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立[1]2003年在《外资跨国兼并的法律监管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跨国并购包括跨国兼并和跨国收购,跨国兼并是指外资企业将内资企业的资产全部买下,将其作为在中国的独资子公司,承担其全部债权和债务,原有内资公司解散,法人资格消失。 在世界范围内,兼并一直是企业扩张的重要方式,西方国家曾经经历了五次兼并浪潮。上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新一轮跨国兼并浪潮在全球风起云涌,越来越多的外商选择跨国并购而非新建作为投资方式,中国由于经济的高速增长而成为外商跨国兼并的热点地区。外商通过跨国兼并取得中国的技术、人才、无形资产以及廉价资源和劳动力,顺利进入中国市场,抢占市场份额,以实现其全球化战略。一方面外资跨国兼并推动了中国的经济发展,为内资企业注入新资金、盘活国有企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引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另一方面也对中国民族企业形成威胁,在许多行业已经或正在出现垄断,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因此必须对外资跨国兼并进行有效的法律监管。 外资跨国兼并法律监管的主体应当为主管外资事务的政府机构,同时参照英美国家的做法,成立独立的反垄断机构,以防止外资跨国兼并过程中的垄断。外资跨国兼并法律监管的客体包括投资兼并方—外资企业和被兼并方—内资企业。如何对外资跨国兼并进行有效的法律监管,包涵的内容十分广泛。 本文认为一是完善外资的准入制度,根据WTO规则适当调整目前的产业政策,禁止外商兼并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行业的内资企业,鼓励外商投资基础性行业。二是在外资跨国兼并审查制度方面,将普遍审查制与核准制相结合,防止外资兼并危害中国的经济安全,造成垄断。叁是有效监管外商在中外企业合资阶段的增资扩股、出资比例、注册资本等问题,因为外商经合资阶段发展为跨国兼并是近来的新趋势。如明确规定外商出资比例的上限和合资期间增加资本的数额,增资时必须通过企业董事会同意;对出资比例的下限做出统一、明确的规定,根据不同行业规定不同的上限;实行实缴资本制与认缴资本制并用的折衷资本制。四是制定《反垄断法》,成立独立的反垄断机构。有效控制外资通过兼并垄断中国的某些行业。五是按WTO规则要求,对内外资实现统一的国民待遇,以解决中国目前外商投资领域中,超国民待遇、次国民待遇与国民待遇并存的现象。 本文试对以上问题加以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顾卫平[2]2004年在《管理跨国并购——基于契约和资源整合的模式》文中研究表明管理无疑是跨国并购的核心。然而管理为何是跨国并购的核心?理论界对此却是莫衷一是。本论文认为,跨国并购的理论研究缺乏一套系统的分析框架,对跨国并购中至关重要的管理理论和整合问题的研究则更为匮乏,跨国并购的经济和管理理论与跨国并购的实践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脱节。本论文建立了一套基于契约和资源的跨国并购管理整合理论框架,将跨国并购视为两国投入要素通过公司控制权市场实现有效结合的一种模式,相关契约和资源整合的实际效果将会决定跨国并购的实际效果或成功率。根据契约观的观点:首先,跨国并购和新建投资等其他海外扩张模式都可以还原成为实现两国投入要素有效结合的不同契约安排,对不同契约安排的交易费用的比较是选择不同投资模式的关键之一;其次,企业是一种契约协调机制,本身是无所谓所有权的。因此,跨国并购交易行为本身是虚幻的,跨国并购实质上是契约协调机制之间的替代。根据资源观的观点,企业是一种资源集合体系,跨国并购可以更大程度地维护东道国企业组织资本的完整性,从而可以获取速度经济和战略资源,并通过与母国投入要素的有效结合形成新的组织资源。企业通过跨国并购或是新建投资等其他方式对外扩张的选择,依赖于何种方式可以更低成本或更为有利可图地达到两国投入要素有效结合的目的,而对跨国并购的管理和整合是企业是否选择跨国并购以及跨国并购能否成功的关键。跨国并购的战略在于通过不同国家企业的契约协调机制和组织管理模式之间的比较、替代和提高,来获取改善全球资源配置的静态和动态的战略利益。跨国并购的管理整合则是跨国并购的战略利益得以实现的基础。管理整合贯穿于跨国并购的交易和整合的全部过程,对跨国并购的战略、组织、资产、人员、文化和环境等都需要加以全面考虑。它们共同构成跨国并购管理整合的核心要素,并使跨国并购成为企业跨国成长过程中可以选择和重复的管理过程。跨国并购交易行为本身决不意味着所需要的东道国投入要素就能主动的投怀送抱,惟有通过有效地管理和整合才能实现两国投入要素的有效结合。由此,当人们惊讶于跨国并购浪潮的巨大规模以及跨国公司的资本实力之时,我们却惊讶于跨国公司驾驭全球业务的战略眼光和管理能力的高超。我们始终认为,跨国并购的背后实际上是一整套的全球战略、管理思路和整合方式的运作。本论文为跨国并购的管理和整合问题构筑一个较为完整的理论框架,从而使我们对于近期席卷全球的第一次跨国并购浪潮有着更为深入地认识,有助于我们的企业和政府进一步完善对于跨国并购的管理和监管工作。
