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友林[1]2015年在《法律视野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创新探析》文中提出本文以法律视野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创新探析为题目展开相关论述,首先对其进行了简要概述,主要从思想政治教育与法治教育两大方面对当下高校,在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研究工作展开探讨,并且对其当前现状及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一些简要分析,以此为基础,提出一些初步建议。希望通过本文初步浅论可以引起更多交流,同时希望能够为我国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工作提供一些可资利用的信息,以供参考。
毛祥成[2]2004年在《法律视野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创新探析》文中指出思想政治教育创新是一个永恒的话题,高等学校与大学生法律关系是近年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热门话题,从高校和大学生法律关系的视角创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是一个新鲜话题。作者作为长期在高等学校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管理人员和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兼职律师,在华中师范大学老师的悉心教诲之后,结合个人工作的体会,从高等学校和大学生法律关系视角,就高等学校如何认识学校与大学生法律关系,如何依法治校,创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进行了思考和研究,提出了创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念和方法的具体内容。全文约3万2千字。 高等学校与大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实质是在高等教育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调整下高校和大学生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国内外专家学者对高校与大学生法律关系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作者在综述、借鉴前人研究理论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界定高校与大学生法律关系应当遵循的五个原则以及高校与大学生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认为高校与大学生法律关系既包含有行政法律关系,又兼有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强调的是管理与服从,是一种纵向关系,双方主体地位是不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具有服务合同性质,在法理上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主要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 现时的高校不同程度地存在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侵犯学生公平、公正地接受教育的权利,侵犯学生名誉权,侵犯学生财产权,侵犯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公正评价的请求权;侵犯学生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 高校对学生侵权行为,已经渗透于高校学生管理的多个环节,究其原因,沂飞一赶一乃贝一七少‘M八S下汀!心’既有思想认识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有制度设计方面的原因,因此从高校与大学生法律关系视角,创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已经迫在眉睫。作者提出以人为本、平等待人、服务育人、依法治校的思想政治教育理念。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提出创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努力培植校园法律意识;营造浓厚的校园法律氛围;实现高校管理法制化,确保校园各项管理行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通过管理者的示范效应,培养大学生崇尚法治的意识;设立大学生管理听证制度,既让学生参与学校决策、民主管理,使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内化为学生自觉的行动,又让学生在关系到自身利益l内问题上充分发表意见;完善大学生管理程序,特别是处分程序,实现学生管理程序正当、合法;通过申诉、校纪校规的修改、制定、行政、司法救济等四条途径畅通大学生权益受损的救济渠道。关键词:高等学校大学生法律关系思想政治教育
何思彤, 赵山[3]2016年在《法律视野下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若干问题探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高校心理健康工作在帮助大学生实现身心健康成长,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本文系统分析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存在的涉法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以期为更好地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提供经验与启示。
