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人权保障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人权,无罪,法治,势力,留置权,刑诉法,财产。
人权保障论文文献综述
陈鹏悦[1](2019)在《狱政管理法治化中罪犯人权保障举措》一文中研究指出狱政管理法治化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这也是我国监狱发展的必然要求。监狱作为我国刑法执行的主要机关,其承担着惩治罪犯和保护社会的重要职责。而狱政管理法治化是指既要对罪犯进行惩罚,同时还需要保障罪犯的人权。而这二者之间本身就是一对矛盾体,那么要怎样才能够使得这二者处于和谐的状态呢?这是我国狱政管理法治化建设中无法回避的理论命题。基于此,本文主要对狱政管理法治化中如何保障罪犯的人权进行了分析和探讨。(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33期)
李怡笑,程霞[2](2019)在《改革开放以来刑事诉讼领域人权保障的成就与展望》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刑事诉讼领域,由于刑事侦查的强制性,刑事审判的终局性和刑事执行的惩罚性要求必须重视犯罪公民的人权保障。40年来我国人权保障事业在刑事诉讼中取得了显着的成绩,刑事诉讼领域人权事业具备深入推进的前景,具体途径有落实犯罪嫌疑人有效防御权利,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保护服刑人员人格权利。(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31期)
张建文[3](2019)在《面向人权保障的国有财产立法——《独联体成员国示范国有财产法》述评》一文中研究指出示范国有财产法以不可交易国有财产为基础,以国有财产的目的性用途保障人权,以实体性规范为主兼顾程序性规范,以公众用国有财产和属于公共财富的国有财产构成的不可交易国有财产概念为该示范法的核心理念。国有财产的目的性用途直接决定了国有财产的行使界限和目的,特别是决定了国家拥有财产的界限,即只有为国家履行其公共职能所必要的财产方可属于国家,非用于履行国家公共职能的国有财产可以被追索用于承担国家债务。同时规定了国有财产取得与丧失之特别方式,尤其是规定了由权限划分而导致的国有财产重划。(本文来源于《中国不动产法研究》期刊2019年01期)
刘武俊[4](2019)在《疑罪从无彰显人权保障重大进步》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为人民谋幸福:新中国人权事业发展70年》白皮书披露,2013年至2019年3月,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对5876名被告人宣告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这一鲜活的数字,彰显了新中国司法人权保障的巨大进步。疑罪从无是现代(本文来源于《北京日报》期刊2019-10-28)
贡太雷,苏春景[5](2019)在《服刑未成年人教育矫正与人权保障》一文中研究指出服刑未成年人教育矫正是一种针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人权保障。它通过经济、社会、文化和立法、行政、司法等方式,凝聚了各种资源和力量,增强其有效顺利回归社会的能力和效果,预防其重新犯罪,满足其健康成长和教育的基本权利。当前服刑未成年人教育矫正工作伴随着人权保护已取得显着新进展:违法犯罪预防更加重视前端干预,教育矫正中心地位更加巩固,全面综合帮教建设更加丰富,文化艺术帮教活动更加多样,社区矫正教育机制更加健全,立法和制度建设更加完善,但服刑未成年人教育矫正仍存在着法治程度不高和专业不强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快健全法治矫正、提升专业矫正和拓展社会矫正。(本文来源于《中国特殊教育》期刊2019年10期)
李杰,许雪凤[6](2019)在《人权保障视野下刑事制定法与刑事习惯法的“互养式互动”模式》一文中研究指出刑事习惯法在人权保障中扮演着"维护者"和"破坏者"的双重角色。国家法单纯对刑事习惯法进行改造或者予以宽容都不能解决刑事制定法与刑事习惯法的协调问题。应当建立一种刑事制定法与刑事习惯法的"互养式互动"模式,一方面在刑事制定法的制定过程,应密切关注民间知识和民间智慧,通过制度细节吸收刑事习惯法,另一方面刑事习惯法要根据刑事制定法的基本原则和行为标准自我调适。同时,在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中将刑事习惯法考虑进去,给刑事习惯法留下合适的空间,适当扩大自诉罪名范围,刑事和解中也适当参照刑事习惯法来作为判断依据。通过"互养式互动"模式形成合理的法律机制,最大程度地消除刑事习惯法在人权保障中的消极性,释放刑事习惯法的正能量。(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花蔚,赵一平[7](2019)在《我国秘密侦查行为的合法控制与人权保障研究——以警察权规制为核心论点》一文中研究指出现行《刑事诉讼法》对我国秘密侦查的范围与原则进行了相关立法,初步实现了秘密侦查的合法化,但依旧存在内部审查流于形式、启用标准过低、外部监督不足与人权保障缺位等问题。通过借鉴域外经验,总结出英美法系以及大陆法系国家关于秘密侦查的规制,并在我国现实国情之下,对秘密侦查引进司法审查制度、加强内部审查等提出相关建议,从而在合理范围内对警察权在秘密侦查行为上的适用进行完善,进而达到保障人权的目的。(本文来源于《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5期)