汤海涵[3]2012年在《澳大利亚并购投资相关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跨国并购是指一国企业基于某种目的,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取得另一国企业全部或部分的资产或股份,对另一国企业的经营管理实施一定的或完全控制权的行为,是并购主体根据全球经济环境和内部组织结构的变化及时对自身的体制、结构、功能和规模等重新进行组合的一种组织变革或制度创新。跨国并购既具有并购的一般性特征,又具有特有的跨国属性,因而面临着投资者母国和东道国政府的双重监管。澳大利亚蕴藏非常丰富和优质的矿产资源和能源资源,因而成为能源企业跨国并购的重要目标国,研究澳大利亚关于跨国并购的法律监管制度,对于进一步推动我国企业在澳大利亚的并购活动,预防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实现“走出去”战略的国家目标,提高我国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共分六章。第一章“跨国并购概述”。本章简要描述了并购和跨国并购的概念、跨国并购的分类和主要法律特征以及近年来外资在澳大利亚并购的基本情况。跨国并购既是一种跨越国境的资产和产权交易行为,又是企业组织的变革或创新。根据并购的标的,跨国并购可分为跨国资产并购和跨国股权并购;依据并购的产业价值链,跨国并购分为纵向并购、横向并购和混合并购;根据股权并购对并购参与方法律人格的影响,可以分为新设并购、吸收并购。由于跨国并购交易一般规模较大,具有非常明显的国际因素,因此面临投资者母国和东道国政府的双重监管。澳大利亚矿产和能源资源丰富且品质较高,近年来外资在该领域的跨国并购交易较为活跃,目前澳大利亚已经成为我国能源企业跨国并购的主要目标国。第二章“澳大利亚的外资并购审查制度”。本章主要介绍了澳大利亚外资并购的审查机构、审查范围、审查标准、审查程序等实体性和程序性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并据此对我国企业实施跨国并购在澳大利亚外资并购审查阶段应当注意的法律风险及对策进行了分析。上世纪70年代中期,澳大利亚为了加强对外国投资的控制,通过了《外资并购法》及其他法律文件,建立了外资并购法律监管制度的基本框架,明确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作为审查机构,厘定了预先审查和豁免预先审查的范围,确立了国家利益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审查标准,规范了外资并购审查的行政程序和司法保障制度,强化了外资并购审查机构决定的执行力。第叁章“澳大利亚外资并购反垄断审查制度”。跨国并购交易的实施有可能损害公平自由的市场竞争秩序,澳大利亚为此建立了以《商业行为法》为核心的反垄断法律体系。澳大利亚对外资并购的反垄断审查集中体现在并购禁止和禁止豁免两项制度,如果外资并购属于限制性商业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实质性削弱竞争的垄断行为,反垄断执法机构则有权否决并购交易;但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则可予以批准。中国企业在实施并购交易时,应当准确把握澳大利亚认定并购交易构成垄断行为的标准和依据,避免交易被否决;同时注意保护自身的商业秘密。第四章“澳大利亚上市公司跨国并购的法律规制”。上市公司收购一般会涉及到证券法和反垄断法两大法律领域的迭合规制,本章结合理论和具体案例,探讨了上市公司在澳大利亚实施跨国并购的不同模式及其优劣势,以及存在的困境与因应之策。第五章“澳大利亚跨国并购的税收问题”。东道国的税收法律制度直接影响跨国并购交易的形式、交易结构模式的设计等重大问题,本章结合澳大利亚税法最新立法动态,比较分析了不同跨国并购形式下税收负担及其对并购工具选择的影响,并以采矿业作为例证。第六章“中国企业赴澳大利亚并购的法律问题”。本章重点讨论了中国企业并购澳大利亚企业资产和股权涉及的法律制度。