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和意义

影像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和意义

叶城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新疆喀什地区844900

摘要:本文从我国新疆现在非遗工作的现状出发,探讨非遗影像化的对非遗工作的重要价值,着力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借助影像技术的基本原则,以及如何在影像环境下开展非遗工作,达到全面提高非遗工作质量目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传承;策略方法

非遗影像化是在现代信息媒体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非遗传承与展示方法。非遗影像化是现代非遗传承的重要趋势,对促进非遗事业发展有重要意义。

1.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化保护价值探析

1.1传承民族优秀文化艺术

非遗产品的物质形态与社会生产生活有直接关系,非遗起源于民族群体的日常生活、节庆习俗与宗教仪式。由于民族非遗具有口头性和行为性的特征,因此有些非遗项目仅用文字记录,难以达到直观性和真实性展示非遗资源的目标。探索非遗保护的影像化,可以解决非遗资源口传心授的弊端,有助于实现对濒危非遗资源的抢救性保护目标,解决了一些民族市场化率不高项目的非遗保护需要,可以在代表人传承人离世或其它原因造成的非遗无法传承的问题。通过非遗影像化保护实现了对非遗的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效果,有助于为建立非遗数据库打下坚实的基础。非遗影像化在很大程度上超越了时空的制约,可以如实的全面反映非遗资源的原貌,实现了让非遗活起来的目标。影像化的资料实现了对非遗的全面记录,可以极大提高非遗保护工作效率。

1.2满足时代传承的现实需要

对非遗资源不仅要有效的保护,而且还要实现弘扬传承和发展非遗的效果。只有在时代背景下进行非遗传承保护,才能达到服务社会的现实需要。首先,传播是非遗保护的基本手段,运用影像化的方式极大的方便了非遗传播的需要,通过影像化的方式可以起到广泛传承与普及的作用,有助于让人们更直观的了解非遗的过去和现状,对于促进人们模仿和研习有重要价值。其次,通过影像化的方式更好的保留了民族文化基因,运用影像化的方式记录非遗,符合了时代技术进步的发展趋势,解决了口语传播、文字传播、印刷传播时代弊端,可以提高非遗传播的准确性与有效性,这对于突出非遗传播的优势,构建非遗文化的活态产物,承载人类优秀文化有重要价值。第三,影像技术作为一种实用高效的技术,有助于更好的搜集非遗项目的第一手资料,为非遗工作提供了访谈以外的重要辅助性工具,进一步还原了非遗的真实情况,达到真人实景的传递非遗信息效果。影像化的非遗资料可以成为记录非遗的活化石。例如,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英雄史诗《玛纳斯》、英雄史诗《江格尔》、新疆哈萨克族阿依特斯、新疆塔吉克族鹰舞、新疆锡伯族西迁节、新疆维吾尔族刀郎麦西热甫等,不仅有极高的艺术价值,而且有较强的学术价值,有助于形象化的展示非遗资源,成为非遗传承重要载体。

2.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化传承基本原则

2.1仪式化表征

非遗的影像化传播应当具有一定的仪式感,应当以科学的影像记录方式对非遗的全貌进行再现。具体来说拍摄非遗影像资料时应当具有仪式感,非遗影像资料不仅体现分享信息的特征,而且还要有文化传承的价值,能够指向共同的精神信仰表征,核心是借助一种文化艺术的形式达到凝聚精神力量的效果。非遗影像资料应当有助于在真实感的基础上实现参与者的心理转化,唤醒人们的身份认同,达到文化共享的目标。无论是影像的空间、传承人的动作,还是影像资料的色彩设置,都应当带组受众强烈情感体验,有助于通过非遗影像资料实现情感的共鸣。

