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环境行政听证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环境,制度,行政许可,行政,公正性,正当,程序。
环境行政听证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秦怡然[1](2016)在《论我国排污许可制度与环境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衔接》一文中研究指出排污许可制度作为环境保护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受到了学界的广泛关注。我国排污许可制度尚处于初步建立的阶段,仍有较多漏洞,实施效果也不佳。环境行政许可听证制度以听证会为核心,是保障公众参与的重要制度。然而排污许可制度中的环境行政许可听证程序尚处于缺失状态,排污许可听证会鲜少耳闻,公众参与度低,使得排污许可制度难以真正落实,实施效果大打折扣。而解决这一问题,有必要在排污许可制度中引入环境行政许可听证程序,同时完善排污许可制度和环境行政许可听证制度之间的衔接。(本文来源于《新形势下环境法的发展与完善——2016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期刊2016-07-15)
张磊[2](2015)在《我国环境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自1996年以来,我国环境群体性事件发生率一直以接近30%比例的平均增长,高增长率的背后最主要的原因是行政机关的行政决策缺乏开放性,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尚不健权,针对于此,国家环保总局于2004年出台了《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通过该办法的公布,充分给予了公民参与行政的机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听证的透明性。但是,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对于环境行政许可听证这一制度的理论研究还不够充分以及在听证活动中欠缺有效的监督,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听证的公正性与合理性,进而使得公众对于听证结果不服,对听证价值产生怀疑,滋生不稳定因素。所以,环境行政许可听证活动的问题应该值得我们关注。本文研究目的是通过对《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这些年来实践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并对此分析进而提出解决对策。最终能够达到保证听证程序的透明、环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公民的知情权得以很好的保护、减少环境问题的纠纷、社会安定和谐的效果。本文先从行政许可制度、听证制度的概念入手,结合环境问题的特征,提出环境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概念,然后分析比较传统行政许可听证制度与环境行政许可听证制度之间的不同,并通过对《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最新《环境保护法》的解读,以及借鉴外国的经验基础上,从学理层面探讨环境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存在价值,与此同时,建立了参与主体、听证程序以及监督救济等一系列全面而完备的具体规则,作为整篇论文的框架。最后,在对我国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理论和实践研究的基础上,从具体规则以及观念上提出了完善该制度设想与建议。(本文来源于《辽宁大学》期刊2015-05-01)
郭游游[3](2014)在《论我国环境行政许可主动听证制度:问题与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近些年我国环境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原因是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决定缺乏公开性,尤其是涉及重大环境项目或专项规划项目许可时,环境行政机关做出决定更是缺乏透明性。针对于此,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2004年出台了《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总局令第22号),通过听证提高行政许可的透明性。经过几年的实践,该办法给了公民参与行政的机会,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公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但是,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涉及环境行政许可主动听证制度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听证的公正性与公众的参与权,进而使得公众对于听证的价值产生怀疑,对环境行政机关做出的许可产生抵触,甚至导致大规模群体事件的爆发,环境行政许可主动听证问题应该值得我们去关注。本文研究目的是发现环境行政许可主动听证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的方案,提高重大环境许可的透明度,促进环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减少环境问题的纠纷,促进社会的和谐。本文在上述背景下,运用价值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实证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规定和相关听证案例为基础,分析我国环境行政许可主动听证存在的问题及其背后的原因,针对原因并结合我国部分地区的实践经验以及国外相关经验,进行比较并吸取有益经验,完善我国的相关规定。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论外,主要有以下叁部分构成:首先,是环境行政许可主动听证制度的概述,旨在明确环境行政许可主动听证的概念、环境行政许可主动听证的法律关系、环境行政许可主动听证的特点以及环境行政许可主动听证的意义,为后面问题的分析以及对策的提出提供铺垫。其次,对我国环境行政许可主动听证制度的问题分析,列举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案例存在的问题,提炼出我国环境行政许可主动听证制度存在的问题,如听证组织机构的问题、听证裁量权的问题、听证参与主体的问题、听证相关程序问题以及听证监督问题等等。最后,在第二部分分析的基础上,对存在的具体问题提供针对性的完善措施,保证这些完善措施既体现程序公正性又体现行政效率性。(本文来源于《吉林大学》期刊2014-05-01)
