管理能力的逐步提高,将现行两种出口退税管理办法逐步过渡到以“免、抵、退”为主的单一管理办法;四是改革现行增值税共享办法,建立“先退税后共享”的新型退税负担机制;五是建立一套针对出口企业和税务机关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强化出口退税的管理。 最后,本论文在构建目标出口退税机制的基础之上提出了配套改革的方法和措施:从企业内部来讲,一方面要不断提高自身退税管理水平,确保实现正常退税收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要努力提高出口产品的科技含量和质量水准,从根本上提升其国际竞争力;从外部环境来讲,需要建立健全出口退税方面的法律体系,强化对出口骗税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提高退税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简化退税环节,并明确退税管理过程中各职能部门的权责划分。 本研究的主要创新之处体现在:运用博弈论理论、一般均衡分析理论、耗散结构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对出口退税理论与实践运行中的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研究领域、研究方法以及二者结合上有所创新:对我国出口退税的发展历程及运行现状进行了系统的剖析;建立了国家和企业两个层次上的概念模型;分析了出口退税对经济系统的作用机制;提出了出口退税运行成本的概念,并建立了出口退税运行成本的理论框架;模拟了退税政策带来的经济效应;提出了一套针对出口企业和税务机关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崔文静[3]2016年在《关于出口退税的政策研究》文中提出出口退税指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税务机关依据该国税法的规定,对已经报关离境的货物,在其进入出口环节之前、在该国内的生产和流通的各个环节产生的、已经缴纳的增值税或者消费税等间接税税款返还给出口企业的一项税收政策。其作为国际惯例及国际贸易中经常被采用的一项财政激励政策,在我国已有30多年的历程。自1985年4月1日起实施出口退税政策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国内经济的发展,出口退税政策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几经调整,为我国外贸出口和国民经济的快速、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截止至目前,为解决出口欠退税问题,发挥出口退税对出口商品结构的调节作用,我国的出口退税政策一直处于变动之中。由于出口退税政策广泛牵扯各方利益,甚至影响宏观经济环境,因此,其政策变动及调整往往受到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出口退税政策实施至今,其内涵已从原来单纯的鼓励出口,转变为既有鼓励,又有限制的弹性政策,成为国家调整进出口贸易的重要宏观调控手段。然而,在近年来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同时,理论界对其作用的争议也不绝于耳。既有理论认为,应降低目前的出口退税率以减轻其带来的巨大财政压力,也有理论认为现行出口退税政策本身存在太多问题,应予以取消;而更多的学者则倾向于不仅不能取消出口退税,而且更应进一步加大其退税力度,甚至实现完全退税。与学术界的争议相对应的,是出口退税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随着我国进出口数额的不断增长,相对应的出口退税率的调整愈发频繁,我国出口退税额的大幅增加已经给国家财政造成了巨大的财政压力,现已形成了退税滞后和巨额欠税等各种问题,甚至出现了局部的“少征多退”、出口骗税等乱象。本文针对出口退税政策在学术界的种种争议,和在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困境,在对出口退税政策的理论分析以及其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参照借鉴国外经验,充分联系我国国情,对我国现行出口退税政策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合理总结,并以山东省二十年退税及外贸出口数据为例,对出口退(免)税政策效用进行实证分析。本文共分六章。首先在文章的绪论部分简要介绍了文章的写作背景,选题的意义,以及现有的国内外文献对此问题的研究程度,并作了简要评述。第二章是关于出口退税的基本认识,主要阐述了出口退税的概念与特点、出口退税与其他出口鼓励措施的比较、出口退税的理论依据、出口退税的经济学分析以及发展的历史沿革,为论文的进一步展开奠定理论基础;第叁章对出口退税政策的经济效应进行实证分析,在宏观方面论证了出口退税政策对外贸出口的影响,在微观层面主要从企业层面存在的骗税行为入手,建立出口企业与税务机关的博弈模型,分析影响出口骗税行为的一系列因素;第四章提出我国目前的出口退税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第五章总结了发达国家出口退税制度演变的一般规律,提出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第六章通过国际比较,针对我国目前出口退税制度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提出完善出口退税制度的一系列措施。
