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大实体原则在机械设计中的应用(论文文献综述)
夏峻嵩[1](2020)在《基于技术理论范畴的小型试验性建筑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从技术层面对小型试验性建筑研究对象进行关注和探讨,是当前建筑学研究和实践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筑学未来实践发展的迫切需要。本论文在系统梳理相关技术理论的基础上,重点以工程哲学作为理论指引,勾勒并还原技术背景下的小型试验性建筑发展和演绎路径和轨迹,深入探究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和不同层面的小型试验性建筑的反传统、多元化和开放性的现象,并且归纳和总结这些现象背后的技术规律和建筑特性。论文研究的主线和脉络:对小型试验性建筑的概念缘起、演化发展和异化拓展等概念和内容进行了论述,并围绕工程哲学的价值论、认识论、方法论对目前的小型试验性建筑展开深入分析和研讨,最终回归到小型试验性建筑的本体结构技术的解析。论文建立了依托工程哲学理论作为小型试验性建筑研究的基本框架,从崭新的结构技术视角对小型试验性建筑现象加以重新解读和诠释,通过对各个时期的小型试验性建筑的技术创新、技术演化和以及基于技术的形态异化的深度解构分析,推演了小型试验型建筑未来发展的方向,论文同时论证及强化了结构主导下的小型试验性建筑的创新的意义和价值,探索了以结构技术驱动的小型试验性建筑设计实践发展若干可行的途径。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成果:系统梳理了小型试验性建筑的技术背景理论及相关工程哲学理论,并提取了核心要素作为论文研究的支撑;分析了小型试验性建筑的概念缘起及本质形态,从结构的基本构成分析、建构以及重构等角度明晰了小型试验性建筑演进的基本逻辑;从工程哲学的价值论、认识论以及方法论对应的历史观、自然观和实践观的角度,剖析各种具有代表性的小型试验性建筑现象,提出了一种以结构整合作为设计主导的小型建筑的试验性方向;从工程哲学的本体论角度,用结构构件的还原分析方法来进一步深入探讨小型试验性建筑的体系整合技术路径,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工程哲学背景下清晰的小型试验性建筑研究的体系,并为小型试验型建筑的实践提供方向性指引及具体技术实现策略。论文研究的创新点:通过从工程哲学的视角以结构整合的设计方法对小型试验性建筑进行深入的剖析,建立结构为先导的建筑设计方法,强化结构作为建筑形态、空间的主体控制要素,对国内建筑设计的方法提出较明确的方向建议,促进国内设计方法研究的逐步更新,最终实现小型试验性建筑研究的社会实践价值。全文约29.57万字,其中正文部分26.07万字,引用和注释部分3.5万字,图219幅,表格5张
张帆[2](2020)在《区域建筑的关联性研究》文中指出当代城市经历几十年的快速发展变迁,呈现出与传统城市差异化的语境。城市格局的离散化打破了单一结构的内在整体性,多中心的发展使不同的城市肌理异质并存;城市运行的动态化减弱了建筑作为城市物质性主体的地位,建筑需要从城市系统的终端转变为城市流动体系一部分;城市建筑的拼贴化反映了消费社会中对于建筑视觉表达的欲望,各自为政的布景式建筑进一步消解了城市作为连续公共空间的价值。既有的本体性建筑观念难以满足当代城市在多元、开放和交互属性上的需求,建筑理论从本体自主性向区域关联性的转型成为必然的趋势。本文是对建筑的区域关联性理论进行的系统性梳理和建构。首先,在比较既有知识体系中各种“区域”概念的基础上,将本文的“区域”界定为与特定的设计对象产生空间形态关联的宏观城市结构,具有尺度转换性、结构抽象性、边界动态性的特征。区域关联性的研究从挖掘上位结构中的要素、制约和需求出发,确立设计对象在整体中的位置,引导建筑内部自主性体系与外部社会现实的交互作用。继而,从结构主义、自组织和互文性三种当代关联理论出发,解析建筑呈现“关联性转向”背后的理论动力。以此为基础,将区域与建筑的关联操作机制抽象为一种方法论原型,其设计流程概括为“视域放大”、“结构优先”和“内外协同”三个基本阶段,推动城市从“离散性个体”向“关联性整体”的转化。在概念界定与理论解析的前提下,本文对区域观念的历史脉络进行溯源。从聚落、文脉和地域三个方面批判性地阐释其中呈现的区域观念演变,揭示了从直觉到自觉的意识发展过程。将历史上的区域观念总结为体现朴素环境意识的自然主义谱系、体现怀旧历史图景的历史主义谱系和批判性场所实践的地域主义谱系三个平行脉络,并论述了上述谱系和当代区域关联谱系的联系与差异,将其作为当代区域关联的理论参照。本文的核心章节以区域关联为目标,以建筑形态学和城市形态学相关分析方法为工具,基于结构主义、自组织和互文性三种关联理论的影响,揭示从区域解读到区域设计的操作机制,提出了区域与建筑的三类关联态,九种关联模式和二十多个关联策略群,以及在此框架下继续细分的若干关联手法。首先,建立基于结构主义理论的系统性关联态。以“先在性结构”为对象,强调建筑对于城市结构的延续和建构作用。通过提出“肌理协同”、“巨构介入”和“网络演进”的关联模式,从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个向度探讨城市深层结构层面的系统性连接,建筑设计以形成和区域间的预设结构整合为目标;其次,建立基于自组织理论的自发性关联态,以“生成性结构”为对象,强调从内部性逻辑中生成区域关联系统。通过提出“集群塑造”、“分形连接”和“地表生长”的关联模式,建立局部之间的连接关系,使系统相应地显示出整体的协同,自发形成开放的集群、层级的分形或地表的连接;最后,建立了基于互文性理论的对话性关联态,以“个体和结构”的关系为研究对象,强调内部性与外部性之间的交互。通过提出“形态应变”、“空间衔接”和“功能拓展”的关联模式,分别从形态层面接受外部压力转化为应变的动力,从空间层面主动衔接或修复区域空间的要素,从功能层面通过内部功能程序的重构容纳城市功能,引发空间事件,回应区域制约。基于以上若干关联模式和策略的建构,形成不同背景下适用性的区域建筑关联方法。通过外部条件的介入,拓展建筑自主化的内部体系,建立和区域的多层级连接,在当代多元的建筑理论与实践中梳理出“区域-建筑”互动作用的理论谱系。
黄锵[3](2020)在《基于视觉感知的文化建筑穿孔金属表皮应用研究 ——以广德县档案中心设计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作为表意界面、环境功能载体和建造实体,建筑的表皮是具有多向功能相互关联的集成系统。近年来,随着表皮化、平面化以及图案化逐渐发展成为建筑立面设计趋势之一,原本的工业用材穿孔金属板因其特殊的材料优势而被大量运用于建筑表皮设计中。其中映射了当今建筑创作诸多需求的呼唤:多样化的内涵及创意表达的需求、多面向生态环境性能的集成需求、……,这亟需建筑师开拓创作思维、提升技术手段,对地域文化表达方式、环境性能响应措施等进行综合把握和系统梳理,以回应需求。由于穿孔金属板在创意表达、环境性能等方面的出色表现,深受文化建筑项目的青睐。本文以此为切入点,分析穿孔金属板作为文化建筑界面的适用性以及在建筑设计中的局限性,指出其图案化与采光、视看之间的矛盾之处;而后对视觉感知理论以及其与建筑学应用相关的理论进行概述,归纳穿孔金属板作为建筑界面的研究路径,包含“透光性”“可视性”“审美感知”;并结合大量的实例论证和软件模拟分析以及自身实践的复盘展开穿孔金属表皮的适用性研究。全文的最终目的,是为此类材料作为建筑界面提供一种新的设计视野。论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研究主题的界定及研究框架的建立:第一章从视觉文化的发展和金属材料在建筑表皮中的广泛运用切入,引出穿孔金属板这一研究主题。并对国内外相关研究的文献资料进行梳理,界定研究范畴、阐述选题的意义以及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对研究对象以及相关理论的梳理及解析:第二章厘清了穿孔金属板的发展脉络后,从外观表达和物理环境两个层级就其作为文化建筑表皮的适用性展开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了穿孔金属板在建筑设计中的局限性。第三章引入视觉感知的基础理论,并根据视觉感知在建筑界面设计中涉及到的相关应用进行概述,为第三部分的核心论述奠定理论基础。第三部分是核心论题的研究及方法模型的建立及其验证:第四章是全文核心,在视觉感知理论以及其在建筑学领域应用的基础上,以透光性、可视性、审美感知为研究路径,并结合相关案例以及软件模拟技术的分析和总结,对穿孔金属建筑界面展开深入的适用性研究。第五章从自身实践的角度进行复盘研究,形成对穿孔金属界面物理层面“透光性”、“可视性”以及心理层面“审美感知”的有效性认知。最后为全文总结,对全文所形成的结论进行梳理,并对未来的研究预期进行展望。论文共计58000余字,插图185幅。
