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墓志的文体变革

唐代墓志的文体变革

刘城[1]2006年在《唐代墓志的写人进程》文中研究说明唐代墓志为我们研究唐代的经济、政治、法律、文化教育、宗教、风俗提供了较为可信的第一手资料。目前学术界对唐代墓志的研究多集中在其史料价值上,如对以往存世史料的校勘、订误及补充,以及从墓志看当时的社会文化风俗情况。相对于“史”来说,从“文学”的角度研究唐代墓志文本本身则显得薄弱了许多。而以历史的眼光来看待墓志这一文体的演变,在国内则更是少有学者涉及。我通过考察最早以墓志为标题的刘宋永初二年(421)的《谢珫墓志》(或者从之前的墓志雏形算起)到写作基本定型的唐代墓志,发现其中最基本的因素是“人”,也就是志主(由于“志主”一词在墓志的研究当中已成为专有名词,故本文一律称墓志的写作对象为“志主”,而不称“墓主”)。对志主关注的变化,则影响着墓志写作的发展变化,即从最初的实用性如志墓以防陵谷之变,到借以抒发对志主的哀悼之情,再到传记性和文学性的加强,最后墓志以呈抒情性、传记性和文学性的面貌共同发展。而这个过程也印证着文体文风的变化,反映着作家对当代文风进行革新的努力与力度。这个发展过程在唐代的墓志写作中是显现出来的。所以从志主入手,来描述唐代墓志写作方式的演变甚至是墓志这一文体的演变轨迹,我认为是一个应该是可行的研究方法。所以我以严可均所辑《全上古叁代秦汉叁国六朝文》及赵超先生编辑的《汉魏晋南北朝墓志汇编》中所收墓志为基础考察唐前墓志,以《全唐文》和周绍良、赵超二先生编辑的《唐代墓志汇编》所收墓志为基础考察唐代墓志,希望能通过较多的对文本进行分析,试图从志主的角度,即墓志对志主所关注的角度来探讨墓志在写人方面的一些演进轨道,进而探讨墓志在写作方面的一些演变过程。全文分叁章。第一章主要是通过描述唐前的墓志(包括几种较简单的志墓文字)在表现志主上的特点及变化,勾勒出墓志从最初的雏形到南北朝的较成熟形态的演变过程,即其由简单的志墓文字逐渐转变为对志主的关注。但即使是在南北朝时期真正成型的墓志,对志主的关注也不是很纯粹的,其中有些含有很多家族的记录,有些多虚语套语的描写,抒情化较重,这就导致了志主形象的模糊。但志主作为墓志的中心因素是不变的,并且关于志主的内容是渐渐增多的。另外,在描写志主的形象方面蕴育着一些新变,庾信的墓志作品为当时集大成之作。第二章仔细地分析了唐代墓志写作上的新变,即逐渐地把志主作为写作的中心。首先,

缐仲珊[2]2003年在《唐代墓志的文体变革》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论文由四部分构成:一、历代墓志研究述论,二、唐代墓志概要,叁,韩愈墓志文的新变及其意义,四、附录——金石例类着作提要。 墓志的研究,一向以证史为主,极少有人从“文”的角度去研究,因而本文试图通过对唐代墓志在写作方面所发生变化的考察,来梳理唐代墓志的发展线索,进而去探究墓志的写作是怎样由实用文本向文学文本转化的。 论文第一部分,是对前人研究成果的综述。综述的范围限定在对墓志这种文体本身的研究上,因而对墓志的辑录性着作和以求证史实为主的着作,不作为重点来讨论。此处涉及的问题是:1、墓志的起源,2、墓志文性质的界定,3、墓志写什么和怎样写,4、墓志例,5、墓志的文学性——传记文学价值的探讨,6、墓志研究存在的问题及可开辟的研究领域。这一部分基本上将前入的研究成果分类别作了一次回顾,目的在于对前人的研究作一总结,并使自己的研究在前人的基础展开。(由于论文打印的字数要求,这部分存目,不打印内容) 《唐代墓志概要》是对唐代墓志写作的一种宏观把握。文章通过墓志写作的四个不同阶段,来表现唐代墓志的写作变化以及不同时段的总体面貌。本文以墓志留存较多的唐代文人写作为点,以《唐代墓志汇编》和《续编》二书所收墓志为面,以点面相结合的方法,来考察唐代墓志的发展及文体的变化,尤其是墓志由实用性向文学性的转化,所考察的点涉及墓志的结构、语言、行文等等。 第叁部分是一个个案研究。本文通过韩愈在墓志文写作的不同方面所作的突破,看韩愈在墓志写作方面取得的成就和他给墓志文写作所带来的变化。本文将墓志的各构成部件进行拆分,从不同构件的变化看整体的变化,然后从韩愈所带来的变化中去探究他在墓志写作的历史中所占的地位。 附录部分是前人墓志例研究着作的提要。