黄丽华[4]2014年在《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退税政策研究》文中指出出口退税政策是经WTO认可并被各国普遍使用的贸易促进措施。长期以来,我国货物贸易出口退税政策发挥着促进货物贸易出口、推动产品结构合理化和资源配置优化的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全面推进,我国开始在部分服务贸易领域实施出口退税政策。本文在文献回顾的基础上首先从贸易促进、国民福利、财政税收和经济增长4个维度对服务贸易出口退税政策经济效应进行理论分析,认为服务贸易出口退税政策短期内会造成国民福利减少,但总体上能够鼓励服务贸易出口,提升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增加财政收入,维护税负公平,推动经济增长。其次,本文详细阐述了我国现行服务贸易出口退税政策的具体内容,认为现行服务贸易出口退税政策存在法律层次低、涉及范围窄小、适用条件严格、管理制度简单、尚未实现彻底退税等问题,又面临营业税税制约束、应退税额较难测算、服务出口统计复杂、监管困难、多方利益协调、防范骗税行为成本高等难点。接着,本文通过构建简单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1-2-3”模型,借助出口退税率这一变量,实证模拟实施服务贸易出口退税政策的宏观经济效应。模拟结果表明服务贸易出口退税政策能够对出口、总消费、总储蓄、总收入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但会导致国内投资水平出现一定程度下降。最后,本文在借鉴法国、英国、瑞士、韩国、印度等世界主要国家的服务贸易出口退税政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实,提出了逐步扩大“营改增”范围、提高政策法律层次、优化退税流程、加强诚信建设、完善退税负担机制等进一步完善服务贸易出口退税政策的建议。
李慰[5]2012年在《出口退税政策对中国出口产品竞争力的影响》文中认为开放经济条件下市场均衡由来自供给和需求两方面的多种因素所决定,这些因素的结构性或冲击性波动使世界经济呈现出一定的商业周期。为保持对外贸易的稳步发展,降低国际市场波动对国内经济的冲击,政府往往需要通过政策手段对市场进行干预。国际贸易理论及长期的经济实践为宏观调控提供了多种出口导向型的政策工具,但是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贸易自由化的程度加深,这些政策工具中绝大多的贸易促进措施被国际组织所限制。在这样的背景下,各国政府的干预手段均从直接干预转向间接干预,出口退税作为其中的一种政策工具愈发被各国政府所重视。同时,出口退税制度作为我国重要的财税制度和贸易制度,已经成为我国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下半年开始,在世界经济危机的影响下我国对外贸易出现大幅度下滑,进出口额连续数月呈现负增长,特别是我国长期以来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轻工业产品、机电产品,出口量均持续下降。为应对经济危机的冲击,我国政府综合使用了多种积极调控措施,出口层面则在2008年8月到2009年6月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先后七次上调出口退税率,机电产品中缝纫机、CRT电视及电视用发送设备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基本实现了全额退税;轻工业产品中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6%,与全额退税相比只差一个百分点。在多种调控政策的综合作用下,当前我国的经济形势已有所好转。但是,从短期来看,欧洲债务危机前景仍不明朗,美国经济复苏步伐缓慢且失业率居高不下,发达国家量化宽松和隐性量化化宽松政策导致的输入型通货膨胀使新兴市场国家需求萎缩,这些因素互相迭加将对我国的出口贸易形成新一轮的冲击;从长期来看,此次经济危机促使各国重新审视当前的世界分工格局,发达国家更加重视经济的“再实体化”,发展中国家也在不断寻找未来经济的增长点,中国则应当以本次危机为发展机遇,转变粗放型的出口发展方式,加快出口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切实提高出口产品国际竞争能力,为在下一轮全球经济增长中占据有利地位奠定基础。根据目前国内外的经济发展形势,系统、规范的研究出口退税政策是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减少贸易摩擦、调整出口结构、优化产业结构、改善国民福利的需要。本文以出口退税这一政策工具为分析主线和研究对象,讨论了出口退税政策对出口产品竞争力的影响,广义来看也是对中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的探讨。文章首先建立不同市场结构下出口退税政策的数理模型,以国民福利最大化为政策目标求得了最优的出口退税率,并从理论上分析了出口退税政策对出口产品竞争力的影响。