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过错推定原则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过错,原则,无过错,制度,医疗,程序性,举证责任。
过错推定原则论文文献综述
廖伟和[1](2019)在《论过错推定原则在行政不作为归责中的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考察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以及违法原则,均无法普遍适用于行政不作为归责。通过过错客观化,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和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我国应当确立过错推定原则指导行政不作为的归责。(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1期)
曾哲,周泽中[2](2018)在《论过错推定原则在行政不作为归责中的适用——以“过错客观化”理论为介入点》一文中研究指出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以及违法原则等归责原则皆存在某些"先天不足",无法作为行政不作为的归责原则。法国公务过错原则、德国公职义务标准、英美混合过错原则在处理行政不作为国家赔偿责任方面将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客观化,以适应怠政现象违法认定和责任负担的司法适用需要。我国应当借鉴国外经验,确立过错推定原则来指导行政不作为的归责适用。(本文来源于《山东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4期)
李成[3](2018)在《医疗损害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几年来,人们对医患纠纷一直保持高度关注,医患矛盾自然成为社会普遍的热点话题之一。《侵权责任法》的出台引起了学术界对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许多争议,存在争议的根本原因是并没有对《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叁款规定作出透彻理解和分析,此外,在我国司法实务界有关因果关系和举证责任倒置问题依然缺乏具体规定,鉴定二元化问题依旧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从而导致实践中问题重重。因而研究医疗损害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实属必要。在了解医疗损害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相关概念基础上,通过对第五十八条叁款规定的基本内涵、举证责任以及不合理之处作出细致分析与阐释之后,提出相关见解,再结合司法实务界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叁个阶段分别出现的问题,提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解决措施,即在我国建立两种新制度,分别为举证责任缓和制度和医疗损害技术鉴定制度,通过这两种制度的建立来对当下我国《侵权责任法》有关因果关系和举证责任倒置规定之缺失作以填补,平衡诉讼武器不平等,有效改善鉴定二元化等问题。(本文来源于《辽宁师范大学》期刊2018-05-01)
张银星[4](2016)在《过错推定原则在知识产权侵权法律归责中的适用与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从我国现有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分析,现有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应该采用过错推定原则,可以更好地保护权利人利益。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着知识产权物上请求权的偏差、刑事追责重典现象、行政与司法保护双轨制缺少协调等问题,提出法律责任追究的相关改进措施。(本文来源于《智富时代》期刊2016年08期)
郑光忠[5](2016)在《传统征纳关系的突破与重构——“无过错推定”原则在税收领域的适用构想》一文中研究指出法国着名哲学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体现这样的思想:权力必须尊重和敬畏权利,否则它将可能成为脱缰的野马。~①长期以来,税务机关重管制轻服务、重收入轻帮辅,传统凌驾优势所形成征管中"有过错推定"的(本文来源于《经济法研究》期刊2016年01期)
丁洪君[6](2015)在《雇主过错推定责任归责原则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司法中,以前常采用有无过错责任,即认为雇主对于雇员在职务工作中产生的侵权行为承担全部侵权责任,而不考虑雇主对于侵权行为的发生是否有过错。这往往会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过错推定责任归责原则更有利于明确责任,符合一般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因此,应该予以推广。(本文来源于《城市学刊》期刊2015年06期)
王秀娟[7](2015)在《浅谈过错推定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过错推定原则属于民法中的特殊侵权责任,对其进行研究适应现代社会发展,是目前普遍化的研究方向,对于进一步了解民法上责任的承担,体现现代民法对于公平正义的维护以及合理归责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文章通过分析过错推定原则的概念与适用范围,提出对过错推定原则的建议。(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5年03期)
李鹏吒[8](2013)在《论过错推定原则在侵权归责原则体系中的独立》一文中研究指出过错推定在我国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体系中的地位,一直备受争议。具体有两种观点:否定独立说和肯定独立说。本文在赞成肯定独立说观点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认为独立的过错推定原则将更有利于我国当代法治的研究发展,更好地指导和应用于司法实践活动。(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中旬刊)》期刊2013年01期)
宋伟国[9](2012)在《由一起医疗纠纷案例析程序性司法救济——兼论医疗纠纷推定过错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一文中研究指出医疗行业是一种高风险、高技术和高难度的行业,按照举证倒置这一规定,医方不愿意冒风险去开展创新的治疗方法和技术。因为创新的治疗一旦失败,医方被推上被告席,将百分之百输掉官司。也有人认为,这些规定措施,使得医院一方过分注重医疗记录病案处理的形式,助长形式主义等。(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2年19期)
谢莹[10](2011)在《从病案缺陷分析看过错推定原则》一文中研究指出通过对一例知情告知在病案中记录不全而导致被认定违规而承担侵权责任的事实,论证过错推定原则在医疗侵权赔偿诉讼中的特殊地位和病案缺陷被推定过错可能性,阐明高质量病案的重要意义及法律价值。(本文来源于《中国病案》期刊2011年12期)
过错推定原则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以及违法原则等归责原则皆存在某些"先天不足",无法作为行政不作为的归责原则。法国公务过错原则、德国公职义务标准、英美混合过错原则在处理行政不作为国家赔偿责任方面将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客观化,以适应怠政现象违法认定和责任负担的司法适用需要。我国应当借鉴国外经验,确立过错推定原则来指导行政不作为的归责适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过错推定原则论文参考文献
[1].廖伟和.论过错推定原则在行政不作为归责中的适用[J].法制博览.2019
[2].曾哲,周泽中.论过错推定原则在行政不作为归责中的适用——以“过错客观化”理论为介入点[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8
[3].李成.医疗损害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研究[D].辽宁师范大学.2018
[4].张银星.过错推定原则在知识产权侵权法律归责中的适用与思考[J].智富时代.2016
[5].郑光忠.传统征纳关系的突破与重构——“无过错推定”原则在税收领域的适用构想[J].经济法研究.2016
[6].丁洪君.雇主过错推定责任归责原则研究[J].城市学刊.2015
[7].王秀娟.浅谈过错推定原则[J].法制与经济.2015
[8].李鹏吒.论过错推定原则在侵权归责原则体系中的独立[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3
[9].宋伟国.由一起医疗纠纷案例析程序性司法救济——兼论医疗纠纷推定过错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J].法制与社会.2012
[10].谢莹.从病案缺陷分析看过错推定原则[J].中国病案.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