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律师义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义务,律师,毕节市,忠诚,纠纷,纳雍县,职业。
律师义务论文文献综述
王家梁,王鹤霖[1](2019)在《夏亚飞:尽到一名法律扶贫律师应尽的义务》一文中研究指出“我要和老公离婚,过不下去了……”6月4日一大早,夏亚飞和往常一样来到毕节市纳雍县猪场乡硐口村综治中心值班,电话铃声突然响起,一位女士在电话里哭诉,要和丈夫离婚。了解情况后,夏亚飞首先安慰这位女士,让她不要激动,然后用专业知识为她解答问题。雪白的(本文来源于《法制生活报》期刊2019-08-28)
陈松新[2](2019)在《不要让技术超越品德——从忠诚义务看律师职业伦理》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我国执业律师数量大幅度上升。与此同时,违反执业规范受到处分的律师也不断增加。作者试图对律师职业伦理进行梳理总结,以个案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对律师如何实现忠诚义务进行了说明,阐述了律师伦理的核心价值,希望对当代律师职业伦理建设有所帮助。(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19期)
李艳[3](2019)在《中介人员卷走租金 租客损失谁承担》一文中研究指出2017年5月,白先生在昆明市官渡广场附近的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租了一套房子,从签订合同到入住近2年,房东一直没有露面。可就在不久前,一名自称房东的人突然到访,还向白先生催要他已经交纳过的房租。案情 中介收房租后卷款失踪“他说房子是他的(本文来源于《云南法制报》期刊2019-05-20)
郭恒[4](2019)在《辩护律师忠诚义务论》一文中研究指出辩护制度是我国当前刑事诉讼和司法改革的焦点之一。近年来,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开始关注辩护律师的忠诚义务,也提出了一些原则性的建议,但对于辩护律师忠诚义务的具体内涵和相关要求却缺乏深入研究和系统解读。本文致力于探寻一种能够合理解读辩护律师忠诚义务的理论,并结合我国刑事辩护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域外可资借鉴的相关元素,尝试为辩护律师忠诚义务及辩护制度探索前行的方向。本文由引言、正文和结语叁部分共计六章组成。第一章,“辩护律师忠诚义务的基础理论问题”。本章以不同的刑事诉讼构造对于辩护律师忠诚义务履行之影响出发,分析了现代法治国家辩护律师的功能定位,并从我国刑事诉讼构造的变化对于辩护律师忠诚义务之影响进行了解读。其次,以现代法治国家中辩护人的角色定位为基本出发点,以国家权力维度和法律程序维度为两个考察维度,对辩护律师角色定位进行比较法考察,并对我国依法治国背景下辩护律师律师身份定位进行了分析。最后,对法律职业伦理下辩护律师职业伦理之特殊性进行解读,以“律师—当事人”关系为基本出发点,从党派性忠诚原则、律师与当事人信赖关系的维护角度分析了律师职业伦理特殊性之所在。第二章,辩护律师忠诚义务的积极内涵:争取当事人利益最大化。首先,在审判中心主义的视角下,辩护律师应当重视会见、阅卷、调查这叁项基础性义务的履行,以克服侦查中心主义带来的弊端。其次,庭审实质化改革要求辩护律师在庭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以有效应对新“控强辩弱”背景下庭审虚化现象,并在庭审中与控方进行实质性对抗。最后,辩护律师忠诚义务的履行还要借助一定的“外力”,形成一种辩护合力,才能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第叁章,辩护律师忠诚义务的消极内涵:不得损害当事人利益。消极的忠诚义务直接表现为辩护律师与当事人这种信任关系的维护,可以说是为辩护律师设立了一条执业底线,即不得损害当事人利益。首先,辩护律师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确保辩护律师和当事人的信任和坦诚。其次,应当坚持利益冲突禁止规则,这是忠诚义务派生出的律师重要职业道德,而律师忠诚义务是利益冲突禁止规则的价值依归。我国刑事辩护中利益冲突禁止规制,应当以当事人利益为中心,采取“有依据的合理怀疑”的标准,对利益冲突进行类型化分析,并加强利益冲突防范的制度建设。