刘奕[4](2020)在《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设备接入到移动网络,新的服务与应用层出不穷,对移动网络的容量、传输速率、延时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5G技术的出现,使得满足这些要求成为了可能。而在5G全面实施之前,提高现有网络的性能及用户感知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从5G应用场景及目标入手,介绍了现网改善网络性能的处理办法,并针对当前5G关键技术 Massive MIMO 技术、MEC 技术、超密集组网、极简载波技术等作用开展探讨,为5G技术对4G 网络质量提升给以了有效参考。
赵蕊[5](2020)在《当代体化建筑表皮审美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从大量纷繁复杂的案例中可以看出,当代建筑表皮的体化现象和趋势已十分明显。本文以体化建筑表皮为研究对象,搭建起一个对其现象发生阐释、内在构成逻辑、深层审美内核为主要体系的独立研究框架。并分别从本体的生态关联及组织逻辑视角,提出体化建筑表皮的内在机制;从创作者的审美意象及接受者的审美感知视角,构建出深化的审美理论。据当代体化建筑表皮的演进趋向分析可见,高速更迭的信息时代下,广泛的信息共享及交互促进了多领域的科技进步。主动式生态观的介入,显现着建筑创作对环境问题的思辨,以及人们对建筑表皮生态功能的需求和关注。复杂性科学、数字化构建、参数化生成等技术理论的辅佐,加剧了时代文化观念的嬗变,也引发人们对建筑表皮的媒介性、交互性、信息性等方面提出更多要求。这些共同赋予了体化建筑表皮充分的生存语境。以生态视域为建筑创作逻辑基础的时代导向下,生态属性关联是建筑表皮体化现象的内在动因,其本质亦是基于生态功能承载需求所衍生出的一种形式改变。在承载控制自身能耗、整合外部资源、改善周边环境等生态目的的驱动下,形式探索也反映了当前建筑创作对环境问题的思辨。同时,复杂的体化建筑表皮形态蕴含着内在的组织逻辑,本文将其拆解为三种全新的形式语言:强调层级配合的分层属性、强调拆解整合的体块属性、强调维度扩展的机理属性。多元化的组织方式印证了发生于当前建筑创作领域中的形式语言逻辑重构,打破了原有的平衡机制和秩序法则,重塑了以往人们对事物非单一化模式的审美认知。在此基础上,本文分别以创作者和接受者的视角,构建出体化建筑表皮的深化审美理论层级。当前,作为创作主体的建筑师信息涉猎广度不断增加,视角随之扩大,更多外部因素赋予了创作时审美意象生成的来源。它们显现出符号化提炼、加工的特质,且最终的形式表现受制于意象生成机制的影响。以意象美学为理论指引解读体化建筑表皮,实质上梳理了从诱发灵感到实体再现的过程,其内在反映出当前对人文主义精神内核及环境重塑性关注的本质。对于作为接受客体的大众,本文以感知美学为理论基础,分析阐释了该视角下对体化建筑表皮从感知呈现到触发记忆,再到引发关注转向的递进过程。大众的感知记忆及感知思考,解读了发生于当下的集体关注转向,人们愈发注重建筑表皮在媒介、交互、信息方面的属性和作用。因而,体化建筑表皮亦是时代审美趋向的物质载体,并扩展为以大众需求为基础,衍化、生成契合该需求的审美形式表现。它反映出当前人们对单一化形式的反叛,展现了对创新性和复杂化审美维度的认同。对体化建筑表皮的审美意象及审美感知研究,亦是对其自身价值及未来建筑表皮创作趋向的深入剖析和研究。
陈大军[6](2019)在《公差原则在机械零件设计中的实施对策》文中研究说明在工业生产机械零件加工中,不免存在一定误差。所以,在零件实际设计中,应该正确选择运用公差原则,这样便可成效提升机械设计质量,提升产品加工经济性与工艺性。
卢迎[7](2019)在《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民法总则》第十条确立的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单维公序良俗标准存在严重背离商业交易逻辑的缺陷,因此探讨如何构建法律逻辑与商业逻辑相兼容的判定标准无疑是法律因应商业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从商事习惯法源制度的规则群来看,即使制定法已经对法源构成、启动与查证等内容提供了相对完备的规则供给,但公序良俗仍然构成限制商事习惯法源资格的终极性标准。为此,底线标准的设定不仅是影响商事习惯法源功能的关键因素,而且也决定能否有效规制商事习惯适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立足于以解决实践问题为导向,以提出问题—构建标准—校验标准—具体运用为研究框架,本文综合运用制度经济学、法经济学、法社会学、法史学等基本理论,立足于一个较为微观的研究视角来检视现行法构造下单维公序良俗的实践效果,从而在回归商业交易逻辑的基础上提供一种功能性判定标准的设定思路。本文的主要观点是:《民法总则》第十条将公序良俗确立为商事习惯的适法性判定标准并不充分,应在坚持不违背强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引入由公序良俗与公平原则构成的复合化功能性评价标准。商事习惯作为商事主体建构交易秩序与实现自我管理的一种交易规则,本身即表征着商业交易活动运行的客观规律,其适法性判定标准的设定也应充分考虑到如何消解适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交易社会负面效应。在民事思维支配民法典制定的现实背景下,《民法总则》第十条基于规制具有伦理性民事习惯的逻辑所确立的公序良俗标准,不仅混淆商事习惯区别于民事习惯的公序良俗色彩差异,而且难以回应司法实践极少适用公序良俗并出现多元判定立场的现实状况。因此,应从尊重商事习惯背后所蕴含的文化基础出发去矫正商事习惯适法性审查规则,通过分析法律强制介入市场主体交易行为自由的具体目的,借助对交易社会负面效应的类型化界定,从而构建一种复合化功能性的评价标准。除引言和结语之外,本文共分五个部分展开系统论述,具体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现行法构造下商事习惯适法性标准的体系透视。首先,梳理从单行法到法典化演变进程中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所呈现出的公序良俗标准理论共识,并通过考察司法实践对该问题的处理模式来校验该审查标准的实际效果,反思理论共识与司法实践多元立场之间的分歧原因。其次,通过对立法机关确立习惯作为辅助性法源所做的权威解释、立法史料以及习惯规范分布特征的系统梳理,明确《民法总则》第十条将公序良俗确立为商事习惯适法性标准的立法意旨与规制逻辑。随后,诠释商事习惯相较于民事习惯在形成机制、技术品性以及适用场域等方面等存在的文化差异,在此基础上明确两者所具有的公序良俗程度的不同;最后,分析将公序良俗作为商事习惯适法性审查标准可能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并指出消解这些不足的可能路径。第二部分,探讨构建功能性标准的具体内容。由于单维公序良俗标准难以有效消解商事习惯适用过程中产生的交易社会负面效应,这为复合化功能性评价标准的构建提供了可能性。商事习惯本质上是一种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配置的交易规则,本部分首先从分析强制性法律规范存在的正当性基础入手,指出法律强制介入商事习惯的目的在于消解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负面效应;其次,探讨强制性法律规范介入商事习惯的功能分类,指出可依据商事习惯对主体利益产生的影响程度,将其分为对交易弱者与社会公共利益的不利影响两种类型,并分析解决这些不利影响的具体方式。随后,探讨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复合化功能性标准的具体内容,并明确功能性标准所呈现出的一体两面的内外部关系。由于《民法总则》运用公序良俗取代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平原则所具有的对交易弱者权益救济的保护功能,可以从经济逻辑与生活逻辑的角度将公序良俗与公平与确立为功能性标准的内容。第三部分,探讨功能性判定标准与民法其它基本原则的关系。功能性标准仅是通过理论推演而确立了公序良俗与公平两个复合原则,只有阐释何以不选取《民法总则》中的平等、自愿、合法、诚信以及绿色原则,才能强化本文所确立的功能性判定标准的正当性。设定商事习惯法源资格限制标准的目的在于防范交易社会负面效应,这些原则要么本身很少与交易发生直接关联,要么更多地都构成一种过程性控制手段。商事习惯违反此类原则的法律后果,也可以归入到功能性评价标准的涵摄范畴。第四部分,阐释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中公序良俗原则的运用。