刘楷锋[3]2018年在《千唐志斋研究》文中指出千唐志斋是我国收藏墓志最多的专题博物馆,因藏有一千余方唐代墓志而得名。千唐志斋所藏唐代墓志既是唐代文学的重要史料,也是唐代文学研究的对象。随着唐代石刻与文学研究的日益深入,千唐志斋研究必将成为唐代文学研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于千唐志斋的研究,主要是通过研究千唐志斋所藏的唐代墓志所具有的文化、文献和文学等方面的价值,揭示其对于唐代文学研究具有重要的样本意义。全文由绪论、正文和附录叁个部分组成。绪论部分主要是交待研究内容、关于千唐志斋及所藏唐代墓志的研究现状、本课题的研究内容、主要使用的研究方法。附录是对存于千唐志斋壁间和新收的历代墓志目录进行的整理,以提高其利用价值。正文部分是对千唐志斋进行综合研究,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为千唐志斋的建造与墓志收购。清末至20世纪30年代,以邙山为代表的洛阳古墓葬先后经历了两次大规模盗发,汉魏以来历代墓志出土约3000方。这些墓志出土之后就以洛阳为中心向全国流散,保存在全国各地的图书馆、博物馆和私人手中。同时,也有少量墓志被走私到海外。唐代墓志因不受文物市场的欢迎而罕有人问津。张钫在洛阳分两次收购这些没有市场价值的墓志,共1300余方,为保存民族文化遗产做出了突出贡献。20世纪90年代以来,千唐志斋博物馆又新购洛阳附近新出墓志近千方,整理出版的历代墓志共599方。第二章为千唐志斋对于墓志的收藏和着录。张钫在购买唐志时,在其家乡挖窑洞十五孔,将墓志镶嵌在窑洞的四壁。到1935年千唐志斋竣工时,共镶嵌历代石志1352方,其中唐代墓志共1173件。这种对出土文物的收藏形式极具特色。张钫还对收购来的墓志全部打拓100套,并据此编藏石目录,以广流传。《千唐志斋藏志》(1984年)和《唐代墓志汇编》(1992年)的整理出版,即得益于此。这两部墓志文献总集,也使千唐志斋有了广泛的社会影响,极大方便了学人,对增益千唐志斋馆藏唐志的学术价值发挥了重要作用。第叁章是对馆藏唐志所见旅葬洛阳的唐代葬俗研究。洛阳在唐代的人口变化,与洛阳出土唐代墓志的年均数量变化一致。研究千唐志斋所藏唐志,可以看出洛阳丧葬习俗的变化:初唐时期,洛阳当地官吏和隋末迁居洛阳的前朝官员,在去世之后选择旅葬于此;武周至玄宗时期,洛阳人口增长达到顶峰,墓志的主人变成了因官洛阳而移贯于此的外地官员,他们去世之后更多地旅葬于邙山,形成了旅葬洛阳的新葬俗。安史之乱后,身在外地的洛阳官民,去世之后也选择归葬洛阳,归祔葬成为主流。洛阳葬俗的变迁,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并在唐代诗歌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唐代伤悼诗、感伤诗与唐代洛阳葬俗的关系,对于深化对唐代诗歌的认识提供新的角度。第四章为馆藏唐代墓志的文献价值研究。千唐志斋是一座重要的唐代文学史料宝库,有着突出的文学文献价值。充分利用这些墓志文献,在考订唐代文人的姓名、籍贯、仕履、文学交游等内容之外,还可以考察文人的成长环境,墓志文献中对人物的品评等,为评介诗文作家提供更为丰富的史料。利用墓志文献,还可以校订作家的文学创作活动,考证作家的创作风格,以及考察当时文坛对某一作家创作成就与文学评价。此外,千唐志斋所藏近1700方唐代墓志,绝大多数为唐代佚文,可以有效丰富《全唐文》中的唐人散文创作。第五章为唐代墓志文的文体研究。首先,结合碑志等其他石刻文献,具体考察千唐志斋所藏1700方唐志,归纳墓志这一文体的石刻文体特征与文学特点。其次,通过对墓志撰写人的分类研究,试图总结墓志文撰写的规律及其演变轨迹。唐代墓志文多为丧家托请词臣撰写,造成谀墓之风盛行和墓志内容可信度的下降。盛唐之后,逝者的亲友更多地参与到墓志撰写中,甚至逝者生前指定撰志人,唐代墓志也变成文学色彩鲜明的传记文学作品,其可信性也大大增强。唐代墓志文的撰写,序文以志墓为起点,以颂德为宗旨,以怀思为感情基调,创作存在模式化。随着撰志人主体意识的不断增强,墓志创作更加积极性、自由。铭文写作包含叁项基本内容:颂德、怀思和祝愿,具体包括颂门第、美德才、伤逝怀思、泽后昆、留美名等五个基本要素。铭文五要素的自由组合,使唐代墓志打破了六朝以来千篇一律的铭文撰写模式,极大推进了唐代墓志文体的成熟与繁荣。根据对唐代墓志写作规律的考察,论文进一步归纳出唐代墓志文的演变轨迹:唐代初期,墓志创作仍沿袭六朝习气;武则天主政洛阳至安史之乱爆发,是唐代墓志文创作的转型期;中晚唐时期则为墓志文创作的繁荣期。晚唐在古文运动进入低潮时,墓志文的创作则仍葆有着旺盛的生命力。

