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陈述论文-张保生,朱媛媛

系统陈述论文-张保生,朱媛媛

导读:本文包含了系统陈述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虚假陈述,系统风险,大数据,人工智能

系统陈述论文文献综述

张保生,朱媛媛[1](2019)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运用人工智能算法精准量化系统风险的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纠纷案件中,由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导致的投资者的损失或者部分损失依法不应由虚假陈述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由于司法解释规定不明确,各地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证券系统风险的计算依据、选取区间和计算方法的认定差异很大,同时比较粗糙而且不精准,该问题已成为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的争点和难点。在大数据应用和人工智能蓬勃发展的当下,利用计算机对特定指数作用于个股的规律进行"深度学习",进而模拟出无虚假陈述影响下的个股股价走势,再利用统计学指标R2开根号,度量出虚假陈述实施日至基准日期间假设前提下个股波幅对受虚假陈述影响后个股波幅的影响比例,可以实现对系统风险影响程度的精准量化,以解决司法实践中对系统风险认定难、精准量化难的问题。(本文来源于《证券法律评论》期刊2019年00期)

谢贵春,邹露,武俊桥[2](2019)在《也论虚假陈述民事案件系统风险的认定与扣减——以因果关系证明的回归为讨论中心》一文中研究指出系统风险的认定和系统风险致损的计量与扣除是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中的关键环节。目前各级法院对系统风险的判断标准和扣减比例计算方法不统一、不明确,反映出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的主要偏差是没有以确立因果关系是否存在作为裁判基准。比较而言,美国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扣减规则是以因果关系证明为中心而进行立法语言组织和司法适用的,其经验值得国内后续完善虚假陈述司法解释时参考借鉴。(本文来源于《证券法苑》期刊2019年01期)

张海新[3](2017)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应用β值测算系统风险损失浅析》一文中研究指出2003年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对于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中投资者损失金额计算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并明确如被告举证证明原告(即投资者)的损失或部分损失是由证券市场系统风(本文来源于《中国邮政报》期刊2017-09-07)

[4](2017)在《虚假陈述赔偿中的系统风险损失扣除》一文中研究指出在证券支持诉讼的开展过程中,投资者经常会向投服中心询问:“我亏的钱能全部获赔吗?”在这里,我们需要提醒投资者:因虚假陈述而受到的损失,一方面可能与投资者通常意义上所理解的买卖股票亏损金额存在差异,另一方面还可能涉及证券市场系统风险扣除的问题。《(本文来源于《上海证券报》期刊2017-08-23)

张保生,周伟,刘思远[5](2015)在《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系统风险的认定标准和计算方法》一文中研究指出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投资者所发生的损失除了一部分是由虚假陈述行为人的虚假陈述行为造成的之外,还有一部分可能是由国内外经济环境、政策影响、自然灾害等系统风险导致的,不应由虚假陈述行为人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由于系统风险导致的投资者的损失应当予以扣除。但就系统风险的证明标准、计算依据和计算方法,由于相关司法解释并未明确规定,各地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所采取的标准极不一致。本文在分析、研究各地法院认定系统风险不同标准的基础上,提出了系统风险的证明标准、计算依据和计算方法的建议,在综合考虑大盘指数、板块指数的基础上,采用个案计算系统风险相对比例法,这一方法在注重科学性的同时,兼顾了投资者利益和虚假陈述行为人的合法权益。(本文来源于《金融服务法评论》期刊2015年00期)

尚文博[6](2015)在《做党的纪律的坚定守护者》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尚文博报道6月13日,林业系统纪检监察干部案件查办业务培训班开班。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陈述贤在开班式上强调,林业纪检监察干部要努力提高纪律审查工作能力,切实当好党的纪律的坚定守护者,为建设一个公平正义、清正廉明的林业政(本文来源于《中国绿色时报》期刊2015-06-16)