孙帅梅[4]2013年在《高校学生纪律处分的法律研究》文中认为近年来,我国公立高校与学生之间的纪律处分纠纷屡有发生,高校“无讼”历史终结,学生维权呼声高涨。一方面,随着法治的进步,目前高校与学生之间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得到了国家立法的规范,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了基本的实施规则,要求学校遵守;另一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总体上比较抽象、粗疏,并且由于立法本身固有的滞后性,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因此,在现行法律框架下,高校享有较高的自主权,而权力扩张的本性极容易产生权力越界并侵害学生权利。如何在尊重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前提下有效约束高校学生纪律处分权,如何在学生权利被侵害后给予有效救济,充分落实处分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这是当下校生纠纷中被一再拷问的问题,也是推进依法治教、实现高校法治化管理的重要课题。论文以高校学生纪律处分为研究对象,通过规范分析、中外比较、文献查阅及个别访谈等,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探讨:首先,系统梳理我国高校学生纪律处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地方规范性文件及代表性高校校规,对高校学生纪律处分制度进行历史回顾与现状分析,概括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其次,采取横向比较方法,从理论依据、规范依据及代表性高校校规叁个方面,对英、美、德等叁个国家的高校学生纪律处分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尤其是借鉴特别权力关系、重要性理论与自然正义原则等的合理内核,为我国高校学生纪律处分的完善提供参考。再次,针对我国高校“事业单位法人”的模糊定位无法解答高校学生纪律处分权问题,借鉴国外关于公立高校法律定位的理论,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从理论上进行探讨,以期厘清高校法律地位及其与学生法律关系,从而明确高校学生纪律处分权限,并进而保障学生权利。最后,从价值取向、制度规范、程序保障、权利救济、教育评价等不同层面,提出完善高校学生纪律处分制度的对策性思考。通过上述研究发现,当前我国高校学生纪律处分制度缺乏法治精神与人文关怀,具体表现在制度缺乏规范性、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尚缺乏有效的民主参与、学生权利救济途径不够畅通、高等教育管理尚未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相较而言,英、美、德等国高校学生纪律处分倾向于保护学生权利,相关处分制度明确、可操作性强,处分坚持遵循正当程序,对侵害学生权利的允许司法介入审查等。在制度反思与借鉴的基础上,认为当前我国高校学生纪律处分问题的根源在于高校法律定位模糊。当前法律规范对高校“事业单位法人”的模糊定位,无法解答高校与学生间事实上存在的复杂关系,更未能明确高校学生纪律处分权限,高校办学自主权与学生权利时有冲突却得不到法律上的有效监督与救济。对此,结合我国高校的现实情况,从理论上提出高校实际上是公法人中的特别法人,享有一定的公共权力并承担着提供高等教育服务的特定职能,其与学生间存在着复杂结构的特殊关系,当其履行特定公共职能时,其与学生之间存在一定的行政法律关系。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高校有权对学生实施纪律处分,但应当遵循正当程序,并且对于侵害学生基本权利的,应当为学生提供最大程度的法律救济,允许司法介入审查。因此,最终提出,高校学生纪律处分应当坚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办学,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处理学生违纪行为的意识与能力。建议以“学生权利”取向思路代替“管理目的”取向思路,以学生权利保护为核心,提升高校学生纪律处分的立法层级,明确高校学生纪律处分权限,重视正当程序,畅通学生权利救济途径。同时,考虑到学生未来发展,高校应当重视处分后的教育评议,建立“服务消过”制度,允许受处分学生在劳动服务过程中认识和改正错误,对于确有悔改的,可以撤销其处分决定,并将处分材料从其档案中撤出。
罗春明[5]2015年在《中国高校行政领导权力运行监控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高校行政领导权力缺少有效监控而引发的腐败问题时有发生。高校行政领导权力腐败呈现出腐败领域集中,领导干部涉案较多,窝案、串案较多,以贪污、受贿为主要形式,腐败影响恶劣等特点,影响高校的发展。如何有效加强对高校行政领导权力的监控,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遏制高校领导干部腐败行为,是我们必须面对而又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加强高校行政领导权力运行监控,既是高校加强党的建设、深化全面改革、促进科学发展的题中之义,更是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开展中国高校行政领导权力运行监控研究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文首先对高校领导权力结构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阐释与界定,厘清高校领导权力的构成要素、内涵、特点以及高校叁种权力的相互关系,并着重分析了高校行政领导权力的特点。提出高校行政领导权力具有相对封闭性、相对集中性、相对随意性等特点。这是进行行政领导权力运行监控研究的逻辑起点。随后,从我国高校管理体制变迁的角度入手,分析了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对高校领导权力的架构以及对行政领导权力监控的影响,进而对《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和大学章程对高校行政领导权力监控机制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指出:《实施意见》和现阶段各高校相继出台的大学章程从叁个方面对高校行政领导权力运行监控产生正面作用。