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管制论文_潘胜文,蔡超

导读:本文包含了行业管制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管制,行业,出租车,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风险,行政。

行业管制论文文献综述

潘胜文,蔡超[1](2018)在《我国烟草行业管制改革的路径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现行的针对烟草行业的管制制度不但未能实现控烟的基本目标,相反引致了社会公平竞争的缺失以及收入分配的严重不公。烟草行业的政府管制失效主要是受到烟草组织管理体制、财税政策和利益集团庞大等诸多因素掣肘。当前我国对烟草行业的管制属于"基于社会目标的经济性管制"。烟草行业管制改革的总体取向应是彻底变经济性管制为社会性管制,强化社会性管制。基于全面控烟的立场,从放松经济性管制与强化社会性管制相结合的角度探讨烟草业管制改革的具体路径选择。(本文来源于《武汉商学院学报》期刊2018年06期)

李强[2](2018)在《人格特征、行业管制与创业行为——基于中国家庭微观数据的实证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基于我国家庭微观数据,系统研究了人格特征对创业行为的影响,分析了这种影响是否存在行业的异质性。研究认为人格特征变量对创业的影响虽然都是正向关系,但具体的人格特征和对不同类型创业影响的显着性存在差异;外向型、严谨型和开放型人格特征对所有创业类型的影响都是显着的正效应,而神经质人格特征对所有创业类型的影响效应是不显着的,顺同型人格特征对宽口径和窄口径公司制创业的影响是显着的,而对个体工商户创业窄口径创业的影响是不显着的;从行业的异质性看,人格特征既体现了行业管制的差异性,又体现了不同创业类型的差异性。(本文来源于《软科学》期刊2018年11期)

潘卓,贾月伟[3](2018)在《行业管制、外部治理环境与高管薪酬外部公平性》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选择2008-2015年我国沪深A股上市企业为研究对象,研究了行业管制、外部治理环境对高管薪酬外部公平性的影响机理,并进一步分析了行业管制和外部治理环境交互作用下高管薪酬外部公平性的变化。通过实证分析发现:行业管制显着提升了高管薪酬的外部公平性;外部治理环境越好,高管正向额外薪酬越大,却抑制了负向额外薪酬;管制行业中外部治理环境对高管薪酬外部公平性的约束程度更为显着。(本文来源于《财会通讯》期刊2018年03期)

