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排污权,二氧化,政策,效应,市场,环境,资源配置。
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论文文献综述
曹静,郭哲[1](2019)在《中国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试点的政策效应——基于PSM-DID方法的政策效应评估》一文中研究指出排污权交易制度在中国11个省(市)已经试行十余年,但仍未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排污权交易制度是否改善了试点地区的环境质量?其政策效应如何?能否进一步推广?本文将2007年财政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11个省(市)为国家级排污权交易试点视作一次准自然实验,基于2001—2015年中国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利用基于倾向得分匹配的双重差分法(PSM-DID)评估排污权交易政策对试点地区工业二氧化硫排放强度的影响。研究发现,排污权交易政策显着降低了试点地区的二氧化硫排放强度。稳健性检验证明,该政策效应并非时间趋势所导致,即使剔除2002年在市级层面试点的省份,该政策效应依旧显着,证明了排污权交易试点政策具有显着的减排效果。(本文来源于《重庆社会科学》期刊2019年07期)
肖洁[2](2017)在《我国试点省市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政策的现实效应与潜在效应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是世界上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排放量最高的国家,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短期内能源的这种结构不会发生改变。为了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发展,中国逐渐开展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排污权交易政策。为研究已经开展的政策试点活动取得的成效,本文从现实和潜在效应的角度分别对我国试点省市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政策实现的产出效应和减排效应进行实证分析。本文首先定性分析我国试点省市实施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政策的基本情况,并总结不同省市的交易模式、试点活动达到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定量分析工业二氧化硫排放的趋势。其次,为分析排污权交易政策实施的现实效应,以我国30个省份2000-2014年的工业总产值和工业二氧化硫为研究对象,运用倍差法模型,测算分析相对于非试点省市,试点省市实施排污权交易政策的产出效应与减排效应。再次,为分析排污权交易政策实施的潜在效应,以试点省市2002-2014年的样本数据为基础,运用基于环境技术的方向性距离函数,测算试点省市实施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政策相对于强制性减排的产出与减排效应。最后构建动态行为分析模型,设定不同的产出与减排目标,分析排污权交易政策对潜在产出与潜在减排的动态效应,寻找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政策最适合的发展路径。研究结果表明:(1)从现实效应的视角考察,排污权交易政策没有实现产出效应与减排效应,即我国试点省市实施排污权交易政策没有发挥增加工业总产值以及减少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的作用。(2)从潜在效应的视角考察,排污权交易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产出效应与减排效应。即从潜在角度分析,实施排污权交易政策相对于强制性减排政策能够增加工业总产值以及减少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并且排污权交易政策的潜在优势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明显。(本文来源于《华侨大学》期刊2017-05-15)
岳立,史洁雅[3](2015)在《对兰州市排污权交易市场构建的思考——以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愈来愈尖锐,人们对环境问题越加重视,排污权作为环境经济管理的手段也逐渐受到关注。兰州市是西北部一个很重要的经济中心,地处盆地,工业化的迅速发展使其大气污染严重。笔者分析了兰州市大气污染以及整治的现状,结合兰州市的实际状况,以二氧化硫为例,构建一个适合于兰州市的排污权交易市场,为兰州市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可行的方案。(本文来源于《环境与发展》期刊2015年02期)
张猛,徐科峰[4](2014)在《青岛市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构建》一文中研究指出青岛市排污权交易市场并不活跃,没有发挥其作为新型经济手段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浙江、重庆、湖南作为试点省市在排污权交易工作中形成了具有特点的模式.在青岛亟需治理雾霾天气的严峻形势下,为加快实现"十二五"规划减排的目标,通过对试点省市排污权交易模式的分析,寻找青岛市实施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的可能,在此基础上对青岛市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的构建提出建议.(本文来源于《青岛理工大学学报》期刊2014年05期)
席亚军[5](2014)在《东北叁省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加强环境保护,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本文从进一步加强东北叁省环境保护的着眼点出发,在近些年东北叁省省会城市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和"十二五"减排目标基础上,通过计算叁省会城市减排单位二氧化硫成本差异,探讨其之间实现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的可能性。(本文来源于《科技资讯》期刊2014年25期)