在此基础上,使用1978-2010年的数据对模型分析得到的结论进行了检验。全文分析共分六章,第一章是导论部分,介绍了论文的写作背景、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等;第二章至第五章是本文的主体部分,其中第二章在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出口退税理论进一步加深认识。从完全竞争市场下贸易大国和贸易小国,以及不完全竞争市场下的古诺竞争和伯川竞争四个角度对出口退税的政策效果进行了分析,讨论了每种情况下出口退税政策对本国出口产品竞争力的影响并从国民福利最大化角度阐述各种市场结构下出口退税政策的合理性,进而明确不同市场结构下政府使用出口退税政策的动机;第叁章总结了中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实践经验,按照国内相关法规的出台时间将出口退税制度分为叁个阶段,同时又对法国、德国、韩国等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的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了比较分析;第四章是中国出口贸易及出口产品竞争力的基本情况分析,描述了我国进出口商品的贸易规模、贸易方向、出口结构、市场分布,并结合竞争力影响因素,借助相关竞争力指标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出口竞争优势进行了定量检验,明确了中国出口产品竞争力及国际地位;第五章基于理论分析和经验归纳,综合使用多种计量分析方法评价了出口退税对我国出口产品竞争力的影响;第六章则是本文的主要结论和相关政策建议。通过数理推导和计量经验的分析,本文得出如下结论:理论分析方面,完全竞争市场下贸易小国出口量的变化对世界均衡价格影响较小,因此出口退税政策在提高本国产品出口竞争力的同时通过价格机制所造成的负面效用较低,以国民福利最大化为政策目标的贸易小国可以通过实行出口退税政策提高本国产品竞争能力,进而改善本国福利。但是对于完全竞争市场下的贸易大国来说,出口退税通过价格机制所形成的负面作用将明显提高,贸易大国提高出口退税率将显着提高本国产品出口竞争力,但大量的产品供给到国际市场将使产品的均衡价格下降。因此与贸易小国相比,贸易大国退税的福利作用既包括了本国产品竞争力提升带来的利润增加也包括了世界价格下降给本国企业造成的利润损失,最优的出口退税率将取决于综合作用的正负。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下,如果企业之间进行古诺竞争,政府实施出口退税政策能够降低产品的边际成本,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但是出口退税政策对本国福利的影响还受到国际市场消费者需求的约束,政府应结合世界市场的需求特点有针对性的决定是否实行出口退税政策。伯川竞争的结论较为特殊,均衡为角点解,出口退税政策对产品竞争力的影响呈离散分布。实证检验方面,整体来看出口退税对于我国出口贸易的竞争力存在正向作用,提高了出口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且随着中国出口贸易的不断发展,出口退税对出口产品的竞争力的提升能力不断增强。SITC行业分类检验表明出口退税对行业出口竞争优势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出口退税政策的长期取向、产品的要素密集度及市场竞争结构。从产品层面来看,出口退税率下调降低了对应产品的贸易竞争力,且竞争力降低显着,这一结果从反方向证明了理论分析得到的结论,表明出口退税政策对产品的出口竞争力特别是市场竞争激烈的产品有较强的调整作用。
郑绪琳[6]2014年在《对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分析》文中认为出口退税是指一国生产的产品用于出口时,将这些出口产品在国内缴纳的间接税退还给出口商,使产品再进入国际市场时的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其目的在于避免跨国商品的重复征税,实现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公平竞争。国际社会在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将出口退税确立为一种完善的制度,出口退税已经成为一种国际惯例。在我国,是将出口退税当作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政策手段,频繁调整变化使用。这与我国的实际状况有关,在刚确立出口退税制度时,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缓慢,为了出口创汇,我国提高出口退税率;之后因为较高的出口退税额,财政负担较重,我国又用低出口退税率来缓解财政压力;最近几年,为了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国再次频繁变化出口退税率,实施有差别的出口退税。在这些调整中,出口退税可以解决一时的财政压力过大的问题,但是这个作用对于现在已经不适用。对于调整产业结构,我们应该坚持使用出口退税政策,并且不断将其完善。