再次,对于独立辩护理论进行限制。建立协商机制与退出机制,确立独立辩护的禁区,构建类型化决策机制,确立被告人实际利益受损时真实义务优先原则,并对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独立辩护作出限制。第四章,辩护律师忠诚义务的边界:对法庭的真实义务。辩护律师的忠诚义务也有一定的界限,那就是“对法庭的真实义务”。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辩护律师对于当事人不能唯命是从,还必须诚实公正地履行其职责,不能采取积极的行为来蒙骗司法机关,这是辩护律师真实义务之要旨。真实义务也为忠诚义务的履行设定了“边界”。由于辩护律师特殊的地位和忠诚义务的要求,其对法庭的真实义务呈现出消极性、片面性以及对象特定性的特征。辩护律师对法庭的真实义务是由其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刑事诉讼真实发现的基本目标、维护司法权威之客观需要以及律师职业良性发展的内在要求所决定。我国对于辩护律师真实义务的要求过于严格,但是真实义务内容规定过于笼统。为此,应当重新构建我国辩护律师真实义务的体系,明确辩护律师对待虚假的证据的处理方式,区分真实义务与辩护策略,确立禁止损害实体真实这一真实义务的基本界限。第五章,辩护律师忠诚义务与对法庭真实义务之冲突与平衡。在美国、日本、德国,处理忠诚义务与真实义务冲突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存在着一定的争议。这种冲突是由辩护律师作为被告人的“热忱代言人”和“法庭官员”的双重角色所引起的。由于诉讼模式以及司法观念的差异,如何处理我国实践中忠诚义务和真实义务的冲突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辩护律师忠诚义务的履行。对于被告人提供的虚假的实物证据以及在法庭上的不实陈述或者抗辩,辩护律师不负有揭露义务。但是对于被告人违法或欺诈性的行为,出于律师自身的社会责任以及与法院共同维护司法程序公正运行的义务,辩护律师对此负有积极揭露的义务。此外,应当赋予辩护律师免证特权,并完善律师伪证罪的追诉机制,以限制真实义务的扩张对于忠诚义务履行的消极影响。第六章,辩护律师忠诚义务的保障机制。辩护律师忠诚义务的履行需要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忠诚义务的保障机制需要从“进场机制”、“退出机制”以及“惩戒机制”叁方面进行建构。首先,要确立刑事辩护的“进场机制”。刑事辩护准入制度为忠诚义务设置了第一道门槛,可以有效提高辩护质量。其次,还要确立刑事辩护的“退出机制”。我国应当从退出前的预防机制和协商机制以及退出后的保障机制叁个方面来构建我国辩护律师的退出机制。最后,还应当完善对于律师失范行为的“惩戒机制”。对于律师的违反忠诚义务的行为,除了其自身内心道德的约束外,还须通过一定的外部的惩戒机制加以贯彻。并完善对律师扰乱法庭秩序行为的程序性规制,防止侦查机关滥用权力追究律师的刑事责任。在“结论”中,笔者提出未来对于辩护律师忠诚义务的研究,还是应当紧紧围绕“律师—当事人”关系这一律师定位的决定性因素进行,同时注重借鉴法治发达国家经验与中国本土实际相结合,关注实践案例与坚持理论完善相结合,立法规定的宏观性与行业规范的可操作性相结合。通过“制度规范”实现“理性实践”,最终实现“律师—当事人”关系理想目标与理性实践的统一。(本文来源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期刊2019-05-01)
徐毓蔚,赵紫荆[5](2019)在《律师:亲生父亲才具抚养义务》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对双胞胎,竟然同母异父?有两个爹?这不是天方夜谭,而是实实在在发生的现实故事。近日,据媒体报道,厦门一对夫妻婚后生下双胞胎,可奇怪的是,老公愈发觉得其中一个孩子和自己完全不像。万万没想到,一纸亲子鉴定让他瞬间傻眼。这对双胞胎竟是同母异父!有两(本文来源于《四川法治报》期刊2019-04-09)
廖钰,玄璇[6](2019)在《告知“驱逐出境”如何成为辩诉交易中律师帮助义务——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帕迪拉诉肯塔基州案述评》一文中研究指出帕迪拉案是美国辩诉交易制度中具有开创意义的案件。帕迪拉案中,联邦最高法院多数法官认为,尽管遣送、驱逐出境等移民相关制裁在美国并非刑事惩罚,但在非本国公民的被告人认罪之前,若辩护律师疏于告知其定罪所涉及的此类后果,可能侵害宪法第六修正案所规定的该项权利,将导致律师帮助无效,进而影响认罪答辩的效力。该案扩张解释了律师帮助义务的宪法条文,明确了在个案中判断该义务是否履行的方法,并影响了随后的立法和司法。该案对于我国细化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中"有效律师帮助"制度,具有一定参考意义。(本文来源于《法律适用(司法案例)》期刊2019年02期)