商事习惯合理性的判断要立足于客观的商业规律结合商业创新发展的需求而展开,置于特定时代背景下动态化的理解公共秩序,谦抑适用善良风俗介入影响交易主体权利义务建构秩序。为此,首先对公序良俗原则的基本内涵、类型及其评价商事习惯适法性问题的具体路径进行理论分析;其次,考察司法实践中公序良俗原则评判商事习惯合法性问题的基本立场,分析司法实践的问题与成因;随后,明确公序良俗评价商事习惯适法性时应当坚持的的理性立场。最后,对公序良俗与商事习惯分别进行类型化的区分,明确不同类型商事习惯公序良俗判断的一般逻辑。第五部分,分析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中公平原则的运用。首先,诠释公平原则的内涵以及具体类型,指出商事习惯适法性审查中公平原则的具体理解;其次,考察司法实践中法院运用公平原则评价商事习惯适法性的实践状况,指出其存在轻易以实质公平否定商事习惯的倾向做法并分析其具体成因;再次,通过分析运用公平原则评价商事习惯适法性时的基本理念、目标定位以及具体考量因素。应审慎适用公平干预商主体通过商事习惯而进行的权利义务配置。对商事习惯公平性的审查应当会回到商法关于公平的基本判断之上,不应过分关注结果公平,而应聚焦于过程性公平。同时,要关注到商事习惯成文化的显着趋势,考虑商事习惯作为商主体交易行为价格等构成要素的属性,修正以轻易以违反公平为由否定商事习惯适法性的做法,以充分发挥商事习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的功能。最后,依据适用商事习惯的主体类型,对如何区别运用公平原则评价商事习惯进行论述,通过微观视角的讨论为司法实践处理此类问题提供相应的参考。
孙丹婷[8](2019)在《勒·柯布西耶艺术思想研究》文中提出勒·柯布西耶是20世纪着名的建筑师,是现代建筑运动的主要倡导者,在建筑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对其艺术思想展开研究,挖掘其宝贵的创作经验与理论观点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本文在现有研究基础上,梳理分析勒·柯布西耶的创作历程,总结其艺术思想,提炼其思想的基础与核心。绪论部分阐述本论文的研究背景、目的、内容及方法,对勒·柯布西耶艺术思想相关研究进行综述,提出总体研究框架。第二章全面梳理勒·柯布西耶创作历程,将其创作生涯划分为创作原型积累阶段、创作理念建立阶段与创作风格深化阶段,分析每一阶段影响其艺术思想形成的因素,结合作品探求其艺术思想的发展脉络,提炼勒·柯布西耶“人本主义”的思想基础,论述勒·柯布西耶“人本主义”的含义、核心及宗旨。第三章从建造观念、建造体系、建造方式三个方面系统论述勒·柯布西耶的思想——“住宅是居住的机器”,关注人对建筑的物质性需求。通过建造人性化尺度的住所,满足人的居住需求,从而体现适应时代潮流的建造观念;通过创建多米诺体系革新建筑承重结构,奠定现代建筑的空间概念,建立现代建筑的建造体系;通过标准化、批量化的建造方式实现精确至上、经济先行的理念,实现为全民建造“宫殿”般住宅的普世理想。第四章从建筑的外型、空间、意境三个方面系统论述勒·柯布西耶的思想——“建筑是纯粹的精神创造”,关注人对建筑的精神性需求。借鉴古典建筑纯粹的几何体造型以及基准线与比例的控制,使建筑在秩序的统领下体现出崇高的美感;将现象学透明性的概念引入建筑,使观者漫步于时间、空间、建筑中体验美感;绘画、雕塑、光色体系、视觉声学与建筑融合,产生“不可言喻的空间”,使富有诗意的建筑表达情感。第五章从统一的秩序、诗意的栖居、“光辉城市”理想三个方面论述勒·柯布西耶的思想——“城市规划学致力于创造幸福”,关注人对城市的社会性需求。统一的几何秩序与功能秩序使人们获得“精神的自由”;诗意的物质环境与人文环境给人们带来“基本的快乐”;“光辉城市”理念体现勒·柯布西耶探索人类、自然、宇宙和谐关系,为全人类谋幸福的理想。第六章从对国际风格的影响、对设计组织的影响、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影响三个方面阐述勒·柯布西耶艺术思想对推动现代建筑发展起到的重要作用。论文结语部分解读勒·柯布西耶艺术思想的集中体现——《直角之诗》,总结其艺术思想的核心,从建筑师的职责与建筑形式之源两方面探讨其思想对当代建筑师的启示。
敖雷[9](2019)在《技术视角下的前现代建筑时期的建筑形式理论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现代建筑的理论研究对现代设计具有重要的意义,理论研究如果脱离了完整的时间阈限和空间坐标则不能获知其完整的发展演化路径。西方的现代建筑与其传统建筑的巨大差别显而易见,但稳定成熟的现代建筑形式也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经历了漫长的技术积累和与传统漫长的博弈才取得的结果。显然,这样一场革命的发生的先决条件是工业革命带来的技术变革,这场技术变革在建筑学领域表现在对传统建造材料、建造方法的颠覆,从而开始了建筑形式前后未有的创新与变革,历史形式的绝对经验和比例美学在新的技术的冲击下不再成立,对于新建筑的渴求和探索为现代建筑的孕育和发生创造了基础。西方建筑理论的历史悠长,不同时代的理论视角在变化之中,但始终不能脱离关于建筑学的一些本质性的探讨——建筑的功能、形式、结构、材料问题。这些在后来的现代建筑运动中成为被关注的核心议题,因为现代建筑这场革命的最初是由技术上的巨大变革驱动的,所以相比以往,这场现代建筑革命更加直面技术与艺术之间的矛盾。因此前现代建筑时期的建筑理论和实践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后来的关于新建筑的探求都以此为基础。现代建筑的许多主题都是始于前现代建筑时期,从广义来说,前现代建筑时期是现代建筑宏观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早期阶段。前现代建筑时期的先驱者从传统出发找到了新的出发点去探索新的建筑可能性,他们在旧传统和新技术的夹击中进行着现代建筑的理论研究与设计实践。谈到技术的视角,就涉及到两个相关的方面——技术本身和作为技术主体的人,前者决定了建筑材料、设计和建造方法可以为新建筑的求索提供多少实质性的助益,后者则直接影响在与传统美学范式的对抗中新技术条件被应用于建筑的方式和程度。因此,本文所提到的技术视角实则包含着科学与历史的双重维度。本文首先通过对前现代建筑时期两个重要的技术性变革要素材料和结构的发展从科学的角度来解读技术发展给新建筑带来的建筑形式革命,然后从19世纪英、法、德三个现代建筑思想的主要发起国的技术力量与形式探索之间关系释读建筑从传统向现代前进过程中的复杂性,最后论述20世纪初期德语区将早期现代建筑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新发展层面的过程中在理性与非理性之间作出的合理取舍。建筑的发展不仅包括建筑形式的变化,还涵盖了建筑形式变化的支配力量。这种支配力量在早期现代建筑时期表现为技术以及与技术相联动的建筑其他人文性要素的变化,这些共同导向了建筑形式的从传统向现代的根本性变革。技术上的变革带来建筑形式创新的可能性,而有时建筑审美有时也让技术为此做出了必要的妥协和调整。确实,因为主流文化和审美观念的转变需要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这是一个“传统”与“新统”博弈、互洽的过程。在前现代建筑时期,技术是一条回溯早期现代建筑漫长过程的线索,同时这个时期发生着传统与新统、民族性与现代性、理性与非理性之间的长期调和与互洽。从这样的角度出发,技术对建筑形式变革的积极影响以及所遇到的传统美学观念的阻滞将以一种更全面客观的方式呈现。论文全文19.6万字,图100幅。