杜月[4](2017)在《公用企业反垄断与行业管制的冲突与协调》一文中研究指出公用企业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特殊地位,这一点使得公用企业的垄断问题尤为受到关注。2016年4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公告,要求各省开展公用企业限制、排除竞争行为的集中整治执法活动,引发了文章对公用企业垄断行为的关注。自然垄断性和社会公益性是公用企业所具有的两个最基本的特征,也是公用企业反垄断豁免以及反垄断与行业管制冲突产生的基础和原由。而公用企业民事主体与行政主体合一的属性,则为公用企业行为性质的分析增添了阻碍。此外,行业管制的立法层级以及用语的模糊性,也是文章在进行反垄断与行业管制冲突分析时所纳入考量的问题。在理论层面,反垄断与行业管制的冲突并没有受到太多关注;而在实践中,执法和司法机关也倾向于忽视行业管制的合理性,强调反垄断法适用的优先性。文章意在通过理论梳理加案例分析的方式,说明冲突问题的复杂性,认为行业管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当冲突产生时反垄断法并不当然优先于行业管制,而应当结合具体案情通过严密的分析决定案件是否应豁免于反垄断法的适用。文章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从研究对象公用企业入手,首先介绍了公用企业的概念、特征以及垄断表现,使得读者对公用企业以及公用企业垄断行为形成初步印象;接下来文章分析了行政垄断与公用企业垄断的关系,提出了文章对于“行政垄断”的界定以及公用企业垄断的双重属性。由此,通过第一章对公用企业、公用企业垄断以及相关行政垄断的介绍和分析,为下文冲突理论以及案例分析的展开界定了研究的范围、奠定了分析的基础。第二章围绕反垄断与行业管制的冲突理论展开,首先结合案例归纳了冲突的五种表现形式,包括:内容冲突、法律位阶冲突、反竞争行为认定冲突、救济冲突以及适用冲突;其次,分析了冲突产生的两个主要原因——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所需、立法目的相异。在将基本概念和冲突理论进行梳理后,第叁章选取了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发生的一个案例进行反垄断与行业管制冲突的具体分析,从法院判决、行政处罚、行为定性存在的不当与障碍中,反映出实践中冲突问题解决的复杂性。接下来的第四章聚焦于冲突的解决,文章对欧盟以及美国对于上述冲突的解决方案进行了介绍,并且通过对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梳理,发现我国现行立法对于反垄断与行业管制冲突并没有提供解决方案,从而产生了向其他国家进行学习与借鉴的必要。随后,在分析各自方案优劣的基础上认为我国应当选择美国模式,并套用该模式中豁免的构成要件对案例进行了分析。最后,第五章在前述四章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公用企业反垄断与行业管制冲突问题的解决提出了几点建议,认为目前我国的反垄断执法习惯于忽视行业管制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反垄断与行业管制的冲突问题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要解决冲突问题,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首先,完善行业立法,在法律位阶上给予行业管制以正当性基础;其次,在某些确实存在冲突,且应当选择保护行业管制利益的领域,在行业立法条文中对反垄断法的适用进行明示豁免;再次,建立默示豁免制度,该制度的建立离不开反垄断诉讼制度的完善;最后,明确公用企业的法律地位,为公用企业行为性质分析扫清障碍。(本文来源于《上海交通大学》期刊2017-05-26)

李强治[5](2017)在《从出租车到网约车行业管制基础已变》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各地网约车新政已经正式进入落地实施阶段,首汽约车、神州专车、滴滴出行等网约车平台公司都陆续获得线上网约车经营牌照,新政的各种影响大家也都有了不少感受。特别是今年春节前夕,因外地司机纷纷返乡导致打车难、乱加价等问题,也给限制户籍后的新政提前做了一次演(本文来源于《人民邮电》期刊2017-04-28)

柴婷婷[6](2017)在《营业自由视角下出租车行业管制》一文中研究指出营业自由在很多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和保障,其是发展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则,而行政权利的垄断和政府管制的不断加深使得营业自由在我国的法律体系当中一直处于隐性且极易受伤害的地位。营业自由遭受侵害最为明显的行业非出租车行业莫属,出租车行业不仅需要政府的管制,更需要的是适度管制下的营业自由。而现实情况是该行业在营业自由方面限制重重,严重违背了民主、法治的市场经济。所以加快实现该行业的营业自由乃至全社会的营业自由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为了实现出租车行业的营业自由需要从实现全社会营业自由的路径出发,在根本上改革相关法律、放松出租车行业营业自由的事前监管、加强出租车行业营业自由的事后保护。这些改革举措需要不断地在我国的法治领域推进与完善。(本文来源于《黑龙江大学》期刊2017-03-20)

余欢欢[7](2016)在《行业管制、股权激励与上市公司风险承担》一文中研究指出上市公司风险承担水平关乎公司的绩效和盈利前景,也关乎国家的经济实力。股权激励作为一项重要的旨在提高风险承担水平的举措,在上市公司中得到广泛应用。但是处于管制行业与非管制行业的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的意愿和目的不同,进而其风险承担水平也不同。本文首先分析和检验股权激励与风险承担水平的关系,接着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检验并分析行业管制与上市公司风险承担的关系。本文选取中国2006-2013年间所有非金融保险类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以上市公司的风险承担水平为被解释变量,分别以行业管制和股权激励为解释变量,对行业管制、股权激励与上市公司风险承担水平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检验,结果显示股权激励降低了上市公司的风险承担水平,同时也发现行业管制与风险承担水平显着正相关。本文的结论对于理解行业管制与上市公司的风险承担关系提供了理论和实证证据,同时肯定了行业管制的合理性和积极意义,对行业管制的政策制定和深化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本文来源于《暨南大学》期刊2016-06-30)