所以本文认为应该对我国的出口退税政策进行深入再分析。本文在定性的基础上对出口退税进行定量再分析。首先通过对国内外出口退税制度的理论研究,作为本文的理论指导。接着分别从实践和理论两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变革,对我国正在实行的出口退税政策一系列的调整方向进行了概括总结。紧接着进行了实证分析,分析对象有两个,一个是出口退税政策对出口的影响,另一个是出口退税政策对产业结构的影响。一方面,在对上述第一个对象进行分析时,弥补前人研究的不足,将对出口产生影响的重要因素与出口退税放在一起进行研究,得出在促进出口的政策手段中,汇率比出口退税的影响更大。另一方面,在国家极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本文以纺织品行业和钢铁行业为例,运用ECM模型,分析出出口退税政策对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具有深远作用,我们应该继续坚持这一政策。
孙玉琴[7]2004年在《中国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效应》文中研究指明本文着重讨论了两个层次的问题,一是中国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及总体取向产生的贸易效应;二是外贸体制改革引致的国民经济增长的效应。本文的研究结果显示,20余年来,中国渐进式的、分阶段的对外贸易体制改革使中国由保护贸易制度逐步转向有管理的自由贸易制度。这一变革大大减少了传统贸易体制造成的商品市场、要素市场的扭曲,显着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及全要素生产率水平,增强了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带来中国对外贸易的高速增长,并经由对外贸易增长的传导及贸易体制改革对整体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增长。同时,由于中国的改革是“摸着石头过河”,因而外贸体制改革与整体经济体制改革一样,本身带有明显的试验性,并且由于对外贸易领域的特殊性,使对外贸易体制改革更为艰难,改革中的失误也就难以避免。 本文的研究结论表明,发展中国家通过对外开放,实现贸易制度变迁,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而作为转型经济国家,既要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又要由贸易保护转向贸易自由化,这一双重目标需要双重的政策工具来实现。通过贸易体制改革扩大开放,不仅可以加速制度的创新,而且有助于制度的模仿和引进,加速制度的变革,从而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经济的长期增长。
张晋武[8]2007年在《中国税式支出制度构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税式支出制度形成于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西方国家的财税管理实践。其作为一种建立在“税式支出概念”基础上的科学化、系统化的税收优惠管理制度,赋予了税收优惠同直接财政支出一样的预算管理方法和预算管理程序,是西方国家在税收优惠管理改革中取得的一项重要积极成果和财税管理制度的一大创新。借鉴西方国家经验,建立中国的税式支出制度,已列入我国财税制度改革的总体规划。国内财税界对税式支出制度问题的研究已有20余年的历史,并已在诸多基本问题上取得了肯定性共识和显着进展。但对中国来说,税式支出制度毕竟是一个新事物,建立税式支出制度的尝试也尚处于初步准备阶段。无论是在西方国家经验的消化吸收借鉴方面,还是在自己的理论研究与实际制度构建方面,都还任重道远。本文的研究目的,就是力图在进一步深入认识西方国家经验的基础上,对建立中国税式支出制度涉及的基本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较系统的分析,并提出较具体和较完整的制度建设构想,以期能对实现建立中国特色税式支出制度的目标有所助益。本文除绪论外,全部内容共分9章。其中,绪论部分概要介绍国内外研究进展和本文的研究思路;1—4章主要为税式支出概念与税式支出制度的基本理论和国际经验分析;5—9章作为全文的重点,分别从总体战略和具体制度安排两个方面系统论述中国税式支出制度的构建设想。税式支出概念是税式支出制度的理论基础,正确借鉴和运用税式支出概念,是构建中国税式支出制度的首要前提。为此,第1章首先以国内外不同观点的辨析、评价为主线,采用追溯本源和综合的方法探究税式支出概念的内涵,阐述了正确把握税式支出概念的基本原则和要领,并将税式支出定义为政府为达到一定的社会经济政策目标,通过税收制度及其执行中规定的某些与基准税制相背离的条款,以有意识地放弃一部分税收收入的形式实现的一种旨在优待一部分纳税人和特定社会经济活动的特殊财政支出,其具有与直接支出相同或相似的预算管理和控制程序。然后,借助税式支出与直接财政支出的同异比较,揭示了税式支出的特点、利弊和效应,喻示了建立税式支出制度的一般意义。一个完整的税式支出制度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政府为实现一定的社会经济目标在税收上规定的各种优惠条款,二是为管理和控制已有的税收优惠采取的各种制度措施。