董凡[10](2019)在《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文中指出国内学者研究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及司法实践,历来注重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责任方式等问题的定性探究,而较少重视对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功能、原则、数额的确定等核心内容进行充分的论证与实证分析。以致于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一直饱受诟病,并与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推进要求不相适应。现阶段,学理界与实务界认为知识产权保护情势严峻的主要原因在于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尚未充分发挥保护权利人、遏制侵权行为、持续激励创新的制度效果,并且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是,现有的研究成果多数仅简单借用传统民事损害赔偿制度内容,十分缺乏在传承继受基础上形成创新发展性质的研究成果。因此,国内多数研究结论与建议亦无法有效解决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恶意侵权、重复侵权、赔偿低、举证难等突出问题。本文在基于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特殊性以及我国司法审判实践的现实情势,围绕“制度本体内容构成与适用现状”、“制度功能与基本原则”、“具体赔偿方式及其适用路径”与“制度完善对策”四大主轴,设计研究框架,展开深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在“制度本体内容构成与适用现状”部分,旨在探求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核心组成内容及其内涵。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在损害意涵、制度功能、基本原则、多元赔偿方式方面明显有别于传统的民事损害赔偿制度。同时,通过对1769件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裁判案件的实证分析,可以清晰地发现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在司法适用过程中存在缺失基础理论指引、具体赔偿方式适用空间有限、法定赔偿裁量空间较大以及缺乏专门证据制度等显现问题。在“制度功能与基本原则”部分,深入剖析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制度功能与基本原则两大方面。基于现有侵权情势严峻、赔偿额补偿效果遏制社会创新潜力以及传统民事损害赔偿理念难以解释突破法定赔偿上限等现实状况,进而强调“预防功能”的重要性;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应将预防功能与救济功能置放于同一功能价值位阶,以发挥其遏制侵权、促进创新的制度效果。传统民事损害赔偿以填平救济原则作为最主要的计赔原则,而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在坚持填平救济原则的同时,还应当明确引入和确立市场价值原则和比例原则,构建知识产权损害赔偿“三原则”内容体系。在适用填平救济原则作为确定赔偿实现目标的基础上,具体适用市场价值原则来确定初步的损害赔偿数额,再适用比例原则确定最终的合理损害赔偿额。在“赔偿方式及其适用规则”部分,实际损失应当厘清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另外,法官在适用实际损失和侵权获益赔偿方式以确定损害赔偿数额时,应当持“分摊原则为原则,以整体市场价值原则为例外”的裁判逻辑;适用“许可使用费赔偿”方式时,应当扩大合理许可费基准范围,适当援引域外计算合理许可费基数的司法经验;同时,应当确立“法定赔偿”的量化裁判标准。同时,我国应当全面引入“惩罚性赔偿”,并在适用规则方面设计精细化赔偿倍数的考量因素。基于上述研究,本文认为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需从实体法、程序法和相关配套制度三方面进行完善。在实体法维度,应当修正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方法的法定位序及适用关系,即构建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赔偿基准、取消适用损害赔偿方法的法定位序限定等;删除许可使用费合理倍数中“倍数”的立法措辞,而以“合理许可使用费”的赔偿方式代替;适当修正法定赔偿的最低判赔限制与至高判赔上限,以及统一“法定赔偿”的立法措辞;提出以“故意侵权”和“实施两次以上的侵权行为或者侵权情节严重”作为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并且统一判赔倍数的幅度。在程序法维度,提出在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诉讼证据收集阶段确立诉讼证据披露规则与证据保全规则;在诉讼庭审过程中确立举证妨碍规则以及降低证明标准的完善建议。在相关配套措施方面,应当强调通过发挥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司法政策的指引作用;强化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的司法示范作用,以及在确定损害赔偿数额时引入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评估机制及司法会计制度。通过上述完善对策的实施,促进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发挥出最优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最大实体原则在机械设计中的应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最大实体原则在机械设计中的应用(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技术理论范畴的小型试验性建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及文献综述 |
1.1 绪论 |
1.1.1 技术概念的缘起 |
1.1.2 哲学、技术哲学概念辨析及工程哲学概念的出现 |
1.1.3 工程哲学的概念背景 |
1.1.4 建筑技术的历史演化 |
1.1.5 试验性建筑的概念源起 |
1.1.6 小型化的试验性建筑——“小”+“试验性”的特征 |
1.2 文献综述 |
1.2.1 研究的现状动态 |
1.2.2 研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
1.2.3 研究的方法 |
1.2.4 研究的框架 |
第二章 试验性建筑的背景技术理论回顾与辨析 |
2.1 工程哲学及工程哲学的“技术思维” |
2.1.1 工程哲学与建筑哲学的辨析 |
2.1.2 工程哲学的理论逻辑基础——“技术思维” |
2.2 从工程哲学的角度回顾试验性建筑的发展 |
2.2.1 工程哲学对试验性建筑基本特征的影响 |
2.2.2 试验性建筑对工程哲学理论的反馈 |
2.2.3 试验性建筑的技术发展历程回顾 |
2.2.4 试验性建筑的最终技术选择 |
2.3 小结 |
第三章 试验性建筑的基本建造方法分析 |
3.1 工程哲学范畴下的建筑结构设计关系概述 |
3.2 试验性建筑的微观建构分析——基于建造的形态演化 |
3.2.1 建造原型解析——“结”的概念 |
3.2.2 支撑单元“结”的空间转换 |
3.2.3 “编织”形态的结构支撑空间试验 |
3.3 试验性建筑结构体系的重构——基于材料受力的建造表达 |
3.3.1 “互承式”试验性木构的建造重构 |
3.3.2 精确控制支撑节点的钢结构建造重构 |
3.3.3 基于效能优化的混凝土建造重构试验 |
3.3.4 基于材料衍生更新的建造试验 |
3.4 小结 |
第四章 基于工程哲学的试验性表现及技术逻辑演绎 |
4.1 小型试验性建筑演绎的价值论分析 |
4.1.1 聚焦结构维度的建筑师的小型试验性建筑演绎 |
4.1.2 基于结构逻辑思维的工程师的试验性建筑演变 |
4.1.3 基于结构+建筑的复合逻辑思维的试验性建筑演变 |
4.2 工程哲学认识论对小型试验性建筑发展的影响 |
4.2.1 模拟自然形态的小型试验性建筑拓展 |
4.2.2 结合时代技术的“可变”人工自然试验 |
4.3 工程哲学方法论对小型试验性建筑发展的影响 |
4.3.1 小型试验性建筑支撑方式的结构逻辑演绎 |
4.3.2 小型试验性建筑表皮重构的结构拓展转换 |
4.3.3 一体化结构整合形态的小型试验性建筑的拓展演变 |
4.4 小结 |
第五章 工程哲学范畴下的小型试验性建筑本体还原 |
5.1 基于构件效能优化的小型试验性建筑 |
5.1.1 基于梁元构件效能优化的小型试验性建筑支撑还原 |
5.1.2 基于柱元构件效能优化的小型试验性支撑还原 |
5.1.3 基于柱板构件结合效能优化的小型试验性建筑支撑还原 |
5.2 基于构件材料重构的小型试验性建筑 |
5.2.1 基于木构构件的小型试验性还原重构 |
5.2.2 基于钢构件重构的小型试验性建筑还原重构 |
5.2.3 基于混凝土构件的小型试验性建筑还原重构 |
5.3 基于结构本体的自由异化表现还原 |
5.3.1 基于材料的试验性再生形态拓展还原 |
5.3.2 追求连接异化的小型试验性建筑还原 |
5.3.3 支撑“消解”的小型试验性极简还原 |
