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信访维稳工作的几点思考

对当前信访维稳工作的几点思考

东京城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摘要:本文就当前信访维稳工作所面临的形势,有针对性地对新时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提出了工作思路和办法: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完善的信访预警制度;区别对待复杂信访诉求,继续完善信访联络员管理;加大督办力度;各部门加强联系,严格追究信访工作责任。

信访维稳工作既涉及平安建设,也关乎民生福祉。当前,信访问题作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在社会矛盾凸显期显得尤为突出,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在繁重而复杂的信访工作任务面前,各地都使出了浑身解数,千方百计使信访人息访罢诉,有的地方更是闻“访”色变,如临大敌,处“访”更是如履薄冰,草木皆兵,成为挥之不去的心头之痛。这些问题能不能够及时、有效得到解决,关乎着民心背向,关乎着社会稳定发展。所以我们要认真分析研究当前信访维稳工作实际,探求解决信访维稳问题的化解之策,进一步提升应变能力,及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一、当前信访维稳工作面临的形势

信访工作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是信访工作的基本职责,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性措施。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必须认清当前信访维稳面临的形势,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工作水平,不断开创新的工作局面。

当前,信访维稳形势严峻,压力越来越大,具体表现有:一是信访形势依然严峻,非正常上访增势明显。群众越级上访、集体访、重复访、非正常上访增势明显。二是信访反映的问题相对集中,政策性、群体性问题突出,群众就同一问题不断反复上访,处理难度大。三是信访诉求形式激烈,走访增长大于信访。集体访尤其是大规模集体访增多,聚集滞留党政机关的过激行为时有发生,串联聚集上访仍然存在。四是恶意上访不断加剧。少数上访“专业户”一直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理,频繁越级到上级党政机关上访,软磨硬泡,打持久战。有的干脆到党政机关大吵大闹、撒泼耍横,甚至日夜不断给领导打骚扰电话,试图通过影响机关正常秩序和领导日常生活,来逼迫满足其不合理要求。五是串联上访渐成气候。一些特殊群体为达到同一目的,相同诉求和不同诉求的信访人员抱伙成团,他们跨省跨地区、跨部门串联,以聚会的形式赴省进京上访,演变成为集体上访。六是非法上访正在蔓延。虽然信访是公民合法权利,但仍有少数人违反法律的规定,采取了一些极端方式,如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散发传单状纸,跑到中南海、天安门等非信访接待场所制造事端,有的甚至到外国驻华大使馆告“洋状”,意图扩大影响。这种非法上访因制造轰动效应而倍受社会关注,且在全国不胜枚举,效仿者大有蔓延之势。

二、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思路和对策

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快速期,也是各类矛盾的凸显期,更是群众信访的多发期,特别是“越级访”、“重复访”、“群体访”的增多,信访工作面临很大的压力。虽然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但信访总量仍趋上升态势。为切实做好当前信访维稳工作,我们必须认真研究信访维稳工作的新特点,积极探索维稳信访工作的新思路和解决对策。

1、正确看待当前信访现象,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

既不能视信访如洪水猛兽而谈“访”色变,也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要建立并落实完整的领导责任制体系,落实发案责任制、执法责任制、属地责任制、保障责任制。发案责任制是指引发信访问题的部门要主动介入,依法及时处理信访问题;执法责任制是指行政职能部门严格办事程序,按照法律、法规,对有争议的信访问题予以认定,必要时出具《处理意见书》,消除隐患。属地责任制是指对辖区内的上访人进行思想教育和疏导,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按正常的信访程序依法信访,把问题解决在当地。保障责任制是指公安部门对信访人的无理取闹、肆意串联、煽动等违法行为实施警示告诫,必要时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

2、依法界定信访受理范围,建立完善的信访预警制度

国务院《信访条例》对信访受理范围进行了界定。但在实践中,几乎所有的社会问题、社会冲突信访部门都受理。因此,要切实加强信息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注意事态的发展,及时介入,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在信访受理方式上,要严格执行信访事项向依法有权作出处理的有关行政机关或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即对越级上访的不予受理。在受理内容上,信访部门要严格区分,行政权力不应越级、妨碍司法或消除司法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信访部门的处理程序要优先考虑是否转入司法渠道,即应进入司法领域或已进入司法程序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3、区别对待复杂信访诉求,继续完善信访联络员管理

一是公正解决合理诉求,做到解决问题到位,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二是正确化解无理要求,加强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理顺群众情绪,化解思想症结,平衡偏执心态。对因特殊信访案件造成当事人严重生活困难的,启动信访救助,促使其罢诉息访。三是果断处置非法上访,做到打击处理到位。对无理上访“专业户”的缠访、闹访等违法行为,决不能姑息迁就,违反治安管理的,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强联络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联络员的素质,完善上报制度,及时介入处理,将矛盾化解在最基层。

4、加大督办力度,依法解决各类信访问题

建立信访问题分类管理制度。一类信访是当事人对信访事项处理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表示不再上访的,继续做好巩固工作,不再作为信访问题。二类信访是当事人对信访答复或处置结果表示不满意、有可能继续上访的,按工作责任和事权分类,落实有效措施,确保问题解决在当地。三类信访是上级部门承办的重点信访,加强针对性研究,找出解决问题的关键,并积极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四类信访是对提出无理要求的缠访户,以及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不能解决的信访内容,按照信访规定进行受理答复和复查复核,通过“三级终结”的办法处置结束后不再受理。

5、各部门要加强联系,严格追究信访工作责任

要把信访责任追究重点放在源头上,对群众集体上访反映的问题,能解决而没有及时解决,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影响的;对上级交办的查办督办不力,导致群众信访问题长期得不到处理的;对重大信访动态和不稳定因素压报、瞒报、迟报,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追究有关地方、责任部门领导的责任。

结语: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贵在综合,重在治理,关键在实效。要实现“大防控”、“大信访”、“大调解”、“大管理”的大综治工作格局,确保各类矛盾纠纷的切实解决;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实现对社会的有效管理,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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