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团制论文_梁宛婷

导读:本文包含了陪审团制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陪审团,人民陪审员,司法,合议制,民主,制度,程序。

陪审团制论文文献综述

梁宛婷[1](2019)在《论捍卫生命与理性在陪审团制中的书写模式——以《十二怒汉》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以美国电影《十二怒汉》为例,论述了陪审团制度与"排除合理怀疑"原则,对生命权至上进行了价值诠释,最后指出了理性法则的叙事策略,以4号陪审员为例看对理性的追随、以2号和11号陪审员为例看对理性的执着以及理性与偏见的博弈,认为捍卫生命与保持理性两个宗旨在美国陪审团制度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本文来源于《西部学刊》期刊2019年15期)

魏晓慧[2](2014)在《美国大陪审团制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介绍了肇始于英国的美国大陪审团的改革历程,以及美国大陪审团进行审理所需遵循的八大诉讼程序;最后对中西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大陪审团制与人民监督员制度进行比较,寄期望于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发展改革中遭遇的瓶颈能够在中西法律制度的相互借鉴中获得突破。(本文来源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4年05期)

刘加良[3](2011)在《人民陪审团制:在能度与限度之间》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民众参与司法机制创新中出现的事物,人民陪审团制可从理顺审判委员会与合议庭之间的关系和提高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两方面有效补正合议制的不足;可从扩大成员规模和修正遴选标准两方面促进人民陪审员制的良善化。人民陪审团制的审级适用二元性会对一审中心主义的制度构建和司法的专业化训练产生消极影响。只要能够走出"羊群效应"的困境并做到扬长补短,人民陪审团制的前景可以被寄予乐观预期。(本文来源于《政治与法律》期刊2011年03期)

高晔[4](2011)在《美国陪审团制与我国人民陪审员制之比较》一文中研究指出近现代陪审制度传入我国至今,陪审员的参审多流于形式上的“名誉陪审”。在司法实践中,陪审员的存在价值毫无发展,陪审制度形同虚设,有的学者甚至建议废除。然而,在理论上,陪审制度是我国诉讼制度乃至整个司法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它对司法程序的正当化能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在实践中,陪审制度可以一方面对公权力形成制约,遏制法官的恃权滥用;一方面对私权利有效保护,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另外还有助于增强司法审判的权威性,提高司法机关在社会大众中的公信力。历史上,没有哪个制度从设立之初就是完美的,本文通过对比中美陪审制度及阐述制度变迁,探索制度完善之道,以期为现实问题的解决提供可行方案。本文共分四部分,具体如下:第一部分介绍美国陪审团制度的主要内容。首先对陪审团制度的形成和发展,陪审员的遴选及陪审团的运作进行概述。然后,从法律保障和权力制约两方面谈美国司法制度对陪审员的保障与制约。第二部分重点介绍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主要内容。首先概述我国人民陪审员制的历史沿革和运作发展,然后介绍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与人民陪审制的现状,包括人民陪审员的适用范围、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及相关制度保障等。第叁部分集中对陪审团制度与人民陪审员制度进行比较。从宏观和微观上对比美国陪审团制和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归纳总结出其各自优劣所在。意在通过制度比较,发掘相同问题不同的处理机制与价值取向,进而为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制度提供借鉴。在此基础上,第四部分总结结论并提出建议。即通过科学地认识陪审制度并对完善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提出见解。首先从重视陪审制的价值切入,再从培养人民陪审制存在的基础、积极推动群众广泛参与、提升陪审员的诉讼地位、增加经费保障等方面加以论述。以期抛砖引玉引起各界对人民陪审制的重视,提出可行性方案,解决现实问题。(本文来源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期刊2011-03-01)

冯艳茹[5](2011)在《试论陪审团制的宪政基础》一文中研究指出陪审团制具有较深厚的宪政底蕴,它能有效地分权制衡,在程序运行过程中努力实现同类人审判,刑事程序的"平民式"自治也并非是一个响亮而空洞的口号。本文认为陪审团制具有分权制衡、同类人审判、程序自治等坚实的宪政基础。(本文来源于《企业研究》期刊2011年04期)