5.3.4 “弱建筑”思维模式下的模数化的结构空间试验 |
5.4 小结 |
第六章 结语 |
6.1 论文回顾总结 |
6.2 小型试验性建筑对于中国建筑发展的实践意义 |
6.3 存在问题与后继研究 |
主要参考文献 |
图片索引 |
致谢 |
(2)区域建筑的关联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课题综述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概况 |
1.2.1 国外相关领域研究 |
1.2.2 国内相关领域研究 |
1.2.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框架 |
第2章 区域关联性的观念建构 |
2.1 概念——研究对象的内涵解析 |
2.1.1 词源:既有知识体系中的区域 |
2.1.2 界定:当代语境下的区域意涵 |
2.1.3 美学:关系艺术中的美学转型 |
2.1.4 观念:从本体范畴到关联范畴 |
2.2 理论——区域关联的哲学背景 |
2.2.1 结构主义与系统化关联 |
2.2.2 自组织与自发性关联 |
2.2.3 互文性与对话式关联 |
2.3 方法——区域关联的操作机制 |
2.3.1 视域放大 |
2.3.2 结构优先 |
2.3.3 内外协同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区域观念的脉络溯源 |
3.1 聚落与区域:自然主义谱系 |
3.1.1 乡土聚落的自发组织 |
3.1.2 有机城市的限定生长 |
3.1.3 如画理论的自然审美 |
3.2 文脉与区域:历史主义谱系 |
3.2.1 图像关联与后现代主义 |
3.2.2 类型关联与新理性主义 |
3.2.3 结构关联与新城市主义 |
3.3 地域与区域:地域主义谱系 |
3.3.1 多义性的传统地域主义 |
3.3.2 抵抗性的批判地域主义 |
3.3.3 地域主义的区域性维度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区域建筑的系统性关联 |
4.1 区域肌理的协同转化 |
4.1.1 同质肌理的延续补形 |
4.1.2 异质肌理的适应变形 |
4.1.3 复杂肌理的参数找形 |
4.2 区域秩序的巨构介入 |
4.2.1 概念巨构的社会思辨 |
4.2.2 技术巨构的城市干预 |
4.2.3 触媒巨构的空间整合 |
4.3 区域网络的历时演进 |
4.3.1 枝状网络的水平延展 |
4.3.2 编织网络的弹性组构 |
4.3.3 网络演进的衔接评估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区域建筑的自发性关联 |
5.1 区域结构的集群塑造 |
5.1.1 渐次生长的组合集群 |
5.1.2 场域引导的动态集群 |
5.1.3 算法生成的数字集群 |
5.2 区域层级的分形连接 |
5.2.1 城市结构的分形法则 |
5.2.2 传统城市的分形诠释 |
5.2.3 区域空间的分形建构 |
5.3 区域地表的水平生长 |
5.3.1 折叠加厚的连续地表 |
5.3.2 行为引导的流动地表 |
5.3.3 基础设施的功能地表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区域建筑的对话性关联 |
6.1 区域形态的压力应变 |
6.1.1 内外博弈的形态限定 |
6.1.2 退让适应的形态削减 |
6.1.3 信息图解的形态叠层 |
6.2 区域空间的开放衔接 |
6.2.1 视觉引导的空间联系 |
6.2.2 立体接驳的空间修补 |
6.2.3 叙事参照的空间表意 |
6.3 区域功能的程序拓展 |
6.3.1 容纳城市的功能转化 |
6.3.2 引发事件的功能混合 |
6.3.3 回应区域的功能重组 |
6.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它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3)基于视觉感知的文化建筑穿孔金属表皮应用研究 ——以广德县档案中心设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视觉文化的盛行 |
1.1.2 金属材料作为建筑表皮的广泛运用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范畴的界定 |
1.3.1 建筑表皮与建筑界面 |
1.3.2 穿孔金属板 |
1.3.3 文化建筑和档案馆建筑 |
1.4 研究意义及方法 |
1.4.1 研究意义 |
1.4.2 研究方法 |
1.4.3 逻辑框架 |
第二章 穿孔金属表皮的基础研究 |
2.1 发展脉络 |
2.1.1 穿孔金属表皮的发展脉略 |
2.1.2 穿孔金属板在文化建筑中的应用 |
2.2 穿孔金属表皮的技术特性 |
2.2.1 材料特性 |
2.2.2 构成要素 |
2.3 穿孔金属表皮对文化建筑的适用性分析 |
2.3.1 穿孔金属板对文化建筑外观表达的适用性分析 |
2.3.2 穿孔金属板对文化建筑物理环境的适用性分析 |
2.4 穿孔金属表皮在建筑设计中的局限性 |
2.5 小结 |
第三章 视觉感知理论基础及其建筑学应用的相关概述 |
3.1 光与天然光环境 |
3.1.1 光 |
3.1.2 天然光环境 |
3.2 视觉感知与视觉“思维” |
3.2.1 视觉感知 |
3.2.2 视觉“思维” |
3.2.3 视知觉的基本特征 |
3.3 视知觉的审美感知 |
3.3.1 视知觉的审美感知过程 |
3.3.2 视知觉的组织形式原则 |
3.4 小结 |
第四章 穿孔金属表皮作为建筑界面的适用性研究 |
4.1 穿孔金属表皮构成建筑界面的“透光性” |
4.1.1 穿孔金属建筑界面对天然采光的影响因素分析 |
4.1.2 “透光性”在穿孔金属建筑界面的表达 |
4.2 穿孔金属表皮构成建筑界面的“可视性” |
4.2.1 穿孔金属界面视看的影响因素分析 |
4.2.2 “可视性”在穿孔金属建筑界面的表达 |
4.3 穿孔金属表皮构成建筑界面的“审美感知” |
4.3.1 穿孔金属界面审美感知的影响因素 |
4.3.2 穿孔金属表皮在视知觉组织原则中的审美感知表达 |
4.4 小结 |
第五章 相关项目实践及穿孔金属界面复盘研究——广德县档案中心设计 |
5.1 项目简介 |
5.1.1 区位介绍 |
5.1.2 建筑设计概况 |
5.2 心理层面的“审美表达”在穿孔金属界面的应用 |
5.2.1 方案一——“接近性”组织原则在穿孔金属界面的应用 |
5.2.2 方案二——“封闭性”组织原则在穿孔金属界面的应用 |
5.2.3 关注穿孔金属界面色彩的情感表达 |
5.3 物理层面的“透光性”和“可视性”在穿孔金属界面的应用 |
5.3.1 “透光性”和“可视性”的切入点及目标——采光与照度 |
5.3.2 穿孔金属界面“透光”性能评估 |
5.3.3 穿孔金属界面“可视”性能评估 |
5.4 本章小结 |
结语 |
总结 |
反思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广德县档案中心项目图纸 |
图片来源 |
表格来源 |
作者简介 |
致谢 |
(4)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1 4G网络现处理办法 |
2 4G网络可应用的5G关键技术 |
2.1 Msssive MIMO技术 |
2.2 极简载波技术 |
2.3 超密集组网 |
2.4 MEC技术 |
3 总结 |
(5)当代体化建筑表皮审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课题的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现状综述 |
1.2.1 关于建筑表皮的研究现状 |
1.2.2 建筑美学及相关美学理论 |
1.3 课题的研究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相关概念界定 |
1.3.4 论文框架 |
第2章 当代体化建筑表皮的理论建构 |
2.1 当代体化建筑表皮的演进趋向 |
2.1.1 地位从属阶段 |
2.1.2 自我独立阶段 |
2.1.3 主动表达阶段 |
2.2 当代体化建筑表皮的生存语境 |
2.2.1 主动式生态观的介入 |
2.2.2 媒介价值观的转向 |
2.2.3 非线性科学观的加持 |
2.3 当代体化建筑表皮的审美理论 |
2.3.1 生态美学 |
2.3.2 构成美学 |
2.3.3 意象美学 |
2.3.4 感知美学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当代体化建筑表皮的生态关联 |
3.1 体化建筑表皮的生态策略拆解 |
3.1.1 针对性功能策略 |
3.1.2 复合性功能策略 |
3.2 体化建筑表皮的生态叙事语言 |
3.2.1 仿生叙事语言 |