我国仍然对境外投资实行较为严格的管制,有关境外投资的政府主管机构根据资金来源和性质对境外并购采取审批制和核准制,同时通过反垄断审查控制海外并购交易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此外,还对跨国并购有关的外汇管制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郝洁[4]2006年在《跨国并购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经济全球化、投资自由化和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快跨国并购在世界各国进入发展的活跃期。作为全球跨国并购的积极参与者,中国的跨国并购法律体系正在逐步建设和完善之中。本文从法学研究的角度对跨国并购这一经济现象进行深入分析,试图为我国跨国并购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一些有价值的立法建议。文章重点分析跨国并购法律性质及内在法律关系,同时借鉴经济学理论对跨国并购的立法取向进行阐述,并主要从外资法、反垄断法、公司法、证券法等部门法的角度,以及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的法律问题等方面展开研究。跨国并购是一种十分复杂的经济活动,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非常广泛,对跨国并购从经济领域和法学角度进行准确界定是本文研究的基础。第一章是跨国并购的概述。本文从企业并购的基本概念入手论述跨国并购的含义,从经济角度讲跨国并购涉及了两个以上国家的市场,从法律角度看受到两个以上国家法律制度的规制。跨国并购的法律性质是本章研究的重点,跨国并购是复杂的国际投资行为,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企业产权有偿转让的民事法律行为。本章阐述了跨国并购的主体、客体、法律范畴上的标的以及内在的法律关系等问题。当今跨国并购方式纷繁复杂,本文以六个标准论述不同的分类,并特别论述了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两种方式——资产收购与股权收购。跨国并购在上世纪末的90年代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因其是从国内并购发展变化而来,并与国内并购有密切联系,本章从企业并购的源头开始介绍跨国并购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并特别论述了两种特殊的跨国并购,一是跨国公司以其自己原来就拥有的在目标国的子公司来并购目标国的目标企业,二是跨国公司在目标国设立子公司以并购目标国的目标企业,文章认为以上两种情况应归入跨国并购的范畴。本章的后一部分是对我国外资并购问题的介绍与分析,该部分主要论述了我国外资并购的发展历程、目前我国外资并购的概况以及主要特点,并从法律角度分析了我国外资并购的立法现状与不足之处。目前以美国为代表的世界各国对跨国并购的法律规制均由严厉逐步向宽松转变。本文第二章首先对跨国并购的立法取向展开阐述,分析了结构理论和芝加哥学派理论对美国跨国并购立法取向演变的影响,说明了各国对跨国并购立法模式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其经济影响的认识。从各国对跨国并购法律规制的一般框架看,可以划分为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两部分。本章就从这两个线索出发,分别论
伍江[5]2008年在《博弈视角下的企业兼并模型研究》文中认为本文是在以跨国兼并为主要特征的第五次兼并浪潮的背景下写成的,兼并作为企业扩张的主要战略之一,一直以来受到学术界、企业界以及政府的密切关注。企业兼并不仅对于抑制我国普遍存在的重复建设,提高产业资源配置效率,减弱产业内过度竞争趋势,实现的企业规模经济效益、产业均衡效益有深刻的理论意义。跨国兼并作为FDI的形式,对我国经济将产生重大影响。不仅能够为我国提供技术进步、拓展国际市场和对外直接投资等经济机会,而且随着经济全球化加快,兼并对于优化我国产业结构,增强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能力具有重大意义。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过渡期的结束,我国所有的产业、所有领域实现更加全面的开放,特别是我国证券市场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实现全面流通,企业兼并、尤其是外资的跨国兼并将变得更加频繁,并呈现新的特征。