王钰[7](2014)在《抓好五大建设 服务中心工作》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王钰报道5月27日,全国林业系统党委书记培训班在江西省井冈山市举办。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陈述贤指出,新形势下要不断加强林业党建工作,为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新的贡献。 陈述贤(本文来源于《中国绿色时报》期刊2014-05-29)

蔡伟真[8](2014)在《论系统风险对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损害赔偿额确定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中,系统风险因素所致损失额在损害赔偿中是否需要剔除,这一问题在学术界形成了叁种学说——"不应剔除论"、"可以剔除论"和"应当剔除论",实践中案例相应形成剔除系统风险、不剔除系统风险和调解结案叁种类型。对于该问题存在的分歧造成了司法实践上的困难。深入考察国内外立法和实证案例分析的结果显示,实务中应遵循公平正义理念、保护投资者和维护证券市场信息真实的原则,通过大盘综合指数、同类板块指数和板块流通市值指数叁大指标来认定系统风险,可以将系统风险从损失数额中剔除,并采用"点对点分摊法"进行计算。(本文来源于《研究生法学》期刊2014年01期)

甘培忠,彭运朋[9](2014)在《论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中系统风险所致损失数额的认定》一文中研究指出如何认定系统风险所导致的损失数额是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中的一个重要但又棘手的待解之题。认定系统风险的存在及其可以以交易所在的交易所公布的板块指数为基础,但法官可以主动或者在原告举证证明有修正的必要时对根据指数估量出来的初步结论进行修正。系统风险所致损失在总损失中的比重不能直接等于系统风险的大小,应该由法官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认定一个合适的扣除比例。(本文来源于《甘肃社会科学》期刊2014年01期)

平娜[10](2013)在《案例二 虚假陈述vs.系统风险——对“华闻传媒虚假陈述案”的法律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华闻传媒案件,因索赔投资者达859位、索赔金额达1亿元,被媒体称为"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叁大案"。公司因财务会计信息出现差错,于2008年受到财政部驻海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的处罚;公司于2009年3月3日公告了这一事项并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2010年11月起陆续有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直至2012年7月案件终审结束。【案情介绍】~②(一)初现端倪——公司财务会计信息出现差错财政部驻海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于2008年7月4日至9月26(本文来源于《公司法律评论》期刊2013年00期)

系统陈述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系统风险的认定和系统风险致损的计量与扣除是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中的关键环节。目前各级法院对系统风险的判断标准和扣减比例计算方法不统一、不明确,反映出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的主要偏差是没有以确立因果关系是否存在作为裁判基准。比较而言,美国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扣减规则是以因果关系证明为中心而进行立法语言组织和司法适用的,其经验值得国内后续完善虚假陈述司法解释时参考借鉴。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系统陈述论文参考文献

[1].张保生,朱媛媛.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运用人工智能算法精准量化系统风险的研究[J].证券法律评论.2019

[2].谢贵春,邹露,武俊桥.也论虚假陈述民事案件系统风险的认定与扣减——以因果关系证明的回归为讨论中心[J].证券法苑.2019

[3].张海新.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应用β值测算系统风险损失浅析[N].中国邮政报.2017

[4]..虚假陈述赔偿中的系统风险损失扣除[N].上海证券报.2017

[5].张保生,周伟,刘思远.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系统风险的认定标准和计算方法[J].金融服务法评论.2015

[6].尚文博.做党的纪律的坚定守护者[N].中国绿色时报.2015

[7].王钰.抓好五大建设服务中心工作[N].中国绿色时报.2014

[8].蔡伟真.论系统风险对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损害赔偿额确定的影响[J].研究生法学.2014

[9].甘培忠,彭运朋.论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中系统风险所致损失数额的认定[J].甘肃社会科学.2014

[10].平娜.案例二虚假陈述vs.系统风险——对“华闻传媒虚假陈述案”的法律分析[J].公司法律评论.2013

标签:;  ;  ;  ;  

系统陈述论文-张保生,朱媛媛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