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梁
(浙江高捷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浙江义乌322000)
摘要:工程造价管理是伴随建筑工程的系统化工作,同时也是企业实施造价管理、风险预判评估和责任化管理的关键依据,因此本文主要对工程造价的概念进行剖析,深挖造价的两种常见的计价方式,并分析各自的优缺,从而指导实际工作。
一、引言
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对建筑行业而言是机遇亦是挑战,而工程造价,从建设方来讲,是投入的全部固定和流动资产费用;从施工方角度来讲,则指单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设备、技术、劳务和承包市场等交易活动中发生的建安费用,因此对于以上两者,造价都不同程度地牵涉到其资金的流动和衔接。
我国的工程建设项目大都采用新定额直接费单价法、施工图预算法、企业定额直接费单价法、地方定额综合单价法、国际惯例法等几种计价方法进行造价控制,而新定额直接费单价法(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法(定额)是目前主要的计价方法,同时也是本文阐述的主题。
此外,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发展的不完善和现有计价方式的落后单一致使目前的定价方式中,定额度量过于精细、价格缺乏弹性,人为的添加了企业间竞争的不平等因素,而这与造价大纲中规定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相悖,故也是我形成本论文的出发点之一。
二、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表现形式
传统定额计价的单位工程造价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构成,而清单计价则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利润+税金组成。前者计价的依据是直接费(或以其中的人工费)为基数计算各项费用、利润、税金,并最终汇总为单位工程造价;后者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造价由工程量清单费用(=Σ清单工程量×项目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规费、税金五部分构成。清单计价的划分将施工过程中的实体性消耗和措施性消耗分开,对措施性消耗费用仅列出项目名称,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施工现场情况、企业技术能力和施工方案自行确定,从而体现技术标在整个投标报价中的作用;对于实体性消耗费用,则列出具体的工程数量,由投标人报出每个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作为商务标的组成部分。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都需要计算工程量,并且利用定额来最终确定工程的总造价。但问题的关键是:各省市颁发使用的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程度不同,不利于跨地区工程建设承包市场的竞争;造价计算量较大;各个施工企业的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等因素,计算方法不能真正体现建筑工程的实际价值,不能体现建筑产品优质优价的原则。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本质区别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传统的定额计价在单价构成、单位工程的项目划分、计价依据和模式、计量规则和风险处理等方面截然不同。
1.分项工程单价构成不同
分项工程的单价针对定额计价是工料单价法,即包括人、材、机,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分项工程单价一般为综合单价,除了人工、材料、机械费,还要包括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和必要的风险费(未特别说明)。采用综合单价便于工程款支付、工程造价的调整和工程结算,也避免了因为“取费”产生的一些无谓纠纷。综合单价中的直接费、费用、利润由投标人根据本企业实际支出及利润预期、投标策略确定,是施工企业实际成本费用的反映,是工程的个别价格。综合单价的报出是一个个别计价、场竞争的过程。采用的单价方法不同。
2.单位工程项目划分不同
按定额计价的工程项目划分:如土建定额有几千个子项,其划分原则是按工程的部位、材料、工艺、施工机械、施工方法和材料规格型号进行逐项分配。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划分较之定额项目的划分有较大的综合性,新规范中土建工程只有180个项目,它考虑工程部位、材料、工艺特征,但不考虑具体的施工方法或措施,如人工或机械、机械的型号差异等。
另外,清单计价对同一项目不再按阶段或过程分为几项,而是综合到一起,如商品混凝土,综合单价中将同项目的搅拌(制作)、运输、安装、接头灌缝等综合为一项;门窗分项中也将制作、运输、安装、刷油和五金等综合在一起,这样极大地减少定额对施工单位工艺和方法选择的限制,增加了其报价的自主性和自由程度。此外,工程量清单中的量应该是综合的工程量,而不是按定额计算的“预算工程量”。项目划分以实体列项,实体和措施项目相分离的施工方法、手段不列项,不设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这样可加大承包企业的竞争力度。
3.计价依据不同
计价依据是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根本区别。定额计价的唯一依据就是定额,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成本,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依据有企业定额,是实行投标人依据企业自己的管理能力、技术装备水平和市场行情,自主报价,定额其所报的工程造价实际上是社会平均价,其反应的是个别成本。清单计价的最终目的是要改变政府的定价模式,建立市场自主的造价控制机制,当然,只有计价依据个别化,才能最终实现这一目标。此外,清单计价需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执行;定额计价要按定额规定工料单价确定,调整内容较多,容易引起纠纷。
4.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清单项目的工程量是按实体的净值(图纸中显示)计算,这是目前国际上较通行的方法,而定额计价模式中,工程量是按实际尺寸加上人为规定的预留量、操作裕度和工作面等因素综合确定。另外,清单项目按照基本单位计量,定额项目的计量单位一般为定额中规定的定额单位。
5.风险处理的方式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使招标人与投标人风险合理分担,投标人对自己所报的成本、综合单价负责;招标人对相应工程量的准确性和全面性负责,从而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工程预算定额计价,风险只在投资一方,所有的风险在不可遇见费中考虑。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建筑工程行业以后常用的方式,归根结底有其存在和发展的优势。概况下来有两点:
1.工程量清单计价具有强制性、竞争性、通用性与实用性的特点。
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大中型建设工程、明确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都需强制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而通用性的特点主要表现在我国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且符合计算方法标准化、计算规则统一化的要求;实用性主要表现在“计价规范”的附录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简洁明了。清单计价的竞争性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尤为重要,特别是“计价规范”中的措施项目,在工程量清单中只列“措施项目”一栏,具体采用什么措施,由投标人根据企业的工组织设计,视具体情况报价。
另外,“计价规范”中人、材、机没有具体的消耗量,为企业报价提供了自主空间。
2、风险划分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实现了量价分离。其打破了传统计价模式中量价合一的弊端,为施工单位的自主报价和降低风险提供了极大地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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