3.2.2 自然叙事语言 |
3.2.3 可持续叙事语言 |
3.3 体化建筑表皮的生态构建原则 |
3.3.1 适应性原则 |
3.3.2 高效原则 |
3.3.3 生态审美原则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当代体化建筑表皮的组织逻辑 |
4.1 体化建筑表皮的形式语言 |
4.1.1 分层构建 |
4.1.2 体块穿插 |
4.1.3 肌理塑造 |
4.2 体化建筑表皮的平衡机制 |
4.2.1 构成元素的组织平衡 |
4.2.2 形态的动势平衡 |
4.2.3 光影的情感平衡 |
4.3 体化建筑表皮的秩序建立 |
4.3.1 中心消隐秩序 |
4.3.2 逆抽象秩序 |
4.3.3 无序的有序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当代体化建筑表皮的审美意象 |
5.1 审美意象的灵感诱发 |
5.1.1 人文为根 |
5.1.2 艺术为邻 |
5.1.3 自然为居 |
5.2 审美意象的符号转换 |
5.2.1 源自生活的物象对照 |
5.2.2 源自联想的隐喻创造 |
5.2.3 源自族群的认知轮廓 |
5.3 审美意象的生成机制 |
5.3.1 相似性机制 |
5.3.2 聚合性机制 |
5.3.3 延续性机制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当代体化建筑表皮的审美感知 |
6.1 审美感知系统的拓展 |
6.1.1 改变知觉单一结构 |
6.1.2 打破表意直白属性 |
6.1.3 拓展视角转换机制 |
6.2 审美感知记忆的触发 |
6.2.1 强调差异化凸显 |
6.2.2 注重认知度逆转 |
6.2.3 实现动态性转换 |
6.3 审美感知关注的转向 |
6.3.1 关注信息和影像 |
6.3.2 强化交流和互动 |
6.3.3 参与消费和娱乐 |
6.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它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6)公差原则在机械零件设计中的实施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 公差原则的分类 |
1.1 相关原则 |
1.2 独立原则 |
2 在机械零件设计中公差原则的具体应用 |
2.1 可逆需求的运用 |
2.2 最小实体要求的应用 |
2.3 最大实体需求的运用 |
2.4 包容需求的运用 |
2.5 独立原则运用 |
(7)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现行法构造下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透视 |
第一节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的理论共识与实践分歧 |
一、商事习惯适法性标准的理论共识 |
二、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实践立场的多元化 |
三、理论共识与多元立场的分歧反思 |
第二节 公序良俗作为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的逻辑审视 |
一、公序良俗作为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的立法意旨 |
二、公序良俗作为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的规制逻辑 |
三、商事习惯区分于民事习惯公序良俗程度的差异性 |
第三节 公序良俗作为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的评析 |
一、商事习惯法源制度的规则体系 |
二、公序良俗作为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的不足 |
三、公序良俗作为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不足的成因分析 |
小结 |
第二章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功能性标准的内容确立 |
第一节 法律强制介入市场交易活动的理论基础 |
一、商事习惯在企业法中的历史沿革与功能阐释 |
二、法律强制介入市场交易活动的理论溯源及启示 |
三、法律强制介入市场交易活动的目的:消除交易社会负面外部效应 |
第二节 法律强制介入市场交易活动的功能分类 |
一、防范对不特定当事人利益影响而避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二、防范对特定当事人利益影响而避免损害交易弱者利益 |
第三节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功能性标准的具体内容 |
一、功能性判定标准之一:公序良俗 |
二、功能性判定标准之二:公平 |
三、功能性判定标准的一体两面的关系界定 |
小结 |
第三章 功能性判定标准与民法其它基本原则的关系校正 |
第一节 功能性判定标准与平等原则 |
一、平等原则的内涵与法律属性 |
二、功能性判定标准与平等原则的关系界定 |
三、功能性判定标准与平等原则关系的司法验证 |
第二节 功能性判定标准与自愿原则 |
一、自愿原则的基本内涵 |
二、功能性判定标准与自愿原则的关系厘定 |
三、功能性判定标准与自愿原则关系的司法再校验 |
第三节 功能性判定标准与合法原则 |
一、合法原则的法律表达与规范类型 |
二、功能性判定标准与强制性法律规范 |
三、功能性判定标准与任意性法律规范 |
第四节 功能性判定标准与诚信原则 |
一、诚信原则的内涵与基本功能 |
二、功能性判定标准与诚信原则的关系界定 |
三、功能性判定标准与诚信原则关系的司法验证 |
第五节 功能性判定标准与绿色原则 |
一、绿色原则条款的规范性质 |
二、功能性判定标准与作为绿色原则的关系解析 |
三、功能性判定标准与绿色原则关系的司法实证 |
小结 |
第四章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中公序良俗原则的运用 |
第一节 公序良俗原则的内涵与基本类型 |
一、公序良俗原则的内涵 |
二、公序良俗原则的基本类型 |
三、公序良俗评价商事习惯的具体路径 |
第二节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中公序良俗原则的司法实证 |
一、公序良俗评价商事习惯适法性的司法实践样态 |
二、公序良俗评价商事习惯适法性存在的问题 |
三、司法实践问题的成因解析与完善思路 |
第三节 公序良俗判断商事习惯适法性的理性立场 |
一、公序良俗原则的审慎谦抑介入 |
二、矫正公序良俗原则的泛化适用 |
三、公序良俗原则具体适用时的动态理解 |
第四节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公序良俗原则的类型化认定 |
一、商事习惯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的类型分析 |
二、不同类别商事习惯公序良俗的判断 |
小结 |
第五章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中公平原则的运用 |
第一节 公平原则的基本内涵与类型梳理 |
一、公平原则的内涵 |
二、公平原则的类型 |
三、商事习惯适法性审查中公平原则的具体理解 |
第二节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中公平原则的司法实证 |
一、公平原则校验商事习惯适法性的基本立场 |
二、公平原则校验商事习惯适法性存在的问题 |
三、公平原则校验商事习惯适法性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三节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中公平原则的体系适用 |
一、商事习惯公平性判定与商法效率原则的关系厘定 |
二、商事习惯公平性判定的基本理念 |
三、商事习惯公平性判定的目标定位 |
四、商事习惯公平性判定关注的具体要素 |
第四节 商事习惯适法性审查中公平原则的类型化适用 |
一、商主体间适用商事习惯时的公平性判断 |
二、商事主体与非商事主体间适用商事习惯时的公平性判断 |
三、非商事主体间适用商事习惯时的公平性判断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8)勒·柯布西耶艺术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及综述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 |