因此,研究企业兼并模型,制定出能够解决我国产业中现存问题的方针、政策,对我国企业兼并做出一系列制度安排,以规范企业兼并行为,减少兼并的交易成本和社会成本,保护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切实提高兼并的社会福利,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而现实的问题。本文的研究是以理论模型为主要对象的,以博弈论为研究工具与方法论,综合运用产业组织理论和福利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对已有的兼并理论模型进行拓展性的再研究,得出了理论性的结论命题,并辅以简要的数理分析和定性分析,以验证自己的观点。在第一章首先综述了本人所涉猎的国内外的兼并理论及相关模型研究成果,集中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思路、采用的方法、结构与研究内容。从比较中发现,对于横向兼并发生的基础概念协同效应,定性分析较多,定量分析不足。从横向兼并行为的发生看,兼并不仅有“大鱼吃小鱼”,也有“蛇吞象”的先例。但是已有的文献中,很少涉及“蛇吞象”的理论模型。从纵向兼并理论看,存在各种学派之争,对于纵向兼并的市场绩效也存在分歧,这些学派发生分歧的理论构造、假定条件需要在新的研究中清晰化。值得注意的是,跨国兼并与国内兼并存在环境、条件差异是不争的事实,必需有区别的进行分析,这些都为本文提供了新的研究课题。第二章以SSR企业横向兼并模型为基准,在古诺博弈的基础上,对横向兼并模型在以下两方面做了更深入的研究:首先,基于线性需求和对称的定常边际生产成本,引入了协同效应概念,建立了一个基于协同效应的扩展的横向兼并模型。然后,结合社会福利经济学,分析了不同条件下参与兼并企业、未参与兼并企业和消费者的福利变化情况,并以福利变化为标准得出了若干理论命题,解出了协同效应的临界值,发现,只要协同效应达到临界值,横向兼并就会发生。如果是完全竞争市场,只要有一点协同效应,兼并也会发生。解释了原SSR模型无兼并动机与现实中兼并频繁发生的矛盾,破解了Pepall的“兼并悖论”。第叁章以Stackelberg的寡头垄断下的动态博弈理论为基础,对已有的横向兼并的类型作了拓展研究,扩展了Steffen- Kai -Wieland创立的SKW模型。SKW模型是通过Stackelberg产量竞争市场,研究了其中任意两个企业兼并的动机和社会总福利变化情况,结果表明:任意一个引导者兼并一个追随者总是有利可图的。而在特定情况下,‘强强联合’的兼并,‘弱者联合’的兼并也会出现。本文在Steffen- Kai -Wieland模型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了“蛇吞象”或称‘小鱼吃大鱼’的兼并分析,由此得出了本人的研究结论:无论是强式企业还是弱式企业,都存在内在兼并利益动机,会由于市场集中度的提高,导致消费者福利和社会总福利下降,这就丰富发展了SKW模型,使得现实中很少发生的“蛇吞象”兼并案例,在理论上也得到了合理解释。本文所在的补充性研究中,使Steffen- Kai -Wieland模型理论上变得更加完整,理论更具有适用性。扩展的SKW模型涉及到了横向兼并的各类情况,可以在较为宽泛的意义上解释兼并浪潮的发生。第四章以纵向兼并为研究对象,对企业纵向兼并的动机和福利效应问题做了研究。首先,介绍了经典的Spengler模型,即纵向兼并不仅有利于消除双重加价,而且有利于消费者剩余和社会福利的提高。其次,把Spengler模型扩展到了上下游之间企业间的古诺产量竞争,分别讨论了金字塔结构和平行结构两种产业链纵向兼并的状况,结果发现:当上下游都是平行结构的产业链时,纵向兼并或纵向一体化,可以降低中间产品的价格,从而消费者可以从纵向兼并中受益,并且使消费者剩余和社会福利都提升,结论与Spengler模型的结论相同。但是本文深入研究的结论是:对于金字塔结构的产业链,并非所有的纵向兼并企业都是有利的,兼并企业的利润出现不确定性,利润大小取决于上下游厂商之间的数量关系,即由本文研究得出的Spengler数为临界值,结果是,只有下游企业数目小于Spengler数时,纵向兼并才是有利可图的。第五章将第四章的结论进一步深化。首先将Spengler模型扩展到上游进行Bertrand价格竞争,而下游进行古诺产量竞争的产业链之中,然后在上下游竞争结构不同的条件下分别研究了企业的策略行为对兼并结果的影响。研究中发现,企业是否采用排挤竞争对手策略时纵向兼并的利润是不同的。纵向兼并企业若采用纵向圈定的策略方法时,纵向兼并最终是否弱化了市场竞争程度,结果会因外在的环境条件不同呈现出不确定性。在特定条件下,纵向圈定不仅没有遏制竞争,反而促进了竞争,提高了社会福利。关于是否采用纵向圈定,主要依赖博弈是伯川德(Bertrand)竞争方式,还是古诺(Cournot)竞争方式,如果上下游都是Cournot产量竞争,企业的纵向圈定策略,不会提高竞争对手的成本,也不产生弱化市场竞争的作用;如果下游产业是Cournot产量竞争,而上游产业是伯川德价格竞争,兼并企业的纵向圈定策略,是否会提高竞争对手的成本、弱化市场竞争的作用是不相同的。