张志伟[6](2010)在《陪审在现代专业司法中的价值——以陪审团制为中心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现代司法中,保留陪审制度并非基于司法民主和提升审判质量的考虑,而是因为高度专业化的现代司法中,疑难案件仍会使专业理性陷入困境。陪审制度是司法民主的制度角色已成为一种流行的话语,通过这种民主意识形态的作用,可以规避疑难案件法律论证需要充分的难题,使司法裁判的正当性获得社会认同。中国陪审制度的重构应该走实用主义的路径,可有限地实行陪审团制度,解决疑难案件司法裁判正当性的难题,促进当下司法权威的生长。(本文来源于《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0年04期)

徐伟[7](2010)在《陕西高院院长安东代表:分步实施人民陪审团制》一文中研究指出"提高司法公信力,必须做到阳光司法。阳光必须普照到每个人身上,不能像灯光一样,只照射到少部分人。"3月7日,在陕西代表团驻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代表为当前司法权威不彰、司法公信力不高,开出了自己思考良久的"药方"——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人民陪审团制度。(本文来源于《法制资讯》期刊2010年03期)

冯武勇[8](2009)在《日本恢复陪审团制首判量刑重于预期》一文中研究指出日本60多年来首例由陪审团裁定的判决6日在东京地方法院落槌。一名涉嫌杀害邻居的72岁男性被告被判15年监禁。日本媒体认为,判决结果比预期严厉。    日本今年5月起恢复废弃60多年的陪审团制。这起案子中,现年72岁的被告藤井胜吉被控今年5月与一(本文来源于《新华每日电讯》期刊2009-08-08)

杜正涛[9](2008)在《浅析在我国确立陪审团制的必要性》一文中研究指出现代意义上的陪审制度起源于英国,并在美国得到充分的发展。十年动乱期间,我国司法制度遭到严重破坏,陪审制度也未能幸免。改革开放后,虽然恢复了陪审制度,但在各项司法制度改革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陪审制度却没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在现实司法实践中,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缺陷逐渐显现,本文旨在通过对人民陪审员制与陪审团制的比较,探讨在我国确立陪审团制的必要性。(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08年17期)

朱淑丽[10](2006)在《法国移植陪审团制的失败》一文中研究指出18世纪中期开始,英国审判制度引起法国人的强烈兴趣。他们对陪审团及其相应诉讼程序的热情源于对法国现存制度的不满。该制度由1670年王室训令确立,是完全的纠问式诉讼程序。大革命时代,这一程序被普遍认为是残忍、秘密和血腥的,与启蒙思想背道而驰。在此背景下,满(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06-06-02)

陪审团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文章介绍了肇始于英国的美国大陪审团的改革历程,以及美国大陪审团进行审理所需遵循的八大诉讼程序;最后对中西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大陪审团制与人民监督员制度进行比较,寄期望于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发展改革中遭遇的瓶颈能够在中西法律制度的相互借鉴中获得突破。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陪审团制论文参考文献

[1].梁宛婷.论捍卫生命与理性在陪审团制中的书写模式——以《十二怒汉》为例[J].西部学刊.2019

[2].魏晓慧.美国大陪审团制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

[3].刘加良.人民陪审团制:在能度与限度之间[J].政治与法律.2011

[4].高晔.美国陪审团制与我国人民陪审员制之比较[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1

[5].冯艳茹.试论陪审团制的宪政基础[J].企业研究.2011

[6].张志伟.陪审在现代专业司法中的价值——以陪审团制为中心的思考[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

[7].徐伟.陕西高院院长安东代表:分步实施人民陪审团制[J].法制资讯.2010

[8].冯武勇.日本恢复陪审团制首判量刑重于预期[N].新华每日电讯.2009

[9].杜正涛.浅析在我国确立陪审团制的必要性[J].法制与社会.2008

[10].朱淑丽.法国移植陪审团制的失败[N].人民法院报.2006

论文知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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