吴雪君[7](2018)在《洗车工没驾照 挪车出事惹纷争》一文中研究指出海口市民刘先生最近一肚子火,洗个车出了这么多麻烦事!不久前,他去洗车场洗车,洗车工在挪动其他车辆时把自己的车撞了。一问才知道,洗车工没有驾照。洗车场把责任推给洗车工,洗车工又一再说无力赔偿。交涉了两天,洗车场才表示愿意负责修理。记者走访发现,海(本文来源于《工人日报》期刊2018-12-01)
李艳[8](2018)在《车停小区被“毁容” 物管人员“躲猫猫”》一文中研究指出车在路上跑难免会有一些磕磕碰碰,小划痕在所难免,但遇到有人故意划车就不能忍了。最近,家住昆明马街泰悦园二期的一些业主别提有多闹心了,有人在业主的车上搞起了“创作”,直接把车身当成了“画板”。事发车身被人当“画板”11月15日(本文来源于《云南法制报》期刊2018-11-26)
黄榆[9](2018)在《昆明一些小区民宿多、管理难》一文中研究指出时下,出门旅游住民宿成为很多游客的新选择。然而,这种“在线短租”零散提供的租房服务,不但投诉缠身,还面临着“名不正言不顺”的尴尬。近日,《工人日报》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不少小区民宿扎堆记者打开某旅行APP软件,定位昆明、选择民宿可以看(本文来源于《工人日报》期刊2018-08-07)
徐明清[10](2018)在《论我国律师的角色义务》一文中研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律师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律师职责从主要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增加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然,角色定位的变化使得律师的角色义务也发生了转变,律师的角色义务主要是对委托人的忠诚义务、对法律的忠实义务和对公共利益的维护义务。由于律师承担的角色义务较多,且相互之间难免有冲突,因此律师如何在冲突中寻找平衡显得十分重要。(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8年02期)
律师义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目前,我国执业律师数量大幅度上升。与此同时,违反执业规范受到处分的律师也不断增加。作者试图对律师职业伦理进行梳理总结,以个案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对律师如何实现忠诚义务进行了说明,阐述了律师伦理的核心价值,希望对当代律师职业伦理建设有所帮助。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律师义务论文参考文献
[1].王家梁,王鹤霖.夏亚飞:尽到一名法律扶贫律师应尽的义务[N].法制生活报.2019
[2].陈松新.不要让技术超越品德——从忠诚义务看律师职业伦理[J].法制博览.2019
[3].李艳.中介人员卷走租金租客损失谁承担[N].云南法制报.2019
[4].郭恒.辩护律师忠诚义务论[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9
[5].徐毓蔚,赵紫荆.律师:亲生父亲才具抚养义务[N].四川法治报.2019
[6].廖钰,玄璇.告知“驱逐出境”如何成为辩诉交易中律师帮助义务——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帕迪拉诉肯塔基州案述评[J].法律适用(司法案例).2019
[7].吴雪君.洗车工没驾照挪车出事惹纷争[N].工人日报.2018
[8].李艳.车停小区被“毁容”物管人员“躲猫猫”[N].云南法制报.2018
[9].黄榆.昆明一些小区民宿多、管理难[N].工人日报.2018
[10].徐明清.论我国律师的角色义务[J].法制与社会.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