田存志,余欢欢[8](2016)在《行业管制、股权激励与上市公司风险承担》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实证检验行业管制和股权激励对上市公司风险承担的影响。结果显示,股权激励降低了上市公司的风险承担水平,并与上市公司风险承担呈负相关,行业管制与上市公司风险承担呈正相关,但不能否定股权激励的积极作用。结论表明行业管制有一定的合理性,对自然垄断行业的管制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风险承担水平。(本文来源于《金融论坛》期刊2016年06期)

王学成,荣朝和[9](2016)在《出租车行业管制下的出行服务平台发展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出租车是城市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准公共服务形式满足了城市居民特定时空特征的出行需求,发挥了补充性公共交通的作用。在价格管制与数量管制的双重约束下,出租车市场供需失衡、利益分配扭曲,因此造成了替代性的私人交通膨胀、非正规出租屡禁不止,交通基础设施资源紧张,并形成恶性循环。互联网变革催生的交通出行服务平台,发挥了平台经济的优势,以创新的商业模式调动碎片化的交通资源,引导闲置的私人交通进入准公共交通领域,一定程度上也缓和了私人交通与公共交通的对立。行业管理者应该以更加开放的态度处理传统产业与出行服务平台之间的矛盾,循序渐进、因势利导,建成完善有序的城市交通体系。(本文来源于《经济与管理研究》期刊2016年06期)

吕德文,刘升[10](2016)在《出租车行业管制:一个街头行政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出租车行业准入、价格、数量以及安全和服务质量管制政策兼具经济管制和社会管制;出租车营运兼具独立性和流动性,其管制效果严重依赖于行业管制部门的街头行政能力。一线稽查因处于开放的"街头"空间,依赖于半正式行政人员,是稽查人员与驾驶员之间"面对面"的互动,容易爆发行政冲突。为了解决这一困境,街头行政发展出了中间层、分类治理和联合整顿机制。这些机制部分解决了街头行政能力不足的问题,却并未改变街头行政属性。出租车行业管制亟需通过新业态的形成改变行业管制部门的街头官僚角色。(本文来源于《甘肃行政学院学报》期刊2016年02期)

行业管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基于我国家庭微观数据,系统研究了人格特征对创业行为的影响,分析了这种影响是否存在行业的异质性。研究认为人格特征变量对创业的影响虽然都是正向关系,但具体的人格特征和对不同类型创业影响的显着性存在差异;外向型、严谨型和开放型人格特征对所有创业类型的影响都是显着的正效应,而神经质人格特征对所有创业类型的影响效应是不显着的,顺同型人格特征对宽口径和窄口径公司制创业的影响是显着的,而对个体工商户创业窄口径创业的影响是不显着的;从行业的异质性看,人格特征既体现了行业管制的差异性,又体现了不同创业类型的差异性。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行业管制论文参考文献

[1].潘胜文,蔡超.我国烟草行业管制改革的路径探讨[J].武汉商学院学报.2018

[2].李强.人格特征、行业管制与创业行为——基于中国家庭微观数据的实证分析[J].软科学.2018

[3].潘卓,贾月伟.行业管制、外部治理环境与高管薪酬外部公平性[J].财会通讯.2018

[4].杜月.公用企业反垄断与行业管制的冲突与协调[D].上海交通大学.2017

[5].李强治.从出租车到网约车行业管制基础已变[N].人民邮电.2017

[6].柴婷婷.营业自由视角下出租车行业管制[D].黑龙江大学.2017

[7].余欢欢.行业管制、股权激励与上市公司风险承担[D].暨南大学.2016

[8].田存志,余欢欢.行业管制、股权激励与上市公司风险承担[J].金融论坛.2016

[9].王学成,荣朝和.出租车行业管制下的出行服务平台发展研究[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6

[10].吕德文,刘升.出租车行业管制:一个街头行政议题[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6

论文知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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