接着,从权力监控和治理理论的理论视角分析了我国高校行政领导权力运行监控的主体和客体系统,以及当前高校行政领导权力的四大监控机制,并揭示了当前我国高校行政领导权力非正确运行的五种形式,即:专权、越权、侵权、以权谋私和谋取特权;同时,结合高校发生的腐败案例,对高校行政领导权力腐败的六大主要领域存在的问题的现状及其原因进行了研判,深层次剖析了造成行政领导权力非正确运行的原因。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借鉴美、英、德、法、日等国家高校管理体制及权力运行监控的经验,本文提出:需要通过推进高校去行政化进程,构建合理大学治理结构;推进高校决策集体化、透明化;增强行政管理制度刚性;强化行政领导权力监督主体的作用等工作来夯实对高校行政领导权力运行监控的基础。进而,通过整合上级机关的监督、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改进审计监督、改进民主监督、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等途径,构建高校行政领导权力运行立体监控体系。在创新高校行政领导权力运行监控的机制制度和方式方法方面,本文也提出了新建议,包括:改进对高校的巡视工作制度,建立高校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制度,建立高校行政领导权力廉政清单制度,以及改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制度。
张子健[6]2011年在《高校学生评教中的思想政治教育问题研究》文中指出学生是教师的工作对象,教师工作的绩效最终要通过学生的变化、进步、发展体现出来;而学生对自身的变化、进步、发展及其原因感知最明显,因而学生对教师工作的优劣有充分的发言权。学生评教作为教学管理、质量监控的主要手段应运而生。但组织学生评教的动机、目的和程序却有重大差别。如有的学校把学生评教作为考核教师工作的主要手段,某一阶段需要对教师工作分出优劣,或评选先进时,组织学生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等级评价或量化打分,评价后对教师进行优劣排队,作为岗位责任制奖励、晋升职称、评选先进的依据。这种做法貌似客观、公正、公平,却有许多显性的及目前还无法预测的负面效应;有的则以学生评教作为教学管理的主要手段,形成事实上的学生管理老师、指导老师的局面,又在师生两个方面引起对学生评教的巨大反感心理。因此,自有学生评教以来,学生评教中的问题就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和研究。研究方法大多是教育学、统计学、法学、心理学、管理学、经济学甚至大学的方法;研究对象则绝大多数是高校的学生评教。本文主要运用思想政治教育学方法,研究高校学生评教中的问题及其解决出路。笔者坚持这样一个指导思想,即当前高校学生评教过程存在的许多问题,无论是评教的学生方面的问题,还是被评教的教师方面问题,以及评教的组织管理方面问题,是可以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以解决或缓解的;那些看上去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无关的问题,如学生评教的方案、程序设计等纯技术性问题,研究表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其解决中也可能起着桥梁或“生命线”作用。据此,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部分,介绍当前学生评教的研究状况,提出本文的研究方法,阐述本项研究的现实意义。第二部分,高校学生评教的理论与实践。主要介绍高校学生评教发生的原因,开展学生评教宗旨和目的、原则以及当前学生评教特点(形式、程序、内容、后果等方面)。第叁部分,目前高校学生评教中的问题分析。分别从评教主体、评教对象、评教活动组织者叁个方面去分析当前学生评教中存在的问题及问题发生的原因。第四部分,高校学生评教中思想政治工作的缘起与意义。分析学生评教过程中思想政治工作介入的必要性和意义,研究、归纳当前高校学生评教过程中已有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第五部分,高校学生评教中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问题思考。从评教组织者、学生、教师等不同方面探索新形式下高校学生评教过程中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应注意的相关问题。
田鑫鑫[7]2008年在《当代大学生诚信教育研究》文中提出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也是处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个人之间相互关系的一项基本原则。近年来,由于社会转型时期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诚信危机迅速蔓延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侵蚀着人们的道德思想和价值观念,当代大学生也概莫能外,当代大学生诚信缺失的现状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大学生诚信缺失,体现在大学生的学习、生活、经济、就业、伦理等各个层面,其原因既有主观原因,又有客观原因。大学生是社会中素质较高的群体,大学生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中坚力量,肩负着振兴中华的历史使命,必须具备诚信的品质,大学生的诚信状况会对我国的社会生活和经济建设产生极大的影响,由此可见大学生诚信教育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针对当代大学生诚信危机这一现实课题,运用了文献法和调查法,了解了当代大学生的诚信现状,并分析了我国当代大学生诚信现状主客观原因,通过国内外诚信教育的对比研究,借鉴和吸收国内外诚信研究的相关成果,对今后大学生诚信教育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改善性的建议。