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法律关系论文_华春雷

导读:本文包含了单位法律关系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用人单位,关系,劳动关系,待遇,劳动合同,法律,劳动者。

单位法律关系论文文献综述

华春雷[1](2019)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虽然一直沿用相关法规来规制退休年龄,但实践中,确实存在劳动者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而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退休待遇的情况。一般来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基本上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一定能享有养老保险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如果继续从事劳动,其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应如何定性,是劳动争议审判实践中常常会遇(本文来源于《劳动保障世界》期刊2019年16期)

杨芳芳,周雪[2](2018)在《超龄就业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增加,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依旧活跃在劳动市场上,退休人员包含两种,一种为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种为退休后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从现存的法律来看,对于前者退休后再就业的按照劳务关系处理已经毋庸置疑,但是对于后者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很大的争议,因此,统一认识与尺度已经迫在眉睫。(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29期)

张妍[3](2018)在《论我国对非法用工单位与劳动者法律关系的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从立法的角度分析得出,从1995年颁布《劳动法》以来,我国对合法和非法用工单位劳动者的立法保护趋于平等化,《劳动法司法解释叁》也将非法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纳入了劳动法调整的范畴。但是,实践当中对此司法解释的理解不同,对非法用工单位两者法律关系的认定尚有争议。各地法院对非法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的关系主要有叁种认定方式:劳务关系、非法用工关系、劳动关系。而出现此分歧的根源在于劳动法对用人单位界定采取外延列举而非内涵界定的方式,与当下的经济趋势不符。(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8年06期)

马宇伟[4](2018)在《论劳动关系解除后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构建和谐文明、稳定发展的劳动关系,离不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共同努力。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节约用工成本,频频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文通过对所选取的周某某劳动关系仲裁案予以阐述和分析,研究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解除后的主要法律责任。正文第一部分简单介绍主要案情,并以此概括出本案的叁个争议焦点。即甲公司是否应支付周某某二倍工资差额,应否支付周某某停工期间的工资,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是什么。第二部分围绕争议焦点展开案情分析,主要解决甲公司支付周某某因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支付停工停产等特殊情形下工资和福利待遇,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法律责任。第叁部分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其中法律法规未细化规定的问题,也提出一些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建议采用支付停工津贴等方式代替停工停产等特殊期间的工资,劳动行政部门加强对劳动合同的备案审查制度等。(本文来源于《西南科技大学》期刊2018-05-24)

王贝贝[5](2018)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者与用人单位法律关系的性质》一文中研究指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者与用人单位法律关系性质的界定影响着法律的适用,学术界及实践主要以"法定退休年龄"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为标准,将其定性为劳务关系或者劳动关系。笔者认为不能因为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剥夺其劳动关系主体资格,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者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应当根据劳动关系的从属性标准来判断。(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10期)

[6](2018)在《【2017年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十大典型案例】之二 法律诉讼代理人员与被代理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案情简介:冉某是一名法律工作者,担任某市某法律服务所所长职务。2015年5月,冉某与某电线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由冉某在该公司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年薪23万元,每月发放1.5万元,其余年底考核后发放。2016年3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冉某出具16万元的工资欠条。同年10月,冉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某电线有限公司支付冉某17个月工资32.6万元。(本文来源于《四川劳动保障》期刊2018年01期)

吕斌[7](2017)在《退休再就业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何种法律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今年64岁的何女士已经退休多年,但是退休后她一直都没闲着,在家附近的一个公司做卫生清洁工作,公司每个月支付给她工资。何女士在该公司连续工作了四年多一直很稳定,但最近她在清扫卫生间时不慎摔伤造成腿部骨折。事后何女士要求公司进行赔偿,但公司却以退休人员没有工伤赔偿为由拒绝了她。何女士想问问她和公司到底是不是劳动关系?解释:退休后再就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不是普通的劳动合同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本文来源于《金秋》期刊2017年07期)

王强,董世华[8](2016)在《浅析劳务派遣法律关系的认定——兼论对用工单位的风险提示》一文中研究指出新修订的劳动法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用工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范和限制,但目前的用工市场仍存在多种多样的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如何依据法律认定劳务派遣关系,如何进一步规范用工、降低违法成本,成为用工单位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将以此入手,从法理和实践两个维度浅析劳务派遣用工法律关系的认定及对应的风险提示。(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6年30期)

马瑄[9](2016)在《高校就业协议中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法律关系解构》一文中研究指出高校就业协议对毕业生的就业过程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在实践中,在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存在一些焦点问题,例如,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在就业协议签订后禁止学生继续去其他单位应聘;在实习过程中的患病和负伤是否属于"工伤"等,明确就业协议的法律属性以及在此过渡时期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对于认定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解决争议问题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本文来源于《黑龙江高教研究》期刊2016年08期)

莫积斌,韦志娟,黄明华[10](2015)在《工作时受伤,商业险可抵工伤待遇?》一文中研究指出一承包木材加工厂的经营者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为了减轻员工受伤风险,他给员工购买了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一员工在工作中发生了意外受伤,经营者打算以商业保险中所获得的赔偿抵消其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日前,合山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木材加工厂和承包经营者(本文来源于《广西法治日报》期刊2015-08-27)

单位法律关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增加,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依旧活跃在劳动市场上,退休人员包含两种,一种为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种为退休后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从现存的法律来看,对于前者退休后再就业的按照劳务关系处理已经毋庸置疑,但是对于后者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很大的争议,因此,统一认识与尺度已经迫在眉睫。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单位法律关系论文参考文献

[1].华春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探讨[J].劳动保障世界.2019

[2].杨芳芳,周雪.超龄就业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分析[J].法制博览.2018

[3].张妍.论我国对非法用工单位与劳动者法律关系的认定[J].法制与经济.2018

[4].马宇伟.论劳动关系解除后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D].西南科技大学.2018

[5].王贝贝.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者与用人单位法律关系的性质[J].法制博览.2018

[6]..【2017年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十大典型案例】之二法律诉讼代理人员与被代理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J].四川劳动保障.2018

[7].吕斌.退休再就业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何种法律关系?[J].金秋.2017

[8].王强,董世华.浅析劳务派遣法律关系的认定——兼论对用工单位的风险提示[J].法制与社会.2016

[9].马瑄.高校就业协议中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法律关系解构[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6

[10].莫积斌,韦志娟,黄明华.工作时受伤,商业险可抵工伤待遇?[N].广西法治日报.2015

论文知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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