唐芬[6](2014)在《我国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中的政府作用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排污权交易从首次提出到付诸实践至今,已成为一种主要的污染控制手段。排污权交易于上世纪80年代引入我国,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在我国的实践则始于上世纪90年代,各地在试点的20多年里已逐渐探索出适合本地的交易模式。在试点不断推进的同时,对排污权交易的理论研究也在不断积累。已有的研究对排污权交易的理论基础、排污权交易在我国的可行性等进行了全面的分析,而对排污权交易中政府作用的研究则主要集中在政府角色或职能的定位上,对政府作用的必要性论证和基于理论视角对政府作用进行分析的较少,针对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中政府作用的系统研究则更少。同时,在实践层面,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政府在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中的作用也发生了变化,而已有的研究对政府的定位已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并且对政府作用发生变化后的研究也较缺乏。鉴于此,本文对国内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中的政府作用进行了新的系统研究,通过对政府作用的必要性论证,将政府作用归纳为五个方面:规划作用、引导作用、协调作用、监管作用和服务作用。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是对新公共管理理论在污染控制中的运用,然而由于新公共管理理论本身存在着一些不足,即过于强调市场和效率,而对为公众服务和倡导公众参与的关注相对较少,因此本文在以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基础对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中的政府作用进行分析的同时还吸收了新公共服务理论为公众服务、倡导公众参与的理念。通过理论工具的运用分析,本文的主要观点是: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中的政府作用是必要的,政府在其中发挥着规划、引导、协调、监管和服务的作用,但是在政府发挥这些作用的同时存在着规划不科学、公平,引导不当,协调不到位,服务供给不足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既有主观方面的也有客观方面的。但是结合新公共管理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给我们的借鉴,可以通过工作理念的转变为排污单位、交易市场和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采用更科学的排污总量确定方式以及更公平的排污初始权分配方式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公平性;通过服务外包和二级市场金融衍生品的开发等创新政府的服务供给方式;从监测力度和处罚力度两方面强化政府的监管作用;同时还要注重发挥其为公众服务的作用,提高公众在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中的参与,从公众和社会团体参与的主体地位的保障和提高公民参与的能力等方面做努力。(本文来源于《广西大学》期刊2014-06-01)
王超[7](2013)在《重庆市主城区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定价机制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重庆市各区县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和工业化水平差距逐步扩大,导致各地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分配极不均衡。按照国家对重庆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统筹城乡发展、主体功能区划调整的战略部署,远郊区县加快发展、产业链由主城区向远郊区县转移势在必行。为满足工业发展水平较低、起步较晚的区县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对总量指标的刚性需求,以确保产业链转移和主体功能区调整的成功实施,重庆市市政府决定自2012年开始在主城区开展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工作,要开展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工作,就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二氧化硫排污权的定价问题,它是有效开展排污权交易的基础性条件之一。对重庆市主城区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的定价问题进行研究,是有效开展主城区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工作的保证。文章在上述背景和基础下,对重庆市主城区的二氧化硫排污权初始分配方式和价格进行了研究。本文通过学习借鉴国内外有关排污权初始分配方式及定价方法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基于排污权初始分配理论和自然资源定价方法,着眼于对排污权的初始分配方式和排污权的定价方法进行系统分析,并结合国内外有关排污权初始分配工作的实践和重庆市主城区二氧化硫排放的实际情况,试图建立重庆市主城区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定价模型,确定主城区二氧化硫排污权初始分配方式和分配价格,为重庆市主城区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政策依据和技术支撑。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主城区二氧化硫排污权的初始分配该选择哪一种分配方式,二是确定了分配方式以后又该如何确定初始分配价格。文章通过比较分析发现,初始分配方式有偿分配比免费分配更优,重庆市主城区选择以政府定价出售的方式分配二氧化硫初始排污权更适合重庆市的实际情况;在定价方法上,选用重置成本法来计算初始分配价格比较合理,可操作操作性较好。(本文来源于《贵州财经大学》期刊2013-05-01)
樊成,潘凤湘[8](2013)在《我国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制度内涵及实践》一文中研究指出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我国已经过了10余年的发展和实践,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绩,但在立法和市场运行、政府监管等方面仍然存在问题。文章试图从这几方面进行讨论,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以期促进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的高效进行和二氧化硫排污量的有效控制。(本文来源于《求索》期刊2013年02期)
金艳鸣,雷明[9](2012)在《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研究——基于资源-经济-环境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基于2007年投入产出表,构建了广东、贵州及我国其他地区的多区域资源—经济-环境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分析了跨区排污权交易与区内排污权交易对地区经济及部门产出的差异性影响;同时,模拟了行政干预与市场手段相结合的污染控制政策对高能耗生产部门污染减排的作用。研究结果表明,相比于区域内排污权交易,跨区排污权交易对于缓解减排约束带来的经济负面影响具有更积极的作用,同时也有利于促进高能耗部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本文来源于《山西财经大学学报》期刊2012年08期)