前者即税式支出的具体表现形式,后者作为税式支出制度的本质内容,包括税式支出项目鉴别、税式支出成本估算、税式支出预算及报告的编制、税式支出评估等四个主要环节。第2章以此为纲,着重描述了税式支出制度的基本轮廓,并为进一步加深对税式支出制度精神的认识,逻辑地归纳和阐述了税式支出制度的财税管理功能。不同国家建立税式支出制度的主观认识、客观需要及相关条件存在差异,具体的制度内容、形式和方法亦不尽一致。中国税式支出制度的构建,应在正确把握国外税式支出制度的精髓的基础上,着眼于国际经验与中国国情的有机结合和必要性与可行性、目的要求与条件支持的统一。基于这种考虑,第3章简要考察了西方国家税式支出制度建立的背景和发展进程,并以税式支出制度的主要内容要素为线索,对13个典型国家实施税式支出制度的具体做法进行了比较分析,从中洞见和总结出了若干带有启示性、规律性的东西,为中国税式支出制度的设计与实施安排提供了比较充分的经验鉴照。第4章是对税式支出制度的公共管理改革视角分析。西方国家之所以建立税式支出制度,主要是直接针对财税实践中的税收优惠失控和失效,并为了达到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税制改革和提高财政透明度等方面的目的。但是,从更广阔的视野看,税收优惠管理属公共管理范畴。如果以对公共管理改革最具解释力的公共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和信息经济学理论为工具进行深入分析,便可发现,税收优惠机制在发挥有利作用的同时,也存在与公共利益相悖的内在张力,极易导致变相侵权、“目标取代”及“敲竹杠”和资源配置僵化等问题,税式支出制度则恰恰在应对这种张力和克服传统税收优惠管理的缺陷上具有弥补法治不足、治理契约缺口、完善制度装置及信号传递等多种裨益。这些理论认识,将使建立中国税式支出制度具备更加坚实的应然性基础。中国税式支出制度的建立也是主要基于同西方国家一样的税收优惠失控问题,但中国税收优惠失控的具体机理与西方国家存在诸多差别,并属典型的政府型失控。第5章在据此强调中国建立税式支出制度的特殊必要性、澄清有关认识和现实条件分析的基础上,阐述了构建中国税式支出制度的指导思想与总体战略。即,在指导思想上,应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循序渐进,并正确处理“规范”与“特色”的关系;税式支出制度目标的选择,应针对解决我国现阶段税收优惠运用和财政经济生活中突出矛盾的需要,主要定位于财政总量协调、税负公平保全和优惠结构优化;税式支出预算管理的范围,应主要为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重点是针对其中一些影响较大的主要税种和经济领域的税收优惠;税式支出制度的实施步骤,应以国外全面预算管理的基本模式为目标取向,在适当超越国外准预算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分阶段、分层次推进。第6章是对中国税式支出鉴别的考量与尝试。税式支出鉴别是对税式支出进行定性分析的过程,其主要涉及到以所得还是以消费作为标准税基、采取何种所得定义、基准税制如何界定及如何处理某些性质模糊的优惠条款的税制结构归属等问题。中国税式支出鉴别方法的考量,既需以国际经验作为基本参照,亦需针对中国的现实财税制度状况合理权衡。其一,以切实可行为主,选择借鉴比较贴近中国实际的国际经验。具体包括:在国外较细致、具有较严格的具体标准和较粗略、标准不太具体的两类鉴别办法中,选择实行介于两者之间的折中方案;在界定基准税制时,不考虑理论层面统一标准税基问题的争议;以实际税制规定下的常规所得概念和国际通行的“交易观点”界定所得税的基准税制结构;在基准税制的判断标准上,主要仿效美国财政部参考基准与正常基准并用的做法;对某些难以确切界分的优惠条款主要实行简易归置办法。其二,在进行具体鉴别时采取现实和独立原则,并忽略目前我国相关税收制度与税收政策存在的相互间不协调状况。其叁,兼顾避难就易和科学规范,以较为适合我国的实用性标准为基本鉴别标准,同时辅之以政策目的性标准。其四,着眼现实可能和财政预算改革的方向,以权责发生制作为界定基准税制与税式支出的会计基础。其五,与时俱进,随税制改革的进程对已确定的税式支出鉴别准则及时进行调整。依循上述思路,本章以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为例,进行了初步的税式支出鉴别尝试,提出了主要税制条款的鉴别准则。第7章探讨中国税式支出成本估算的策略与方法。税式支出成本估算是对税式支出定量分析的过程。本章基于中国目前相关情况所设想的税式支出成本估算策略要点是:第一,遵行国际通行的“初阶”规则和适当舍繁就简。第二,在估算方法上主要采用国外收入放弃法和收入收益法的基本原理,并根据现实条件,适当加以变通和改造,灵活运用。对税收递延项目的成本估算,可以按收入放弃法原理计算损失的利息,也可以考虑引入现值法的做法。第叁,在税式支出成本估算的会计基础选择上,应与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和税收制度使用的会计基础保持一致。第四,在对将来年度税式支出成本的预测上只能“尽力而为”。估算税式支出成本,关键是对各种形式的税式支出项目的成本如何具体计算。根据我国现行税收法规涉及的税式支出的成本发生机理,对各种形式的税式支出项目的支出数额多可在相关的税基估测基础上进行计算。税式支出成本估算可于微观、宏观两个层面同时展开探索试验。微观层面的税式支出成本估算,应以每个纳税人作为各个税式支出项目成本统计、测算的基本单位;宏观层面的税式支出成本估算应主要以各个税种为对象来估算各自税式支出成本总量的近似值,近期可采取税收收入能力估算法、样本推算法、基数估算法或回归分析法等。