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丽华
(黑龙江省勃利县人民医院黑龙江七台河154500)
【摘要】目的:了解并掌握新生儿黄疸的临床诊断与医疗措施。方法:通过对多位新生儿的病例分析和临床观测,制定出系统的诊疗方案。结论:新生儿黄疸主要的治疗措施包括药物疗法、光照疗法、换血疗法等措施,根据患儿的临床特点采取个性化针对性的治疗措施,是确保医疗的关键。
【关键词】儿科;黄疸;诊疗
【中图分类号】R722.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31(2016)03-0068-02
新生儿黄疸又称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是新生儿期最常见的一种临床现象。它是由于血清胆红素浓度增高所致。主要表现为皮肤、黏膜及巩膜发黄。包括生理性与病理性两种。下面将新生儿黄疸的诊疗对策分析如下。
1.病因
1.1胆红素生成过多
胆红素是血红素的分解产物,约80%来源于血红蛋白,约20%来源于肝脏和其他组织中的血红素及骨髓中细胞前体。其原因是:胎儿血氧分压低,红细胞数量代偿性增加,出生后血氧分压升高,过多的红细胞破坏;新生儿红寿命短(早产儿低于70d,足月儿约80d,成人为120d),且血红蛋白的分解速度是成人的2倍;新生儿肝脏和其他组织中的血红素及骨髓红细胞前体较多。
1.2血浆清蛋白联结胆红素的能力不足
胆红素进入血循环,与清蛋白联结后,运送到肝脏进行代谢。与清蛋白联结的胆红素不能透过细胞及血脑屏障引起细胞和脑组织损伤。
1.3肝细胞处理胆红素能力差
未结合胆红进入肝细胞后,与Y、Z蛋白结合,在光面内质网,主要通过尿苷二磷酸葡萄糖醛酸转移酶的催化,形成水溶性、不能透过半透膜的结合胆红素,经胆汁排泄至肠道。
1.4肠肝循环特点
在成人,肠道内的结合胆红素被细菌还原成尿胆原及其氧化产物,其中大部分随粪便排除,小部分被结肠吸收后,极少量由肾脏排泄,余下的经门静脉至肝脏重新转变为结合担红素,再经胆管排泄,即胆红素的“肠肝循环”。出生时,因肠腔内具有β-葡萄糖醛酸苷酶可将结合胆红素转变成未结合胆红素,加之肠道内缺乏细菌,导致未结合胆红素的产生和重吸收增加。
2.临床表现
2.1生理性黄疸
2.1.1多在产后2~3d出现。
2.1.2血清胆红素峰什:足月儿<205μmol/L(12mg/dl);早产儿<256μmol/L(15mg/dl)。
2.1.3足月儿生后10~14d,早产儿延至3~4周可消退。
2.1.4不伴随其他病状。
2.1.5以未结合胆红素为主。结合胆红素不超过25.6μmol/L(15mg/dl)。
2.2病理性黄疸
2.2.1黄疸出现时间早:常在24h内出现。
2.2.2黄疸程度重呈黄疸进展快:血清胆红素峰值超过上述生理性黄疸的胆红素峰值,或上升超过85μmol/(L?d)(5mg/dl)。
2.2.3黄疸持续时间长:超过上述生理性黄疸时限,或黄疸退而复现。
2.2.4常伴随其他症状。
2.2.5结合胆红素深度超过25.6μmol/L(1.5mg/dl)。
2.3高胆红素血症早期诊断
新生儿血清总胆红素超过以下标准时,应按高胆红素血症及早进行防治。
2.3.1足月儿脐血>51.3μmol/L(3mg/dl),24h内>102.6μmol/L(6mg/dl),48h内>153.9μmol/L(9mg/dl),72h及以上>205.2μmol/L(12mg/dl)。
2.3.2早产儿:24h>136.8μmol/L(8mg/dl),48h>205.2μmol/L(12mg/dl),72h及以上>256.5μmol/L(15mg/dl)。
轻型与生理性黄疸近似或稍重;重型主要表现为重度黄,胎儿水肿、严重贫血、肝脾大,甚至出现心力衰竭及核黄疸[1]。
2.3.3血型鉴定若母为Rh阳性,要考虑Rh血型不合;若母子均为Rh阳性,还应进一步排除E、C等母子血型不合。若母子为O型,子为A或B型,应考虑ABO血型不全,若子为O型,可排除ABO溶血症。
2.3.4血型特异性免疫抗体检查为确诊本病的依据。可取患儿红细胞做直接抗人体免疫球蛋白试验(阳性时,说明红细胞已被致敏)、红细胞抗体释放试验及血清中游离抗体测定试验。前两项试验阳性,即可确诊;后一项试验阳性,表明小儿体内有免疫性抗体存在,但并不一定说明红细胞被致敏,故不能仅据此阳性而确诊。
3.治疗
3.1药物疗法
3.1.1肾上腺皮质激素能活跃肝细胞的系统,增加葡萄糖醛酸与胆红素的结合力,抑制免疫性溶血症过程。常用泼尼松每次2.5mg,3次/d口服,或地塞米松0.4mg/(kg?d)。
3.1.2酶诱导剂苯巴比妥4~8mg/(kg?d),尼可刹来60~100mg/(kg?d),分次给药,若两者合用可提高疗效。
3.1.3清蛋白或血浆清蛋白可与胆红素结合,以减少未结合胆红素的游离。按1g/kg,加10%葡萄糖溶液静脉滴注。或用血浆每次20~30ml静脉滴注。
3.1.4口服或静脉滴注葡萄糖可促进葡萄糖醛酸的合成,减少代谢性酸中毒和低血糖的发生。
3.2光照疗法
血胆红素值>205μmol/L(12mg/dl),即可采用光疗。一般照射蓝光灯时间为24~48h。当黄疸明显减退,皮肤颜色接近正常时,即应停止。直接胆红素>68μmol/L(4mg/kl)时不要应用光疗,以免发生青铜症。无电源地区,阳光也可作为治疗光源[2]。
3.3换血疗法
其指征是:
3.3.1生前诊断基本明确,生后脐血血红蛋白低于120g/L(12g/dl),伴有明显贫血、水肿、肝脾大或心力衰竭者。
3.3.2血清胆红素12h高于171~205μmol/L(10~12mg/dl),或任何时候超过342μmol/L(20mg/dl),且主要为未结合胆红素者。
【参考文献】
[1]王瑞君.新生儿黄疸224例临床分析[J].中外医学研究,2014(04):21-21,22.
[2]王新华.光疗联合药浴对新生儿黄疸的疗效观察[J].现代诊断与治疗,2014(01):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