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招标控制价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措施

探讨招标控制价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措施

何伟杰肇庆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广东省526040

摘要:招标控制价是对招标工程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应该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规范、定额规范、设计文件、工程造价信息和市场价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等资料为依据,编制准确合理的招标控制价。

关键词:招标控制价;存在问题;解决措施

1、引言目前,很多人对招标控制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导致招标控制价编制中存在的很多问题,为有利于客观、合理的评审投标报价,避免哄抬物价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应针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计价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督管理,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以促进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健康的发展。

2、招标控制价的必要性在项目招投标阶段,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而招标控制价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首先,投标人只需根据自己的企业实力、施工方案等报价,不必与招标人进行心理较量,揣测招标人的标底,提高了市场交易效率。另外,招标控制价的公布,减少了投标人的交易成本,使投标人不必花费人力、财力去套取招标人的标底。从招标人角度看,可以把工程投资控制在招标控制价范围内,提高了交易成功的可能性。因而,公开招标控制价无论从招标人还是投标人角度看都是有利的。

3、招标控制价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3.1造价人员的素质存在问题(1)造价行业准入制度的问题我国的工程造价行业实行造价师及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规定工程类大专(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时间达到一定年限即可报考造价师(造价员),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从业经验的规定无法控制,基本以单位盖章为准。这就带来一个实际的问题,考试通过的人员虽然取得了从业资格,但是由于缺乏从业经验,对造价的实际操作几乎是门外汉,更谈不上技巧,有些造价师和造价员存在这类情况。取得造价员资格的人员以刚毕业的毕业生为主,达到相关岗位要求仍需要一段时间。

(2)造价从业人员继续教育问题我国造价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造价师每年学习不得少于30学时,造价员不少10学时,允许参加面授及网络续教育两种形式,但是实际远达不到需要的效果。一是时间上达不到需求的效果,二是内容上偏重于理论,对于提高造价人员的素质所起到的作用大打折扣。

3.2现行的预算定额相对滞后我国的工程造价编制仍然离不开地区、行业的预算定额,且预算定额的更新时间较长,虽然期间各地会编制一些补充定额,但是随着“四新”的不断发展,预算定额整体来说相对于技术更新来说相对滞后,在一些新技术前沿领域更是缺乏适用的定额子目。

另外,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定额是各投标商自主报价必然依据,投标商的报价是建立在企业自身能够实现的成本并有一定的盈利基础上,这里有两个关键因素,一是企业自身的劳动生产率,二是企业特定的施工方案。从理论上讲这种报价与按照预算定额计算出的造价——招标控制价是有很大的区别的,招标控制价的两个关键因素是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和常规的施工方案。由此看来,招标控制价与投标报价先天就具有水平上的差异,这种差异有时会很大,带来了招标控制价偏高的结果。因此,要编制科学合理的招标控制价完全依据现行的预算定额还是有一定局限性的。

3.3没有考虑合理的风险因素根据2013清单规范的规定,在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往往忽略了这一点,据对我市的招标代理机构调查结果,九成以上招标控制价中没有考虑到招标文件中强制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正因为这一点,各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相继出台相关的规定,对风险因素做出相关的明确,尤其是材料设备的价格风险、工程量的风险上做出详细的规定。但是许多业主不仅不去执行,相反还会硬性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明确风险均由承包商承担的相关条款。

3.4招标控制价备查存在的主要问题(1)管理工作有交叉。2013清单规范规定,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同时又规定,投标人对有异议的招标控制价可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备查与受理投诉分属不同部门,而这两项工作又是紧密联系的,工作中会有不同程度的交叉,容易造成部门之间工作配合不协调,信息交流不畅,甚至产生推诿现象。

(2)管理机构责任不清。2013清单规范只规定了备查机构,并未明确备查哪些内容,更未明确管理机构应承担哪些备查责任,责任不明容易导致管理混乱。另外,造价管理机构承担招标控制价备查工作,同时又受理投标人认为有异议的招标控制价的投诉,备查责任与投诉查处责任为同一部门,有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之嫌。