利用计算机微观模拟模型进行计算是现今许多先进国家确定税式支出成本数额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对此亦应积极探索,进行必要的前期准备。另外,还须适应税式支出成本估算的需要,着力推进相关数据资料体系的建设。第8章探索建立中国税式支出评估的理论、程序与方法体系。一个完整的税式支出评估体系,应该在正确确定税式支出评估内容、目标的基础上,具备一套科学的评估方式、方法、评价指标和衡量标准。着眼税式支出政策的工具性意义,税式支出评估须以政策效果和政策方案为核心内容。现阶段中国税式支出评估体系的构建,应以税式支出政策的适合性、成果有效性和成本有效性评价作为基本点;评估的目标应主要侧重于为确定适度的税式支出规模提供数量信息、为优化税式支出结构提供行动指向、为税式支出政策资源的重新配置和适应性调整及税收制度改革提供决策依据、为构建良好的公共财政关系和促进财税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提供必要保证等方面;评估方式应坚持定量评估、客观评估与定性评估、主观评估并重和有机结合,并以内部评估、事后评估和正式评估为主,以后随着条件和经验的积累逐步健全。在评估方法上,可探索采用成本效益分析评估法、效应分析评估法、动态比较法、相关指标类推法与优势分析法、公众评判与评分评估法、摊提计算评估法等。在评估中,应以国家的社会经济战略目标和税式支出政策预期目标为衡量税式支出政策利弊优劣的基本标准;以满足税式支出评估内容与目的需要为依据,设置税式支出的具体衡量标准或指标,并须兼顾和正确处理相关性、可计量性与可解释性叁者之间的关系。税式支出衡量准值则应按照定性评价标准和定量评价标准的不同特点,分别择定。第9章对中国税式支出预算的编制与实施进行具体设计。税式支出预算设计需解决的首要问题是确立税式支出预算的基本架构,具体包括税式支出报告的用途和内容、税式支出预算在整个财政预算体系中的归置及其与一般财政收支预算的联系、税式支出项目的分类及税式支出表的编列方法等。基于中国现阶段建立税式支出制度的需要,税式支出报告应主要用于控制税式支出规模和税式支出与直接支出的协调平衡,服务于税收优惠政策调整、税制改革、提高税收政策透明度及扩大税收优惠监督范围和监控力度,并据此设定税式支出报告文件的内容。税式支出报告应采取逐年滚动编制方式,滚动估算期限以叁年为宜。报告中税式支出表涵盖的税种应逐步由少到多,先期试点阶段也可以先从某一类税式支出项目开始谋求突破。税式支出预算应作为财政预算体系的一个特别组成部分单独编制、成立,并以单向计列、统一分析方式纳入财政收支平衡体系。但在实施初期,可暂只作为财政预算中的一个参考性、指导性分析文件,并通过行政方式赋予其一定的实际控制效力,待形成较系统的制度规范后再使其成为财政预算的法定组成部分。从中国现阶段的财政预算和税收制度特色出发,采取以税种为基本分类,然后再按行业、部门和具体的税式支出形式进一步细分的方法来编制税式支出表最为适宜。税式支出预算设计需解决的第二大问题是选择税式支出适度规模的确定方式。根据税式支出规模的决定因素,税式支出预算规模的最高限量应从财政收支总量平衡关系和税式支出与直接支出的结构适应性及平衡关系中分析求得,最低限量应通过税式支出的不可替代性分析求得。另外,某些国家保持税式支出增长幅度低于税收收入和直接支出增长幅度的做法,也颇值得我们借鉴。税式支出预算设计面临的第叁大问题是税式支出预算管理的程序与措施安排。与我国现行财税管理制度相适应,税式支出报告可在税务部门的配合下,由财政部门的预算机构和税政机构共同编制;编制时间自每年下半年开始,并依次遵循确定规则——鉴别、估算、评估——形成正式报告——提交人代会参阅、讨论(或审议批准)和向社会公布的工作程序;税式支出预算的实施应由税政机构主管和监督,以税务部门作为具体的执行管理主体。税式支出预算管理应充分利用现行的财税管理基础,重点是突出解决好税式支出预算编制与目前已经实行的优惠退税预算管理、税式支出预算管理与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方式、税式支出预算管理与现行税收征管及税收优惠管理基础的衔接、适应和统合问题。在税式支出数量的预算控制措施方面,可效仿荷兰实行的分类预算控制体系与加拿大实行的支出“信件”管理办法。基于税式支出的或有负债性质,还须将税式支出风险控制作为税式支出数量预算控制的题中应有之义。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是:1、本着既须遵循西方国家税式支出概念的原旨,又须考虑建立中国税式支出制度的具体需要,使其具有较强的理论概括性和实际解释力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税式支出的定义。同时,在税式支出特点的分析中,揭示了国内外研究文献均未曾注意的税式支出的或有负债性质,既弥补了税式支出认识的理论疏漏,也有助于拓宽税式支出制度建设视野和丰富税式支出管理措施。2、在借鉴传统税收优惠分类的同时,按照税式支出概念的内容要素和适应税式支出分析、管理的需要,对不同形式的税式支出进行了新的分类。这不仅有利于税式支出政策的优化组合,而且对选择税式支出估算方法、评价税式支出绩效和编制税式支出报告具有直接助益。3、从公共管理改革视角,综合运用公共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及信息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深入分析税收优惠的特殊机制和传统税收优惠管理模式的缺陷,阐述税式支出制度的优势与积极意义,这在国内外税式支出制度理论分析中尚属首次。