王旭[4]2018年在《中唐思想转型下的墓志书写》文中认为墓志的诞生与丧葬礼俗密切相关,其写作过程处于复杂的历史语境之中,受诸多历史条件的制约。安史之乱以来,中唐社会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墓志逐渐从礼仪的束缚中解脱,写作观念随之改变,墓志逐渐从一种相对封闭的程式化文字向形塑人物和记忆的文学文本过渡。唐代墓志文写作已经十分普遍,大量的文章能够比较完整的反映整体的时代创作面貌。相比于初盛唐时期以骈文堆砌的墓志,中唐墓志无疑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散文化的语言,丰富的生活细节,精致的叙事技巧,多变的结构,这些变化塑造了更清晰的人物形象,也提高了文本的可读性。在中唐大量的写作实践中,墓志塑造出了许多不同类型的人物形象,它们轮廓清晰,内里却面目模糊。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墓志倾向于采用某些写作传统去塑造某一类人物,写作传统的应用一方面赋予了人物更丰厚的意蕴,另一方面却也使人物形象陷于写作格套。这一写作状况反映了作为社会主流阶层的士人对自我和他者的认识。中唐社会的重重危机改变了士人的生存体验,也改变了文学书写的趣味和追求,并进一步引起了士人对生存状况的反思。中唐墓志的思想焦点是不幸命运的书写和讨论,墓志文本记录了许多不同类型的命运观,反映了天人思考的不同面向。与思想史中的精英思想有相似之处,并在精英士人的思想讨论中得到了深入,而思想的变化也影响了墓志的书写。中唐墓志反映了更复杂的社会思想面貌,为思想史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材料。