因为当中间产品潜在提供者的成本处于特定数值区间时,圈定也会有提高竞争对手的成本、弱化市场竞争的作用。也就是说纵向圈定对市场竞争和消费者福利的影响因条件变化呈现出不确定性。本章的结论对我国规制纵向兼并有重大的指导意义。第六章结合本人在第叁章扩展的SWK模型,有针对性地构建了一个非对称信息的动态跨国兼并模型,试图从动态角度给出对外资兼并国内企业的进行审查的理论依据。由于国度间的差异性较大,跨国兼并的动机较多,不完全信息更符合跨国兼并行为的特征。论文从微观企业角度分析了不同背景下跨国企业兼并的动力,结果发现,信息不对称不能成为跨国兼并的障碍,兼并会延续下去。为此,本文专门进行了跨国兼并对国家产业安全影响的定性研究。结果表明,如果跨国并购持续下去,会在我国技术进步、产业市场份额、国家经济利益等方面严重威胁国家产业安全。本文的创新点主要有:1、构建了扩展的SSR模型,克服了SSR模型企业没有兼并动机的缺陷,并能解释现实中为何反对和阻止横向兼并的都是那些未参与兼并的企业的原因所在,也能解释为何现实中横向兼并大部分失败的原因,破解了Pepall等人提出的“兼并悖论”。例如命题2.4~命题2.12是本人的研究结论2、在Steffen- Kai -Wieland模型的基础上,构建了“蛇吞象”的兼并模型,使得现实中很少发生的“蛇吞象”兼并,在理论上得到合理解释,使Steffen- Kai -Wieland模型在理论上的运用范围进一步扩大,丰富发展了SKW模型。特别是针对“蛇吞象”兼并模型,本文给出了“蛇吞象”兼并动机出现的充要条件,命题3.4是本人的研究结论。3、将社会总福利的变化作为判断兼并效率的标准。为应对日益开放的国际经济环境,促进我国企业形成规模经济,加强国家产业的竞争力,保持经济长期可持续增长,政府在制定兼并规则中,应当更多地从国家总体利益出发,把增强国家产业的竞争力作为一个重要目标。因此,在横向兼并社会福利的效率标准选择上,本文主张以选择社会总福利的大小作为效率目标,而不是单纯考虑消费者福利标准。在政府管制企业兼并的过程,评价企业兼并的效率上也要有灵活立场,对于涉及事关民生的重要产业的兼并活动,一定要求兼并活动能带来最终产品价格的下降、产量上升,让老百姓切实享有消费者福利改善的社会利益。4、本文在Spengler模型的基础上,构建了金子塔结构和平行结构产业链的纵向兼并模型,解出了Spengler数(本人定义的),并将Spengler数作为纵向兼并发生的临界值。通过Spengler数拓展并部分修正了传统纵向兼并研究成果的一些结论,即纵向兼并不一定导致兼并企业获利,兼并企业获利与否主要取决于产业链中上、下游产业的企业结构状况以及所采用的竞争方式,只有当下游产业通过横行兼并达到一定垄断程度,即下游的企业数目小于Spengler数时,才有纵向兼并的动机。研究认为这种当上下游都是寡头垄断企业的产业链,上下游都是进行古诺竞争时,纵向兼并可以节约交易成本,降低交易风险,从而将其他非兼并的下游产业企业置于竞争劣势地位,但消费者可以从纵向兼并中受益。5、本文构建了一个不完全信息的跨国兼并模型,研究了跨国兼并行为在不对称信息条件下的动机,研究结论表明,不完全信息不能成为跨国兼并的障碍。因此,如果东道国政府对外资兼并不进行规制,兼并将演化成持续性过程,影响国家产业安全。
张家楠[6]2012年在《我国国有企业跨国并购的法律障碍》文中指出伴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直接将新企业建立在东道国已经被跨国并购所代替从而成为重要的国际经济活动,跨国并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尽管看起来事态一片大好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却在一次次跨国并购活动中看到了越来越多的问题。目前我国海外并购无论从规模还是交易金额来看,国有企业都拥有的不可比拟的优势,是海外并购的主力股。本文试以国有企业为代表探究我国企业海外并购存在的法律障碍及相应的应对措施,为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实践和发展提供了一套科学可行的系统。本文一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是对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相关背景进行介绍,在此背景下笔者的选题目的及研究意义,以及此研究的创新之处和实践意义。第二章是对我国国有企业的内涵进行详细阐述,同时对跨国并购的含义和类型进行分析,点明本文的写作角度是以国有企业为代表去探究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法律障碍。第叁章对跨国并购的法律环境做了系统的研究对比,将国内的跨国并购历程做了详细的阶段划分,通过我国现有的法律和国外发达国家基本成型的法律进行对比,对我国法律产生借鉴意义。第四章通过对我国企业跨国并购来自于政府,企业自身还有国外的不同层面的障碍去透彻分析我国国有企业现阶段在跨国并购中存在的法律障碍,试图尽可能全面去解析障碍存在的根源。第五章针对上一章的分析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仍从政府的宏观角度及企业自身入手,解决在各个环节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及障碍,以求我国企业的跨国并购可以得以顺利进行。