2.2解码编码特征

非遗影像资料是以影像媒介为载体,实现对非遗项目内涵与外在形式的还原。非遗影像资料应当发挥出对非遗项目的展示、建构和再现的文化传播功能。首先,非遗影像资料应当有助于对非遗的文化内涵与历史意义进行挖掘,减少非遗影像资料对历史基因的损耗,注重全景、原貌的反映非遗,应当保证非遗传承人在民族文化的语境下把复杂的文化生态与民族文化意识表现出来。要求传承人在非遗影像资料中对非遗资源进行深刻的描绘。另一方面非遗的影像化还有助于后世的模仿传承,有助于以影像为媒体,借助丰富的技术手段,达到全景式的再现,有助于人们对非遗资源进行模仿,可以基于非遗影像实现非遗传播的目标。

3.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影像化策略

3.1构建影像化的保护制度

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效力,构建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体系,还要发挥影响化在非遗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提高非遗工作的质量,实现非遗有效传承、长期保护和全面记录的目标。首先,应当探索建立非遗影响你保护的基础,运用数字信息技术对非遗资源进行全面记录,对非遗项目与传承人进行全方位的影像拍摄。其次,建立非遗影像资料的出版机制,通过非遗影像资料更好的展示、宣传、弘扬非遗项目,提高非遗资源的可视化程度,提升非遗资源的直观性。第三,完善非遗保护工作方案,加强非遗影像化法规建设,大力加强非遗影像版权保护,尊重非遗传承人的版权。基于非遗影像化的科学化与法治化建设,进一步走出互联网+非遗保护的新路。还要在非遗项目的申报、评审、公示等工作中融入非遗影像化的元素,逐步推动非遗申报的电子化,促进非遗保护向着影像化方向发展。

3.2提升非遗影像资料质量

发挥影像技术在非遗传承中的作用,还要提升非遗影像资料的整体质量,逐步实现非遗影像资料质量的升级。首先,加大非遗影像化建设的投资力度,政府与各级非遗中心应当加大非遗补助资金的建设工作力度,运用一系列的非遗日、非遗展演等活动,通过丰富的影像资料对非遗进行宣传展示,将非遗与日常群众文化活动结合,运用影像化的方式记录民间非遗活动的全貌。其次,加快实施非遗影像化建设工程,利用数据库技术,建设符合大数据与云存储时代需要的非遗资源存储体系。切实把涉及非遗的各种图片、视频等资料融入结构化的数据库。第三,加强非遗VR与3D技术的开发,打造网上非遗展示的平台,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打造手段端的非遗展示平台,运用非遗小程序进行影像化非遗资源的展示,并且搭建非遗网上交易与展览平台,为非遗的个性化发展提供保证,达到提高非遗展示质量与效果的目标。第四,探索建设数字化非遗展馆,注重通过非遗电子展馆实现非遗爱好者与传承人的网上互动,从而不断促进非遗向电子化展示方向发展。

3.3培训非遗影像技术人才

我国各级非遗中心目前还不具备专业的影像专业技术人才,现有的能从事影像化非遗保护与传承的人才较少,因此影像非遗影像化事业的开展。当前地市级非遗中心的配置的影像技术人才与影像化设备不足,应当在引进专业影像设备的同时,培养专业的非遗影像技术人才。首先,实现非遗中心专业管理人员与地方博物馆人才互动,非遗人员应当积极学习博物馆成熟的影像化技术,不断补齐影像专业技术的短板。其次,还要加快非遗影像技术专业岗位设置工作,加大专职技术人才的配置力度,满足非遗影像化管理发展需要。第三,加快现有非遗人才更新,在组织开展一系列培训的同时,对非遗工作人员的影像技术操作能力进行考核,促进非遗专业人员不断学习和普及非遗影像技术知识。

结论: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工,必然推动非遗传承与展示向着电子化、信息化、网络化的方向发展。应当基于现代电子信息技术的优化扩展非遗宣传展示的平台,着力构建电子环境下的非遗影像化宣传展示机制。

参考文献:

[1]侯鑫.影像艺术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纪录片寻找手艺为例[J].传媒论坛,2018,1(13):171-172.

[2]夏浪波,张志巍.互联网+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数字化的传播研究——以南部傩戏为例[J].传媒论坛,2018,1(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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