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目的分析深圳市居民1994—2013年间的伤害死因构成特征,为伤害预防措施和策略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方法数据来源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死因监测系统及深圳市殡仪馆的死亡登记系统,根据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10th Revision,ICD-10)对伤害死因进行编码归类,计算伤害的死亡率、死因构成比及年度变化百分比(annual percent change,APC)等指标,以描述伤害死因的分布及其变化趋势。结果 1994—2013年深圳市居民的伤害死亡例数为50 641,年平均伤害死亡率为33.24/10万,其中,男性的年均伤害死亡率高于女性(49.62/10万vs. 19.45/10万,P<0.05)。深圳市居民伤害死亡率总体呈下降趋势(APC=-6.22%)。前五位伤害死因分别是交通事故、跌落、他杀、自杀和其他伤害事故,不同性别人群的伤害主要死因构成类似,而不同年龄段人群的伤害死因构成存在差异,其中,除交通事故及跌落这两大死因外,0~14岁年龄组人群的主要伤害死因还包括溺水(占比27.53%),15~34岁年龄组人群的主要伤害死因还包括他杀(占比14.05%),35~59岁年龄组人群和60岁及以上的主要伤害死因还包括自杀(占比分别11.25%和16.23%)。结论深圳市居民伤害死亡率较高。交通事故是造成居民死亡的首位原因,男性的伤害死亡率明显高于女性,政府应对伤害造成的死亡予以重视,并根据不同人群特征制定有针对性的伤害预防措施。
论文目录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唐冬纯,刘晓剑,付英斌,李丽萍,吴永胜
关键词: 伤害,死因,死亡率,交通事故
来源: 伤害医学(电子版) 2019年04期
年度: 2019
分类: 医药卫生科技
专业: 医药卫生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研究
单位: 汕头大学医学院,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1401101)
分类号: R195
页码: 7-13
总页数: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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