周迪菁[7]2005年在《中国银行业海外扩张策略选择》文中研究指明本文主题是研究中国银行业海外扩张的战略,从四个决策阶段进行:银行竞争优势分析战略、海外市场选择战略、市场进入模式战略和优势业务选择战略。本文主要结论如下:(1)优势分析战略,利润率和银行规模是跨国银行竞争优势最重要指标,利润率高、规模大的中国银行业可有更强的海外扩张战略;(2)海外市场选择战略,中国银行业应以东道国利润机会为最主要决策依据,并需关注中国与东道国经济一体化程度以及东道国体制特点;(3)市场进入战略,中国银行业应主要选择绿色领域进入模式,若选择控制性兼并进入模式则要关注兼并后的效率;(4)优势业务选择战略,中国银行业应慎重选择全能化与专业化业务、批发与零售业务,零售业务将是未来跨国银行竞争的新市场,中国银行业不可忽视开拓零售业务的可行性。本文主要创新如下:1、从战略内容中市场产品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中国银行业海外扩张战略中竞争优势分析、市场选择、市场进入模式选择和优势业务选择四个决策阶段,旨在启迪银行业应通过对内外环境和自身优势分析,根据市场需求制定符合自己特色的海外扩张战略,从而配套相应的资源、组织结构及管理能力改革,达到系统性的海外扩张战略制定及实施方案,而不能脱离市场进行片面的资源、组织机构、管理能力的改革;2、较系统地整理银行海外扩张理论,总结国内外理论和实证上关于竞争优势、地域选择、市场进入模式、优势业务的研究结果,为中国银行业海外扩张提供理论基础,并补充国内在这方面系统文献整理的不足;3、提出中国银行业分析竞争优势、分析东道国地域优势和分析优势业务的量化指标,为中国银行业跨国经营的决策分析提供量化标准;4、纠正了理论界和实践工作者对中国银行业海外扩张的一些片面理解,如:客户跟随说是主要海外扩张的依据,跨国银行经营零售业务难与东道国国内市场竞争,主张跨国经营要全能化等观念。
王习农[8]2004年在《开放经济中企业跨国并购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当今世界,跨国并购浪潮席卷全球,一方面加速经济全球化步伐,另一方面加速其自身发展,两者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着全球经济向自由化、开放化发展,而任何国家在这一国际大趋势下无动于衷都无异于自甘落后。作为发展中的大国,我国正处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而加入WTO,又为我国面向全球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同时,也给我国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此,在跨国并购大潮下,我国企业如何确立新的发展战略,我国政府如何应对,从而抓住机遇、直面挑战、走向开放,将是当前必须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本文正是以开放经济中增强我国企业竞争优势为主线,通过建立市场综合竞争优势理论全面研究当前跨国并购大潮下我国企业发展战略和政府行为取向问题。全文共分七个部分。导论:主要是在说明论文选题背景和国内外跨国并购研究现状的基础上确立本文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同时,简要说明全文的主体结构和框架构思以及所采用的研究方法,明确本论文主要创新之处。第一章,跨国并购实践及理论:以经济全球化为背景,指出当前国际资本流动新趋势,即国际投资以跨国并购投资为主。同时,在总结全球跨国并购实践的基础上,界定开放经济内涵,给出跨国并购概念,分析跨国并购实质,梳理当前国际上关于跨国并购动因的微观理论和宏观理论(以国内企业并购理论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为基础)并进行综合评价,旨在吸收利用并加以创新。本章对跨国并购和跨国新建两种FDI方式加以比较,进而说明在总体上跨国并购优于跨国新建而成为国际直接投资主要方式的原因。