由此形成的一系列建立税式支出制度的支撑理据,在结论、观点上也是全新的。4、建立中国税式支出制度的总体战略和税式支出项目鉴别、税式支出成本估算、税式支出预算编制与实施等具体环节的制度设计是笔者过去长期关注的研究课题。对此,笔者在有关前期研究成果中已提出过若干创新性见解,如财政总量协调、税负公平保全、优惠结构优化的税式支出制度目标,分阶段推进的税式支出制度实施步骤,税式支出鉴别的折中策略,以税基为基础的税式支出成本估算方法与计算公式,具有中国特色的税式支出预算控制方式等。本文这方面研究的主要进步,一是对以前研究成果进行了系统整合、补充、拓展、深化和完善,初步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切实和具体的制度架构与策略体系;二是相对于自己和他人的现有研究成果,又提出了一些新的设想与观点。较为突出的如:(1)根据对国外税式支出制度实践效果与国内不同认识的评价和对中国建立税式支出制度现实条件的分析,提出了以客观、积极、审慎、理性为主旨的系统的制度建设指导思想。(2)经过多方权衡,提出了较完整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税式支出鉴别方略,并在具体的“例示性”鉴别尝试中,针对中国实际,对多档税率结构、出口退税等税制条款,提出了不同于国内一些模仿性研究结论的鉴别主张。(3)结合中国财税管理的特殊性,对国际税式支出成本估算经验提出了系统的借鉴取舍意见。在具体税式支出形式的成本计算方法研究中,对国际公认比较繁难的现值法,改变了国内文献浅尝辄止或与一般经济分析中的现值法简单贴合而无济实际操作的做法,就其在加速折旧成本估算中的应用程序与方法作出了详细、可资实际操作的设计。对国内文献只是简单提及的微观模拟模型构建、数据资料体系建设和尚未正面涉及的宏观税式支出成本估算,在指导思想、前期准备和方法途径上提出了若干前瞻性意见。(4)在对中国税式支出预算基本架构进行设计的同时,开拓性地讨论了很少为人注意的税式支出预算管理与现行财税管理基础的衔接统合问题,特别是将包括税收优惠管理在内的现行税收征管方式纳入税式支出预算管理过程,并加以改造、补充、完善,构建了一套两者有机对接、融合,具有系统性、封闭性特点的税式支出预算管理程序和能够贯彻税式支出预算管理要求,具有全面性特点的新的税收征管及税收优惠管理制度模式。在税式支出数量控制问题上,提出了一开始就应赋予税式支出预算一定直接约束力的观点,并借鉴荷兰和加拿大的经验,结合中国税式支出政策管理的类别特点、税式支出政策的部门指向特点和预算分配与管理方式,设计出了较详致的税式支出数量控制措施体系。同时,还根据税式支出的或有性特点,对税式支出风险控制的途径与方法提出了原则设想。5、税式支出评估是各国税式支出制度建设中亟待系统突破的重要理论与实践环节。目前国内外研究文献对此均有所涉及,一些西方国家在实践中也取得了局部经验,但系统研究,特别是针对中国情况的制度安排意义上的系统研究,尚属空白。因此,本文对中国税式支出评估内容、目标、方式、方法及评估基准的系统论述,具有填补空白和为相应的进一步研究与制度设计奠基的意义。另外,在税式支出评估方法的探讨中,除吸收现有研究文献提出的评估方法和借鉴公共政策与直接财政支出评估采用的一些方法外,还专门增加了适用于税式支出风险评估的摊提计算评估法。尽管本文的研究取得了诸多收获,但由于研究条件、研究手段和笔者的学识、能力所限,仍存在若干缺憾和不足。例如,绝大多数税式支出形式的成本估算方法还缺乏进一步的实例模拟研究;宏观层面的税式支出成本估算方法尚需进一步具体化;计算机微观模拟模型的构建、税式支出风险控制等研究还仅限于原则思考的初浅层次;税式支出评估方法的研究实际上还主要是一种思路,与实际应用尚有很大距离;税式支出评估内容和基准的研究也有待进一步深入,特别是亟待建立一套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等。对于这些,笔者有志在以后的研究中承前再继,力争有成。
周泽峰[9]2007年在《出口退税对林产品贸易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06年,我国贸易顺差达到创纪录的1774.7亿美元,外汇储备攀升至10663亿美元;林产品贸易额突破470亿美元,并且由过去的贸易逆差,转为贸易顺差。伴随而来的货币升值、结构失衡、过度投资、价格波动等宏观压力增大;针对林产品的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事件频发,标准、认证、检疫等技术性贸易保护措施不断出现。在此背景下,多年来我国实施的出口导向型增长战略正在发生转变,作为转型期对外贸易调控工具的出口退税对林产品贸易的影响越来越明显。本文在系统分析林产品出口退税的演变过程及理论原理的基础上,着重研究林产品出口退税对林产品贸易的宏观和微观影响,以及影响的大小、敏感度、机理,以利于在运用出口退税调控工具时,考虑不同的林产品对森林资源依赖程度的差异,更准确地把握对林产品调控的力度,对不同林产品采取有差别的弹性出口退税政策。本文还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研究:在综合评价国内外研究现状基础上,总结出我国林产品出口退税调整应遵循的理论原理和实践经验;在分析我国林产品出口退税政策沿革的基础上,提炼出对现行林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具有借鉴意义的经验做法;在研究我国林产品出口退税的宏观、中观和微观影响的基础上,按照资源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理论以及现代林产品贸易的理念和要求,对林产品出口退税政策提出了建议。本文创新之处,建立了出口退税对出口额、经济增长影响的经济模型;提出了林产品出口退税敏感度和实际退税率的概念;对各种木质林产品的历年退税额和进出口情况进行了系统梳理,分析出口退税对这些林产品的影响,得到了这些产品的出口退税敏感度。为这一领域的研究和政策的制定提供了一个分析思路和有一定参考价值的结论数据。
