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区块链的法学研究尚未形成自身的理论体系,主要问题及其进境如下:一是区块链仍以互网为基础,但运用对等网络及相关技术削弱了大数据平台的影响力。二是区块链网络存在四层结构,对其监管可循此结构;中心是代币持有者,将其认定为合伙企业仍有疑问。三是目前智能合约是否为法律上的合同仍有争论,真正难题是代码解释问题。四是数字货币并非法币,引发了对其界定及其发行的监管难题。未来区块链法律研究的可能努力方向在于重视法律释义学研究中的技术逻辑、关注区块链规制与法的融合之道、重视作为法律研究基础的新自由主义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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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陈吉栋
关键词: 区块链,合伙企业,智能合约,数据权利,数字货币
来源: 探索与争鸣 2019年12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Ⅱ辑,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行政法及地方法制
单位: 上海大学法学院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保护与数据权利体系研究(18ZDA145)”,上海市哲社青年课题“人工智能的民法应对:以‘算法’解释为中心(2018EFX007)”
分类号: D922.17
页码: 84-94+158-159
总页数: 13
文件大小: 177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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