第二章,市场综合竞争优势理论(MCCAT):市场综合竞争优势理论是在评价利用国际各种跨国并购理论的基础上实现的一个理论创新,目的在于架构解释跨国并购动因的一个相对统一的理论。本章核心观点在于:企业并购的动因是企业试图利用自身竞争优势通过企业并购或跨国并购去获取更大的市场竞争优势,以使企业获得长期发展和持久利润。本理论以企业客观存在市场竞争优势为前提,提出市场综合竞争优势概念和函数,分析形成市场综合竞争优势的作用机理,探讨企业核心竞争优势的构成、作用和选择方法,并以此为指导结合我国实际,确立我国企业在跨国并购时代所应采取的发展战略:以提高企业竞争力为战略目标,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优势为战略重点,以合作性战略、进攻性战略、防御性战略、宏微观环境相协调战略为战略方式。以下四章则以我国企业在跨国并购时代所应采取的发展战略为指导分别展开论述。第叁章,外国企业并购中国企业:本章以合作性战略为指导,在归纳我国企业客观存在的市场竞争优势的基础上,分析外国企业并购我国企业的动因和现状,指出我国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从而把国有企业改革放在经济全球化大环境中重新定位,进而提出我国企业<WP=4>制度和机制创新的构想。同时强调在外资并购大举进攻的挑战下,我国企业必须加快自身并购进程,快速形成规模经济的必然趋势。在知识优势日益成为企业核心竞争优势的前提下,我国企业经营战略必须作相应调整。最后,阐述通过打造我国企业竞争优势构建我国产业竞争力进而塑造国家竞争力的问题。第四章,中国企业并购外国企业:本章以进攻性战略为指导,在分析中国企业并购外国企业动因和现状的基础上,着重指出我国企业如何利用自身竞争优势在国际市场获取更大竞争优势的策略和技术问题,并对如何促进中国企业并购外国企业,推进中国企业国际化提出相应对策。第五章,跨国并购与企业外部环境:本章以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相协调战略为指导,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同时注重从本国实际出发,针对目前我国企业跨国并购宏观层面存在的问题,着力从政府管理、法律、金融和市场等四方面探讨如何为开放经济中我国企业构建市场综合竞争优势,积极参与跨国并购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第六章,跨国并购与经济安全:本章以防御性战略为指导,重点论述跨国并购中的国有资产流失防范、企业跨国并购防御、民族经济安全、国家安全和其他国际风险防范与控制等几方面内容,旨在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树立风险防范和经济安全意识,进一步保护和提高我国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国家竞争力。研究表明,在跨国并购大潮下,我国只有适应开放经济的要求,通过主动引进外资并购和走出去并购国外企业,通过重塑宏观环境为企业创造良好外部运行条件,不断增强经济安全意识,从而面向世界、面向开放、面向未来,确立新的企业发展战略并相应调整和改革,积极打造企业、产业和国家竞争力,才能快速赶超世界发达国家。
徐鹏[9]2008年在《外资并购国有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自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外资以并购国有企业的方式进入中国己成为外商对华直接投资的一种新趋势,并正给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产生诸多积极效应。但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到,外资并购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严重,给国家带来极大的损失。因此,研究如何有效的防止外资并购中的国有资产流失,使外资并购国有企业成为一种双赢的机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这是摆在我们面前面的一个重要课题,也因此成为笔者在本文中着力探讨的问题。