张艳[5]2017年在《唐代女性墓志的书写研究》文中认为墓志,放在墓里的刻有死者生平事迹的石刻,是进行社会生活研究的直接材料。《唐代墓志汇编》及《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共收录唐代墓志5171方,专门为女性撰写的墓志有1283方,这些女性墓志撰写对象涉及广,内容丰富,特点鲜明,分布在唐朝各个时期,是研究唐代女性生活的重要材料。本文试图通过对《唐代墓志汇编》及《唐代墓志汇编续集》的所有女性墓志的深入分析,粗略地概括出唐代女性墓志的撰写特点,在一定程度上窥探唐朝男性知识分子的女性观。同时,《唐代墓志汇编》及《唐代墓志汇编续集》所收录的1283方女性墓志的撰写特点在唐朝前后期经历了明显变化,这些变化在以往的研究里较少涉及到,所以文章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和探讨。通过对比得出女性墓志撰写内容在唐朝前后期的变化,从而揭示社会环境变化对唐代女性墓志撰写的影响和唐代男性知识分子的女性观在唐前后期的变化。第一章主要考察唐代女性墓志的撰写对象,将《唐代墓志汇编》及《唐代墓志汇编续集》里的女性墓志分为明媒正娶的已婚女性、未婚的在室女、妾婢、出家修行类性、宫人、公主及妃嫔等六大类,这六类女性墓志在数量、分布时间、撰写特点等方面各不相同,本段主要考察各类撰写对象的数量及分布等方面特点。通过不同撰写对象的数量及分布情况,可以一定程度上了解唐代男性知识分子对女性身份的态度和观点。第二章主要分析唐代女性墓志的作者,唐代女性墓志的作者专指墓志内容的撰写者。唐朝前期,墓志撰写者不愿意或者说不习惯在墓石上署名,唐后期,撰写者署名现象开始出现,大历以后,撰写者署名成为常态。第叁章主要考察唐代女性墓志的撰写内容,通过标题、家世介绍、德行称赞、儿女介绍等方面分析唐代女性墓志的撰写特点,这些内容在唐后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通过对比得出女性墓志撰写内容在唐朝前后期的变化,从而揭示社会环境变化对唐代女性墓志撰写的影响和唐代男性知识分子的女性观在唐前后期的变化。第四章旨在分析女性墓志的撰写特点,分析依据主要集中在撰写内容和德行称赞两方面,以此来窥探唐代男性知识分子对各类女性角色的认识和要求。明媒正娶的已婚女性类女性墓志介绍最为详细;未出嫁的在室女德称赞主要集中在孝行和才智两方面;出家修行的宗教女性墓志由前期简短不做介绍发展到后期逐渐形成稳定的格式,对于某些女性来说,宗教是摆脱原有阶层,结交达官贵人的跳板。婢妾类墓志标题方式特别,唐代多处婢妾女性墓志中透漏出男性知识分子对身份较低的女性的鄙夷态度;宫人类墓志的撰写逐渐程序化,由专门的人负责撰写,墓志内容大都一样;公主类墓志的撰写在唐前后其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并对后世的墓志撰写影响巨大。除此之外,第四章还探讨了唐代女性墓志的宗教影响、礼教约束、巾帼之情、男子价值判断等几个共同撰写特点。宗教在唐代发展繁盛,对唐代女性的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这些影响同样反映在唐代士人为女性撰写的墓志铭之中。特别是唐后期,宗教修行既是经历战乱和守寡女性应对环境和社会道德要求的好办法,又是中下层女性摆脱原阶层,实现个人目的的途径。同时,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女性一直以来都受到礼教的束缚,唐代女性自然也不例外。但是唐代女性群体又与中国古代社会其他时期的女性群体有着很大的不同,唐代女性墓志在多处流露出唐代男性知识分子对女性在才智、勇气、义行等方面的赞美之情。最后,唐代女性墓志大部分为唐代男性知识分子所写,所以墓志又按照唐朝男性对女性的价值判断和对女性的要求来撰写。第五章阐述了唐代女性墓志的撰写特点对后世产生的影响。唐代女性墓志的撰写在唐后期逐渐形成稳定的风格和特点,这些风格和特点对五代女性墓志撰写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墓志标题、作者、家世介绍、儿女介绍、德行称赞等方面。

