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洪新理念的几点思考

关于防洪新理念的几点思考

沙里木·阿里木

新疆伊宁县水利管理总站新疆835100

关键词:防洪工程水资源洪水安全

摘要:21世纪防洪减灾工作面临着艰巨的任务,必须进行战略性调整,树立新的防洪理念。包括:辩证地看待洪水,治水策略;从“根治”转入“风险管理”;单纯防洪工程建设向全社会防洪安全保障体系转移等方面。在此基础上,对近期防洪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有关问题提出了建议。

为了贯彻新《水法》和《防洪法》,全面体现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符合实际的防洪减灾体系是一个需研究的问题。时代要求水利规划工作对防洪新理念和相应的防洪建设等作更多的思考。

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对防洪安全保障的要求将大为提高。现有单一的防洪工程体系与新的防洪减灾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已日渐显现。城镇化进程,工矿企业、乡镇企业以及农村经济的发展,使得同样规模洪水所造成的损失明显增加;现代社会对金融、交通、信息、通讯、计算机网络以及供电、供水、供气系统的依赖性大为增强,洪灾波及范围扩大,影响更为严重。为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防洪工程结合生态环境恢复是一种正确的选择。

1辩证治水的思想

防洪工程体系的形成,为实现“提供安全保证”目标奠定了基础,也为区域水资源合理配置和生态环境改善创造了条件。未来防洪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需以流域、河系为单元,在现有防洪工程系统的基础上,借鉴洪水风险管理理论,按照系统集成观点,兼顾水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恢复,选择多目标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优化组合的综合治水策略。

要辩证地看待洪水。首先,洪水的发生有害也有利,暴雨洪水是水资源补给的重要形式,也是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条件。较高标准的骨干防洪工程为有效控制、安全利用洪水提供了条件,辅之以科学调度运用和洪水利用工程建设,已能够兼顾洪水的兴利目标;

其次,现有防洪工程可控制中、小洪水,但不等于消除了洪水风险。事实证明,如遇大洪水一旦垮坝、溃堤,洪水的破坏力更大。有时流域上游防洪能力的提高或实施某些生态防洪工程,有可能导致其下游防洪标准降低和洪水风险转移。全面评价现有工程体系的洪水风险,建立全流域协调合理的洪水风险管理体制,是当前防洪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再有环境变化和人类活动对洪水的影响也具有两重性。因此,治水对策的抉择,要审时度势,把握适度。

2.1防洪工作战略转移

为满足日益提高的防洪安全保障需求,必须在现有防洪工程的基础上,全方位建立更高层次的防洪安全保障体系,其措施应包括降低风险,分担风险,回避风险,提高风险的承受能力、预见能力、应急能力及抗御能力,以及避免人为加重风险。全社会防洪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和合理的投入,要突破观念、体制、经济、技术等方面的诸多障碍。治水战略转变的重要标志是以洪涝灾害风险管理理论为基础,从以建设防洪工程体系为主的策略转变为在防洪工程体系基础上建成全面的防洪减灾社会体系的策略。要综合运用工程、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加大力度调整局部与整体、人与自然的关系,有效控制水灾损失急速增加的趋势,保障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3建设近期防洪安全保障体系

3.1确立防洪工程建设的主导地位

近期防洪安全保障体系中防洪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是占主导地位的措施,而且是重要而艰巨的任务。目前防洪规划提出的防洪目标和工程对策应作为防洪工程建设的重要参考依据。当前宜将现有工程加固除险和蓄洪区安全建设作为重点。关于提高“防洪标准”,宜把握“标准取决于方案,方案取决于经济合理性”的原则,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只能作为参考或远期目标。要按照建设社会防洪安全保障体系的要求,结合兴利研究防洪工程方案,而且要较长时期贯彻“择险修要、因害设防”的方针,充分论证工程方案的经济合理性和可能的投入水平,同时要更加关注防洪工程与生态环境建设的结合。今后防洪工程体系建设应由大规模工程建设向加强管理与逐步完善工程转移。对工程体系现有实际防洪能力及其作用,要从“建设社会防洪安全保障体系”的视角,重新进行系统分析与评价,提出今后充分发挥其综合效益的发展方向。要按照“上蓄、调,中疏、滞,下排、分”的新治水方略,对现有防洪工程体系的构成与调度运用作出相应调整,更新原有规划、设计、管理和调度运行的理念,进行更加有效的防洪工程体系建设。

中、远期防洪工程建设要在近期防洪体系和工程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现有防洪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防洪标准;提高滞洪区安全建设标准,不仅要确保当地人民生命安全,而且使滞洪区与全省农村实现均衡发展;实现防洪、蓄水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优化调度,力争确保京、津防洪安全;完善防洪社会保障体系和现代化洪水预报、调度、管理手段。

3.2加强防洪管理,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

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责无旁贷地作好防洪工程管理和洪水风险管理。防洪工程管理要在现有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基础上,继续负责各河系的工程管理与技术管理,提高业务水平,监测工程质量,安排好岁修和工程养护,保证防洪工程在既定标准条件下正常运行。同时按照上级指示,作好工程调度、运用。

建立全社会的防洪安全保障体系,必须建立与经济发展按比例同步增加的、分级负担的、稳定的投资渠道。实施洪水风险管理,建设全社会防洪安全保障体系,既可避免短期内防洪体系建设投入过大,又能减轻重大洪灾年份对社会经济的冲击。在风险管理体制下,防洪工程建设、管理与维护的投资都要有稳定的来源,各种非工程手段也要纳入正常的投资渠道,信息管理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的数据成本、运行费及相应投入也应相应增加。洪水风险管理是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实施洪水风险管理要求更为可靠稳定的投资保障。这就需要综合采取法律、行政和经济等手段,如在全面贯彻新《水法》和《防洪法》的基础上,制定公益性事业投入资金的比例和来源,明确广大防洪保护区责权的法律;还要依靠地方政府和群众的配合,实施制度化的社会救济和全社会参与的洪水保险;各地方政府要增加防洪费用集资,省政府要出台鼓励地方在滞洪区管理与减灾方面的投入的政策;建议积极引导各级干部更新观念,认识防洪保障体系建设的意义,加强流域机构、各级水利防洪机构、部门自身能力的建设,以及人才培养及职工队伍培训等。还要尽快落实专人负责筹划防洪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参考文献:

[1]英若智,杜维素.关于防洪新理念的几点思考[J].南水北调与水利科技

[2]张惠莲,林波.关于防洪新理念的几点思考[J].中国科技博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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