房潇凡[8](2019)在《论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一文中研究指出保障人权是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之一,保障人权,既要保障被害人的人权,更要使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得到充分保障。侦查机关权力过大,侦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再加之缺乏行之有效的监察体系,导致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人权的侵害较为严重。这直接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对公权力机关的威信和司法公信力都产生了不良影响。有鉴于此,本文拟对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问题进行深入探究,以便更好地保护犯罪嫌疑人人权,推动我国现阶段人权保障工作的开展。(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7期)
[9](2019)在《中国人权研究会在日内瓦举办主题边会》一文中研究指出新华社日内瓦9月16日电 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期间,中国人权研究会16日在日内瓦万国宫举办“新疆的去极端化斗争与人权保障”主题边会,介绍新疆在去极端化斗争方面的措施、经验以及在人权保障方面取得的成果。来自多个国家政府、有关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本文来源于《人民日报》期刊2019-09-18)
张伟英,杨继永[10](2019)在《监察留置措施中的人权保障》一文中研究指出自改革试验到《监察法》正式实施,监察留置措施中的被留置人人权保障问题一直颇受争议。其实,根据基本人权理论、宪法人权价值取向以及限制监察留置权的需要,不仅有必要保障被留置人权利,还要对其具体保障内容予以明确规定。同时,要做到监察留置制度法治化运行:坚持法治反腐原则,处理好反腐与保障人权之间的关系;坚持程序法定原则,衔接好监察留置程序与《刑事诉讼法》的司法程序之间的关系;坚持权力制约原则,平衡好行使监察留置权与保障人权之间的关系。(本文来源于《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人权保障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在刑事诉讼领域,由于刑事侦查的强制性,刑事审判的终局性和刑事执行的惩罚性要求必须重视犯罪公民的人权保障。40年来我国人权保障事业在刑事诉讼中取得了显着的成绩,刑事诉讼领域人权事业具备深入推进的前景,具体途径有落实犯罪嫌疑人有效防御权利,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保护服刑人员人格权利。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人权保障论文参考文献
[1].陈鹏悦.狱政管理法治化中罪犯人权保障举措[J].法制博览.2019
[2].李怡笑,程霞.改革开放以来刑事诉讼领域人权保障的成就与展望[J].法制博览.2019
[3].张建文.面向人权保障的国有财产立法——《独联体成员国示范国有财产法》述评[J].中国不动产法研究.2019
[4].刘武俊.疑罪从无彰显人权保障重大进步[N].北京日报.2019
[5].贡太雷,苏春景.服刑未成年人教育矫正与人权保障[J].中国特殊教育.2019
[6].李杰,许雪凤.人权保障视野下刑事制定法与刑事习惯法的“互养式互动”模式[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9
[7].花蔚,赵一平.我国秘密侦查行为的合法控制与人权保障研究——以警察权规制为核心论点[J].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8].房潇凡.论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J].法制博览.2019
[9]..中国人权研究会在日内瓦举办主题边会[N].人民日报.2019
[10].张伟英,杨继永.监察留置措施中的人权保障[J].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