1.6 论文研究框架 |
第2章 勒·柯布西耶创作历程及思想基础 |
2.1 创作原型积累阶段(1888-1917) |
2.1.1 成长环境 |
2.1.2 教育经历 |
2.1.3 早期创作:地区主义 |
2.2 创作理念建立阶段(1917-1944) |
2.2.1 纯粹主义提供视觉语言 |
2.2.2 《新精神》拓展传播途径 |
2.2.3 理论研究阐释艺术思想 |
2.2.4 中期创作:功能主义 |
2.3 创作风格深化阶段(1945-1965) |
2.3.1 扩展功能主义的内涵 |
2.3.2 追寻内心世界的观照 |
2.3.3 倾向个人意志的表达 |
2.3.4 晚期创作:粗野主义 |
2.4 勒·柯布西耶艺术思想的基础:人本主义 |
2.4.1 人本主义的释义 |
2.4.2 人本主义的核心 |
2.4.3 人本主义的宗旨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住宅是居住的机器” |
3.1 建造观念 |
3.1.1 符合时代的新精神 |
3.1.2 遵循人性化的尺度 |
3.1.3 满足人的居住需求 |
3.2 建造体系 |
3.2.1 “多米诺”结构体系 |
3.2.2 “雪铁龙”住宅模型 |
3.2.3 “新建筑五原则” |
3.2.4 四种基本住宅类型 |
3.3 建造方式 |
3.3.1 标准化体现秩序原则 |
3.3.2 批量化体现经济法则 |
3.4 创作实践 |
3.4.1 弗吕日现代居住区 |
3.4.2 马赛公寓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建筑是纯粹的精神创造” |
4.1 形体秩序体现美感 |
4.1.1 几何体是造型的本质 |
4.1.2 基准线是秩序的保证 |
4.2 时空建筑传达美感 |
4.2.1 空间构成 |
4.2.2 建筑漫步 |
4.3 诗意建筑表达情感 |
4.3.1 绘画引发诗意的隐喻 |
4.3.2 建筑引发观者的情感 |
4.4 创作实践 |
4.4.1 朗香圣母教堂 |
4.4.2 拉图雷特圣玛丽修道院 |
4.4.3 东京国家西方美术馆 |
4.4.4 昌迪加尔建筑群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城市规划学致力于创造幸福” |
5.1 统一秩序获得“精神自由” |
5.1.1 几何秩序 |
5.1.2 功能秩序 |
5.2 诗意栖居带来“基本快乐” |
5.2.1 物质环境 |
5.2.2 人文环境 |
5.3 “光辉城市”构建理想模型 |
5.3.1 “瓦赞规划” |
5.3.2 “光辉城市” |
5.4 创作实践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勒·柯布西耶艺术思想的影响 |
6.1 对国际风格的影响 |
6.2 对设计组织的影响 |
6.2.1 对CIAM的影响 |
6.2.2 对其他组织的影响 |
6.3 对国家地区的影响 |
6.3.1 日本 |
6.3.2 美国 |
6.3.3 欧洲 |
6.3.4 南美 |
6.3.5 印度 |
6.3.6 中国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语 |
7.1 勒·柯布西耶艺术思想的集中体现 |
7.2 勒·柯布西耶艺术思想的核心:融合 |
7.2.1 艺术的融合 |
7.2.2 .思想的融合 |
7.3 勒·柯布西耶艺术思想的启示 |
7.3.1 建筑师的职责 |
7.3.2 建筑形式之源 |
7.4 由勒·柯布西耶个案研究引发的思考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和科研情况 |
图目录 |
表目录 |
附录A 勒·柯布西耶的着作及报告 |
附录B 国内出版的研究勒·柯布西耶个案的部分着作 |
附录C 国内研究勒·柯布西耶的部分期刊论文 |
附录D 译介的代表性学术着作汇总表 |
附录E 国外研究勒·柯布西耶的代表性着作 |
(9)技术视角下的前现代建筑时期的建筑形式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课题背景及研究目的与意义 |
1.1.1 课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相关研究 |
1.2.2 国内相关研究 |
1.3 主要研究内容 |
1.3.1 研究范畴 |
1.3.2 重要概念的解析 |
1.4 主要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的创新点 |
第二章 工业革命背景下欧洲的技术变革与建筑领域发展 |
2.1 材料变革推动的建筑实践 |
2.1.1 钢铁、玻璃的发展与大尺度建筑工程实践 |
2.1.2 混凝土的发展对传统砌筑建造方式的冲击 |
2.1.3 材料真实性与表现性 |
2.2 力学计算推动的结构理论发展 |
2.2.1 经典结构理论——艾特尔万与纳维叶 |
2.2.2 图解静力学与图解分析学——库尔曼 |
2.2.3 形与力的思考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19世纪的英国建筑形式理论趋向:哥特复兴与工艺美术意志 |
3.1 早期古典形式立场与民族意识觉醒的技术本质 |
3.2 哥特建筑复兴——普金、拉斯金 |
3.3 工艺美术运动——莫里斯 |
3.4 19世纪末英国传统与新建筑探索的共同作用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19世纪的法国建筑形式理论趋向:功能导向与结构理性基因 |
4.1 学院派的铺陈以及帝国风格的挣脱 |
4.2 技术与形式的古典“统一”——拉布鲁斯特 |
4.3 材料与结构的真实性——勒-迪克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19世纪的德语区建筑形式理论趋向:风格争论与建构理论体系 |
5.1 从古典规则到建筑形式可靠原则的转向——希尔特与胡布希的风格论战 |
5.2 浪漫、理性与秩序——申克尔 |
5.3 形式的技术性和两面性——梅茨格尔与伯蒂谢尔 |
5.4 材料、面饰、风格——森佩尔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工业与美学共同影响的20世纪初早期现代建筑发展 |
6.1 新建筑形式原则的统一——穆特修斯与德意志制造联盟 |
6.2 工厂建筑美学的建立与发展——贝伦斯与格罗皮乌斯 |
6.3 几何模数与技术理性的强化——贝尔拉赫 |
6.4 艺术个性对建筑标准化的修正——维尔德 |
6.5 混凝土的建造艺术——佩雷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对技术视角下建筑形式理论演变的历史性思考 |
7.1 传统到新统的技术内核 |
7.2 民族性与现代性的调和 |
7.3 理性与非理性的博弈 |
7.4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10)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现状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思路与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三、学术创新点 |
第二章 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内容构成与立法依据 |
一、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内容构成 |
二、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依据 |
第二节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适用的现实考察 |
一、法定赔偿方式的适用呈泛化态势 |
二、判赔金额与诉请金额间差距较大 |
三、部分赔偿额超过法定赔偿的上限 |
四、缘于“举证难”致使审理周期较长 |
五、判赔额与地区经济水平呈正比关系 |
六、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地区分布不均匀 |
第三节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适用的存在问题 |
一、缺失制度特有的基础理论指引 |
二、赔偿方式未能彰示其工具价值 |
三、法定赔偿适用的裁量空间过大 |
四、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证据规则 |
五、赔偿方式的规则设计不尽合理 |