全文共分为以下几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诚信的内涵,比较分析了从中西方传统文化中的诚信观到现代诚信的转变,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赋予了诚信意义更丰富的内涵,并探讨了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意义。第二部分: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当代大学生在学习、日常生活、经济、就业、伦理等方面诚信缺失的表现,并对当代大学生诚信危机的主客观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第叁部分:通过研究国外诚信教育的研究现状,并对中外诚信教育的差异性进行比较,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总结,借鉴国内外诚信教育的先进经验。第四部分:吸收国内外诚信教育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现状,明确了我国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原则,从创新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方式、优化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环境、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制度建设等角度提出了一系列加强我国当代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建议。
马艳婷[8]2016年在《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与法律教育有效融合探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价值多元化趋势日渐明显,信息化社会环境更加复杂。人们的思想道德、价值观、法律思维等极易出现混乱,一些道德滑坡现象容易对青少年造成恶劣影响,加之法律意识淡薄,青少年品德素质低下、违法犯罪等现象日益突出。单纯的思想品德教育已不能解决现实问题,更不能简单把法律教育作为道德教育的一部分,而应该在保持彼此独立的基础上进行有效融合,只有注重加强法律教育才更有利于稳定社会秩序,同时增加思想品德教育的有效性。因此,有必要积极探索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律教育的融合之路,有效提升青少年思想品德素质和法律素质,达到综合全面地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事业,促进社会和谐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文一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深度挖掘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与法律教育融合的背景和意义,针对国内外研究现状撰写综述,为本文的论述提供研究基础,并指出本文的研究方法和创新点。第二部分:概念界定及相关理论依据。对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法律教育等核心概念进行阐释,并分析了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道德认知理论等相关理论,为思想品德教育与法律教育融合寻找理论依据。第叁部分:对融合的不足进行分析。从学校、家庭、社会叁方面着手,分析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中法律教育缺失的表现及危害。第四部分:分析融合的必要性。主要从国家政策导向、传统文化传承、青少年全面发展、基础教育改革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论述了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与法律教育融合的重要性和意义。第五部分:探索融合的有效路径。主要建立以学校、家庭、社会和媒体网络四维一体的教育体系,辅以青少年自律自教,加强心理健康辅导,力争把法律教育纳入国家课程体系之中,共同打造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与法律教育融合的有效路径。
刘杰, 贾子文, 苏云梅[9]2019年在《精准扶贫视角下医科类院校图书馆健康知识扶贫路径研究》文中认为文章从精准扶贫和健康中国角度出发,分析了当前贫困地区健康知识扶贫存在的不足,并在此基础上着重指出了医学院校图书馆要立足于自身优势,根据贫困地区的特点,从扶贫意识、服务团队、服务体系及服务基础等要素入手,制定更加完善、有效、可实施的健康知识扶贫路径。此外,文章还探讨了路径实施需要做好的叁项保障措施。
参考文献:
[1]. 法律视野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创新探析[J]. 毛友林. 信息化建设. 2015
[2]. 法律视野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创新探析[D]. 毛祥成. 华中师范大学. 2004
[3]. 法律视野下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若干问题探析[J]. 何思彤, 赵山. 现代教育科学. 2016
[4]. 高校学生纪律处分的法律研究[D]. 孙帅梅. 复旦大学. 2013
[5]. 中国高校行政领导权力运行监控研究[D]. 罗春明. 武汉大学. 2015
[6]. 高校学生评教中的思想政治教育问题研究[D]. 张子健. 武汉工程大学. 2011
[7]. 当代大学生诚信教育研究[D]. 田鑫鑫. 西南大学. 2008
[8]. 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与法律教育有效融合探究[D]. 马艳婷. 沈阳师范大学. 2016
[9]. 精准扶贫视角下医科类院校图书馆健康知识扶贫路径研究[J]. 刘杰, 贾子文, 苏云梅. 晋图学刊.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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