孟颖华[4](2012)在《我国环境行政听证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环境行政听证制度研究属于一个比较新兴的课题,在我国,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应用都还处于起步阶段。该制度将公民权利、政府权力与环境权益紧密相连,是平衡公众、政府以及环境各方利益的重要途径。本文以环境行政听证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选择具体案例,分别从法律体系与实践应用两个角度出发,对我国环境行政听证制度进行分析研究。首先,从总体上概述本论题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研究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明确本论文的写作方向与价值。继而从学理上探讨环境行政听证制度的根本理念,以行政法治、环境正义、环境安全等法理基础作为该制度的学理依据,分析该制度存在的法律价值,包括程序价值与实体价值。为了进一步使得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具体的案例分析出发,系统剖析我国环境行政听证制度在现实中的落实与应用情况,既看到该制度在我国实施的可喜之处,又认识到其存在的不足,指出在环境行政听证制度立法、具体制度设计以及环境行政主体与参与人思想观念上的问题。最后,论文在对理论与实践研究的基础上,从法律层面、具体规则及观念意识叁方面提出来完善该制度的设想与建议,以期对我国环境行政听证制度的创新与发展有所裨益。总之,笔者选取多种角度,从各个层面上对环境行政听证制度进行了系统而详述的研究,以期对我国环境行政听证制度的创新与发展有所裨益。(本文来源于《浙江农林大学》期刊2012-05-22)
刘铮,孟颖华[5](2012)在《我国环境行政听证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听证制度在环境行政制度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目前我国环境行政听证制度的施行日益增多,但是实践中存在着一些听证制度适用的不妥善之处,有待进一步完善。(本文来源于《水利发展研究》期刊2012年02期)
孟颖华,王林,蒋培[6](2011)在《环境行政听证制度的必要性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相对于传统行政,环境行政有其独特的方面,比如环境问题的突出性及特殊性决定了环境行政的科技关联性、利益冲突性;此外听证制度在环境行政中的功能也具有特殊性,由此可以得出,我国有必要建立完善的环境行政听证制度。(本文来源于《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1年06期)
武婷婷,刘力[7](2010)在《我国环境行政听证制度之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环境行政听证制度是环境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核心内容,是环境行政机关在行使环境行政职权时依据的法定程序,也是监督行政主体环境行政行为的重要程序,更是维护环境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必不可少的程序。我国的环境行政听证才刚刚起步,有许多地方需要尽快完善。(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0年16期)
沈云峰[8](2007)在《环境行政许可听证制度若干问题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环境行政许可听证制度是指环境行政管理部门在批准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许可申请之前,根据法律规定,依职权或依利害关系人申请,指派专人主持,由该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和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就事实和证据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的制度。它是环境管理机关进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行政管理相对人获得相关权利的法定方式和确认相关义务的法律手段。本文在对环境行政许可听证制度进行研究的时候,将采取以实证为先导,从实证中引出多角度的规范研究,既注重整体意义上的理论假设和理论建构,又将针对环境行政许可听证制度在中国现实社会中的具体实施状况进行个案性的分析,以理论建构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环境行政许可听证制度进行整体性的分析和把握。首先,本文对环境行政许可听证制度中几个相关的基础概念,如环境行政许可、听证进行了概念分析,然后归纳出环境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定义并阐述了环境行政许可设置听证程序的意义。其次,通过大量的调查及阅档,作者对自己工作中遇到的、由华东政法学院教授沈福俊作代理的“吴江市盛泽镇时旺大酒店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听证案”进行了背景介绍,随后又翔实地描述了听证会的每一个细节,为全文奠定了可供分析的实证基础。再次,作者紧扣上述案例,从听证会主持人、利害关系人代表两方面展开了论述,结合对《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条款分析,作者指出:应当选任来自环境保护行政主管机关以外的专家主持环境行政许可听证会;现行的利害关系人代表选择机制缺乏公开性、参与性、有效操作性、法治统一性等,应当确立“听证组织机关合理划分利益群体、利害关系人推举或抽签决定出席代表”这样一种利害关系人代表选择机制。程序的正义、一定的行政效率也是完善的环境行政许可听证制度应有之义,为此作者最后对送达、辩论及最后陈述、听证结案等程序问题也作了简要的分析,提出了抛转引玉的建议。(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学院》期刊2007-10-01)
邹甜[9](2006)在《正当程序与环境行政听证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环境行政听证制度是听证程序在环境法领域适用的一种制度。在我国,环境行政听证制度起步晚、发展慢、其立法及执法尚不完善。鉴于听证制度在完善环境法制方面的重要作用,法学界开始日益关注环境行政听证制度并探讨其完善措施。本文主要使用比较研究和历史研究的方法进行分析,尝试从美国听证制度的起源—正当程序入手,从其源头探讨听证制度对完善我国环境行政法制的作用,通过与美国环境行政听证制度进行比较,指出了我国环境行政听证制度存在的缺陷,最后提出从理念到制度的完善方案。 本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听证程序的起源—正当程序的产生及发展。 第二部分阐述了正当程序与环境行政听证的关系,正当程序在美国的发展过程中所体现的理念,以及在正当程序影响下的美国环境行政听证的立法现状,并进一步分析了美国环境行政听证的具体内容及特点,从中找出值得我们借鉴的内容。 第叁部分介绍了我国环境行政听证的立法现状及环境行政听证程序的应用,分析我国环境行政听证制度在立法及执法上存在的缺陷,并指出其对我国听证制度在环境法领域的应用的限制。 第四部分论述了美国正当程序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具体分析了我国环境行政听证制度对美国的正当程序从理念到制度具体内容的借鉴,并进而阐述了完善我国环境行政听证制度的初步构想。(本文来源于《湖南师范大学》期刊2006-04-01)