欧阳煌[10]2006年在《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增长的理论与实证研究》文中指出财政政策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杠杆。研究中国的财政政策与经济增长,主要涉及叁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财政政策如何促进经济增长,即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增长的内在机理;二是中国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增长的效应怎样,即中国的经验实证;叁是如何进一步优化我国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增长的功能,即政策建议。从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视角来看,从资源约束型经济到需求约束型经济,从外生经济增长到内生经济增长,从封闭经济系统到开放经济系统,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增长的内在机理是有区别的。在资源约束型经济中,财政政策主要通过调节供给而影响经济增长;在需求约束型经济中,财政政策主要通过调节需求而影响经济增长;在开放经济系统中,财政政策主要通过对外贸易及FDI这两个中间变量而影响经济增长;在内生经济增长模型中,财政政策通过影响人力资本投资、R&D等影响经济增长。通过对中国宏观经济因素和财政政策变量之间相关性的总体考察,以及对财政政策与经济稳定增长、财政政策与内生经济增长、财政政策与对外经济增长等相关性统计分析,表明我国财政政策对促进经济增长具有较显着的相关性。对我国1985—2004年财政政策乘数和政策效应的测算证实了这一点。采用变量平稳性检验、协整性分析、误差修正模型分析等方法,也实证了1988—2004年财政政策对内生经济增长的促进效应。根据对国际经验的分析与比较,我们发现财政政策要更好地发挥促进经济增长的功能,就要实施财政政策创新,实现财政政策工具手段的微观化与多层次,要实现总量调节与结构调节并重。我国“十一五”时期的财政政策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南,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及和谐社会的构建为目标。新时期财政政策应选择最为关键的七个“突破口”和着力点:实现稳健型财政政策转向,保持社会供求总量基本平衡;运用财税政策,驱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整合财政政策资源,合成自主创新链条;大力支持发展循环经济,努力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发挥财政政策功能,实现区域经济的统筹发展;完善财政政策手段,加强收入分配差距调控;创新财政政策措施,提升外贸增长水平等。
参考文献:
[1]. 我国出口退税制度分析与机制研究[D]. 王玲玲. 中国海洋大学. 2006
[2]. 对我国出口退税实践的理论分析与经验研究[D]. 屠庆忠. 中国农业大学. 2004
[3]. 关于出口退税的政策研究[D]. 崔文静. 山东财经大学. 2016
[4]. 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退税政策研究[D]. 黄丽华. 苏州大学. 2014
[5]. 出口退税政策对中国出口产品竞争力的影响[D]. 李慰. 南开大学. 2012
[6]. 对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分析[D]. 郑绪琳. 云南财经大学. 2014
[7]. 中国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效应[D]. 孙玉琴.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4
[8]. 中国税式支出制度构建研究[D]. 张晋武. 西南财经大学. 2007
[9]. 出口退税对林产品贸易的影响研究[D]. 周泽峰.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2007
[10]. 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增长的理论与实证研究[D]. 欧阳煌. 湖南大学.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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