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企业用电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电网企业用电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东河分局内蒙古包头014040)

摘要:长期以来,因供电企业进行用电检查和查处违章、窃电行为而引起的供用电纠纷案件时有发生。为此,研究分析违章、窃电用户目前的状况,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依法进行用电检查工作,严厉查处违约用电和窃电行为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浅谈用电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探讨打击窃电的策略和方法以及提高用电检查效率的方法。结合在电业局从事用电检查的工作经验,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从电力法律法规操作性、检查工作中的程序问题以及供电企业与公安机关联合办案的问题中进行多层次分析,并且提出了改善方法,以供参考。

关键词:用电检查;窃电;问题;措施

1用电检查工作的一般内容

用电检查的内容一般包括:监督客户依照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规,按规定的政策标准和规章制度来使用电能;客户受电装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客户的用电设备运行安全性检查;客户实际具体用电情况的检查、客户电源的保安措施检查、客户进网作业电工的资格、进网作业安全状况及作业安全保障措施;受电端电能质量状况、客户执行计划用电、节能情况的掌握;电能计量装置检查、客户侧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调度通信等安全运行状况检查;供用电合同及有关协议履行情况;违约用电和窃电行为的检查等。广义的用电检查一般包括:用电业务办理、客户停送电联系、用电稽查、客户服务、抄表收费等实际业务。

2用电检查工作重要性

用电检查工作,即参照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法规,对客户受电装置质量、客户用电设备运行安全性、客户实际用电情况、客户进网作业情况、进网作业安全、节能情况、继电保护装置、违约用电等实施检查,同时,提供用电业务办理、客户停送电联系、客户服务、抄表收费等服务项目,因而,电网企业用电检查工作的开展具备一定意义,其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用电检查工作是居民正常用电的基础,即在用电检查工作开展过程中,用电检查人员需调查用电需求量、违章用电、窃电等情况,因而,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供电连续性,规避停电事故问题的凸显。

第二,在电力市场与用电客户安全工作中,电网企业用电检查工作发挥着验收、反馈功能,即实时观察违章用电、窃电等情况,同时,向用电客户提供售后保障服务,以期确保用电客户量稳定性。

3当前电网企业用电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就当前的现状来看,电网企业用电检查工作实施问题主要体现在以卜几个方面:

3.1窃电现象严峻

部分用电客户为了节省用电费用缴纳,采取无表法、欠流法、移相法等窃电手段,违规用电,造成电网企业经济损失。例如,在无表法窃电行为中,用电客户私自拔出电表线路或擅自在供电线路上接线,进而实施窃电,对电网企业供电程序造成阻碍,影响居民用电安全。

3.2电力法律法规可操作性差

在电力部未撤消以前,供电企业具有双重身份,一方向是企业,具有企业的一切特性;另一方向,又代表国家行使电力管理职能,协调和处理电力供应与使用中发生用电纠纷,具有管理特性。随着电力管理职能的移交,电力企业已真正成为一个企业,同其它企业回到同一个起跑线,具有平等的法律主体。所以,电力企业的一切向貌和表现方式只能以企业的形式表现出来,否则就是越位,甚至会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这在电力纠纷案例中尤为明显。由于目前的《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有很高的法律效力,但缺乏可操作性,而原电力部代表电力管理部门出台的行业规章可操作性强,但法律效力又不高的特点,使得供用电纠纷在司法处理上,供电企业较为被动。

3.3用电检查工作中的程序问题

在日常的用电检查工作中,检查人员对用户违章用电和窃电事实的判定是较为准确的,但往往会忽略执行程序的合法性。在供电企业败诉的许多案例中,有很大部分是由J飞工作程序不合法造成的;个别特例是在案性的处理、执行过程中供电企业严重越位或严重违规引发新的供用电纠纷,电力企业由原告变为被告,最终导致败诉的尴尬局向。因此,在进行用户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查处的过程中,用电检查的工作程序和问题的处理程序与窃电的真实性一样重要,供电企业要从那此因程序不对而败诉的案例中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件重演。所以,在进行用电检查工作时,必须作到以下几点:

1)必须按要检查的内容填写《用电检查工作单》,并经批准后方可赴用户执行任务;

2)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两人;

3)到用户现场必须出示《用电检查证》,并叫用户派人随同检查;

4)检查完毕,用户应在《用电检查工作单》上签字;

5)对有明显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向用户开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或《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要求用户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处理。

3.4供电企业同公安机关联合办案的问题

目前,全国性的公安机关同供电企业联合打击窃电的格局已经形成,这将更有力的打击窃电势力,为电力供应与使用创造更健康的环境。但要注意的是,联合行动实质上是由三个主体组成的:一个是公安机关,另一个是电力管理部门(一般缺也和供电企业。但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除了从民事侵权赔偿的角度按照《供电营业规则》追究民事责任外,在行政处罚方面,有两个执法主体,一个是公安机关,一个是电力管理部门。一个窃电案件,即可能触犯《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又可能触犯电力管理行政规章,是依照《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和《供用电监控、网控室》的连接处,要设置带门的防火墙进行分隔。距离较长的缆道每隔100m的地方也要设置防火墙分隔。电缆竖井可采用防火夹层分隔,对于电缆中问接头的地方可设阻火隔离段来达到防火目的。

4电网企业用电检查工作优化对策

4.1加大用电检查的技术投入

针对当前用电检查中技术水平不足的问题,针对性加大用电检查技术投入,是优化用电检查工作的有效途径之一。为了获得更好的用电检查效果,最大化遏制用户的非常窃电行为,实施技术投入极为必要。首先,针对当前检查工作人员技术水平不足的问题,应当建立一系列专门针对用电检查的培训体系,除了以专业的技术知识进行培训外,更应当加入一些经验性内容作为培训内容,实施有针对的培训。这样才能使工作人员有足够多的实践数据作为检查工作的参考信息,使检查工作更加准确、高效。其次,在用电检查设备技术投入方而,加大高科技反窃电设备的研发应用力度,不断更新反窃电设备的反窃电水平。另外增加检查设备的技术精准度,从而为用电检查工作提供更好的支持。

4.2纠正不合法的检查程序

用电检查程序在用电检查工作中发挥的作用主要是产生供电纠纷案件时,用以作为诉讼时评价程序合法性的重要依据,因为即使用户存在违章用电行为,而如果检查人员未按照合法程序实施检查取证,则会由于损害到用户的某些利益而造成败诉。因此在用电检查过程中,检查程序的合法性至关重要。不合法的检查程序对用电纠纷案件中的诉讼极为不利,因此在实施用电检查时,应当严格按照合法的程序进行,避免任何不合法行为出现,从而最大化保障用电纠纷案件中诉讼有力性。合法的用电检查程序如下:第一,填写用电检查单交上级部门审批。第二,实施用电检查时首先应当出示用电检查证,同时实施检查人员要不少于两人。第三,检查完毕未出现违规用电或窃电行为时,检查单由用户确认签字检查完毕发现可能存在违规用电或窃电行为时,应当出具用电检查通知书,并按规定在相应的时间内完成检查和处理工作。

5结语

综上所述,该文笔者就电网企业用电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具体的优化对策展开了粗浅的探讨,并且进一步明确了常见的窃电行为,也是希望通过该文笔者的粗浅阐述,能够让广大电力同行在今后用电检查工作的开展上,能够针对主要的窃电形式,有针对性的优化用电检查工作,制定出有效的应对措施,并且以严谨的工作态度认识到用电检查工作开展的重要性,从而做好用电检查工作,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参考文献:

[1]庹玉蓉.浅析当前电网企业用电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与防窃电对策[J].广东科技,2011,18:181-182.

[2]葛艳飞.探讨电网企业用电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展望,2016,36:79+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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