陈巍[10](2005)在《试论环境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功能》一文中研究指出环境行政许可听证制度是指环境行政管理部门在批准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行政许可申请之前,根据法律规定,依职权或依利害关系人申请,指派专人主持,由该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和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就事实和证据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的制度。它是环境管理机关进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行政管理相对人获得相关权利的法定方式和确认相关义务的法律手段。本文在对环境行政许可听证制度进行研究的时候,将采取一种以功能为视角的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既注重整体意义上的理论假设和理论建构,又将针对环境行政许可听证制度在中国现实社会中的具体实施状况进行个案性的分析,以理论建构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环境行政许可听证制度进行整体性的分析和把握。首先,本文对环境行政许可听证制度中几个相关的基础概念,如环境行政许可、听证进行了概念分析以及在中国实施的现状,然后归纳出环境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定义。其次,对“功能”进行解读,认为作为一种描述性概念的“功能”与作为一种社会学研究方法论的“功能”实际上代表着规范和实证这两种研究范式,特别是强调对环境行政许可听证制度进行以功能为视角的实证分析是环境法研究的新方法。再次,选取具有典型意义的圆明园整治工程听证会作为个案分析。主要从听证会的依据、召集、参与和过程四方面,结合大量翔实的事实,采用表格,图表以及新的社会科学理论、如阶层理论等工具,全面而科学地分析环境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功能在实践中的运作机制。最后,分析在中国环境行政许可听证制度功能实现的障碍主要来源于民主政治体制和政治文化两个层面,并从程序化运作、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提出一些粗浅的意见。(本文来源于《福州大学》期刊2005-11-01)
环境行政听证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自1996年以来,我国环境群体性事件发生率一直以接近30%比例的平均增长,高增长率的背后最主要的原因是行政机关的行政决策缺乏开放性,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尚不健权,针对于此,国家环保总局于2004年出台了《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通过该办法的公布,充分给予了公民参与行政的机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听证的透明性。但是,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对于环境行政许可听证这一制度的理论研究还不够充分以及在听证活动中欠缺有效的监督,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听证的公正性与合理性,进而使得公众对于听证结果不服,对听证价值产生怀疑,滋生不稳定因素。所以,环境行政许可听证活动的问题应该值得我们关注。本文研究目的是通过对《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这些年来实践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并对此分析进而提出解决对策。最终能够达到保证听证程序的透明、环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公民的知情权得以很好的保护、减少环境问题的纠纷、社会安定和谐的效果。本文先从行政许可制度、听证制度的概念入手,结合环境问题的特征,提出环境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概念,然后分析比较传统行政许可听证制度与环境行政许可听证制度之间的不同,并通过对《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最新《环境保护法》的解读,以及借鉴外国的经验基础上,从学理层面探讨环境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存在价值,与此同时,建立了参与主体、听证程序以及监督救济等一系列全面而完备的具体规则,作为整篇论文的框架。最后,在对我国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理论和实践研究的基础上,从具体规则以及观念上提出了完善该制度设想与建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环境行政听证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秦怡然.论我国排污许可制度与环境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衔接[C].新形势下环境法的发展与完善——2016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2016
[2].张磊.我国环境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研究[D].辽宁大学.2015
[3].郭游游.论我国环境行政许可主动听证制度:问题与对策[D].吉林大学.2014
[4].孟颖华.我国环境行政听证制度研究[D].浙江农林大学.2012
[5].刘铮,孟颖华.我国环境行政听证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J].水利发展研究.2012
[6].孟颖华,王林,蒋培.环境行政听证制度的必要性研究[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
[7].武婷婷,刘力.我国环境行政听证制度之探析[J].法制与社会.2010
[8].沈云峰.环境行政许可听证制度若干问题分析[D].华东政法学院.2007
[9].邹甜.正当程序与环境行政听证制度[D].湖南师范大学.2006
[10].陈巍.试论环境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功能[D].福州大学.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