第三章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价值基础与功能 |
第一节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价值基础 |
一、矫正正义理论:基石价值 |
二、功利主义理论:补充价值 |
三、创新激励理论:专有价值 |
第二节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多元功能 |
一、救济功能 |
二、预防功能 |
三、惩罚功能 |
四、确认功能 |
第三节 预防功能应当定位为核心功能 |
一、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功能定位调整的必要性 |
二、预防功能定位为核心功能的多维度诠释 |
三、预防功能发挥与实现的必要限定 |
第四章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 |
第一节 填平救济原则: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基点 |
一、填平救济原则是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基石原则 |
二、适用填平救济原则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路径 |
第二节 市场价值原则:确定赔偿数额的价值原点 |
一、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原则的基本内涵与理论支撑 |
二、引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原则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
三、确定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量定工具与方法选择 |
第三节 比例原则:探寻诉讼当事人利益的衡平点 |
一、比例原则的基础内涵与本质属性 |
二、比例原则适用于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正当性诠释 |
三、比例原则适用于损害赔偿的阶层化操作及其适用 |
四、比例原则适用于损害赔偿的局限表征与完善径路 |
第五章 知识产权损害的一般赔偿方式与适用路径 |
第一节 实际损失赔偿方式与适用路径 |
一、实际损失的所属类型与赔偿范围 |
二、实际损失赔偿方式的适用困境 |
三、实际损失赔偿方式的适用路径 |
第二节 侵权获益赔偿方式与适用路径 |
一、侵权获益赔偿的请求权基础择定 |
二、侵权获益赔偿方式的适用困境 |
三、侵权获益赔偿方式的适用路径 |
第三节 许可费赔偿方式与适用路径 |
一、许可使用费赔偿方式的理论基础 |
二、许可使用费赔偿方式的适用困境 |
三、适当扩大许可费赔偿的基准范围 |
四、丰富我国合理许可费的计算方法 |
第四节 法定赔偿方式与适用路径 |
一、法定赔偿方式的理论内涵 |
二、法定赔偿方式的适用困境 |
三、法定赔偿方式的适用路径 |
第六章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引入与适用规则 |
第一节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理论基础 |
一、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基本内涵 |
二、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法律性质 |
第二节 全面引入知识产权惩罚赔偿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一、全面引入知识产权惩罚赔偿制度的必要性 |
二、全面引入知识产权惩罚赔偿制度的可行性 |
第三节 域外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考察与镜鉴 |
一、英美法系国家的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
二、大陆法系地区的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
三、域外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经验镜鉴 |
第四节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规则与考量因素 |
一、厘清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规则 |
二、释明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数额的考量因素 |
三、预防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滥用的适当限制 |
第七章 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对策 |
第一节 实体法维度的完善对策 |
一、修正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方式的法定位阶及适用关系 |
二、优化我国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赔偿规则的立法规范 |
三、调整我国知识产权法定赔偿的赔偿幅度与规范内容 |
四、构建我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的基本要件 |
第二节 程序法维度的完善对策 |
一、完善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诉讼证据规则的必要性 |
二、优化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证据收集与保全规则 |
三、调整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 |
第三节 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对策 |
一、发挥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司法政策的指引作用 |
二、强化我国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的司法示范作用 |
三、引入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评估机制及司法会计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四、最大实体原则在机械设计中的应用(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技术理论范畴的小型试验性建筑研究[D]. 夏峻嵩. 东南大学, 2020(02)
- [2]区域建筑的关联性研究[D]. 张帆.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20(02)
- [3]基于视觉感知的文化建筑穿孔金属表皮应用研究 ——以广德县档案中心设计为例[D]. 黄锵. 东南大学, 2020(01)
- [4]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J]. 刘奕. 数码世界, 2020(04)
- [5]当代体化建筑表皮审美研究[D]. 赵蕊.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20(01)
- [6]公差原则在机械零件设计中的实施对策[J]. 陈大军. 产业科技创新, 2019(29)
- [7]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研究[D]. 卢迎.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1)
- [8]勒·柯布西耶艺术思想研究[D]. 孙丹婷. 武汉理工大学, 2019(01)
- [9]技术视角下的前现代建筑时期的建筑形式理论研究[D]. 敖雷. 东南大学, 2019(01)
- [10]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D]. 董凡.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