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财务再保险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财务,风险,分保,公司,寿险,合同,人身。
财务再保险论文文献综述
冷翠华[1](2017)在《不换个活法 再保险公司日子难过》一文中研究指出经过一年多的持续下跌之后,再保险公司的总资产终于在今年一季度末迎来了逆转:止跌回升。根据保监会最新公布的统计数据,今年1月份-3月份,再保险公司总资产为3601.25亿元,较年初增长30.42%。而此前的1月份-2月份,再保险公司总资产为272(本文来源于《证券日报》期刊2017-05-11)
夏喆[2](2014)在《关于财务再保险风险防范的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财务再保险是原保险人把已有业务的利益或损失分给再保险人,由再保险人来承担将来保险业务收益的风险。在我国财务再保险的风险防范方面,监管部门应尽快制定再保险合同的风险移转标准和相应的法规文件。同时制定再保险合同认定和拆分的标准,规范再保险的会计处理,并加强财(本文来源于《中国保险报》期刊2014-03-25)
向江[3](2013)在《财务再保险的认定和监管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全球经济一体化,保险业的竞争加剧,再加上近年自然灾害频发,金融资本市场低迷等因素,促使我国再保险产品不断创新。财务再保险作为转嫁风险和实现风险融资的重要渠道,有助于我国保险公司盈余管理,应对巨灾风险,提高偿付能力,资本融资和战略管理等。然而财务再保险也让一些保险公司利用其达到“粉饰报表”、逃税等目的,造成了重大危害。2013年6月保监会下发《关于人身保险公司使用再保险改善偿付能力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这一征求稿的出现将预示着我国财务再保险即将走向“阳光化”。本文始终以“财务再保险的认定和监管”为核心展开研究。首先,通过界定财务再保险的概念,分析财务再保险的利弊以及分析财务再保险运作,对财务再保险的认定原理进行了深入的阐释与分析。而后对规制理论进行了梳理以寻求财务再保险的认定与监管的理论支撑,主要阐述公共利益理论、规制俘虏理论和激励性规制理论叁大理论,并结合财务再保险的特性从中选择适合财务再保险的监管理论作为理论指导。接着,文章通过对英、美、新加坡等国家及台湾地区的监管模式的介绍,归纳总结在国际上财务再保险认定和监管的可借鉴之处,包括:财务再保险确认的方法、风险转移的显着性、风险转移的种类、合格再保险人和再保险经纪人的审查和适当的信息披露规定。最后,确立我国财务再保险监管的原则及目标,给出定性和定量的认定方法,并结合分类监管和过程监管,尝试构建我国财务再保险认定和监管的体系。(本文来源于《湖南大学》期刊2013-11-06)
詹励[4](2013)在《发展我国财务再保险的策略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金融证券化和保险金融化的趋势下,财务再保险等创新型产品应运而生,并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为了与国际再保险市场接轨,我国在创新产品的同时必须考虑自身发展的客观实际,探索我国财务再保险的发展之路。一、我国财务再保险发展的背景分析财务再保险是指按照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的约定,保险人向再保险人支付再保险费,再保险人(本文来源于《上海保险》期刊2013年08期)
黄蕾[5](2013)在《险企资本补充添新工具 财务再保险有望“阳光化”》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去年有关通知的基础上,保监会已正式草拟了相关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日下发至保险公司。眼下融资需求更为迫切的人身险(寿险、健康险、养老险)公司将率先受益 由于此前没有明文规定,“财务再保险”这一国际流行的利润调节工具,在国内一直游走在“灰(本文来源于《上海证券报》期刊2013-06-21)
詹励[6](2013)在《试论我国财务再保险的选择与发展》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社会生活的日益复杂和经济的高速发展,风险不断增多,迫使保险业不断创新,加速了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融合。在金融证券化和保险金融化的趋势下,财务再保险等创新型产品应运而生,并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为与国际再保险市场接轨,我国在创新产品的同时必须考虑自身发展的客观实际,勾勒我国财务再保险的发展之路。(本文来源于《中国保险》期刊2013年05期)
李晓艳,王秋雅[7](2012)在《通用再保险公司与AIG财务再保险案例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凭借相对于传统再保险的众多优势,财务再保险受到许多保险公司的青睐;然而,财务再保险的滥用引发了保险监管机构的高度重视。本文是对AIG与通用再保险公司滥用财务再保险引发财务丑闻的案例分析。文章主要解决的问题有两个:一是简述了案例的发展过程;二是分析了AIG利用财务再保险粉饰财务状况暴露出来的问题,并由此得到一些启示。(本文来源于《财经界(学术版)》期刊2012年10期)
黄蕾[8](2012)在《保监会开闸财务再保险 险企资本补充添新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频频告急,引监管部门开闸释压。继放行可转债之后,保监会将为保险公司开辟新的资本补充途径——财务再保险。目前,保监会已就此征求意见,眼下融资需求更为迫切的人身险(寿险、健康险、养老险)公司将率先受益。 备受中小险企推崇(本文来源于《上海证券报》期刊2012-07-24)
赵萍[9](2011)在《险企资本补充新机制 财务再保险有望“阳光化”》一文中研究指出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近日在一次论坛上表示,今年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总体向好但形势严峻,要进一步完善保险业资本补充机制,其中,财务再保险也是保险业一个独特的融资渠道。 财务再保险起源于美国的非寿险市场,最初是非寿险公司为了降低因为自然灾害发生、(本文来源于《21世纪经济报道》期刊2011-11-18)
崔瑞卿[10](2011)在《浅析财务再保险转移风险的机理》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随着保险业务量的不断增长,保险公司转移风险的需求不断增加,传统再保险市场已经无法满足保险公司日趋多样化的需求,财务再保险应运而生。传统再保险以转移承保风险为主,而财务再保险并不限于此,更多的是为原保险人提供财务风险方面的保障。本文主要是通过介绍财务再保险的几种重要形态,从风险转移层面来具体剖析财务再保险,理解其转移风险的内在机理和本质。(本文来源于《金融经济》期刊2011年12期)
财务再保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财务再保险是原保险人把已有业务的利益或损失分给再保险人,由再保险人来承担将来保险业务收益的风险。在我国财务再保险的风险防范方面,监管部门应尽快制定再保险合同的风险移转标准和相应的法规文件。同时制定再保险合同认定和拆分的标准,规范再保险的会计处理,并加强财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财务再保险论文参考文献
[1].冷翠华.不换个活法再保险公司日子难过[N].证券日报.2017
[2].夏喆.关于财务再保险风险防范的探究[N].中国保险报.2014
[3].向江.财务再保险的认定和监管研究[D].湖南大学.2013
[4].詹励.发展我国财务再保险的策略探究[J].上海保险.2013
[5].黄蕾.险企资本补充添新工具财务再保险有望“阳光化”[N].上海证券报.2013
[6].詹励.试论我国财务再保险的选择与发展[J].中国保险.2013
[7].李晓艳,王秋雅.通用再保险公司与AIG财务再保险案例分析[J].财经界(学术版).2012
[8].黄蕾.保监会开闸财务再保险险企资本补充添新路径[N].上海证券报.2012
[9].赵萍.险企资本补充新机制财务再保险有望“阳光化”[N].21世纪经济报道.2011
[10].崔瑞卿.浅析财务再保险转移风险的机理[J].金融经济.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