孟国栋[6]2012年在《新出石刻与唐文创作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论文以唐文的创作过程为研究对象,以新出石刻为载体,同时参证传世文献,将唐文尤其是碑志文的独特创作过程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进行了总体的考察和研究,不仅突破了“五四”以来惯性思维下的散文创作观念,还原了中国古代文章学应有的题中之义;还揭示了唐文创作中的诸多特殊的文学现象,再现了唐代应用性文体的原生状态。本文的六章内容,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开拓:第一,墓志文和墓碑文的源流及相互关系。本文第一章以新出土石刻文献为主,参合传世典籍中的相关记载,对墓志的起源和文体的成立作了全新的考察,并对墓碑文和墓志文的异同作了辨析,还进一步对碑志中的志文和铭文各自的功用特质及其相互关系进行了归纳和总结,澄清了墓碑文和墓志文、志文和铭文在文体意义上的区别与联系。第二,唐文创作中的合作撰文现象。新出石刻呈现出的唐文创作方式是多样化的,与传世文献相比,应用性文体创作中的合撰现象是极为独特的。本文第二章对唐人合作撰文的渊源、唐代各应用性文体中的合撰现象以及唐人合作撰文的协作形式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探讨。第叁,新出石刻与唐文题署研究。新出石刻中多有传世典籍皆不具备的撰、书、篆、刻者的题署,这是石刻文在文章形制方面最突出的特点。本文第叁章分叁个阶段对题署风气的形成与演变做了总体考察,并对题署的名目与形式,题署的内容与功用进行了系统的整合研究。第四,唐文创作中的程式化现象。创作方式的程式化是六朝和隋唐时期公文和应用文写作中普遍存在的现象,碑志乃是广为社会关注的应用型文体,写作过程中出现程式化倾向在所难免。本文第四章对新出石刻所揭示出的唐文创作中的程式化现象和铭文中的“通套”作了专门的研讨,并对这一创作模式所具有的文献价值和文学意义进行了恰当的衡定。第五,唐代墓志文创作的新变。通过新出石刻研究墓志文在唐代的发展和演变,也是本论文关注的重点。本文第五章根据唐代墓志文的发展特点,分别从墓志铭文与骚体句法的关系、古文运动对墓志文创作的影响和骈体复兴在墓志文创作中的反映叁个切入点展开论述,集中探讨了唐代墓志文在不同历史时期所呈现出的独特的创作手法。第六,唐文的刻石流布及石本的校勘价值。对于石刻而言,只有刻石完毕才是创作的结束和流传的开始。本文第六章通过对前人关注较少的检校、选石和拓印等环节的论述,进一步厘清了唐文刻石流布的具体过程。同时,本章还对集本和石本异文的类型、成因以及石本所具有的独特优势和自身的讹误作了示例性的说明,在运用石刻文献校勘传世典籍时应充分发挥其优势而甄辨其讹误。

刘城[7]2007年在《国内近十五年来唐代墓志之文学研究综述》文中提出对于唐代墓志,学者多注意其文献及史料价值。而把其作为一个单独的文学研究对象来加以研究,学界则较少关注。从发表的文章来看,研究韩愈的墓志文是其中重点,但新观点已不多,其他作家则较少被关注。从文体演变的角度入手,是当前研究的一个热点。而对唐代墓志写作的演变流程,其在墓志发展史中的地位及在传记文学方面的价值等,都还有待学界加强研究。