首先,本文在对与外资并购相关理论进行整合的基础上,阐述了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的内涵及实施过程,分析了外资并购国有企业在我国发展的影响因素,明晰了国有资产以及国有资产流失的概念,界定了外资并购国有企业中国有资产流失的判断标准;其次,从不同角度着重分析了外资并购中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并利用博弈论的原理建立博弈模型深入分析了外资并购中催生国有资产流失的相关行为和问题产生的原因;随后,通过对外资并购国有企业中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分析及博弈分析,提出了相应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对策与建议;最后,借助凯雷并购徐工案例从实际中来论述外资并购国有企业中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论证前文所提出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对策与建议的合理性。概括地说,外资并购国有企业中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是一个系统性问题,其涉及的范围广,牵扯的层面多。因此,解决起来存在很大的理论与实践上的难度。需要我们不断完善国有企业委托代理机制、并购定价机制、资产评估机制、产权交易机制和相关法律法规,从宏观到微观,从国有企业内部到外部,彻底解决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张伟科[10]2007年在《跨国并购对我国经济安全的影响及其对策》文中指出近几年来,外国直接投资(FDI)进入我国的方式发生了明显变化——由原来以“绿地投资”为主,转向“绿地投资”与并购投资相结合的方式。跨国并购大量进入东道国,一方面可以解决资本缺口,带动技术提升,促进东道国经济的发展等,但同时也对东道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构成一些潜在的威胁。从这种意义上说,跨国并购是一把“双刃剑”。目前,跨国并购在我国的负面影响逐渐显现出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一些负面影响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隐患,威胁着我国的经济安全。因此,我们应该及早做好应对之策,趋利避害,以积极的态度迎接经济全球化下利用外国直接投资带给我们的挑战,在更加科学合理地引进外国直接投资的同时,切实维护和保障我国经济安全。本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导论,先介绍了本文选题的背景和意义;再借鉴国内外的研究成果,对国家经济安全和跨国并购的内涵作了界定,这部分是全文的理论起点。第二章重点分析了现阶段跨国公司在华并购的新特点,并相应地预测跨国并购的趋势。第叁章分析了跨国并购对我国经济安全造成的负面影响。本章主要从跨国并购中的产业控制、技术控制、品牌并购、经济结构失衡和资源与环境压力五个不同角度加以分析。第四章分析了跨国并购对我国经济安全造成负面影响的政策及体制原因。本章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国内企业叁个方面来系统分析造成上述经济安全隐患的诸多国内特殊原因。第五章比较研究发达国家在利用FDI中保护国家经济安全的政策措施。选取了美国、德国、加拿大和日本等四国在利用FDI中保护国家经济安全的措施,以期对我国保护国家经济安全提供有益的借鉴。第六章在上述各章内容的基础上,从法律、制度、宏观政策和扶植企业四方面提出了维护我国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
参考文献:
[1]. 外资跨国兼并的法律监管研究[D]. 王子立. 外交学院. 2003
[2]. 管理跨国并购——基于契约和资源整合的模式[D]. 顾卫平. 复旦大学. 2004
[3]. 澳大利亚并购投资相关法律制度研究[D]. 汤海涵. 武汉大学. 2012
[4]. 跨国并购的法律问题研究[D]. 郝洁. 中国政法大学. 2006
[5]. 博弈视角下的企业兼并模型研究[D]. 伍江. 西南财经大学. 2008
[6]. 我国国有企业跨国并购的法律障碍[D]. 张家楠.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2
[7]. 中国银行业海外扩张策略选择[D]. 周迪菁. 厦门大学. 2005
[8]. 开放经济中企业跨国并购研究[D]. 王习农. 中共中央党校. 2004
[9]. 外资并购国有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研究[D]. 徐鹏. 长沙理工大学. 2008
[10]. 跨国并购对我国经济安全的影响及其对策[D]. 张伟科. 东北财经大学.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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