陈雅君[10](2012)在《山东省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市场构建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山东经济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二氧化硫排放到空气中。根据国务院下发的《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山东正面临着严峻地减排形势。2002年3月1日,环保总局办公厅印发了环办函,决定在山东省以及其他叁省叁市开始推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污政策实施试点,后又加入华能集团,形成“4+3+1”试点模式。山东经过八年的调研、准备,于2010年正式开始排污权交易工作。本文首先从公共物品、外部性理论、产权理论、总量控制理论来介绍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的经济学基础,并着重介绍了环境资源利用中的外部性理论。本文扩展了排污权交易理论模型,结合山东的环境状况,指出了排污权交易在山东的作用是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以更小的成本来实现总量控制。在扩展的排污权交易理论模型上,本文探索了二氧化硫排污权的初始分配方式对资源优化配置的影响,指出免费分配方式和定价分配方式能够实现最小社会成本的情况下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而拍卖方式下则会导致资源配置的转移。接着,本文详细介绍了山东省二氧化硫排放情况,以及在山东实施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试点的基本内容,列举了山东省已经发生的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状况,分析了山东在实施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上存在的缺点。根据上述缺点,本文接着介绍了山东现有排污权交易只有在与现有排污监测系统密切联系的情况下才能使排污权交易持续不断地顺利进行,并对已有的监测系统进行了整合和功能的添加。并指出,要有提供给公众查询的系统才能监督排污权不会流于形式,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了山东排污权交易市场结构的分析,扩展到全国正在实施的排污权交易活动,指出对其的借鉴意义。山东省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是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要求的节能减排政策,在未来市场条件更成熟的情况下会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全国目前正在积极进行排污权交易的实践,地方的排污权交易经验对中央指导地方的排污权交易工作以及排污权会在全国排污企业之间进行交易有着非常重要的基础作用。(本文来源于《沈阳师范大学》期刊2012-05-30)
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中国是世界上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排放量最高的国家,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短期内能源的这种结构不会发生改变。为了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双赢发展,中国逐渐开展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排污权交易政策。为研究已经开展的政策试点活动取得的成效,本文从现实和潜在效应的角度分别对我国试点省市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政策实现的产出效应和减排效应进行实证分析。本文首先定性分析我国试点省市实施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政策的基本情况,并总结不同省市的交易模式、试点活动达到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定量分析工业二氧化硫排放的趋势。其次,为分析排污权交易政策实施的现实效应,以我国30个省份2000-2014年的工业总产值和工业二氧化硫为研究对象,运用倍差法模型,测算分析相对于非试点省市,试点省市实施排污权交易政策的产出效应与减排效应。再次,为分析排污权交易政策实施的潜在效应,以试点省市2002-2014年的样本数据为基础,运用基于环境技术的方向性距离函数,测算试点省市实施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政策相对于强制性减排的产出与减排效应。最后构建动态行为分析模型,设定不同的产出与减排目标,分析排污权交易政策对潜在产出与潜在减排的动态效应,寻找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政策最适合的发展路径。研究结果表明:(1)从现实效应的视角考察,排污权交易政策没有实现产出效应与减排效应,即我国试点省市实施排污权交易政策没有发挥增加工业总产值以及减少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的作用。(2)从潜在效应的视角考察,排污权交易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产出效应与减排效应。即从潜在角度分析,实施排污权交易政策相对于强制性减排政策能够增加工业总产值以及减少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并且排污权交易政策的潜在优势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明显。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论文参考文献
[1].曹静,郭哲.中国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试点的政策效应——基于PSM-DID方法的政策效应评估[J].重庆社会科学.2019
[2].肖洁.我国试点省市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政策的现实效应与潜在效应分析[D].华侨大学.2017
[3].岳立,史洁雅.对兰州市排污权交易市场构建的思考——以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为例[J].环境与发展.2015
[4].张猛,徐科峰.青岛市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构建[J].青岛理工大学学报.2014
[5].席亚军.东北叁省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初探[J].科技资讯.2014
[6].唐芬.我国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中的政府作用研究[D].广西大学.2014
[7].王超.重庆市主城区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定价机制研究[D].贵州财经大学.2013
[8].樊成,潘凤湘.我国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制度内涵及实践[J].求索.2013
[9].金艳鸣,雷明.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研究——基于资源-经济-环境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的分析[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2
[10].陈雅君.山东省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市场构建分析[D].沈阳师范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