韩江峰[8]2014年在《韩愈墓志文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墓志文是韩愈散文创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约占韩文的六分之一。本文以韩愈墓志文为研究对象,对其进行文体研究及相关方面的探讨。墓志文具有“亦文亦史”的属性,因而本文主要从“文”和“史”两方面对韩愈墓志文进行论述。前叁章是从“史”的角度进行分析:第一章是韩愈之前墓志文及其成就,主要结合墓志文的演变史来论述。第二章对韩愈墓志文进行分类,分为亲属关系和非亲属关系两大类。通过这样的划分以及对志主与韩愈的关系进行考证,以求准确把握韩愈根据不同的对象来撰写墓志文的特点。第叁章是韩愈墓志文的史料价值。韩愈墓志文不仅为我们研究韩愈的家族、身世、婚姻和子女以及亲戚关系等方面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资料,而且为我们了解中唐社会诸如藩镇割据、民族关系等社会现实也提供了不可多得的材料。后两章则是从“文”的角度来论述:第叁章是韩愈墓志文的文体特征,从体制、语体、体式和体性四方面入手,以求准确地把握其文体特征。第五章是韩愈墓志文的地位和对后世的影响。韩愈墓志文在墓志文撰作史上具有创革之功,并对后世墓志文写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李贞[9]2017年在《唐代墓志题署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主要以石刻题署为研究内容,以唐代出土墓志为研究对象,考察了唐代墓志撰制过程中,各具体环节的实施与执行;揭示了唐代墓志撰制工艺的发展与传承,还突出了石刻题署对唐代墓志撰制研究过程中的重要贡献和显着功用。本文共有叁个部分的内容,分别为:第一个部分,唐代墓志题署的发展概况。本文主要从宏观的文体角度,探索不同时期,石刻的题署起源与题署形成;并重点就唐代墓志的题署内容、题署规律、题署分布进行了归纳和总结,指出了题署在唐代墓志中的发展过程中文体成熟的标志性作用。第二个部分,题署对唐代墓志撰制环节的反映。以题署为线索,揭示了唐代墓志撰、书、刻从事人的生存状况与职业要求,并就各阶层代表人士的撰制数量与撰制特点,进行了考察;就不同撰文内容,进行了分析;就书丹与镌刻工艺的传承,进行了讨论。通过对唐代墓志撰制环节过程的还原,强调了题署对于唐代墓志文鉴赏的重要导向作用。第叁个部分,题署对于唐代墓志撰制研究的贡献。以题署本身包含的信息为立足点,考察其对唐代文人生平的研究价值和研究功用,凸显其对墓志撰制人作品的增补贡献;并以题署为主要切入点,重点对李华、徐浩二人相关石刻资料进行了归纳和清理,展开对二人的生平、家世、交游等相关问题讨论。

赵小华[10]2015年在《志铭分撰:唐代墓志文学研究之新视角》文中研究表明唐代墓志拥有史料性与文学性的双重属性,对唐代墓志的文学研究应该加强。从撰写者视角来研究唐代墓志,可以发现志文和铭文由不同作者分撰的特殊现象。从实际功用来看,志铭分撰凸显了时人对铭之功用的看重;从文体分野来看,志铭分撰凸显了时人对诗歌这种文体的高度认同。志铭分撰对于传世诗文别集中单独出现志文或铭文的现象提供了新的解释思路,也向我们揭示了唐代墓志发展的实际情形。

参考文献:

[1]. 唐代墓志的写人进程[D]. 刘城. 广西师范大学. 2006

[2]. 唐代墓志的文体变革[D]. 缐仲珊.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03

[3]. 千唐志斋研究[D]. 刘楷锋. 广西师范大学. 2018

[4]. 中唐思想转型下的墓志书写[D]. 王旭. 山东大学. 2018

[5]. 唐代女性墓志的书写研究[D]. 张艳. 安徽大学. 2017

[6]. 新出石刻与唐文创作研究[D]. 孟国栋. 浙江大学. 2012

[7]. 国内近十五年来唐代墓志之文学研究综述[J]. 刘城. 广西教育学院学报. 2007

[8]. 韩愈墓志文研究[D]. 韩江峰. 广西师范大学. 2014

[9]. 唐代墓志题署研究[D]. 李贞. 四川师范大学. 2017

[10]. 志铭分撰:唐代墓志文学研究之新视角[J]. 赵小华. 社会科学研究.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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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墓志的文体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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