(3)处罚力度不够。对于确实存在编制质量问题的招标控制价,目前现行的处罚力度也相对不够。虽然说造价咨询的监管主要靠行业自律及制度监管来保证,过高的处罚不太合适,但是针对于目前存在的问题适当的加大处罚力度也是必要的。

招标控制价备查促进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的提高,有效控制国有资金项目投资,为项目投资决策提供参考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3.5围标现象依然存在招标控制价是投标截止日期前公开发布的,提高了透明度,避免了暗箱操作等违法活动的产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但是由于招投标大环境下其他因素没有变化,特别是施工单位多,挂靠现象没有遏制,“围标”现象时有发生。招标控制价反而变成投标人围标的一个报价依据,从实际的情况来看,也确实存在着诸多的案例。

特别是邀标的情况,在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的情况下,各投标人的报价基本上均在接近招标控制价并在其线下的一个数值。因此,由于招标控制价的公开,在投标人“围标”的需求中,变成他们可以利用的工具。

4、提高招标控制价的解决措施(1)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说明需要完善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编制,编制说明应全面且详细。例如暂列金额这个项目,亦称为待定金额或预留金,它主要是因为一些不能确定或不能预见的因素而设立的,而招标控制价应按有关计价规范进行估算确定在内,一般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的10%~15%计算,而结算时则应该按照实际发生的项目数量来计算,这些在编制说明里都应该要详细说明清楚,以免造成投标人的错误理解。

(2)招标控制价在组价过程中要严格按清单要求进行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对于其中的措施项目费往往考虑不全面,未严格按清单要求进行。如在措施费用的计算中,应根据拟建项目的可行的施工方案来计算措施费用,特别是在以“项”为单位计价的措施费用计算中,不能随意估算一笔费用了事,应通过具体的分析和计算来确定,否则,就会导致招标控制价不完整,还会导致索赔项目的增加,造成工程结算纠纷隐患。

(3)招标控制价对特殊材料的价格要做充分调研,慎重定价。

在编制一些复杂而特殊工程的招标控制价时,一定要多做调查研究,对材料价格的准确性要做到心中有数,有理有据,才能编制出合理的招标控制价。否则,不但不能起到检验施工图设计和概算投资是否吻合的作用,还会影响工程施工的实施进程。

(4)招标控制价编制中对工程量清单不清楚的内容要作明确与完善在编制招标控制价过程中,如发现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楚不完善,要提醒招标人及时明确或作出补充说明,以保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完整性与准确性,避免不同的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理解不统一,导致所报综合单价产生较大差异。

(5)改善招标控制价的漏洞由于某些工程项目设计本身深度不够、概算粗略、项目内容中途变更频繁,而有些项目建设单位人为的少报批多建设,擅自提高装修标准,扩大建设规模的情况更是直接导致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不足,形成大量资金缺口,造成了招标控制价不是最高限价的现状。改善该情况的发生,首先在设计初期阶段就应该要求设计单位深化设计图纸,其次就是在施工过程中各方都必须相互监管,不能随意增加和变更项目,不能随意更改装修标准,对于扩大建设规模的应重新申请立项批复等。

(6)不能将合理的招标控制价打折公布由于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市场激烈的竞争,多数工程的投标报价总是比招标控制价低10%以上才能中标,有的招标人索性把按照规定编制的合理招标控制价降低10%~20%来公布,这样做的结果是投标人又以更低的价格报价。如果招标文件公布的是下调后的不合理的招标控制价,也可能会导致施工过程中的计价纠纷,严重的还会造成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

5、结束语招标控制价不仅仅指导我们的招投标阶段,它贯穿于我们的整个施工过程的管理,是建设单位控制工程造价的直接依据,并对竣工结算具有指导意义。所以合理的确定招标控制价,编制出质量高、内容齐全、详尽的招标控制价是保证招投标顺利进行的前提也是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1]蔡丹凤.浅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及投标报价[J].民营科技.2009(06)[2]吴洋.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研究[J].河南科技.2010(24)[3]樊秀民.谈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确定[J].山西建筑,20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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